给樱桃以性别

给樱桃以性别
Sexing the Cherry

约旦还是婴儿时,他总是坐在我身上,像苍蝇栖息在粪堆子上。而我则像粪堆子养育苍蝇一样养育了他。可他一旦吃够了本儿,就离开了我。

约旦……

如果当初给他一个死水塘的名字,也许就能让他留在我身边。但是我给了他一条河流的名字,河水涨潮,他就溜走了。


《给樱桃以性别》的故事发生在詹姆斯一世时期,但我不认为这是一本历史小说。只不过,过去的一切都是历史,而一切时时刻刻都在成为过去。

我没有试图去还原一段历史时期,或是用腹语术操纵亡者,只是将过去当做一个场景,放入我感兴趣的一切。

我从不觉得为了有所关联,故事就必须被置于我们当下所处的时空。文学不是纪录片,选择过去是为了避免当下的杂乱无章。


《给樱桃以性别》是我的第三本书,在我二十九岁时出版。这是一个叫作狗妇的女巨人的故事,她生活在泰晤士河岸边,饲养猎犬,收养了一个叫作约旦的弃儿,离河之鱼。故事讲述了暴烈而单向的爱——母子之情——一段永远无法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感情。他们都是孤独之人,从本质上来说,他们一直孑然一身。


爱令人困惑,带给我们的孤独感比无爱时更甚。爱是出现在空中的植物,光芒耀眼,不可触及。


但孤独感与挫败感不是一回事。


约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会叠纸船放到河里漂浮。他学会了风向如何改变航线,但他从来没有学会爱是如何改变人心的。比他的耐心更强烈的只有他的希望。他夜以继日地用从破鸡笼上取下来的碎木头和任何能偷到的纸制造帆船。我时常看着他站在烂泥中,或者脸朝下趴着,鼻子几乎没入水流,双手则稳扶着帆船,然后松开手,让它直直驶入风中。如此往复几个小时。后来,他也是这样对待他的心的。他从不相信会沉船。

然后他会回家,回到我的身边,带着那支离破碎的船和挂满泪水的脸颊。我们坐在台灯下,尽一切所能去修补,虽然第二天并没比第一天好多少。但是他失去自己的心时,却没人坐在他身边。他只有他自己。


在我的上一部小说《激情》里也有一个年轻男人——士兵亨利,他也同样对爱感到困惑。对我来说,完全没必要只描写自己的性别,除非有个理由。同样没必要在阅读时只从自己的性别立场出发去理解故事。虚构人物对作家和读者双方而言都是他们的原始化身。在这片自由之地,我们可以选择想成为谁。我们可以找到感觉、经历与性倾向的光谱,甚至找到愤怒与谋杀这些日常生活之外的东西。

不过,《给樱桃以性别》的故事属于狗妇。我想,她必定是对我养母温特森太太的一种诠释,她很喜欢狗,并且从不甘心籍籍无名。她体格健壮,而我不是。如此这般,《给樱桃以性别》中也提到了大小。某种意义上,这本书也算一本童话故事集,包含了十二个小童话。在童话故事中,所谓大小都是模糊而反复的。精灵与巨人、小矮人与变形人。


十二个童话是十二位跳舞的公主的故事。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很喜欢这些故事,但我很好奇这些女孩的生活。她们是谁?当我发觉自己是个作家后,我意识到我可以找到答案。


这是其中一个故事:


你或许听说过莴苣姑娘[13]。她的家人热衷于收藏袖珍娃娃,莴苣姑娘却违抗了他们的意愿,和一位年长的女人住进了一座高塔。自她拒绝与隔壁的王子结婚,她的家人便被激怒,甚至诋毁这对人儿,说其中一个是老巫婆,另一个是不懂事的小女孩。诋毁名声还嫌不够,他们无休止地想闯入高塔,那对璧人不得不封上所有不及天空高的门。那女人要进来的时候会爬上莴苣姑娘的长发,而莴苣姑娘要进来的时候,则会在地板上钉住一顶假发,然后沿着从窗口甩出来的辫子爬回去。其实她俩都可以用梯子,但恋爱中的人嘛……

有一天,喜欢偷穿母亲连衣裙的王子将自己扮成了莴苣姑娘的爱人,爬上了高塔。一入塔里,他便把她绑起来,等着邪恶的巫婆归来。她带着她们的晚餐才从窗口跳进来,王子打她的头,将她抛出窗外。接着他押着莴苣姑娘顺着他带来的绳子往下爬,迫使她目睹他如何在荆棘地里刺瞎她早已满身是伤的情人。

后来,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当然。

而我,身上的伤虽好了,眼睛却再也没能复原,我的姐妹们沿各自的道路走到这里,最终她们也找到了我。

我的丈夫?

