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玉者

采玉者

尔嘎十七岁(我决定不告诉你他的真名),亚高原出生的肤质,使他差不多可以长成一个黑美的小伙子——我是说,假如他的眼睛不生病,看东西清楚并且是一对双眼皮美目,他可以初中辍学之后找到满意的工作,那样的尔嘎绝对不为生计所愁,他的长碎发飘在风中所映衬的那张脸,肯定给人黑美的感受。

你知道了,尔嘎是半瞎的人,他看东西模糊不明。

说来我已十年不见他,这位小青年的十七岁样貌在没有见到本人之前,我的想象中他是黑美的,是戴着左耳环和骑在一匹棕色马背上随时准备参加选美大赛的。

现在你可以确信,我已见到他。然而我不能保证这个人与早些时候一样好相处,他长大了,十年中我们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天知道他有没有干过坏事,也或者因为眼睛看不清而成了极其虔诚的信徒。我断定跟他没什么共同语言,却又想见一面。

为了能在见面的时候找到一点儿共同的话题,我自然要加深记忆,回想这个人的从前。他母亲离家出走是万不能说,他父亲早亡更不能说,那么还有什么可说呢?我不知道。

然而见面的事情一点没有耽搁,是个下午,他从路那边突然走出来站在我眼前。十年不见,还是可以认出。由于见面仓促没有准备礼物,只好厚着脸皮走过去拿出做长辈的架子,高端端地喊了一声“尔嘎”。

“大姑。”他也喊我。他必须这么喊我。这称呼不代表我们是亲戚,但一个村的人都愿意攀亲带故。

“我的小侄儿,你都长这么高了。”我带出这份夸张又生硬的热情。

事实上他并没有长多高。

他站在风口上,身后的山包是枯黄的一片杂草,我的话在风声里小得听不见。他做出一个想听清楚的动作,而我却突然没了复述一遍的兴致。我们站的地方称为“干梁子”,十年了,它似乎还是十年前的风,吹起来没完没了,永远夹杂着山包上枯草和黄泥巴的味道,而这个地方没有树,只有灰尘和飞在风中的破胶纸。

我想到他的父亲。那个早亡人当年最爱领着尔嘎坐在风口上吹风。他是个喜欢吹大风的人。大风来的时候他甚至会张开双臂嘶吼,像个疯子又像个人形的老鹰。由于他这些举动至今不能从我的脑海消除,我便以为这个人没有死,只是飞走了。他走之后肯定不能随便回来,所以这些年等在风口上的尔嘎从来没有机会再见他的父亲。我猜测并且肯定他是在等待父亲,或者,至少是在这儿,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父亲的人。想到这些我就没有勇气将他从风口处喊下来。

“风大。”

我走过去与他并肩坐着。

“风大。”

他扭头看我,回了句同样的话。

我们说完这句话沉默不言。他望着自己的脚尖,又时不时看向峡沟里卧着的集镇。

如果我说,他像一块黑色的石头,经过雕琢可以成为一块美玉,你当然不信。坐在风口上的人发质干燥,皮肤开裂,笑起来牙齿昏黄嘴唇扯出血丝,喉咙里嘶嘶得冒不出话,这些都不具备雕琢成为美玉的条件。他的旧房子在风口的转弯处,年迈的爷爷奶奶一有闲工夫就张嘴“捉捉捉”地唤鸡,这些都无法让他跳脱出来成为一块美玉。他生来就是他父亲那样的人,掉在闲杂的漩涡中不可分身,这样的人飞走了又会以别的方式回归,是命运般的被牵扯的风筝。

但我又觉得,他不是个喜欢吹大风的人。我在他的神色中捕捉到厌弃和不甘,挣扎和苦闷,他虽然站在风口假装很舒坦很平静,其实脚尖总是踮起来,是那种随时都可能跳开风口的站姿。于是我大着胆子跟他说,你可以将房子拢一拢,不要搞得整个山坡都像是你家的房子。你父亲是那样一个没有规划的人,他恨不得这个山都是他的,房子修得像蘑菇,这里一朵那里一朵。你应该修一座你喜欢的房子,稳稳地聚合起来,让它的气味和你相投。

这位少年并没有如我想象那样来一番动情的对话,而是反手从身后的裤包中抽出一罐杂牌酒,揭开就是一大口。我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

