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来乍到
那是1962年6月。我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抵达英国的南安普敦。按照之前在布拉格堡收到的指令,我和家人将乘坐公共汽车前往伦敦,并在入住酒店之后,给英国特别空勤团的总部打电话,听候其下一步的指示——何时何地去行动组报到。
码头上人声杂沓,熙来攘往。乘客蜂拥下船,摩肩接踵;很多人已在码头上等候多时,迎接亲人回家,场面热烈欢腾。在一片嘈杂中,居然有位美国少校找到了我。寒暄完毕,他自我介绍叫作鲍勃·金斯顿(Bob Kingston);他告诉我,他刚刚完成了在英国伞兵团(British Parachute Regiment)服役一年的任务。他特意到码头来,是想对我说,他认为我在SAS经过一年的历练,定会受益匪浅。我尽量保持礼貌的态度,听他把话说完,但我的心思全在提取行李、通关以及安排凯瑟琳和两个女儿去伦敦等事情上。
我在公共汽车里坐定,汽车驶过了温彻斯特的教堂镇以后,我才有功夫考虑金斯顿少校刚才对我说过的话。他是第二个对我絮絮叨叨地谈论SAS的人。第一个是绰号“甜甜圈”的I A爱德华兹(I AEdwards)上校,他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第7大队(the7th Special Forces Group)的指挥官。
几年前,爱德华兹上校与SAS的官员约翰·伍德豪斯(John Woodhouse)中校在一次聚会时,一致认为应该在美英两国的两支精英部队之间设立一个交换项目,并最终促成此事。SAS把一名军官和一名士官派到美国陆军特种部队,我们的绿色贝雷帽(美国陆军特种部队)也派两名同级的军官和士官到SAS。1962年,我和罗兹尼亚克(Rozniak)中士入选了这个项目,我们要在英国第22特别空勤团(the22Special Air Service Regiment)接受为期一年的训练。
我对SAS略有所知。我知道,它和近卫旅(Brigade of Guards)一样,都非常注重品德操守和严明的战斗纪律,但是与近卫旅不同,它蔑视军事操练和整齐划一,部分原因在于,它对待战争的态度完全不合正统。“二战”期间,SAS第1团(即第1空降特勤团)与远程沙漠突击队(Long Range Desert Group,缩写为LRDG)协同作战,对隆美尔在位于西部沙漠的班加西、托布鲁克和贾卢的战线后方发起过几次突袭。战争结束之后的整个20世纪50年代,这支部队在马来亚取得了辉煌的战绩。SAS采用小规模编队形式,有的甚至是小到4人的侦察队,他们深入马来亚的丛林,在那里与数量庞大、装备精良的当地游击队作战。经过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SAS建立了自己最出色的反恐部队的名声。
这点一鳞半爪的历史知识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我完全不知道他们怎么评估、遴选和训练自己的士兵。我是一名拥有特种作战经验的绿色贝雷帽上尉,我前途无量,浑身洋溢着年轻人的骄傲自大。早先我在老挝轮驻过两年。布拉格堡的人让我相信,我会让英国人见识到,我们美国人掌握的特别技能和操练方法。与此同时,我也期待向我们的团队转告关于SAS的情况。可是,事情不会如人们料想的那样发生——就我的情况而言,可以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在伦敦,SAS总部的人事行政参谋、绰号“大胆”的C E纽厄尔(C ENewell)少校告诉我,他星期一会开车送我们到第22特别空勤团设在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的本部。星期一一早,纽厄尔少校就来接我们。夏日炎炎,绿草如茵的英格兰乡村,特别是牛津西部,芳草萋萋,生机盎然。下午三四点钟,我们开车驶入了SAS的总部驻地。
看得出来,该团为了准备迎接我们,做了精心准备。几名军官和他们的妻子正在新的宿舍区等候我们,宿舍区的正对面,是一路之隔的军官食堂。我们的房间配有全套家具。我们刚把行李从纽厄尔少校的车上取下来,几位军官的妻子已经准备带着凯瑟琳和两个女儿去参观小镇了。接下来的一年里,这儿就是她们的家。
对于这个新环境我很满意,虽然周围都是来自康沃尔、威尔士、利物浦和格拉斯哥的人,他们的土话、口音和方言,我得学一阵子才能听懂。不过我估计他们听我的佐治亚拖腔也觉得别扭。
过了第二天,我正开始有点急躁不安的时候,团指挥官威尔森(Wilson)中校叫我去见他。
寒暄几句之后,他告诉我,我被分到了A中队。我很失望。我本来希望去D中队。D中队的指挥官是身材魁梧、长着一头红发的苏格兰人哈里·汤普森(Harry Thompson),他去过美国,了解美国人。据我在这里短短几天之内的了解,汤普森正是当年在马来亚参与作战的军队成员之一。