好吧,我第一次吻他的时候,他就变成了一只青蛙。

他在这儿,就在你脚边。他叫安东。


那时,安吉拉·卡特、迈克尔·罗伯茨、莎拉·梅特兰这些英国作家正致力于重新打开尘封已久的童话之门,并重新讲述这些故事。没必要一定是从政治正确或女性主义的角度重写,但主张重写这项权利本身是女权运动的一项提议。自《圣经》伊始,文本一直是一种宣扬知识和传统习俗的方式,一项用于加剧阶层固化的武器。同时,也是一项用于性别分化的武器。谁被允许阅读?谁被允许写作?标准是什么?文学是什么?又是谁主张了这些?


我很清楚自己是一名工人阶级女作家。所以,我很乐于从过往的百宝箱中尽情盗取。不管怎么说,故事只有被写下来之后才变得规整——神话、传说和童话过去存在于不同形式的口述之中,现在亦然。被写下来的故事都是命题式的,不是吗?

所以,为什么不来点不一样的呢?


——


但是,先说回狗妇。她是一个迷失的灵魂,永远也不会被人寻回。迷失是她荣光的一部分,她在其中闪光。她是个巨大的怪人,在泰晤士河岸边自己的狗群边上嚎叫。她在生活中横冲直撞,时而恐吓,时而哀悼。在我的版本中,是她导致了伦敦大火。

为什么不呢?烧掉那里吧。


但是,她心是被爱所占满,不是仇恨。


爱是什么?

到达温布尔登后的那天清晨,我一醒来便沉浸于无边的哲思,只有约旦均匀的呼吸声和那三十条狗的呼噜给我慰藉。

对于爱来说,我太庞大了。没有人,男人或女人,敢接近我。他们不敢丈量大山。

我想到爱,是因为牧师说只有上帝才能真心爱我们,其他的都不过是情欲和自私。

教堂里的浮雕上,男人的那玩意儿肿胀得像个葫芦,他压着一个女人,她乳头嗖嗖地摩擦着地面,像挤奶前的母牛。她双眼紧闭,他则望向天堂,两人都没注意到草地上已着了火。

教区长特意摆设这些浮雕,是想让我们沉思自己的罪,以及将会遭到的报应。

画面上同样有欲火焚身的女人,她们吮吸着彼此的唇,而男人们则像握着赶牛棒一样握着彼此的那玩意儿。

每个星期天我们排队去望弥撒,好让自己下个星期能保持谦卑和洁净。但我时不时还是在本该如上帝般平静的地方发现情欲的骚动。

对于我来说,我所知的爱来自我的狗,它们从不在乎我的长相;也来自约旦,他说我像他名字中的那条河一样宽广而泥泞,因此我们注定相依为命。至于这个罪孽深重的世界中的其他人,他们尽量躲着我走,这样对我已足够好了。

和父亲一样,我以养殖大猎狗为生,我本希望将来约旦也能做这一行。但他不会留下,他脑子里装满了其他大陆的故事,在那些地方,男人的脸长在胸脯上,还有些人则用单脚跳跃行走,蔑视自然的重力。

这些跳跃者一跃就是一英里,且只需以树皮果腹。众所周知,他们的伙伴是蛇,就是那种害我们从天堂被驱逐,因此至今罪孽深重的妖兽。这些妖兽异常狡诈,一旦听到耍蛇人的笛声,便会将一只耳朵贴紧地面,用尾巴紧紧堵住另一只耳朵。若我也能用一条尾巴或任何东西堵住耳朵,我能将自己从罪孽中拯救出来吗?

我是个罪人,不是指身体,而是我的心灵。我知道爱情听上去是怎样的,因为它从隔壁传来过,但我不知道它的感觉。两具如置身泥滩中的鳗鱼般的身体,发出群狗追逐猪时的喘息声,会是什么感觉呢?

我也曾爱过一次,如果爱是一种把你带到天堂之门,然后提醒你它们永远对你紧闭的残忍。

那是个男孩,以前经常带着一大包东西过来贩卖。他的衣服里挂着小珠子和丝带,口袋里塞满了水果刀、手帕、皮带扣和鲜艳的丝线。他有一张让我喜欢的脸。

那时,我经常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梳头,要知道通常我只在圣诞节时为了表示对救世主的尊重才会这么做。我穿上最好的衣服,将自己装扮得像市集上的小公牛。但这些努力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我感到我的心蜷缩起来,变得只有一颗豌豆那么大。每次他转身离开,我都会伸出我的手试图让他停留,但他的肩胛骨是那样锋利,让人无法触碰。我在床边的尘土上描摹他的样子,并把母亲所有的小鸡都唤成了他的名字。