“这才是和我相投的。”我猜他想这么回答,又不便开口。

之后他回到蘑菇屋抱出几个烧好的洋芋,这算是今天的晚饭。我们坐在风口处,和一条活蹦乱跳的瘦狗一起享用晚饭,风沙就在头顶盘旋,破胶纸就在头顶盘旋。

尔嘎说,如果干梁子有水就更好了,这儿晚上的月亮大得吓死人。

他像是带着一种期盼和愿望在说。喝了酒的人很难关闭心事。

干梁子肯定不会有水。掘地三尺也不会有。月亮再大也不会有。这儿的水从另外的山坡引来,浑突突还带着一股牲畜踩踏的气味。而选择这样的环境安家落户,你不得不说,那个喜欢吹大风的人一定在某一天突然疯了,才会抛弃他原先生活条件不错的老家。

然而我所想的未必就是尔嘎真正的心思。他也许很爱这个地方,之前我所看见的踮高的脚尖,搞不好只是一种飞翔的姿势,或者,他父亲张开双臂在这儿呼喊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站姿。这是遗传性的,不能改变。

那么接下来我最好走开,让这颗石头在风口上尽量模仿他的父亲。他现在晕乎乎的,用方言重复着听不懂的酒话。我坐在这儿完全是多余的。我们的见面根本不必要。世界上的人,谁都没有必要天天窝在一起,谁十年不见谁,都应该感到庆幸——你终于可以不用活在别人的眼皮底下。

这太可怕了。我把自己丢进了死胡同。这场见面说到头是我要坚持的。至于尔嘎,他突然出现在眼前只不过是一种难以逃开别人眼皮的宿命。他是被我的好奇心牵到这儿来了,我仿佛听到什么人在高喊:

——如今蹲在风口处的他醉醺醺多么可悲。

——如今蹲在风口处的她眼睁睁看他的可悲。

——如今谁都帮不了谁却愿意窝在一起吹大风。

——那些风口上的灰尘和破胶纸啊,它们窝囊囊地飞走了。

我猛然从尔嘎旁边站起,我说,就当我是陌生人,你就在这儿过你的日子吧。不用改变你父亲遗传给你的吹大风的习惯。

他也猛然站起来——我不确定是他自己站起来还是风吹他起来——说,我早就看出来,你和其他人一样把我当成风口上不成器的石头,你们看到我父亲留下的那些别扭的房子——是啦,你说的这里一朵那里一朵的蘑菇——很不舒服,他把穷困潦倒像黄沙一样泼在这儿,搞得风口上的半空中全是破胶纸和灰尘,你可能还闻到了我父亲留下的房子中飘来的霉臭味。很不幸,你还得看着他儿子紧跟他的脚步喝酒、吹大风、口出狂言,你们都替我操心,三天两头打探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走上与我父亲不一样的道路,甚至分别十年,你们也会想方设法陪我蹲在大风口看看有什么大的变化。现在你看到了,我与十年前没什么两样。这儿缺水,只有干巴巴的大月亮,只有干巴巴卧在这儿看大月亮的石头!

我听了他的话很激动,一把将他推到风口的下方。

“大姑。”尔嘎站稳后吃惊地喊了我一声。我这才意识到先前走了心神,我仅仅是陷入一场幻想。

“我们刚才聊了很多。”我要掩饰点什么。

“啥?不记得了。”这是最好的回答,他喝多了嘛。

山下集镇上的灯火亮起来,尔嘎的那些散落的蘑菇屋也燃起微弱的烛火。由于他的房子分散,此刻蘑菇屋只有爷爷奶奶,他们无法将每一朵灯火都点亮。

夜色完全盖下来,谁都不想说话。但是我可以感觉身边少年的眼睛在望着山那边的路。那条路通向市区。通向市区之外的各个地方。

如果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就出发,去流浪,去发疯。我敢保证他会跳起来举双手赞成然后又坐下去,他会给出这样的理由:我不是为自己活,我生来就背负了责任,我父亲的房子和他年迈的老父母,还在那些散落的蘑菇屋等着我回去。我的怂恿注定要毫无疑问地失败,这种事情放在哪儿都一样结果:天黑了淹没肉身,胆子会膨胀得跳出来,然而它无法见光,天不亮跑出去,天亮时哪儿来又回到哪儿去。如此反复,如此不自由。

