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新法疏

谏新法疏

这篇奏疏作于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当时,宋神宗采纳王安石的建议,全面推行变法。“青苗法”,就是王安石的新法之一,其主要内容是民户于夏秋未熟之前可以向官府借钱,以救青黄不接之急,秋收后偿还。在实施中,还有许多具体规定。实行“青苗法”的本意,是为了抑制兼并,防止富户乘人之危,因而一度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在执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弊病,由此招来了众多的非议。程颢从总体上是不赞成新法的,曾经多次上言,反对变法,本文就是其中之一。文中坚决要求取消预支的青苗钱的利息及撤消各路主管变法的官员,表明了作者对新法的态度。

臣近累上言,乞罢预青苗钱利息及汰去提举官事,朝夕以觊,未蒙施行。臣窃谓,明者见于未形,智者防于未乱。况今日事理显白易知,若不因机亟决,持之愈坚,必贻后悔。悔而后改,则为害已多。盖安危之本在乎人情,治乱之机系乎事始。众心睽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固不可以威力取强,语言必胜。而近日所闻,尤为未便。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驳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官,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是乃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臣窃谓,陛下固已烛见事体,究知是非,在圣心非吝改张,由柄臣尚持固必。是致舆情大郁,众论益,若欲遂行,必难终济。伏望陛下奋神明之威断,审成败之先机,与其遂一失而废百为,孰若沛大恩而新众志,外汰使人之扰,亟推去息之仁?况粜籴之法兼行,则储蓄之资自广,在朝廷未失于举措,使议论何名而沸腾?伏乞检会臣所上言,早赐施行,则天下幸甚!

【翻译】

我最近累次上书,请求取消预先发放的青苗钱的利息以及撤销提举官一事,朝夕期待,没有得到施行。我认为,聪明的人预见于事态形成之前,明智的人防备于变乱到来之先。何况今天事理明白易知,如果不趁机赶紧决策,更加固执地坚持原来的作法,必定留下后悔。悔悟了才来改,那么为害就多了。安危的根本在于人心的向背,治乱的关键在于事情的开头。众心背离则说的话没人相信,全国协调则做的事必定成功,决不可用权势占强,用口舌求胜。但近日所听到的,尤其不妥当。我看到制置条例司逐条驳斥大臣的奏章,弹劾不奉行新法的官员,只能使朝廷内外人心更加惊恐。这是抓住片面的道理而完全不顾公论,因小事而先失人心。权衡轻重,看不出好在哪里。

我认为,陛下本来已经洞察了事体,弄清了是非,在陛下的本心不是吝惜改弦更张,而是由于掌权的大臣仍然坚持固执武断的态度。这就导致民情大受压抑,群众更加议论纷纷,如果想马上实行,最终必然难以成功。望陛下振奋神奇英明的威风和决断,看清成败的前兆。与其成全一次错误而放弃各种作为,哪里比得上降下盛大的恩泽而使众志一新,外除使者的骚扰,立刻推行去掉利息的仁政?况且丰收时买进粮食,欠收时卖出粮食的办法同时实行,那么储蓄的钱财自然充裕,既然朝廷的处置没有失误,众人的议论又怎么会沸腾?请审查我上陈的意见,及早加以施行,那就是天下最大的幸运!

  1. (biào表去声):散发。青苗钱:按照“青苗法”的有关规定向官府借贷的钱。借青苗钱必须交纳一定的利息,程颢反对这样做,主张不收利息。提举官:指各路主管青苗法的官员。

  2. 觊(jì季):希望。

  3. 亟(jí急):急迫。

  4. 睽(kuí葵):不合。乖:违背。

  5. 万邦:指全国各地。

  6. 制置条例司:即制置三司条例司,熙宁二年设置,是主持变法的机关。疏驳:逐条反驳。

  7. 中外:指朝廷内外。物情:人情。

  8. 沮(jǔ举):阻止。

  9. 烛:照耀,引申为察见。

  10. 柄臣:把握权柄的大臣,指王安石。固:固执。必:武断。《论语·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11. 舆情:民情。

  12. (huān欢):喧哗。

  13. 机:迹象,征兆。

  14. 沛:同“霈”,雨水充盛的样子。这里作动词用,意为降下充盛的……。

  15. 粜籴之法:粜籴(tiàodí跳笛):卖出和买进粮食。官府在丰收和缺粮时买进卖出粮食,来调节百姓的需求。这是古代常平仓的办法。

  16. 检会: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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