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类
楷模·模范
在新闻报道和日常用语中,“楷模”、“模范”,出现的频率相当高:“道德楷模”、“先进模范”等等,即是指在某方面做得特别好的人物,堪为表率,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先说“楷模”。
“楷”,是一种树木,“楷,即今之黄连头树也。楷有瘿,可以为器”(《广阳杂记》)。相传其枝干疏而不屈,因此形容刚直,“强楷坚劲,用在桢干,失在专固”(《人物志·体别》)。在山东曲阜的孔子墓上楷树繁茂,故又称“孔木”,清代的《广群芳谱》引《淮南草木谱》:“孔木生孔子冢上,其干枝疏而不屈,以质得其直故也。”“楷”,又有“法式、典范“(《辞海》)的意思,“今世行之,后世已为楷”(《礼记·儒行》)。
“模”,也是一种“木名,传说其叶春青、夏赤、秋白、冬黑”(《辞海》)。“昔模树生周公冢上,其叶春青、夏赤、秋白、冬黑,以色得其正也”(明·叶盛《水东日记》)。“模”又指制造器物的模型,引申出“榜样”、“仿效”的意思。
因这两种树的“正”与“直”,且又生长在堪为榜样的孔子和周公的墓地,于是也就人格化了,成为万世可师的“楷模”,并以此来彰显为人敬仰的人物。“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国之桢干”(《后汉书·卢植传》)。
再说“模范”,其义与“楷模”相同。
“模范”的“模”,上面已解说了。而“范”,也是模子的意思,如钱范、铜范,“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行,故作之也”(《论衡·物势》);也指用模子浇铸,“范金合土”(《礼记·礼运》)。于是,“范”引申出“榜样”的含义,如“范文”、“示范”、“垂范后昆”之类词语。
“模范”,原本指制造器物时所用的模型,以后引申出值得人学习和效法的榜样。“师者,人之模范也”(《法言·学行》);“当时后进,竞相模范,每有一文,都下莫不传诵”(《北史·庾信传》)。
龙·龙抬头
我们常把有雄才大略且精明强干的人,誉之为“龙”,反之则贬之为“虫”。又把能人即将委以重任,准备甩开膀子干一番大事业,俗语称之为“龙抬头”。
民谚说:“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
民间认为,农历的二月初二,是天上主管云雨的龙抬头的日子,此后雨水会逐渐增多,预示着这一年的好收成。因此,这一天称之为春龙节。
《说文解字》载:“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长能短,春分登天,秋分而潜渊。”农历二月二日左右,正值惊蛰、春分节气,惊蛰龙抬头,春分龙登天,这就是春龙节的来由。
二月二日又称“龙抬头”,明人刘侗在《帝京景物略》卷二“春场”中说:“二月二日曰‘龙抬头’,煎元旦祭余饼,薰床炕,曰‘薰虫儿’:谓引龙,虫不出也。”明人沈榜的《宛署杂记》亦说:“都人呼二月二日为‘龙抬头’,乡民用灰自门外蜿蜒布入宅厨,旋绕水缸,呼为:‘引龙回。’”
宫廷也十分重视这个节日,“二月二日,各宫门前撤出所安彩妆,各家用黍面枣糕,以油煎之,或白面和稀摊为煎饼,名曰‘薰虫’”(明·刘若愚《酌中志》)。
在清代的宛平县,“二月二日曰‘龙抬头’,因荐韭之余,家各为荤素饼馅,以油烹而食之,曰‘薰虫儿’,谓引龙以出,且使百虫伏藏也”(《宛平县志》)。
二月二日又是土地爷的生辰,所以“城内外土地神庙,香火不绝,游人亦众,又有放花盒灯香供献以酬神者,俗谓此日为‘龙抬头’。此日饭食皆以龙名,如饼谓之‘龙鳞’,饭谓之‘龙子’,面条谓之‘龙须’,扁食(水饺)为‘龙牙’之类”(清·让廉《春明岁时琐记》)。