“你该出去找点事情做,不要蹲在风口上,你的眼睛一定是风吹坏的。”我说。

“你信不信,我是个非常厉害的采玉的人——那种玛瑙石,听说过它是怎样挖掘的吗?明天晚上你来找我,我带你去长长见识。”尔嘎很得意。

为什么采玉要选在晚上呢,晚上看得清什么?但这个事情它对我有疯狂的吸引力。于是这天晚上的梦全都跟采玉有关。

第二天晚上我们出发了。尔嘎准备了电筒、水、饼干,还有一只破边碗,乱糟糟地搅在一只蛇皮口袋里。他戴了一顶旧毡帽,走在前边像个落魄的……打鱼的?……不,要饭的。这身装扮的好处就是,让一辆小四轮车的主人大发善心,将我们一直载到那个传说中藏了许多宝贝的山脚下。余下的山路差不多要走三个小时。

他作为领路人毫不客气地走在我的前面。这个时候我只好一步一步踩在他的脚迹窝。我感觉这个晚上他不是去采玉,而是专门为了领我走一截上坡路。这个地方潮湿险陡,走在前面的人就像踩在后面人的眼皮上。

“我想走前面。”我试探着说。

“这种路你走不惯,到处都是悬崖和树刺,必须要我这样熟路的人带领。”他又给我展现了得意的脸子。

我发现一点变化,这个少年坐在风口处和走在采玉的路上,完全不像同一个人。他坐在那儿是个年轻的有点心理负担的人,走在路上却爆发了流浪汉的潇洒。这条看上去黑黢黢的山路对我来说有几分可怕,说不定哪儿藏着一眼地洞,恰好等到我们的双脚踩下去,那可完蛋了。自从我离开山区到别的平坦的地方生活,近二十年没有走这么险陡的夜路,我原先走路脚趾内扣,能稳稳地抓住地面和随时绕开割人的石子,而现在我的脚趾可耻地失去这种功能,由于在别处长期走着平坦舒服的路,它们放松地抬着脑袋恨不得拱开我的鞋子——“去流浪,去发疯!”我差不多要听见这样的口号从它们那儿爆发。我伸手抹了一把汗,不知道这是汗水还是露水——这时候一股凉意蹿来,反正这儿的秋天冷起来很要命——两三颗星子洒在我们上空,昏沉沉的月光根本照不明地面,我感觉危险就藏在暗处,它可能正带着不必掩饰的夸张笑脸,等着我自投罗网。谁让我是一个走了和父亲不一样道路的人呢?现在我不得不将这种难走的路归罪于当初的选择。而父亲对这种夜路的熟悉就像对人生一样清醒,他绝对不会掉入陷阱也不会走一丁点弯路。

眼下我确实有点后悔,但不是无药可救的后悔。我心里还有一点“去流浪,去发疯”的狂欢。

“走快点。”他催我。

“你走上坡路真厉害。”我想表扬他,又累得说不出话。

尔嘎越走越快,我得承认,他在这条路上走起来真带劲,简直可以这么说:一个人适合走什么样的路完全看他的脚劲。

好啊,来了一段下坡路。

我喜欢走下坡路,它不使人费力,不会让我累得像狗一样哈哈喘气。我自然地超过他,并且,我看到天边薄薄地亮开一道口子,过一会儿那里就会拱出一枚新鲜的太阳,我似乎已提前闻到了路那边顺着阳光而来的花香。

“走快点。”我催他。

尔嘎走下坡路简直太慢,甚至好像根本不是在走,是用拖拖拉拉的两条腿在地上挪。

“你的狗腿子才十七岁,走那么慢!”我忍不住抱怨。

“这种路我根本不需要走多快。”他指了指天边,“天都要亮了,急什么!”

他的语气带着挑衅的味道,走得慢,体力保持完好,更可悲的是,我走得越快他就显得越高,他又像先前那样踩在我的眼皮子上了。好在这种险些干架的局面快速得到化解。天亮了,我们来到了采玉的地点,从晨雾中时不时钻出几个孩子,他们可能刚刚吃完一包泡面,手里端着的泡面盒子里的石头上还沾着几根面条。我这样说一定把你绕晕了。天知道我要怎么才能形容这些邋遢的孩子。他们抱着宝贝从我身边走过,丢给我的眼神充满防备和嫌弃,我深知这种眼神下的暗语,他们肯定在说,又他妈来一个抢生意的!