A中队由彼得·沃尔特(Peter Walter)少校指挥。他个子不高,穿衣品位一流,他自认为是——事实上也是——讨女人喜欢的男人。“马来亚紧急状态”时期,他从一名中士做起,后来在SAS中平步青云。沃尔特性格严厉,同时以体格强壮、头脑敏捷著称。他还想让人知道,他做事从不顾忌别人的感受。他的绰号叫“老鼠”。坦白讲,起初我和他打交道时不太愉快。
A中队由4个小队组成,我负责指挥第三小队。沃尔特少校把我带到A中队的驻地,把我介绍给小队的临时中士“吉普赛人”史密斯。随后,史密斯中士护送我到第三小队的兵营。
兵营虽然是“二战”时期留下来的老房子,却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事实上,整个兵营环境优雅,虽然历经岁月沧桑,却风华不减,犹如一个优雅步入了老年的人。庭院和花园都有一群园丁在精心打理。营房不久前粉刷过外墙,墙面雪白亮眼,饰有蓝色的装饰边。
美国陆军特种部队的训练内容非常简单,无非是体能、军事技能以及严格的军事纪律。我学过的就是这些,学到的也只有这些。作为美国陆军的一名上尉,体能、军事技能和严格的军事纪律,我都不陌生。
我走进第三小队的木制营房,长条形的房间里乱得一塌糊涂。里面的物品又破又脏,帆布背包丢得到处都是。床铺很不整洁,军服看起来也皱皱巴巴。此情此景,让我想到的与其说是部队的兵营,不如说是足球队的更衣室。两名士兵正在房间中央的地板上泡茶——我始终没搞清楚,他们的茶水是不是泡给我喝的。
在对房间和士兵的状况发表了几句议论后,我补充说:“我们必须把房间的地板拖干净,把装备清理一下,把东西摆放整齐,把杂物收起来,而且,泡茶要到外面去。”两名士兵斯科特(Scott)和拉森(Larson)同时开了口:“不,长官。我们不想做这些事情。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大可以回到常规兵团去。我们志愿加入SAS,有一条理由就是,我们用不着操心那些不重要的事情。”我不明白他们的意思。我心里想,我要指挥的这支队伍大概都是些刺儿头。还有,我怀疑他们看我也不顺眼。他们心里多半在说,这个傻瓜美国佬是谁啊,他难道对特种作战部队不拘一格的行为方式一无所知吗?但是我觉得,我必须让这支队伍军容整肃,像模像样。照我的看法,我的任务是让他们英姿飒爽,把他们训练成能够接受检阅的整齐划一的队伍,不折不扣地服从命令听指挥。这才是我的工作。可是当天晚上回到家,我却对凯瑟琳说了心里话,我觉得我也许应付不了这些人。
我所在中队的指挥官彼得·沃尔特通常会在每天下班之前召集军官们开会。我们去他的办公室,汇报当天的情况。我发现,军官们称呼沃尔特少校的时候,都是直呼其名,反过来,沃尔特少校称呼各小队的指挥官也是如此。但是我每次提问的时候,还是尊称他沃尔特少校。这种情形持续了几天后,沃尔特少校就把我叫去。“我来解释一下我们这里的规矩。”他用洪亮而清晰的声音对我说,在SAS系统内,军官在自己的部队或者士官和新征入伍的士兵编队面前时,他们称呼彼此的头衔。“但是现在,我们在一间屋子里,你我都是军官,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彼此称呼对方的名字就可以。这也是我希望的样子。你明白了吗?”我说:“是,长官!”“你看,你又来了。”他回答道。我觉得很不习惯。
这种情况让我觉得一头雾水。军官们那么专业,知识那么渊博,口才又好,经验又丰富,他们为什么要在这支管制不严、纪律不佳的部队里服役?这里看起来完全不像我所了解的军事机构。我深信,如果我被派驻到冷溪近卫团(Coldstream Guards)或者皇家骑兵团(Household Cavalry),我看到的不会是眼前的情形。这可是第22特别空勤团!唉,差别太大了,对我来说,这个冲击也来得太快了。我在这片我自以为熟悉的领域完全乱了阵脚。我无法预料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我所学过的关于军人生活的一切、我所相信的军队纪律等,都被彻底推翻。
在来到兵营10天左右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我们要发起一场演练,检验士兵们只凭一枚指南针和一张地理简图,在险峻的地形条件下开展活动的能力。我听了很高兴,我终于有机会观察中队如何行动了。
军士长罗斯(Ross)负责设计和实施这次演练,彼得·沃尔特让我跟他一起行动。生活总充满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在美国的军事系统中,通常由军官们掌控一切,但这是在英国。沃尔特少校跳上他那辆铮亮的红褐色捷豹轿车绝尘而去,驶往伦敦,留下我、罗斯军士长和另外两三名中士一路西行,去到威尔士,进入荒凉贫瘠、气候严酷的布雷肯比肯思山(Brecon Beacons)。
罗斯身材魁梧,长着一头金发,尤其不得军官和大多数士兵的喜欢。他是一个苏格兰人,性格内向,经常脸色阴沉,所以绰号叫“阴暗”。我发现他做事一丝不苟,而且不出我所料,非常专业。他和另外几名士官划定了开展这次演练的适当区域:演习内容难度很大,他们从实际出发,讨论并设计了各个小队能够解决的地形问题。他们的安排是,不是将一份完整的一英寸表示一英里的军用地图交给每位士兵,而是只给他们一份地理简图,图上只画出了主要的地形特征。图上也标示出了准确的北磁极。在我看来,这样的实地演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在布拉格堡没有开展过这样的演练。