古人庆祝春龙节,其目的是祈求雨水普降,虫害消除,五谷丰登,带有一种强烈的农耕文化色彩。
烈士·壮士
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奉献出宝贵生命的人,誉之为“烈士”。在和平年代,为抢险救灾、惩恶扬善而牺牲的人,也称之为“烈士”。
在我们固有的观念中,“烈士”即是伟大、高尚、失去了生命的人。但其原本的意思,并不是这样。
“烈”,有“光明;显赫”(《辞海》)的意思,如:“君有烈名,臣有叛质”(《国语·晋语九》);还有“正直;刚毅”之义,“如:义烈、贞烈”(《辞海》)。而“烈士”,古代指有志功业或重义轻生的人,“贪夫徇财,烈士徇名”(《史记·伯夷列传》)。
《韩非子·诡使》是这样界定烈士的:“好名义不仕进者,世谓之烈士。”白话是说:珍惜名誉,追求广德大义,而且不为了做官就舍弃“名”与“义”的人,方可称为“烈士”。
曹操既是个政治家,又是个优秀的诗人,他在《龟虽寿》一诗中写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因“烈士”一语,有重义轻生和以生命捍卫崇高原则的意味,如:“忠臣孤愤,烈士死节”(西晋·陆机《辩亡论》)。这种将“烈士”与“死节”并联一起的说法,也就有了以“烈士”喻为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惜献出自已宝贵生命的人的称谓。
我们将壮实、健硕、豪爽、勇猛、慷慨的人,称之为“壮士”。《史记》中的荆轲,在领命去刺杀暴君秦始皇时,就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壮,强壮,如年青力壮”;又指“壮年,《礼记·曲礼上》:‘三十曰壮,有室。’”此外,还有“肥硕”;“雄壮;盛壮”(《辞海》)之意。故“壮士”多指三十岁上下且健壮、勇猛的人。
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举行开科取士,其中“武士”类的录取,以身体和武艺而分为一、二、三甲,第三甲称之为“壮士”。
“壮士”、“壮岁”在古典诗词中,屡见不鲜:“健儿宁斗死,壮士耻为儒”(唐·杜甫《送蔡希曾都尉》);“壮岁旌旗拥万夫”(宋·辛弃疾《鹧鸪天》)。
老板
在眼下流行的口语中,人们常把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称之为“老板”。甚至,当着负责人的面,也“老板”长“老板”短地称呼。“老板”涉及的范围,在今天已相当广泛,工厂、农村、商店、公司、机关……都似乎习以为常。
《辞海》说:“老板”,其一是“旧时称商店、工厂所有者;又佃农称地主,雇工称雇主,亦叫‘老板’”。其二,“旧时对京剧演员的尊称”。
在旧时代,商店、工厂、田地皆是个人私有,称之为“老板”,是大家熟知的。而在解放前,京剧演员,特别是名角、大腕,如梅兰芳、谭鑫培、叶盛兰等,都尊称为“梅老板”、“谭老板”、“叶老板”,这是因为凡名角或是组团的“班主”,或是“挑班”的骨干演员,决定着对观众的吸引力和票房收入,故以“老板”称之。
但“老板”的出处,却很少有人去探究。
著名学者谢兴尧,在他的文化散文集《堪隐斋随笔》中,专有一文《老板考》,试图解说“老板”的来由:“今南北各地,呼商人或艺人曰‘老板’,意即一店一班之主,惟其本义实为假借。施可斋《闽杂记》云:‘市肆主人及船中年长等,闽俗多称老板,义不可解……’”
博览群书的金先生,发现“老板”最初的字源:“老”,是“金”旁加一个“老”字;“板”,则是左“反”右“力”,这个字在字典中一般不载。“按陶岳《泉货录》:闽王曦时铸大铁钱,亦以开元通宝为文,五百文一贯,俗谓之老板。”而“董谷《碧鸡集存》云:国初至宏治时皆行好钱,正德时京师交易者称钱为板儿,皆低恶之钱,以二折一,但取如数,而不论好恶。既而南方亦行板儿……《雨行杂录》云:铸钱之模谓之板,宋时铸钱每板六十四文。故俗有板板六十四之语。今江北各省称大钱为老官板,亦是此义”(俱引自《老板考》)。