我只好躲躲闪闪地退到尔嘎身后躲起来。

“不要怕,我们经常为了一颗石头干架,这些人!我们要装着是本地人,和他们一路的。”最后这句话他说得很小声。

我们挨着那些密密匝匝的地洞走,尔嘎说,要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洞,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有价值的石头。也就是说,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有价值的石头,偷走。因为这些地洞都是本地人挖出来,外地人没有开采的权利和机会。

“宝贝长在人家地里,又不长在我家风口上。有什么办法。”尔嘎说。

做贼心虚,我一边走一边拿眼睛四处观察,任何一个孩子只要把屁股扭向这边,我就觉得他要跑去喊人。地洞里也总是挤满了人,一张张黑乎乎的脸,眼里除了石头——不,不是石头,是玛瑙——没有别的。当然,也不是说他们看不见我们从地洞上边经过,走路总难免要弄出响声,尤其踩在一颗一颗石子上,那就更引人注意——万一你踩坏了价值连城的宝贝可怎么办。所以这些人一看见我和尔嘎从地洞上边走过,就在那儿大喊,瞎子!走路要带眼睛!

尔嘎因为眼睛看不清东西,有好几次都掉进洞里,又被那些人合力丢了上来。我奇怪的是他每次掉下去都能顺势抓到一块石头。而这里地洞到处都是,它们像伤口又像吃人的嘴巴。

我趴在洞口边等尔嘎从地洞里出来。我们已经找到一眼暂时没有主人来开挖的地洞。也可能根本没有主人,它是野猪拱出来或者天生就存在。

这时候我又看见那些孩子端着泡面盒子朝我们走来。我有点害怕,天知道我为什么要怕这些毛孩子,他们破烂的衣衫糊满泥巴,有的人甚至把纽扣弄丢,有的干脆打着光脚,戴一顶旧毡帽。(难怪尔嘎要戴一顶帽子,那样看上去和他们很像。)

你们干什么?我说。我必须要抢占上风,在他们还没有问我是从哪儿冒出来之前。

谁知道他们根本不理我,没看见我一样,将盒子抱紧,从衣兜里摸出一根辣条若无其事地吃起来。有人还掏出了一架断了一边翅膀的小飞机,用嘴巴“嗡嗡”地飞着。

尔嘎一无所获,他从地洞里伸出脑袋对我说,要不,去抢一颗?

我望着那些正在享受辣条和开飞机的孩子,不知道怎么下手。他们小得像麻雀而我是个小偷,如果我要夺走他们手里的任何一颗石子,那谁都无法阻止。我感到心虚。但我也不是特别内疚,当我听到地洞里他们的父母咔哒咔哒敲石头,然后用那种吓人的粗嗓门喊:“砍脑壳的娃儿,还不给老子过来帮忙!”就觉得我和地洞的那些人一样,不好不坏。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地洞里的人。就像没有人怪尔嘎假冒本地人混进洞里探宝。并不是说,他们愿意把孩子们的童年像敲石头一样捣碎,而是,他必须要让他们知道,这儿到处都是石头、悬崖、黑土地、牛屎马粪和火辣辣的太阳,这种天色下玩游戏也不尽兴。

“你去。”我只好把这个棘手的难题推给他。

尔嘎用鼻子哼了一声。他站着不动。我猜他也不好下手。毕竟我们两个站在他们中间实在太高,简直就像上帝一样,毫不费力眼皮垂下去,这些人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了。不过这种高度看人坏处在于:容易眼酸。容易因眼酸而冒出眼泪。孩子们当然不会在意这种意外的眼泪,尔嘎说,他们的父母在地洞里眼酸得比我们现在还厉害,要一直扛着眼睛盯着石头,只要有人肯下去查探,那张扭过来看你的脸不是血红就是满眼的泪水,并且还有点意外的呆滞——因为你出现得过于突然吓到他了——以及先前某个时候找到一颗精品玛瑙原石的喜悦,它绝对不会还有别的心情表现给你,“吃饭了吗?”这种无聊的问候简直多余。

