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乌托邦与反乌托邦:《乌托邦》、《格列佛游记》

第二章 乌托邦与反乌托邦:《乌托邦》、《格列佛游记》

文化背景

“乌托邦”这一概念源自16世纪英国人文主义作家莫尔的著作《乌托邦》,虽然他并没有对“乌托邦”一词做出概念性的界定与描述,却将这一理念以文学书写的形式表现在《乌托邦》文本之中。在随后漫长的历史与文学进程中,乌托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展与演变,产生了丰富的释义。尽管如此,人们一致认为乌托邦最为一般性的特征是“超越社会现实”。怡然自得、没有压迫、众生平等的乌托邦成为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形态。在此背景下产生的乌托邦文学反映了一种普世性的人类追求,其核心价值是批判现存社会状态、追求美好生存环境的乌托邦精神。作为一种文学表现形式,乌托邦文学的功能侧重于启发性而非实践性,对读者的影响更多表现在精神领域。

莫尔书写《乌托邦》的时代是人类历史上的地理大发现时代。在15—17世纪的航海探险过程中,欧洲人发现了许多当时不为欧洲人知的国家和地区。新的陆地和新的居民随着新航线的开辟一齐涌现在世人面前,使欧洲人认识到范围更为广阔的世界。由此,介绍新世界风土人情、思想文化的文字作品成为当时文学创作的一股热潮。《乌托邦》所描绘的理想岛国正是一次航海探险的发现,岛上建有一个人人从事生产劳动、所有财产平均分配、享有信仰自由和富足生活的美好社会。

事实上,人性的复杂使人类社会很难被统一划分为善或者恶,向善与向恶的不同人性趋向并存于世,使建设人类美好大同世界的理想阻碍重重。如果说《乌托邦》是对人之向善的颂扬,那么《格列佛游记》则是对人性从负面角度的审视。在斯威夫特的文本中,同样存在着对现实的无情揭露和批判。格列佛一路不懈地追寻着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并在此过程中经历了对乌托邦认识的嬗变:从最初的满怀憧憬、心怀敬仰,到随后的冷嘲热讽甚至完全颠覆,让读者在笑声中感受到所谓的人类理想社会生活状态的荒谬。斯威夫特确立起的讽喻体小说,可以被视为英国乌托邦文学发展过程中“连结乌托邦与反乌托邦小说的过渡形式,抑或现代反乌托邦小说的早期形式”。它与反乌托邦小说共同质疑人类找寻终极理想社会的可行性,不同的是反乌托邦小说在对未来社会情景的描述与传统理想的景象完全对立。

随着19世纪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乌托邦思想逐渐转向关于实现社会主义可能性的辩论。乌托邦文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催生了它的对立面——反乌托邦文学,所谓的理想社会并非人间天堂,而是地狱般的“敌托邦”(dystopia)。现代反乌托邦文学在科技进步与中央集权的世界里越走越远,描绘着人类未来世界的可怕图景。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1932)和奥威尔(George Orwell)的《一九八四》(Nineteen Eighty-Four,1949)是反乌托邦文学的经典之作。当代加拿大女作家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在其反乌托邦小说《羚羊与秧鸡》(Oryx and Crake,2003)中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未来人类末日的景象,揭示了科技这把双刃剑对人类造成威胁的可能性。

托马斯·莫尔

作家简介

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杰出的人文主义者,也是欧洲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创始人和空想社会主义小说的奠基者。他14岁进入牛津大学攻读古典文学。在此期间,莫尔大量研读古希腊、古罗马哲学家的著作,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他产生了巨大影响。1496年,莫尔与当时的另一位著名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Desiderious Erasmus,约1466—1536)相识,后成为莫逆之交。他们交流思想,著书立说,共同推动了人文主义运动的发展。1501年,莫尔正式成为律师,并逐步成长为一个阅历丰富、博闻强识、又颇为关注新事物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他曾任国会议员、副财务大臣、下议院议长、英国大法官。英国宗教改革时期,国王亨利八世解除与凯瑟琳的婚姻,1534年议院通过《至尊法案》,与罗马教廷决裂。由于莫尔对亨利八世的宗教政策提出异议,拒绝承认国王在教会的领袖地位,激怒了国王,被关进伦敦塔,并于1535年以“叛国罪”被处以死刑。

《乌托邦》内容提要

《乌托邦》全名原为《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分为两部。在第一部中,作者借叙述者拉斐尔·希斯拉德之口,对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弊端、统治阶级的专权残暴、贪得无厌予以辛辣的嘲讽,批评了英国政府的“圈地运动”政策,指出其造成“羊吃人”的惨剧,深刻揭露了处于社会底层的被压迫群众的悲惨处境和当时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在第二部中,拉斐尔叙述了他在“乌托邦”的见闻,为读者描绘了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理想世界。作者借此将自己对人类美好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憧憬投射其中,系统规划了心目中理想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生活、宗教、外交等方面的布局与特征。《乌托邦》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其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选文赏析