“老板”,是“老官板”的缩写,本义是大钱、好钱,“沿习为店主、船主之称也”(《老板考》),自是一种尊称。
旧时的店主、厂主、船主、班主,皆与经济(金钱)发生最为直接的关系,并掌管自已的经济命脉,世人以“老板”称之,也就在情理之中。而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大潮勃兴,特别是私营企业主数量的大幅增长,“老板”的称呼确实是随处可闻了。人们将其引伸为对一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称谓,亦可看出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的影响和折射。
大腕
这些年来,人们习惯称呼某方面的出类拔萃者、名声显赫者为“大腕”。
《现代汉语词典》原版中,并无“大腕”(“腕儿”)的词目,一九九六年的修订本中,才有了此词的解释:“腕儿,指有名气、有实力的人(多指文艺界的)。”
有人推断,“大腕”的前身本是“大万”或“大蔓”,“万”和“蔓”原为江湖隐语对“姓”的代称。江湖上称通报姓名来历为“报万(蔓)儿”或“道万(蔓)儿”,称成名或显扬名声为“扬名立万(蔓)”。“大万”或“大蔓”,也就衍生出“名人”的意思,而“腕”与“万”、“蔓”音近,故又演变出“大腕”。
“腕”,是指“人和四足动物的掌和前臂之间的部分”(《辞海》)。
口语中,称某人神通大,智慧多,呼风唤雨,举重若轻,则称之为“有大手腕”。
古本小说和戏曲中,“拳头”大和“胳膊”粗来比喻一个人的能耐和名声。
元人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三折:“我是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走得马,不戴头巾男子汉,丁当响的老婆!”
《醒世恒言》卷三十四,也有“拳头上立得人起,胳膊上走得马过”的话。
拳头上可以站人,胳膊上可以走马,其大其粗,可看作是“大腕”的另一种印证。
今天“大腕”已人所共知,当红的、有实力的演员,以及广受关注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不仅称“大腕”,还叫做“名腕”;著名的企业家,则誉之为“企业界的大腕”……
牛·牛气·牛人
我们形容某个人办事有能力,而且说话有气魄,便会说:这个人很牛!或者说:这个人很牛气。而且还习惯地把这种很“牛”很“牛气”的人,誉之为“牛人”。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用于耕种田地的牛,既是农民的亲密伙伴,也是中国人心目中一个美好的形象。
牛,体魄健硕,威武雄壮,而且具有惊人的力量。它吃苦耐劳,憨厚诚实,以草为食,痴心奉献。同时,它不畏强暴,头上的双角,便是它与敌搏斗的武器。故我们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劳动者,誉之为“老黄牛”;把敢于挑战权威的年轻人,夸之为“初生牛犊不怕虎”。
古诗文中,赞颂牛的文字屡屡可见:“一寸荒田牛得耕”(唐·杜甫《蚕谷行》);“平芜又见粼粼绿,复与田翁共苦辛”(元·袁桷《题李唐<牛>》);“老牛不死耕不已”(清·叶士鉴《老牛叹》)。当代著名画家、齐白石弟子李可染,人品、画品皆为世所重,他的画斋叫“师牛堂”,他师牛、画牛,名闻海内外。他画牛的题款,充满了对牛的崇敬和赞美:“给予人者多,取予人者寡”;“牛也力大无穷,俯首孺子而不逞强,终生劳瘁事农而不居功……”
故我们所说的“牛”和“牛气”,多为褒意!