我不知道这个地界属于哪个县,尔嘎一会儿说“跑马”一会儿说“美姑”,一会儿说,随便什么地方吧。反正走了那么远,我又没什么方向感,他怎么说都可以。

“凉山凉不凉?”他突然问我。

“凉个屁,这几年变得很热。”我用两根手指扯起后背上沾着汗水的衣服。

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找了个背阴的地方歇凉。外省来买石料的老板沿着洞子走来走去,用蹩脚的杂牌彝汉双语跟本地人谈生意。由于来这儿买石料的大多是中原人,本地孩子们现在正摇着脑袋跟他们交谈:恁说滴不中,再添点儿。他们已经不吃辣条和开飞机,而是抱着那些盒子蹲在洞门口,满头的汗水和泥巴,鼻子也没有完全擦干净,就投入成年人的买卖当中。

我觉得这个时候尔嘎应该去碰碰运气,像那些孩子一样蹲在洞口,掏出他刚才捡到的原石,说不定一颗石头就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但是尔嘎坚持不去。他蹲在我旁边打起了瞌睡。

不成器的。我有点生气,难道走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捡几颗石头坐在凉地上打瞌睡吗?

“晚上再碰碰运气吧,我刚才捡的都是废料,不值钱。”

然而,我又改变了主意并且庆幸他没有去那儿卖石头。因为我发现,那些卖石头的孩子蹲得太矮,周围又没什么遮阴的树木,阳光直射在他们黑乎乎的脑门上,使汗水成线地淌进眼睛,以尔嘎这种昨天喝了不少酒的体质,坐那么矮又遭太阳烤晒和汗水冲击,肯定要当场昏倒。

整个白天我们没有吃多少东西,尔嘎吃得更少,他拍着“空空”响的肚皮说,熬吧,熬到晚上就好了。

晚上来了。晚上的月亮也来了。

我们偷偷跑到没有人看守的洞口,尔嘎走夜路比白天有太阳的时候走得稳而快。我觉得他的眼睛不像是生了什么病,它只是受不了白天阳光的强度,而习惯了夜间的月光。接下来的行为让我不能不相信他辍学之前从学校跑到风口上看月亮。这不是文艺青年的行为吗?正巧我是有望月情结的人,我眼里的月亮会变出很多东西:石门坎的仙人掌,院坝里的石榴树,我父母亲手栽的芭蕉树和竹子。这些都是隔远了才会被月亮照出来。而现在月亮就在凉山,我也在凉山,这种时候月亮的光芒对我起不了作用。我还不具备看它的心情。

尔嘎却坐在洞口不走了。

他的样子像只天狗。我是说,他脖子伸得长长的,再伸长一点月亮就会被他拱下来。

其实我可以自己下地洞,反正坐在洞口也没什么意思。可我缺乏胆气。洞子那么黑,洞子里的路那么黑,即便洞口月亮再大月光再好,到了洞里什么都摸不清,注定要一条道走到黑。

然而,我掉进洞子里了。尔嘎不肯拉我上去,他的意思是,人一辈子难得掉一次地洞,既然掉进去就不用着急出来。

于是我只好规规矩矩又怀着恐惧站在这个别人挖出来的地洞里,这简直像是特意给我准备的一样,洞子的大小完全符合我的体形,只不过,我不能随意自由弯腰做一些放松肌肉和伸懒腰的动作。说白了,我被恰到好处地卡在这儿了。我记得从前有个男青年跟我说,如果我嫁给他,吃再胖都没有关系,我卡窗户就拆窗户,卡门拆门,卡墙拆墙。我没有嫁给他所以卡在了地洞?

但这难道不会是尔嘎故意给我设的陷阱吗?他总是一个人跑到这儿来,而又总是一无所获,玛瑙石存在许多年了,他还是和他爹一样穷光蛋,他住在那些蘑菇屋里简直是个倒霉的蘑菇?我越想越觉得受了迫害,但毫无办法,就像他说的,人一辈子难得掉一次地洞。

过一会儿,洞子外面烧了一堆大火,嘈杂的声音随之传来,我听了一下,是白天那群孩子睡了一觉又跑来干活了——这些不要童年也不要睡眠的人。尔嘎终于肯将我拉出地洞。火有点小了,他们围在那儿选石头,照着月光和火光,把烂掉的石头挑出来放在别的盒子里。