选文出自《乌托邦》第二部,描绘了岛国的风土人情和国家的治理情况,包括城市、官员、职业、社交生活、旅行、奴隶、战争、宗教几个方面。作者提出了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所能允许人类憧憬出的最佳社会制度,概括论述了指导社会机构和人们生活的一整套理想原则。在这个虚构的国度里,民主政治代替了专制统治,全民所有代替了财产私有,信仰自由和宽容代替了宗教狂热和偏执;实行全民义务教育,人人都能享受和平与富足的生活。乌托邦的社会制度与作品第一部所描写的英国社会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讽刺与贬斥了英国当时的社会与政治实践。

《乌托邦》也表现出人类思维和认识的历史局限。首先,乌托邦取消了私有制,强调全民所有和平均分配。国民的衣着服饰、行为举止、城市的布局都遵循了相同的标准。但在现实世界中,绝对的公有和均衡是无法企及更是无法维系的,乌托邦的理想因此暗藏着无法实现的根本危机。其次,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乌托邦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个人的感受,强调绝对服从和统一,要求个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很少提及个人的权益和选择的自由。这无疑将导致个体变为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把本应丰富多彩的个性与人生变得如同单调乏味的机械运动,违背了自然法则和人类天性。

《乌托邦》尽管具有明显的理想和虚构色彩,但也不乏现实因素和趣味性。例如乌托邦人在道德的问题上进行着与世人相似的争论,探究灵魂、肉体以及外部才能的善。一方倾向于认为构成人类的全部或主要幸福的是快乐,但同时主张,构成幸福的不是每一种快乐,而只是正当高尚的快乐。另一方将幸福归因于至善,并将至善定义为符合自然的生活,是自然教人留意不要在为自己谋利益的同时损害别人的利益。乌托邦人将快乐定义为人们自然而然喜爱的身或心的活动及状态,其中包括人们的自然爱好。他们主张人们的全部行为甚至道德行为都要将快乐作为最终目标。这些讨论反映了作者重视现世生活的人文主义思想,对今天人们幸福观的形成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乌托邦》(1516)

第二部

拉斐尔·希斯拉德关于某一个国家理想盛世的谈话,由伦敦公民和行政司法长官托马斯·莫尔转述。

乌托邦岛中部最宽,延伸到二百哩,全岛大部分不亚于这样的宽度,只是两头逐渐尖削。从一头到另一头周围五百哩,使全岛呈新月状,两角间有长约十一哩的海峡,展开一片汪洋大水。由于到处陆地环绕,不受风的侵袭,海湾如同一个巨湖,平静无波,使这个岛国的几乎整个腹部变成一个港口,舟舶可以通航各地,居民极为称便。

港口出入处甚是险要,布满浅滩和暗礁。约当正中,有岩石矗立,清楚可见,因而不造成危险,其上筑有堡垒,由一文卫戍部队据守。此外是水底暗礁,因而令人难以提防。只有本国人熟知各条水道。外人不经乌托邦人领航,很难进入海湾。实则,这个出入处即使对乌托邦人自己也不能算是安全的,除非他们依照岸上的明显标志作指引。这些标志一经移位,不管敌人舰队多么壮大,都容易被诱趋于毁灭。

岛的外侧也是港湾重重。可是到处天然的或工程的防御极佳,少数守兵可以阻遏强敌近岸。

根据传说以及地势证明,这个岛当初并非四面环海。征服这个岛(在此以前叫作阿布拉克萨岛)而给它命名的乌托普国王使岛上未开化的淳朴居民成为高度有文化和教养的人,今天高出几乎其他所有的人。乌托普一登上本岛,就取得胜利。然后他下令在本岛连接大陆的一面掘开十五哩,让海水流入,将岛围住。他不但要居民干这个活,而为了不使他们觉得这种劳动不光彩,也让自己的兵士参加进去。既然动手的人多,任务完成得异常快,邻国人民当初讥笑这个工程白费气力,及见大功告成,无不惊讶失色。

岛上有54座城市,无不巨大壮丽,有共同的语言、传统、风俗和法律。各城市的布局也相仿,甚至在地势许可的情况下,其外观无甚差别。城市之间最近的相隔不到24哩,最远的从不超过一天的脚程。每年每个城市有三名富于经验的老年公民到亚马乌罗提集会商讨关系全岛利益的事。亚马乌罗提作为全国中心的一座城,其位置便于各界代表到来。它被看成是主要的城,亦即是首都。

各个城的辖境分配得宜,任何城的每一个方向都至少有12哩区域,甚至更宽些,亦即两城相距较远的一面。每个城都不愿扩张自己的地方,因为乌托邦人认为自己是土地的耕种者,而不是占有者。

农村中到处是间隔适宜的农场住宅,配有充足的农具。市民轮流搬到这儿居住。每个农户男女成员不得少于40人,外加农奴二人,由严肃的老年男女各一人分别担任管理。每30户设长官一人,名飞拉哈。

每户每年有20人返回城市,他们都是在农村住满两年的。其空额由从城市来的另20人填补,这些新来者从已在那儿住过一年因而较熟悉耕作的人接受训练。新来者本身次年又转而训练另一批人。这样,就不发生由于技术缺乏而粮食年产会出问题的危险。如果大家同时都是不懂农业的新来者,这种危险就会不可避免。虽然农业人员的更换是常规,以免有人在不愿意情况下被迫长期一直从事颇为艰苦的工作,然而许多人对农事有天然的爱好,他们获得许可多住几年。

农业人员的职务是耕田,喂牲口,砍伐木材,或经陆路或经水路将木材运到城市,视方便而定。他们用巧妙的方法大规模养鸡。母鸡不用孵蛋。农业人员使大量的蛋保持一样的温度,从而成熟孵化。小鸡一脱壳,就依恋人,视同自己的母亲!