“牛人”,也就是“强人”、“能干人”等词语的借代。“牛人”,表面看只是“像牛一样的人”的意思,但其还有更悠远的历史渊源。
‘牛人”是一种职业和职务,《周礼》中有其描述文字。地宫有“牛人”一职,春宫有“鸡人”、”龟人”,夏宫有“羊人”,秋宫有“犬人”。“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政令,祭祀供享牛;宾客供膳牛;军事供犒牛;丧事供奠牛……”“牛人”对牛有着深厚的了解,他可以根据牛角的发育情况,来判断牛的老、幼,并以此来区分牛的等级,然后确定其用途,或祀天祀神,或款待宾客,或犒劳将士:“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
今天口语中的“牛人”,与古代职务之称的“牛人”,意思相去甚远了。
巾帼英雄
日常用语中,我们把妇女与男人各显神通,欲一比高下,谓之“巾帼不让须眉”。长胡子的自然是男人,为什么妇女可用“巾帼”指代呢?
巾,此处指古代妇女的头巾。帼,是指古代妇女的发饰。“帼,妇人首饰”(《说文解字》)。
以妇女的头巾和发饰——巾帼,来指代妇女,正如古语中的“裙钗”,即妇女所穿的裙子和头上的发钗,也同样是妇女的称谓。
《晋书·宣帝纪》说:“亮(诸葛亮)数挑战,帝(指司马懿)不出,因遗帝巾帼妇人之饰。”
在电视剧《三国演义》中,我们也看到这个场景:蜀相诸葛亮率兵攻魏,与魏国大将军司马懿对阵于渭南。但魏军坚守不出,任凭蜀军百般叫骂,只是以逸待劳。诸葛亮想出一计,令人给司马懿送去“巾帼妇人之饰”,讥讽、嘲笑对方不过是胆小的女人,缩在军营里不敢应战。这激将法,果然使司马懿大怒,上书魏国的皇上,请求出战,但未得允许,还派了一个叫辛毗的臣子,手持代表皇上的杖节来到军中,以便制止司马懿的焦躁情绪和鲁莽行动。
古代的贵族妇女,常在举行祭祀大典时,戴一种用丝织品或发丝制成的头饰,这种头巾式样的头饰,称为“巾帼”,上面还点缀着金银珠翠制成的名贵首饰。
于是,“巾帼”便成了妇女尊荣的称谓;而妇女中的出类拔萃者,则顺理成章名为“巾帼英雄”。
清代湘灵子的《轩亭冤·赏花》说:“新世界,旧乾坤,巾帼英雄叫九阍。”
酒迷糊·酒神
湖南方言中,将那种嗜酒如命,但一喝便醉眼朦胧、胡说八道的人,称之为“酒迷糊”。“酒迷糊”即指喝了酒后目光散淡,什么也看不明白,又指沾酒便犯糊涂。而把那种喝酒有海量,而且思路清晰、妙语连珠的人,誉之为“酒神”。
“酒神”在史籍中,指的是谁呢?
农历八月十八日,是酒神的诞日。
《说文解字》:“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这就是说夏朝的少康(杜康),是最早懂得用高梁酿酒的人。
少康是夏启的孙子,父亲被仇敌杀害后,他联合夏朝的大臣,报了父仇,并恢复了夏朝的统治。少康又名杜康,他曾作过有虞氏(今河南虞城南)庖正,并在此成家。今天的河南汝阳县北还有个杜康村,传说是杜康的造酒处。在杜康村至今屹立着一座杜康祠,里面供奉着被尊之为酒神的杜康神像。祠联是这样写的:“泥醉刘伶,且勿倾杯逞豪兴;名传杜酿,宜将制法再精良。”
过去每逢酒神的诞日,各酒坊、酒店往往要予以祭祀,除香、烛、牲、果等供品外,酒是主供之物。
杜康虽是公认的酒神,但在民间传说中,还有一位更早的造酒者仪狄。“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战国策·魏策二》)。
而宋人杜苹在《酒谱》中认为:“尧酒千盅,则酒作于尧,非禹之世也”;而《神农本草》、《黄帝内经》皆有关于酒的记载,说明造酒并非始于仪狄;在天文史书中,称“轩辕右角南三星曰酒旗”,证明造酒的历史非常早。
那么,酒到底是谁发明出来的呢?实际上在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酒已经产生了。考古证明,远在五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早期,就有酿酒和饮酒的器物出土,最早的酒是由植物的块根或果实酿制的,比如甘蔗、麻根、柿等。农业兴起之后,方出现以谷物酿酒。自从酒问世以来,经历了自然发酵的果酒、榨制酒(黄酒)和蒸馏酒(白酒)这三个发展阶段。酒的发明是集体智慧和劳动的结晶,而仪狄、杜康不过是古代传说中的酿酒明星罢了。