有人在写作业。他们写作业的时候眼睛却时不时地望着我先前掉下去的那个地洞,然后又望着我。我从来没有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感到无处可藏,感到恐慌和心虚。他们把我看得就像一张扁塌塌的纸。这些小小的人到底要在我身上寻些什么呢?好啊,我猜到了,他们可能在想象自己明天就会长成我这个样子:穿不沾泥巴的白衣裳和梦想了半生的黑皮鞋,以及腰包上挂着装模作样的精巧的茶杯。这时候我要解释一下这些来不及换下的行头肯定不行,假如我说,不要在意这些身外之物,它们在外面的大街上随处可见,至于那雕刻得相当不错的茶杯,它在我们这儿只是一件喝水的用具,如果可能的话,去做那个雕刻茶杯的人,你要相信他绝对不是一个附庸风雅的人,杯子上的刀工可以想象那是很多年的修养和提炼,尤其那些细碎的花纹它透着一股寂寞的白月光的味道——你得相信他蹲在很多个晚上的月光下完成了这件作品。然后,好好珍惜你们围在柴火边烤火的日子,不要让它跑得太快。可是这种话肯定没什么底气和说服力——“那你为什么要穿它们,为什么要穿它们回来!”——他们一定会有更多的反驳,我就是怀着那么多的反驳走了一条自认为和父亲不一样的路。而今天我满心要走回来,却发现不是落在尔嘎的眼皮底下就是落在这么多双眼睛的直视下,我失去了走山路的能力和与他们交流的心情。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尔嘎掉进了我刚刚才爬出来的那个深洞。

“快拉他上来。”我喊。

他们跑过来围着地洞大声笑,不伸手帮忙。山风呼呼向着地洞里灌,我敢肯定尔嘎两只耳朵都是大风的回声。然而我也无能为力,手臂短,力气小,我根本够不到尔嘎的手。

“不要自作多情呀,你的手那么短,他又根本不想上来,你看他的手正在那儿摸石头呢!我们敢保证,他在那儿自由得很,这种活只有像他——还有我们父母——才吃得消,你不要操心了,他在那儿心情好得很,你侧着耳朵听,一会儿他可能还要唱山歌。”

他们提醒我了。尔嘎确实没有伸手给我,并且看上去——抬头的时候我捉到了他的眼神——心情不坏。

“那我自己跳下去救。”我担心他会在地洞待很久,谁知道呢,他视线薄弱,万一看错了出口而在地洞的岔道中反复走着弯路,那今天晚上我们谁都不要睡觉了。听说我要跳下去之后,这帮孩子齐刷刷看向我,那种眼神提示我在多管闲事或者同情心泛滥,当然,也有别的猜不透的味道。他们提示的也许真不错,在某些时候我的确会同情心泛滥。还在东莞的时候我就听说了尔嘎的遭遇,他快要瞎了,他快要辍学了。然而我并非像他们看到的那样日子过得跟我的茶杯一样精致。我仅仅是同情心泛滥——这种毛病简直可以称得上“旧伤复发”,它不能保持长久,却又总是间歇性发作——然后又被别的事情打搅,很快把这件事冲淡。现在他辍学了,他掉进钱眼一样深的地洞去了。

有山歌从地洞冒上来:

太阳出来照东方,

东方是个好地方,

背时崖荫来打岔,

娘在西来儿在东。

歌声是地洞的旋涡风扯上来的。看来尔嘎也只会唱这一首歌。我记得,这首歌他的母亲唱得很好,她是汉族,喜欢穿黑白相间的外套,又怕它沾上泥巴所以洗起来很卖力,衣服的缝口总是飘着几根刷子扯开的碎线。我的意思是,像这种会唱山歌又爱打扮的汉族姑娘,她的心可能根本安不下来,她太有想法,有想法的人爱折腾,会干出两三件随心所欲的事。后来她随着娘家人搬到别的省份去了。

我以为他很快就要爬上来喘气,反复唱歌消耗力气也必定要口渴,地洞却传来敲石头的声音,接着又是原地踏步后迈开脚步向哪个岔道进发的响动。听他那种忙活,你会以为地下不是窄巴巴的洞子而是一个广阔的世界,他在那儿过得确实如孩子们断定的那样,很开心,也很自由。我在上面反倒无事可干,是个彻底的局外人。