他们饲养少量的马,全是良种,只供青年驰骋锻炼,不作他用。耕犁及驮运是由牛担任。他们深知牛不如马善于奔腾,但是牛比马更吃苦耐劳,又较少生病。此外,牛的饲养更经济省力。超过服役年龄的牛还可以供食用。

他们种谷物,专当粮食。他们喝的是葡萄或苹果或梨子酿成的酒,甚至只是水。他们有时喝清水,但通常水里加上煮过的蜂蜜或当地盛产的甘草。

他们对于本城及附近地区消费粮食的数量虽然心中十分有数,却生产出超过自己需要的谷物及牲畜。他们将剩余分给邻境居民。当他们需用农村无从觅得的物品时,就派人到城市取得全部供应,无须任何实物交换,城市官员发出这些供应时是毫无议价麻烦的。反正每月逢假的那一天,农村中许多人进城度假。

将近收获时,农业飞拉哈通知城市官员应派遣下乡的人数。这批收割大军迅速按指定时间到达后,几乎在一个晴天飞快地全部收割完毕。

关于城市,特别是亚马乌罗提城

我们只要熟悉其中一个城市,也就熟悉全部城市了,因为在地形所许可的范围内,这些城市一模一样。所以我将举一个城市来描写(究竟哪一个城市,无关紧要)但还有什么城比亚马乌罗提更适宜呢?首先,没有别的城市比它地位更高,其余城市都推它为元老院会议所在地。其次,没有别的城市最为我所熟悉,因为它是我住过整整五年的城市。

请听我说下去。亚马乌罗提位于一个不太陡的山坡上,几成正方形。它宽达两哩左右,从近山顶处蜿蜒而下,直达阿尼德罗河。它沿河部分延伸稍微长些。

阿尼德罗河发源于距城80哩上游的一小股水,由于若干支流的汇注而河身加宽(其中两条支流水势颇大),使阿尼德罗河在城前流过时达半哩宽。稍远,河水更加浩阔,一泻60哩,注入大海。从城到海这一段河道,甚至直到城那边的上游,每隔六小时有海水涨落,潮势凶猛。每当潮起,河水被迫后退,海水侵入河床达30哩。这时,连远至30哩之外,河水都是咸的。更上,水味渐淡,所以阿尼德罗河在城附近一段是不受海潮污染的。一旦潮退,河中澄清的水又流往下方到河口一带。

该城有桥通河的对岸,桥基不是用木桩而是用巨大的石拱建成。这个桥位置于距海最远的地方,因而船只可无妨碍地沿城的这一面全程航行。

这儿还另有一条小河,水流舒缓而怡人心目。它发源于城基所在的那座山,穿过城的中部流入阿尼德罗河。由于这条河的源头在城郊,居民便在该处筑成外围工事,和城连接起来,以防一旦敌人进攻,河流不致被截断或改道,也不致被放毒污染,居民从源头用瓦管将水分流到城中较低各处。凡因地势而不适于安设水管地方,有容积大的雨水池,同样称便。

绕城有高而厚的城墙,其上密布望楼和雉堞。城的三面筑有碉堡,其下周围是既阔且深的干壕,其中荆棘丛生,难以越过。剩下的一面就用那道河作为护城河。

街道的布局利于交通,也免于灾害。建筑是美观的,排成长条,栉比相边,和街对面的建筑一样。各段建筑的住屋正面相互隔开,中间为20呎宽的大路。整段建筑的住屋后面是宽敞的花园,四围为建筑的背部,花园恰在其中,每家前门通街,后门通花园。此外,装的是折门,便于用手推开,然后自动关上,任何人可随意进入。因而,任何地方都没有一样东西是私产。事实上,他们每隔十年用抽签方式调换房屋。

乌托邦人酷爱自己的花园,园中种有葡萄。各种果树及花花草草,栽培得法,郁郁葱葱,果实之多及可口确为生平第一次见到。他们搞好花园的热忱,由于从中得到享乐以及各街区于此争奇斗胜而不断受到鼓励。一见而知,花园是对全城人民最富于实惠及娱乐性的事物。这个城的建立者所最爱护的似乎也是花园。

实际上,乌托邦人宣称,该城的全部设计是最初由乌托普国王本人拟出草图的。至于修饰加工,他看到这不是一个人毕生力量所能完成,就留给后代去做。他们的纪事史长达1760年,写得翔实认真。史书载明,最初住屋低矮,与栅舍无异,随便用任何到手的木料构成,围以泥墙。屋面陡斜,甩草葺成。

今天则各户外观都很美,为三层的楼房。墙面用坚石或涂上泥灰,也有砖砌的,墙心用碎石填充。屋面为平顶,覆盖着一层廉价水泥,调制极精,可以防火,对于抵抗风暴又比铅板优越。他们用玻璃窗防风,玻璃在乌托邦使用极广;也间或用细麻布代玻璃装窗,布上涂透明的油料或琥珀。这个办法具有两个优点,光线较充足,抗风更有效。