但杜康毕竟约定俗成地登上了酒神的宝座,他的名字也成为了酒的代称。曹操的《短歌行》写道:“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从古至今,在我国人民的生活中,酒几乎无处不在。祭祀礼仪、婚丧生死、佳节良辰、亲朋聚会自然是离不开酒的,还有传统中草药的泡制,酒往往也是一味不可缺少的“药”。
历代文人墨客,更是与酒深深结缘。“竹林七贤”超群拔俗,嗜酒如命;杜甫所称颂的“酒中八仙”,个个因酒而焕发出创造的光辉。
愤青·浪子·铁哥们·铁公鸡
我们常把那种愤世嫉俗,对什么都看不顺眼,整天发牢骚、骂骂咧咧的青年,称之为“愤青”。这是个近些年才开始流行的新词,所谓“愤青”,即“愤怒的青年”缩写。
我们又把那种“不务正业,专事游荡的青年”(《辞海》),斥贬为“浪子”。这是个古老的词汇,“人都道你是浪子,上长街百十样风流事”(《罗李郎》第三折)。
“浪”的原意是“波浪”,因波浪的起伏、流动无序,引申出“随便;滥”(《辞海》)的意思,如“浪游”、“浪荡”、“浪费”等等。而“浪子”一语,典出宋代的李邦彦,他行事猥鄙,好作秽亵的词曲,自号“李浪子”(见《宋史·李邦彦传》)。“邦彦尝自言赏尽天下花,踢尽天下球,做尽天下官,而都人亦呼邦彦为浪子宰相”(《三朝北盟会编》)。
梁山泊一百另八条好汉中,有一个“浪子燕青”。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会玩耍、识风情,名妓李师师就对他颇为会意。
“浪子,也指流浪者”(《辞海》),居无定所,行踪无定,浪迹天涯。“浪迹未出世,空名动京师”(唐·李白《窜夜郎于乌江送别宗十六璟》)。
俗语中,将极相契的朋友和知已,可以肝胆相照,可以同生死、共患难,誉之为“铁哥们”。
“铁”,原意为“钢铁”,引申出坚强、坚硬、牢固、牢靠等意思,如“铁了心”、“铁关系”、“铁朋友”,皆是日常用语中耳熟能详的。“铁朋友”,也就是“铁哥们”,以其比喻朋友间的友谊如钢铁般牢不可破。
具有贬义的词语是“铁公鸡”,喻其用钱极为小气,该出钱的时候也是分文不掏,就像“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典出清代袁枚的《子不语·“铁公鸡”》:文中的主人公极为吝啬,喜欢占别人的便宜,村中有人患急病,大夫的处方中须用两根七寸长的公鸡毛做药引子,其人正好有一只长羽毛的公鸡,可他却说你用五钱银子买走这只公鸡吧,而当时的市价一只公鸡不过二钱银子。病人无奈,只好买下。村民们议论时说此人的鸡是“铁公鸡”,一根毛也拔不下来。后来,“铁公鸡”就成了吝啬鬼的代称。
跑堂的
一个人在单位不担任重要职务,也不从事关键的工作,只是打打杂,称之为“跑堂的”;或者只是在单位从事接待事宜,迎来送往,安排酒席、宴会,也会自嘲为“跑堂的”。
“跑堂的”,是旧时对饭店端菜、筛酒的堂倌的称谓。
饭店历来讲究“响堂亮灶”,就是说堂倌招呼客人殷勤、报菜准确清脆,再加上厨房里炉红火旺,厨师的菜肴制作考究。
优秀的堂倌,往往客人刚到饭店门口,即会快步上前迎接,一脸是笑,殷勤地说:“您请!”再对里面高喊一声:“来客人啦!”然后,热情地引客人入座,给每个人递上热毛巾、沏上香茶。待客人揩好脸、手,喝过第一口茶,再说:“您想用些什么?我给您报报菜名!”客人点过头,堂倌便用脆亮的声音把菜名一串串报出来。在报过菜名后,客人选好了菜肴,堂倌会转脸向厨房喊道:“红烧狮子头、熘猪肝、爆炒肚丝、清蒸鲫鱼……”再依客人的口味,特别关照:“重油、少辣,快炒快上咧!”厨师在厨房里闻声频频以勺敲锅,并连声答腔,一呼一应,满堂热闹。
堂倌上菜,左手托盘,盘里摆满盛满菜和汤的碗、碟,右手持一长叠盛有白饭的碗,脚步轻快无声,且点滴不漏落。到了桌前,再一一报出菜名,末了说:“您的菜齐了,请用!”