最终我认定真爱必须是纯净之爱,于是给自己煮了一块肥皂……

我讨厌洗澡,因为暴露皮肤会沾染污秽。我遵从詹姆士国王的习惯,他永远只清洗指尖,心灵却洁净到可以给予我们用美妙的英语写成的圣经[14]

我讨厌洗澡,然而一旦获知这是爱的征兆,我便毫不惊奇地发现自己在夜深人静爬向水泵,犹如食尸鬼爬向坟墓。我下定决心要清洗我的所有衣服、内衣,还有我自己。在一条过道里,我使劲摁着水泵手柄,先用右手洗左边的身体,再用左手洗右边的身体。当我浑身湿透,身上任何部分拧下的水足以在脚边形成一片水坑时,我便去面包房门口等它营业,然后在烤箱边坐到早上。白面粉落了我一身,但正好可以让我的黯淡的皮肤更白皙一些。

我向我爱的人展示了自己这崭新的风貌。他微笑着露出所有的牙齿赞美我,发誓说如果他能够到我的嘴肯定会亲吻我。我抓住他的脚将他举起,对他说:“现在就吻我吧。”然后闭上眼睛,等待那美妙的时刻。我一直紧闭双眼等了五分钟,才张开眼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发现他已经昏死了过去。于是把他带到那个见证过我努力的水泵下,向他使劲浇了不少水,直到他苏醒,像一只落入陷阱的狐狸蠕动着,祈求我放下他。

“这是什么意思?”我大喊道,“难道我的爱让你反应如此强烈?”

“不,”他说,“是恐惧。”

几个月后,我在小镇的另一边看见了他,手臂上挂着一块精致的美玉,那张脸像往日一样明朗。


还有这里:


在黑暗中,在水里,我毫无重量。我不虚荣,但爱人的慰藉也会让我喜悦。可自从唯一那次陷入爱河以后,我便决心再也不让自己犯傻了。我拒绝了一份妓院的工作,因为我的心太脆弱。那种日夜往复的运动难道不会让心变得虚弱,让它容易陷入爱情吗?当然你懂的,不是直接地,但至少是间接地,因为缺乏爱情的情欲假以时日必令人厌烦。我就这个问题询问过一个在史派特妓院工作的女孩,她告诉我,她憎恨她的钟点情人,但仍旧渴望着有人坐着马车到来,给她带肉派。

这些不切实际的梦,它们从何而来?

至于约旦,他没有我的这些常识。毫无疑问,他将会追随他的梦想直到世界的尽头,然后倏然跌落。

我无法教他去爱,因为我毫无经验,但我可以教给他爱的缺失,说服他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孤独更为可怕的事情。

在去温布尔登的路上,有个男人跟我搭讪,问我想不想看看他。

“先生,我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我回答说。

“你没看见我的全部。”他边说边解开了裤子,展示出一个扁豆荚子一样的东西。

“摸摸它,它就能大起来。”他向我保证。我照他的话做了,它确实变大了,看起来更像根黄瓜。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他陶醉到眩晕,尽管我看不出有什么可陶醉的。

“把它放到你嘴里,”他说,“是的,就像在吃美味那样。”

有可以开阔眼界的机会,我绝不会错过。我照他的建议做了,把它整个吞下去,猛地咬住,咬下了一点。

这样做时,我那位急切的同伴陶醉到了极点,晕死了过去。而我,一面对他的狂喜震惊不已,一面对堵在嘴里的那皮革似的东西感到恶心,便把没能吃下的部分吐出来,丢给了我其中的一条狗。

那位史派特妓院的妓女曾经告诉我,男人喜欢被嘴服务,但我始终觉得此举有些鲁莽,那个小兄弟肯定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再长出来吧?不过,那始终是他们自己的身体,我这种对他们完全不了解的人,只需谦逊地按照指示去做就好了。如果有男人再让我做相同的事情,我相信我还是会做的,虽然我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

交媾,在这项让女人获得更多愉悦的运动中,那个小兄弟通过那条伟大的隧道,悄悄进入子宫。在那儿,经过一段时间后,小兄弟会像红花菜豆一样裂开,然后放下一个小侏儒,在那片肥沃的土地上生长。至少,那些怀孕的女人是这么告诉我的,她们对丈夫那条小兄弟很了解,就像我了解我的狗一样。

等约旦长大些,我会告诉他我所了解的人体知识,警告他小心对待他那小兄弟。但在他身上,这不是我最担心的部分,我最担心的是他的心。他的心。

(本章原书节选内容译者: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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