关于官员

每30户每年选出官员一人,在他们的古代语言中名叫摄护格朗特,在近代语言中叫飞拉哈。每十名摄护格朗特以及其下所掌管的各户隶属于一个高级的官员,过去称为特朗尼菩尔,现称为首席飞拉哈。

全体摄护格朗特共二百名,他们经过宣誓对他们认为最能胜任的人进行选举,用秘密投票方式公推一个总督,特别是从公民选用的候选人四名当中去推。因为全城四个区,每区提出一名总督候选人,准备提到议事会去。

总督为终身职,除非因有阴谋施行暴政嫌疑而遭废黜。特朗尼菩尔每年选举,但如无充分理由,无须更换。其他官员都是一年一选。

特朗尼菩尔每三天与总督商量公务,倘有必要,可以有时更频繁地接触,他们商讨国事。但如公民私人间发生纠纷,(这种情况是不多的),他们总是及时处理。他们经常让两名摄护格朗特出席议事会,这两名每天不同。他们规定,任何涉及国家的事,在通过一项法令的三天前如未经议事会讨论,就得不到批准。在议事会外或在民众大会外议论公事,以死罪论。这种措施的目的,据他们说,是使总督及特朗尼菩尔不能轻易地共谋对人民进行专制压迫,从而变革国家的制度。因此,凡属认为重要的事都要提交摄护格朗特会议,由摄护格朗特通知各人所管理的住户,开会讨论,将决定报告议事会。有时问题须交全岛大会审议。

此外,议事会照例不在某一问题初次提出的当天讨论,而是留到下次会议上。他们一般这样做,以防止任何成员未经深思,信口议论,往后却是更多地考虑为自己的意见辩护,而不是考虑国家的利益,即宁可危害公共福利,而不愿使自己的名声遭受风险,其原因是出于坚持错误的不适当的面子观点,唯恐别人会认为他一开始缺乏预见——其实他一开始本应充分预见到发言应该慎重而不应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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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上论及道德的部分,他们所进行的争论和我们相同,他们探究灵魂上、肉体上以及外部才能的善。他们又提出这样的问题:善这个名称是应用于以上所有三者呢,还是专门应用于灵魂的特性呢?他们讨论德行及快乐,但他们主要的辩论是,构成幸福的是什么,是一件事物,还是几件事物。关于这个问题,他们似乎过分倾向于某一学派,认为构成人类的全部或主要幸福的是快乐。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援用他们的宗教为这种软弱无力的学说作辩护,而他们的宗教则是认真的,严峻的,几乎是一本正经的,冷酷无情的。他们一讨论幸福问题,总是把哲学的理性和宗教的原则联系上。他们认为,没有这些原则,理性本身就削弱到不足以展开对真正幸福所在这一问题的研究。这些原则可举例如下。灵魂不灭,灵魂由于上帝的仁慈而生来注定享有幸福。我们行善修德,死后有赏;我们为非作恶,死后受罚。这些固然是属于宗教的原则;然而乌托邦人主张,理性使人们承认这些原则。

一旦取消这些原则,乌托邦人便毫不迟疑地主张,一个人如不千方百计追求快乐,便是愚笨的,只不过他须力求不要贪图小的快乐而妨碍大的快乐,也不要贪图会招致痛苦后果的快乐。追求严峻艰苦的德行,不但不尝人生的甜蜜,甚至甘愿忍受不会带来好处的痛苦,乌托邦人认为这是极不明智的行为。因为如果某人一生过的不快乐的日子,即是说,潦倒不堪,而死后并不因此得到任何酬报,这怎能谈得上有好处呢?

实则乌托邦人主张,构成幸福的不是每一种快乐,而只是正当高尚的快乐。德行引导我们的自然本性趋向正当高尚的快乐,如同趋向善一般,相反的一个学派把幸福归因于至善。乌托邦人给至善下的定义是:符合于自然的生活。上帝创造人正是为了使其这样的生活。乌托邦人说,一个人在追求什么和避免什么的问题上如果服从理性的吩咐,那就是遵循自然的指导。

而理性首先是在人们身上燃起对上帝的爱和敬,我们的生存以及能享受幸福都是来自上帝。其次,理性劝告和敦促我们过尽量免除忧虑和尽量充满快乐的生活;并且,从爱吾同胞这个理由出发,帮助其他所有的人也达到上面的目标。从无一个人是那么严峻的德行实践者又兼快乐厌绝者,以至于强迫你工作、值夜、劳累,而不同时劝你尽力减轻别人的贫穷和困苦。他会以人道主义的名义,认为我们照顾到别人的康乐幸福,才是值得赞扬的——如果减轻别人的痛苦,使他们去掉生命中一切悲哀而恢复了享乐,这尤其是合乎人道主义的话(而人道主义是人所最特有的德行)。既然如此,自然为什么不应该要求我们每人也这样对待自己呢?