过去的堂倌是没有固定工资的,靠客人给的小费为生。客人给了小费,要高喊客人赏钱了,并说出数目,然后把钱丢入厅堂墙角一个漏斗形的木柜里。所有在厅堂的堂倌会一齐喊道:“谢了!客人走好!”到晚上饭店关了门,取出小费由堂倌均分。
堂倌还负责有催请客人的任务。一些有身份的人请客,所请的人中有德高年长者,便委托堂倌代劳。一般是“三请”,即亲自登门请三次,但不“四催”。堂倌入门只到堂前,清亮地喊出谁在什么饭店什么时候设宴请客,敬请光临,然后转身便走。当然,东道主和被催请的客人会在宴会后付出小费,以示感谢。
堂倌除腿勤、手勤、口勤之外,还要具有应付各种异常情况的本领。比如吃过后不给钱,或者故意找茬说菜肴不洁、味道不正,都必须有一套应对的方法,但绝不能和顾客争吵,甚至打架,要合情合理,不得罪人,也不影响别人用餐。
所以,造就一个合格的堂倌,并非一件易事。
吹鼓手
对上司或于已有着利害关系的人,不遗余力地阿谀奉承、歌功颂德,人们便会讥讽他为“吹鼓手”。
明代文学家王磐,字鸿渐,号西楼,江苏高邮人,著有散曲集《西楼乐府》。集中有一支散曲《朝天子·喇叭》,借咏喇叭,讽刺丑态百出的官场和官吏,堪称传世之作。“喇叭,唢呐,曲儿小,腔儿大;官船来往乱如麻,全仗你抬声价。军听了军愁,民听了民怕,那里去辨什么真共假?眼见的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只吹的水尽鹅飞罢!”
这种鼓乐班子里的人,俗称吹鼓手,是我国一个古老的行业。
在过去,凡办红白喜事,都离不开吹鼓手。
“如娶媳妇,花轿前有吹鼓手或乐队吹吹打打,开道锣前引。继之为一对吹号筒,四面或八面大鼓在后,加以九音锣、唢呐、大钹等等,其声震耳欲聋。……吹鼓手中有一种叫做‘清音’的,专门在灵堂前吹奏,有横笛、笙、九音锣、堂鼓、薄钹等,演奏者多系老年人,调子优雅,肃穆动听。凡有女宾客来吊祭的,要由‘清音’伴奏……”(《旧都三百六十行》)
吹鼓手也有他们的祖师爷,因孔子干过这一行,还有春秋时的乐师师旷,以及“八仙”之一的韩湘子,都被奉之为行业神。
穷苦人家娶亲送亲,因雇不起一个鼓乐班子,也有只用一支唢呐办喜事的。
老作家汪曾祺曾写过一篇小说《三姊妹出嫁》,就描写了只用一支唢呐吹奏的情景。挑担卖馄饨的秦老吉,他的三个女儿分别许给了皮匠、剃头匠和卖糖的。二女婿大福子除剃头之外,“也学了吹鼓手。笙箫管笛,无不精通”。吹鼓手在过去是个下贱职业,“姑娘姑娘真不丑,一嫁嫁个吹鼓手。吹冷饭,喝冷酒,坐人家大门口。”这三姊妹同一天出嫁,都是腊月二十三。“一顶花轿接连送了三个人。时辰倒是错开了。头一个是小凤,日落酉时。第二是大凤,戌时,最后才是二凤。因为大福子要吹唢呐送小姨子,又要吹唢呐送大姨子。轮到他拜堂时已是亥时。给他吹唢呐的是他爸爸时福海。时福海吹了一气,又坐到喜堂上去受礼。”
虽说作家写这些时充满了喜气,但从中仍可体会到穷苦人家生活的艰难与辛酸。
凌人·做冷饮的
俗语中将待人冷冰冰,毫无热情,说话也是寒嗖嗖,又刻薄又怪气的人,叫做“凌人”,或者干脆名之为“做冷饮的”。
现代人在伏日,除了以风扇、空调驱暑趋凉之外,还可以品尝各种名目的冷饮。古人虽无先进的设施制造冷气,但冷饮却是可以享用的。