我们花两天时间布置好这次演练之后,几辆载重3吨的卡车把中队的大队人马运送过来,包括沃尔特少校和其他军官。太阳落山时,沃尔特少校对罗斯军士长下达指令,演练开始。
天完全暗了下来。士兵们乘车到达,下车时每人都拿到一张地理简图,并且得到指令,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从现在所处的位置到达另外一个地方。每次发布指令我都在场,我帮罗斯军士长举着手电筒和笔记板。指令很清晰,但是很简短。我当时心里想,如果在北卡罗来州的布拉格堡开展同样的演练,我恐怕要用一个小时来回答士兵们提出的问题。罗斯军士长不允许任何人提出疑问。“这是你的任务。现在你在这里,明天早上你要达到会合点。你最好马上行动起来。”仅此而已。士兵们接到指令,转身消失在夜幕之中。
到了发布指令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每个人从一个点到达另一个点,只有非常有限的时间。要想按时赶到会合点,他们差不多整个夜晚都要跑步前进,且背着沉重的帆布背包和自己的武器。
第二天早上,我们开始点名集合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狼狈不堪地回来了,多数人浑身湿淋淋的。我又看了看我们设计的那几条路线,重新测量了距离。好家伙,我心里想,他们完成的距离可真不短!如果一名士兵没能按时赶到会合点,他当天就不能被接走,必须再等一天,这意味着在那一整天里,他没有一点口粮。如果一名士兵不但未能按时集结,还晕头转向迷了路,他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彼得·沃尔特会让人把他带到附近的河边,用一根绳子拴在他的腰上,把他连同其所有装备都投进河里,包括睡袋。在演练结束前剩余的一两天内,这个可怜的家伙白天黑夜都得泡在水里。这就是赶不上大部队要付出的代价。我想:“天哪,我们那儿也应该这么干。”
渐渐地,我开始看出些门道来。中队不是在闹着玩儿,他们是极其严肃的。他们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以一直追溯到“二战”,而美军的陆军特种部队到1954年才刚刚建立。英国人犯了很多错误,但是他们也从错误当中汲取了教训。与之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个星期后,我搭便车的日子结束了。我得知指挥官彼得·沃尔特正在林肯郡布置一次类似于罗斯军士长在威尔士开展的演练。这一次是在舍伍德森林(Sherwood Forest),我们要在限时长途行军之后,侦察并带回目标的情况。
头天晚上,我们两三人一组进行了长途强行军。我选了两个人与我同行,就是几个星期前在营房里泡茶的那两个人——一等兵斯科特和拉森。拉森是个骄傲的苏格兰人。他从来不怯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且通常他说的话都有点道理。斯科特说话带有浓重的爱尔兰口音,富于幽默感。我逐渐学会了尊重他们,他们好像也习惯了和我在一起。长途行军后,我们按时到达了目的地。但是我的脚疼得厉害,脚底布满了硕大的水泡。由此,在舍伍德森林,我得了个绰号——“水泡”。
第二天下午,我们收到了点到点强行军的命令,可以选择结伴,也可以独自行军。所有人都选择了独自行军。我把地图研究了一个下午,记住了我要走的路。我暗暗给自己打气——我上过游骑兵学校,我是个男子汉。如果我的两只脚不给我捣乱,我一定能做到。可是这两只脚的情况很不妙。
天黑以后我出发了。这不是一次轻松的任务,森林里林木森森,道路的标志很难找。到了凌晨2点多,我浑身湿透,疲惫不堪,而且挂了彩——在经过一处林木尤其茂密的区域时,我一不留神一脚踩空,掉进一个约6英尺深的坑里。我掉到坑底,跌坐在一个土堆上。我在坑底坐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我不想丢人现眼地受到惩罚。我的老天爷!我心里想,你现在只有一个人,全靠你自己了。小子,你还坐在这里傻等什么呢?我卸下背上的背包,把它斜靠在土坑的一侧,费力地踩着它爬了出来。我继续奋力前行。我的脚流着血,每走一步就钻心地疼。当第一缕晨光微显的时候,我终于赶到了会合点。我不是第一个到达的,也不是最后一个。准确地说,我是属于全队倒数三分之一的那部分人。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一家酒吧,喝了很多热乎乎的啤酒。虽然走路的时候脚疼得厉害,但我还是走着去了。我太为自己感到骄傲了,不能不去。就连那天晚上的啤酒也觉得格外香甜。
我们回到赫里福德后,平静无事地过了一天。随后,威尔森中校把我叫了过去:“你这段时间一直戴着顶美国制造的绿色贝雷帽,看起来模样有点怪。我们希望你戴上我们这里特有的贝雷帽,那上面有SAS的团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