或者,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是坏事,那么,你不但不该帮助任何人过这种生活,并且要尽量使人人摆脱这种被认为有害的生活。又或者,你不但可以而且应该为别人求得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认为这种生活是好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应该首先自己过这样的生活呢(你总不能厚于别人而薄于自己)?当自然吩咐你善待别人,它不是反而教你苛待自己。乌托邦人认为,自然指示我们过舒适的亦即快乐的生活,作为我们全部行为的目标。乌托邦人把德行解释为遵循自然的指示而生活。

因此,自然号召人人相互帮助以达到更愉快的生活。(它这样号召无疑有充分理由,因为没有一个人会比任何人都更幸运,成为得到自然照顾的唯一对象。自然对赋予同样形体的一切人们是一视同仁的。)所以自然教你留意,不要在为自己谋利益的同时损害别人的利益。

以此,乌托邦人认为不但私人间合同应该遵守,而且应该遵守关于生活物资亦即取得快乐的物质的分配上的公共法令,这种法令或是贤明国王公正地颁布的,或是免于暴政和欺骗的人民一致通过的。在这种法令不遭破坏情况下照顾个人利益,才是明智的。此外你的义务标志是关心公众的利益。为了自己得到快乐而使他人失去快乐,这当然是有失公平的。相反,取去自己的部分所有,将其转让给他人,这是具有人道主义和仁慈的意义的,由此而获得的回报的实惠是大于施给的实惠的。这从两方面取得酬报:对方回报的利益,自己意识到做了好事。当我们回忆起从我们得过好处的人对我们怀有友爱及善意,我们心头所产生的愉快,远非我们放弃了的肉体愉快所能比得上。最后——这是信宗教的人所易于接受的——为了代替短暂的小快乐,上帝给予永恒的大快乐。因此,乌托邦人经过对这个问题的认真的考虑和权衡,主张我们的全部行为,包括甚至道德行为,最后都是把快乐当作目标和幸福。

所谓快乐,乌托邦人指人们自然而然喜爱的身或心的活动及状态。他们把人们的自然爱好包括在内,这是对的。由于官能和正当理性所要达到的是任何天生愉快的事物——即任何事物,追求时未通过不正当手段,未丧失更为愉快的事物,未招致痛苦的后果——因而他们认为,任何事物,如果虽然违反自然,人们却一致不切实际地设想,以为那是使他们感到甜美的(好像他们有权改变事物的性质,如同有权改变事物的名称一样),那末,这种事物不但不能导致幸福,甚至还严重地阻碍幸福。其理由是,这种事物一经在某些人身上生根,在他们心头便会留下牢固的关于快乐的谬见,无接受真正快乐的余地。实际上,许多事物从本身性质说并不甜美,而且大部分还带有不少苦味,可是由于坏欲望的诱骗,这样的事物岂止被看成至上的快乐,简直是生命所以具有价值的一些主要原因。

乔纳森·斯威夫特

作家简介

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出生于爱尔兰首府都柏林,家境清贫,出生前七个月父亲就离开了人世,他由伯父抚养长大。14岁时,斯威夫特进入都柏林大学接受了四年神学教育。毕业后,他担任邓谱尔爵士的私人秘书,这给了他认识出入庄园的学者和作家的机会。在他们的影响下,斯威夫特开始了文学创作。1697年,由邓谱尔爵士授意,斯威夫特写成第一部作品《书的战争》(The Battle of the Books)。翌年,完成另一部讽刺作品《桶的故事》(A Tale of a Tub)。1710年,斯威夫特在爱尔兰一个偏僻的小城里作牧师,开始从事社会政治活动,写下大量政论文章。1710年底至1714年,斯威夫特靠拢托利党,为其内阁大臣服务,主编《观察家》(The Examiner),发表了不少政论作品。1714年托利党失势后,斯威夫特定居爱尔兰,任都柏林的圣佩特里克大教堂教长,直至去世。从1720年开始,斯威夫特以犀利的文笔写下一系列文章和讽刺诗,猛烈抨击英国殖民统治,其中包括《关于普遍使用爱尔兰织物的建议》(“A Proposal for the Universal Use of Irish Manufacture”,1720)、《一个布商的书信》(Drapier's Letters,1724,共7封)、《谦逊的建议》(“A Modest Proposal”,1729),以及游记体讽喻作品《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1726)。

《格列佛游记》内容提要

《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代表作,也是当时英国的一部讽刺杰作。全书分为四卷,叙述英国医生格列佛航海漂泊,来到几个幻想国度的冒险故事。第一卷讲述格列佛在小人国的经历,他看到身长不到六英寸的人,以种种卑鄙手段争权夺利、互相倾轧,借以讽刺英国统治集团内部的党派纠纷、尔虞我诈。第二卷书写格列佛来到大人国,被当作玩物送入宫廷。他向国王夸耀英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等方面的情况,国王对此一一进行质问和抨击,二人的对话谴责了英国腐败的政治和以宗教信仰分歧为借口的掠夺战争。第三卷描写格列佛在飞岛、巴尔尼巴比、巫人国等地的见闻,内容驳杂,讽刺了脱离实际的科学研究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也反映了人民反抗压迫的斗争。第四卷叙述格列佛在慧骃国的见闻,马的理性和智慧让格列弗为之折服,他通过对人形的“野胡”(Yahoo)的描写,表达了对人性丑陋一面的憎恶之情。