制造冷饮,必须先有制冰设备,在古代当然无法做到。但是,他们却很早就懂得了冬季采冰以供夏用的方法,也就可以用冰来制造冷饮了。
《周礼》载;“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是说凌人掌管冰政,在冬季十二月大寒之时,主持斩冰之事。而要窖藏夏天冰块需要量的三倍才够用,因为其中的三分之二会在凌阴中融化。《诗经·七月》中说:“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二之日”、“三之日”即周历的二月和三月,“凌阴”是指山阴处的藏冰地窖。此诗说的是古代陕西这个苦寒之地的凿冰藏冰的时间。
自周代起,后来的各个王朝,都设专门的官吏管理冰政。明人刘侗在《帝京景物略》中,提到北京皇家冬日采冰的事,由皇帝最亲近的侍臣“中涓”负责,当时采冰的时间从农历十二月初八开始。
窖藏的冰,到三伏炎暑再取出来使用。皇帝以赐冰给大臣表示一种特别的宠信:“六月夏季,正当伏日炎暑之时,内殿朝参之际,命翰林司供给冰雪”(宋·吴自牧《梦梁录》);“立夏日启冰,赐文武大臣”(《帝京景物略》)。
无论宫廷还是民间,这种窖冰一般都不直接食用,一是用于室内降温;二是用来冰凉食品,因而就有了冷饮。
在宋人所写的《东京梦华录》、《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等书中,都提到当时汴京或杭州的冷饮品类,有:沙糖绿豆、漉梨汁、木瓜汁、卤梅汁、红茶水、椰子酒、姜蜜汁、苦水、紫苏饮、荔枝露水、白醪凉水、梅花酒、金桔团雪泡、沉香水等等。从中可看出,冰果汁和冰凉茶是宋人冷饮两大类别。
清人顾铁卿的《清嘉录》中,说到苏州夏日街头叫卖“凉水”的情景:“土人置窖冰,街坊担卖,谓之凉水。或杂以杨梅、桃子、红花之属,俗称‘冰杨梅’、‘冰桃子’。”其方法是把窖冰放在茶水或果汁的周围,使其降温。清人让廉《春明岁时琐记》载:“伏日……有舍冰水者,或有煎苏叶、藿叶、甘草等汤于市中舍之,谓之‘暑汤’。”此书中还提到“(北京)市中敲铜盏卖梅汤(杨梅汤)者,与卖西瓜铿聒远近。”
开古玩铺的
某个人不管谈论什么,都喜欢引经据典,溯本求源,人们便会说他是“开古玩铺的”。有的领导干部,办什么事,讲原则,有理有据,搬出历年来有关的各种文件,亦被称之为是“开古玩铺的”。而把墨守陈规,不越雷池半步,有些因循守旧的人,讥之为“老古董”。
以买卖古玩为业的古玩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当,从门面的装饰到店堂的摆设,往往古雅有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门楣悬以名人题写的铺名,如“集古斋”、“博古堂”、“聚珍阁”等等;紫檀木雕镌的对联,体现出经营的特色,如:“夏鼎商彝传流千古;秦砖汉瓦罗列一堂”、“一窥篆隶知秦汉;半向尘埃拾宝珍”。
古玩,在乾隆年代以前,称之为骨董或古董。“骨董”一词,只早见于唐开元年间张萱写的《疑耀》卷五:“骨董二字乃方言,初无定字。”南宋朱熹在《语类》中称之为“汩董”。明代董其昌在《骨董十三说》中云:“杂古器物不类者为类,名骨董。”乾隆年间始称之为“古玩”。