孩子们抱着石头在火堆旁精心挑选,火烤在脸上就像烤在那些油黄的黑白照片上。最后我认为自己看到了一条昏黄的河流,它可能是火舌变来也可能凭空而出,河流的水正在他们手指上洒落——因为他们在河边挑石头嘛——当这些人撩起衣袖擦眼睛,手指上的水也就沾到眼皮上。于是我忍不住跟他们说,坐退点。

“多管闲事。”这回他们直接这么跟我讲,并且狠狠地瞪着我。

尔嘎在地洞扯着大嗓门喊,喂,你不下来吗?我刚要回答却被那帮孩子打岔了。他们哈哈大笑,指着我说:

“看她那个样子一点都不像干活的。”

“对啊,她连只盒子也不带,根本是来混日子。”

他们说话简直和大人一模一样。不过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过早地学会挖坑、寻宝、说河南话、察言观色、卖原石,心性成熟快,顺便会几句嘲笑的话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他们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突然来了兴致要下地洞和尔嘎一起找石头。他们说这种工作白天做起来没什么意思,要在晚上找到好石头才是本事。所以这帮人很炫耀地在我面前一个个跳进地洞。他们很快从下方传来欢笑,始终没有听见敲石头的声响,我才明白这是一个去地洞玩捉迷藏游戏的借口。

地面上彻底只剩我一人,山风吹着我,冷月照着我,山脉在隐约处驮着我看不清的树木和不值钱的石头。地面的石头是不值钱的。

尔嘎一定也加入了他们的游戏,“下来啊,下来疯。”我好像听到谁在喊我,也可能谁都没有喊,只是我的魂早一步参加了地洞那场狂欢。

事实上我很想跳下去加入这场游戏,然而我敢肯定在那儿得不到一点自由,那种黑茫茫的通道只会令我沮丧。说到底我不了解他们,他们也不了解我,互不了解的人挤在一起只会让场面陷入尴尬。刚才传上来的逗笑搞不好只是我耳朵的误听,他们可能躲在洞中倾诉,因为当中有的人父母无法亲自来采玉,他们在采玉的地洞里受伤,现在还躺在床上呢——尔嘎跟我说的——那么,眼下这些洞子是父母留给他们的“宝库”,白天寻宝,晚上玩游戏。也可以说,白天是精明的生意人,晚上才回归童年时代。此刻他们在宝库里疯跑,大喊大叫,一点都不在乎踩坏了有可能相当值钱的石头。目前看来,石头也回到了石头本身,你似乎也可以听见它在欢叫:不要流浪,不要发疯。

地洞的回音效果将那儿的声音镀上一层陌生感,已不能分清尔嘎和别人的喊叫。很显然,他们的兴致全都升得很高,这场游戏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然而,我却看见他们一个接一个从地洞爬了出来。

“干活去。”他们无精打采地互相招呼。

尔嘎最后一个出来,头上全是泥巴和碎叶子。从我身边经过时懒气无力说了句:“回去吧。”

“两手空空地回去吗?”我实在忍不住这样的问题。尔嘎不说话。他父亲遗传下来的沉默的习性简直长进了骨头。他又掏出半瓶酒,仰起笑脸晃着酒瓶跟我说,没有两手空空。

于是我们两个又赶着夜路往回走,月光比先前明亮,照在尔嘎身上就像照在一颗走路的石头上。我说,你抖掉那些泥巴和碎叶子,它们要把你盖掉了。他不愿意。为此我们吵了几句。我怪他将我哄到这儿却什么都没捞着,他怪我不敢跳进地洞害他什么都没捞着。“道不同!”他说这三个字简直像诅咒。“不相为谋!”我说这四个字也像诅咒。到后来我们根本无法走在同一条路,但又不能不走在一起,天黑风大,下山只有一条独路。

由于闹了矛盾,我们在途中遇到的危险得自己承担,比如月亮被云层盖掉,天黑乎乎的,一脚踏空时喊出的不是对方的名字,而是“老天爷救我”。

后来,天快亮了。我们也走得疲惫不堪。

“和好吧,”他说,“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人。”

“好啊,”我说,“反正暂时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我们继续往回走,由于刚刚和好心情不错,他抖掉头上的泥巴和碎叶子,忍不住放开脚步将我丢在后方,这时候我恍惚以为他骑着一匹棕色大马,只要再催一下马的脚程,就有可能从这儿跑出第二条路。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