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奢侈

文明与奢侈

读人类进化之历史:昔也穴居而野处,今则有完善之宫室;昔也饮血茹毛,食鸟兽之肉而寝其皮,今则有烹饪、裁缝之术;昔也束薪而为炬,陶土而为灯,而今则行之以煤气及电力;昔也椎轮之车,刳木之舟,为小距离之交通,而今则汽车及汽舟,无远弗届;其他一切应用之物,昔粗而今精,昔单简而今复杂,大都如是。故以今较昔,器物之价值,百倍者有之,千倍者有之,甚而万倍、亿倍者亦有之,一若昔节俭而今奢侈,奢侈之度,随文明而俱进。是以厌疾奢侈者,至于并一切之物质文明而屏弃之,如法之卢梭,俄之托尔斯泰是也。

虽然,文明之与奢侈,固若是其密接而不可离乎?是不然。文明者,利用厚生之普及于人人者也。敷道如砥,夫人而行之;漉水使洁,夫人而饮之;广衢之灯,夫人而利其明;公园之音乐,夫人而聆其音;普及教育,平民大学,夫人而可以受之;藏书楼之书,其数巨万,夫人而可以读之;博物院之美术品,其值不赀,夫人而可以赏鉴之。夫是以谓之文明。且此等设施,或以卫生,或以益智,或以进德,其所生之效力,有百千万亿于所费者。故所费虽多,而不得以奢侈论。

奢侈者,一人之费,逾于普通人所费之均数,而又不生何等之善果,或转以发生恶影响。如《吕氏春秋》所谓“出则以车,入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机;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是也。此等恶习,本酋长时代所遗留。在昔普通生活低度之时,凡所谓峻宇雕墙,玉杯象箸,长夜之饮,游畋之乐,其超越均数之费者何限?普通生活既渐高其度,即有贵族富豪以穷奢极侈著,而其超越均数之度,决不如酋长时代之甚。故知文明益进,则奢侈益杀。谓今日之文明,尚未能剿灭奢侈则可;以奢侈为文明之产物,则大不可也。吾人当详观文明与奢侈之别,尚其前者,而戒其后者,则折衷之道也。

[译文]

我们来认识一下人类进化的历史:古时候的人在野外住洞穴,今天的人却有很好的住宅;古时候的人生吃动物,以鸟兽肉为食,以鸟兽皮为衣,今天的人却掌握了烹饪、裁缝的技术;古时候的人把柴草捆起来当作火炬,用陶土做灯,而现在我们却利用煤气和电力照明;古时候的人用木头做车轮,挖木做船,以此作为短距离的交通工具,而今天却有汽车和汽船作为交通工具,无论多远的地方都能到达;其他一切日常应用的东西,古时的粗糙而今天的精细,古时的简单而今天的复杂,大都是这种情况。所以拿今天与古时相比,器物的价值,有超过古时一百倍的,有超过古时一千倍的,甚至万倍、亿倍的也有,就好比古时人节俭而今天的人奢侈,奢侈的程度,随着文明的进程而加剧。所以痛恨奢侈的人,就连一切物质文明的成果都予以摒弃,如法国的卢梭、俄国的托尔斯泰就是这种人。

即使这样,难道文明与奢侈就这样关系密切而不可分离吗?情况并非如此。文明,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而对人们广泛有利。把道路铺造得像平板一样,供人行走;把水过滤干净,供人饮用;在大街上安灯,供人照明;在公园里播放音乐,供人聆听;普及教育,开办平民大学,供人受教育;图书馆的藏书成千上万,供人阅读;博物馆里的美术作品,价值连城,供人鉴赏。这就是所谓的文明。而且这些设施,有些是用来改善卫生条件,有些是用来增益人们的智慧,有些是用来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这些设施所产生的效果,往往需要消耗成百上千甚至数以万亿的费用。所以虽然费用巨大,但不能认定是奢侈行为。

奢侈,是一个人的消费,超过了普通人消费的平均数,而且又不能带来任何益处,甚至产生恶劣的影响。如《吕氏春秋》所说:“出门用车,回家用辇,一定要让自己出入舒服,其实这是招致摔倒的工具;大块吃肉大量饮酒,一定要让自己身体强壮,其实这是使肠胃得病的饮食。”这种恶习,本来是原始部落时代遗留下来的。在古代普通人生活条件很差的时候,所有的高大房屋、雕花的墙壁,玉石做的杯子、象牙做的筷子,通宵饮酒,游猎之乐,这种奢侈的生活要超过平均生活费用多少啊?普通人的生活水平渐渐提高了,即使有贵族富豪穷奢极欲,但他们超过平均生活消费的程度,绝不会像部落酋长时期那么严重。所以说文明程度越高,奢侈的行为就越来越少。说今天的文明,还不足以消除奢侈的行为,道理上说得通;但要以为奢侈是文明进程的产物,那就说不通了。我们应当详细考察文明与奢侈的区别,推崇前者,力戒后者,才是恰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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