选文赏析

选文出自《格列佛游记》第四卷,完成于1723年。慧骃国是动物的国度,居住着聪慧而高贵的马“慧骃”和人形的野兽“野胡”,这一卷可视为一则动物寓言。

在慧骃国里,野胡丑陋、野蛮、卑鄙,而慧骃却高贵典雅,充满理性观念。野胡的“头和胸部长着长长的毛”,他们全身裸露,但是会像敏捷的松鼠一样在树上急奔,代表着人类理性之外的动物本性。慧骃代表了人性中的另一半:他们没有欲望、痛苦和欢乐,是理想的载体。慧骃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它们的知识是口耳相传的”,“它们遵从大自然的教导热爱自己的同类”,“它们是理性的动物,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罪恶”,它们对死亡“既不感到高兴也不感到悲伤”。“仁慈和友谊”是慧骃国的主要口号,他们共同遵守的格言是:发扬理性、遵守道德,以理性治国,以德性培养下一代。当作者谈及欧洲君主百年来发动的战争时,慧骃便批评道,这是缺乏理性的行为。作者由衷地感到这群“杰出的四足动物”的美德与人类的腐化堕落相比要高尚、美好得多。他在慧骃国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心灵愉悦之感,宁愿和这些马过一辈子也不愿与人类苟且相伴。他借慧骃国中野胡嗜钱如命、尔虞我诈的可憎形象将人性的丑恶面暴露无遗。

慧骃国中作为动物的慧骃马对理性的崇拜达到极致,而具有人型的野胡则追求欲望的满足。慧骃的婚姻以保证后代毛色的完美为目的,每一对公马和母马在生过一个雄性和一个雌性小马之后,就不再生活在一起。由于理智的作用,刻板的价值观撕裂了生活的整体性,否定了情感和本能的力量,将一切事物都置于逻辑、理性和智慧的光环之下,让生活变得像科学实验一样可以预料、单调与乏味。作者在揭示人性恶的同时也表达了对理性的怀疑态度。

《格列佛游记》(1726)

第一章

作者出外航海,当了船长——他的部下图谋不轨,把他长期禁闭在舱里,后又弃他于一块无名陆地——他进入这个国家——关于一种奇怪动物“野胡”的描写——作者遇见两只“慧骃”。

我跟妻子儿女在家快快活活地过了大约五个月的日子。要是我当时懂得怎样才算是我的好日子就好了。我离开我那可怜的妻子时,她的肚子又大了。我接受了一份待遇优厚的邀请,到载重350吨的“冒险号”大商船上当了船长。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对航海非常熟悉;另外,尽管有时也可以干干本行,但我对在海上做外科医生这样的工作已渐渐地感到厌倦了,于是我就招了一位技术熟练的年轻医生罗伯特·漂尔佛伊到船上来担任外科大夫。1710年8月7日,我们从朴次茅斯扬帆启航;14日,在田纳瑞夫岛遇到了布里斯托尔的坡可克船长,他那时正要到坎披契湾去采伐洋苏木。16日,一场风暴把我们吹散了。以后我回到家才听说他的船沉没了,除一名船舱的服务员之外,无一人幸免。这人很诚实,是位优秀的海员,不过有点固执己见,因此他和另外的一些水手一样毁灭了自己。如果当时他听了我的话,也许这时候同我一样平平安安地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了。

我船上有几名水手患热病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招募新水手;雇我的商人曾经指示我在这两地作短暂停留。可我不久就懊悔不已,因为我事后发现,这些新水手中大部分人都做过海盗。我船上一共有50名水手,雇主的吩咐是,要我到南洋地区同印度人做生意,并尽可能地发现一些新的生意渠道。我招募来的这帮恶棍把我船上的其余水手全部拖下了水,他们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要夺下这船,并且把我囚禁起来。一天早上,他们动手了,冲进船舱就把我手脚捆了起来,并威胁说,动一动,就把我扔到海里去。我对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俘虏了,愿意听话。他们就强迫我发誓表示就范,然后给我松绑,只用一根链子将我的一条腿拴在床跟前。他们在我的门口设了一个哨,让他枪弹上膛,只要我企图脱身,就开枪把我打死。他们把吃的和喝的给我送到下面的舱里来,自己开始指挥这船上的一切。这些人的计划是去当海盗,抢劫西班牙人,不过他们还得等纠集到更多的人时再干。他们决定先把船上的货物卖掉,然后去马达加斯加招募新手,因为我被囚禁起来之后,他们中已经死了几个。他们航行了好几个星期,同印度人做了一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严严实实地禁闭在船舱里,就不知道他们走的是哪条航线了。他们一再威胁说要我把弄死,我也就认为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

1711年5月9日,一个名叫詹姆斯·威尔契的人来到了我下面的船舱里,说是他奉船长之命来放我上岸。我向他哀告,却毫无结果;他也不肯告诉我他们的新船长是谁。他们让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那其实是一身新衣服,又让我带了一包内衣,可是除腰刀之外不准我带任何武器;就这样,他们逼我上了一艘长舢板。不过他们还算讲点文明,没有搜查我的口袋;那口袋里放着我所有的钱和其他一些日常用品。他们划了大约有一里格,随后就把我丢到了一片浅滩上。我求他们告诉我这是什么国家,他们却一起发誓,说他们和我一样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说这是船长(他们这么称呼他)的主意,船上的货卖光,一见有陆地,就把我赶下船去。他们立刻将船划了开去,倒还劝我赶紧走开,要不潮水涌来就要把我吞没。就这样,他们和我告了别。

我在这荒凉的境地朝前走着,一会儿倒也走上了坚实的土地。我在一处堤上坐下来歇歇气,考虑我最好该怎么办。稍稍缓过劲来之后,我就进入了这个国家,决定一碰上什么野人就投降,用些手镯、玻璃戒指以及别的玩具向他们讨买一条性命;这些玩意儿当海员的在那样的航海途中总要带着,而我倒也带了几件在身上。这儿的土地被一长排一长排的树木相隔着;树并非人工种植,天然地长在那儿,没有什么规则。到处是野草,还有几块燕麦田。我十分小心地走着,生怕受到突然袭击,或者突然有一支箭从身后或两边飞来将我射死。我走上了一条由人践踏出来的路,看见上面有不少人的脚印,还有一些是牛蹄印,不过多数是马蹄印。最后我在一块地里看到了几只动物,还有一两只同类的在树上坐着。它们的形状非常奇特、丑陋,让我感觉到几分不安,所以我就在一处灌木丛后面躺下来把它们看个仔细。其中有几只往前一直走到了我躺着的地方,这使我有机会把它们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它们的头部和胸脯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毛发,有些卷曲,有些挺直。它们长着山羊一样的胡子,脊背上和腿脚的前面部分都长着长长的一道毛,不过身上其他地方就光光的了,所以我倒能看到它们那浅褐色的皮肤。它们没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门周围以外也都没有毛,我想那是大自然因为它们要坐在地上,才让它们在那儿长些毛以保护肛门的吧。这种坐姿它们常常采用,有时也躺下,还经常性地用后腿站立。它们爬起高树来像松鼠一样敏捷,因为它们的前后脚都长着尖利如钩的长爪。它们时常蹦蹦跳跳,窜来窜去,行动极其灵活。母的没有公的那么大,头上长着长而直的毛发,除了肛门和阴部的周围,身上其他地方就都只有一层茸毛,乳房吊在两条前腿的中间,走路时几乎常常要碰到地面。公兽和母兽的毛发都有褐、红、黑、黄等几种不同的颜色。总之,在我历次的旅行中,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让我不舒服的动物,也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天然地就叫我感到这般厌恶。我想我已经看够了,心中充满了轻蔑和厌恶,就站起身来走到了原先那条人行道上,希望顺这路走去最终能找到一间印第安人的小屋。我还没走多远,就碰上了一只这样的动物实实地挡在路上,并且直冲着我走来。那丑八怪见到我,就做出种种鬼脸,两眼死盯着我,就像看一件它从未见过的东西。接着它走过来靠我更近了,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想伤害我,一下抬起了前爪。我拨出腰刀,用刀背猛击了它一下;我不敢用锋刃的一面砍它,怕当地居民要是知道我砍死或砍伤了他们的牲口会被激怒。那畜生吃了这一记就往后退去,一面狂吼起来;这一下马上就有至少40头这样的怪兽从邻近的地里跑过来将我团团围住,它们又是嗥又是扮鬼脸;我跑到一棵树干底下,背靠着树,一面挥舞着腰刀不让它们靠近我身,有几只该死的畜生抓住了我身后的树枝窜到了树上,从那儿开始往我的头上拉屎。我把身子紧贴在树干上,总算躲了过去,但差点儿被从四周落下来的粪便的臭气闷死。

正当我这么痛苦不堪的时候,我看到这些畜生忽然全都飞快地跑开了,于是我就斗了胆离开那树,继续上路,一面心里在想,会是什么东西把它们吓成这个样子呢?可是我往左边一看,却看到了地里有一匹马在慢悠悠地走着;原来虐待我的那些畜生比我先看到了它,所以全都跑了。这马走近我身边时先是小小地一惊,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它对着我满脸地看,显然非常地惊奇。它看看我的手,又看看我的脚,围着我走了几圈。我本想继续赶路,它却硬挡在那儿,不过样子倒很温和,丝毫没有要硬来的意思。我们站在那儿互相盯着看了半天,最后我竟壮大胆子,摆出职业骑师驯野马时的架势,吹着口哨,伸手要去抚摸它的脖子。可是这只动物对我的这番好意似乎不屑一顾,它摇摇脑袋皱皱眉,轻轻地抬起右前蹄把我的手推开了。接着它又发出了三四声嘶叫,可每次音调全不一样,我不由得要觉得它那是用自己的什么语言在跟自己说话。

正当我和它这么相持不下的时候,又有一匹马过来了。它很正规地走到第一匹马的跟前,互相轻轻地碰了碰右前蹄,然后轮流嘶叫了几声,声音各不相同,简直像是在说话。它们走开去几步,像是要一起商量什么事;又肩并肩地来回走着,仿佛人在考虑什么重大事件,可是眼睛又不时地转过来朝我这边看,好像要监视我,怕我会逃跑似的。看到没有理性的畜生这种行为举止,我非常惊讶,不由地自己在那儿推断,马都这么有灵性,要是这个国家的居民具有了相应的清醒的头脑,他们一定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了。这一想法给了我不少安慰,我因此决定继续往前走,直到我找着房屋或村庄,或者碰到个把当地的居民。那两匹马愿意谈就随它们在那儿谈吧。可是第一匹马(那是匹深灰色斑纹马)见我要悄悄地溜,就在我身后长嘶起来。那声音极富意义,我都觉得我明白了它是什么意思。我于是转过身走到它跟前,看看它还有什么指示,一边却尽量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因为我已经开始感到有几分痛苦,不知道这场险事到底会怎样收场。读者也不难相信,我是不大喜欢我当时的处境的。

两匹马走到我跟前,非常认真地端详我的脸和手。那匹灰色马用右前蹄把我的礼帽摸了一圈,弄得不成样子,我只得脱下来整理一下后重新再戴上去。它和它的伙伴(一匹栗色马)见此似乎非常惊讶。栗色马摸了摸我的上衣襟,发现那是松松地在我身上挂着时,它俩就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它摸摸我的右手,手的颜色和那柔滑的样子似乎使它十分羡慕。可是它又将我的手使劲地在它的蹄子与蹄骹中间猛夹,弄得我不得不大叫起来;这么一来,它们倒又尽量温存地抚弄我。它们看了我的鞋和袜感到十分困惑,不时地去摸一摸,又互相嘶叫一阵,做出种种姿势,倒像是一位想要解决什么新的难题的哲学家。

总之,这两只动物的举止很有条理,很有理性,观察敏锐而判断正确,所以我到最后都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它们一定是什么魔术师,用了某种法术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见路上来了个陌生人,就拿定主意同他来寻开心。要么或者真的是吃惊了,见到一个人,无论服装、外形与面貌都和也许是生活在这么遥远的一个地方的人完全不同。我觉得这么推断很有道理,就大着胆子对他们说了以下的话:“先生们,如果你们是会变戏法的人,我想你们一定是的,你们肯定什么语言都能懂,所以我要冒昧地告诉两位阁下,我是一名可怜的英国人,遭遇不幸漂到你们这海岸上来了,我请求你们中哪一位允许我骑到背上,就像是骑真的马一样,把我驮到某个人家或者村庄,那样我就有救了。为了报答你们的恩惠,我把这把刀和手镯当礼物送给你们(说话间我就把它们从口袋里取了出来)。”我说话时,这两只动物一声不响地站在那儿,似乎在极用心地听我说。我说完之后,它们互相嘶叫了好一阵子,仿佛是在进行什么严肃的谈话。我清楚地感觉到它们的语言很能表达感情,那词儿不用费多大的劲就可以用字母拼写下来、比拼写中国话还要容易。

我不时地可以分辨出有一个词是“野胡”,它们都把这词儿反复地说了几遍,虽然我猜不出那是什么意思,可当这两匹马忙着在那里交谈的时候,我就试着在嘴里练习起这个词来。它们的交谈一停止,我就壮了胆子高声地叫了一声“野胡”,同时还尽量地模仿那种马嘶叫的声音,它俩一听,显然都十分吃惊,那灰色马还又把这词儿重复了两遍,意思好像是要给我正正音。我就尽力跟着它学了几遍,虽然还远谈不上尽善尽美,但发现每一次都有明显的进步。接着那栗色马又试着教我第二个词儿,可是比第一个难发多了;按照英语的拼写法,它可以拼作“Houyhnhnm”(慧骃)。这个词我发得不如前一个成功,可又试了两三次之后,也好多了;见我有这样的才能,它们都显得非常惊讶。

又谈了一些话之后(我当时推想可能与我有关),两位朋友就分手了,同样又行了互相碰碰蹄子的礼节。灰色马示意我在它前头走,我想我在找到更好的向导之前还是依了它好。我一放慢脚步,它就会叫“混,混”。我猜到它是什么意思,就竭力设法让它明白,我累了,再快就走不动了。于是它就停下来站一会儿,让我歇歇脚。

※ 思考题

1.《乌托邦》中的希斯拉德描述了一个理想社会,但莫尔在书的结尾时说:“我不能同意和赞成他所说的一切。”(I cannot agree and consent to all things that he said.)反乌托邦小说通常对所谓的理想社会进行质疑。基于对人性、社会的认识,你认为理想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

2.如何理解乌托邦人对幸福的定义?

3.《乌托邦》与《格列佛游记》采用了相同的文学形式,即讲述到一个陌生岛国去旅行的故事。试分析这一独特文学现象的原因。

※ 网站链接

http://www.goddiscussion.com/11739/utopia-thomas-more

关于乌托邦的在线讨论。

http://theopenutopia.org/full-text/introduction-open-utopia

提供《乌托邦》全文、注释、评价、不同译本、莫尔的书信等。

https://www.marxists.org/archive/kautsky/1888/more/index.htm

提供《乌托邦》全文。

http://www.gutenberg.org/ebooks/17157

提供《格列佛游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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