所谓古玩,涵盖面极广,举凡青铜器、金银器、瓷器、玉器、字画、碑帖……等年深日久的东西,皆属此列,具有文史性、观赏性,可供研究和收藏之用。
古玩业到底起源于何时,已不可考,但确实由来已久是无疑的。有的说起源于战国春秋时,因吕不韦曾以五百金买奇物珍玩奉献华阳夫人。但古玩行一般不持此说。
“古玩行业中的上、中、下三等,即古玩铺、挂货铺、旧货店和摊。旧货店和摊经营零七八碎古董玩器,不能入古玩商会,在行业中人们不承认他们是古玩行”(陈重远《古玩史话与鉴赏》)。
开古玩铺,一是买进,二是卖出。这首先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这方面的鉴定知识,通过长期的实践,训练出自已的眼力,不但能辩别真假、优劣,推断出年代,而且能评判出它的价值。故古玩店,往往各有自已的专项买卖,拥有这个方面的专业人才。
“古玩铺陈列的古玩有真有假,还有‘撂跤货’,即真假未定的货,但不标明真伪。鉴定文物的眼力不一样,有人看真,有人看假。买主看真,卖主看假,如果是真东西,被人买走了,这叫‘拣漏’;如果是假东西,被人买了,这叫‘打眼’。都不能称之为骗人或受骗,双方都认为是眼力问题”(陈重远《古玩史话与鉴赏》)。
古玩铺的买卖并不是人声鼎沸,顾客盈门,相反倒显得有些冷清,但行话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做的是价值不菲的大买卖。
开古玩铺的人,不但要知识渊博,在接待上还讲究礼貌迎客,谦逊和霭,说话文雅,对答如流。故古玩店往往在厅堂里摆着桌、椅,供人休息、喝茶、聊天。讲究的还设有专门的雅室,以便客人安静地看货。
古玩业圈内人在谈及业务时,为了不让外人听懂,常使用“隐语”,张仲《古玩商的生意经》中曾有论及,试录几则如下:
行货:一般指“大路货”。引申出“行画”,指成批生产、缺少独创性的画作。
活拿:一古玩商从另一古玩商手上拿走一件东西,卖完了再算帐还款,这叫活拿。规矩是价位说好了,只能多卖钱,不能少卖,即必须“保底”。多卖的钱归“活拿”的人,原货主不问。
跑道儿:购买或出售古玩行为的中间人,又称是“拉纤的”。
爬桅:古玩商人在交易行为中,突然变卦了,如对讲好的条件、价钱反悔,说了的话不算数,叫“爬桅”。
掌眼:购买古玩时,请高明的人帮自已看货,称“请给我掌眼”。
窝子:古玩商如发现某一户人家藏品丰富,可以不断去收购,这户人家便名之曰“窝子”。
美子:美金的代称。
……
在今天,随着社会的开放、生活水平的提高,古玩业又开始兴旺起来,正印证了“盛世重收藏”这个普遍规律。
剃头匠·顶上功夫
办起事来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崇尚“一刀切”,俗语中称这个人为“剃头匠”。说某个人具有高超的技艺,则誉之为“顶上功夫”。
理发,属于服务行业,过去称从业者为剃头匠,现在则称之为理发师。
我记得小时候在古城湘潭,街头上有许多家理发店,门两边往往挂着镌刻的对联,联语十分有趣:“莫看毫端技艺;堪称顶上功夫。”、“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理发业,应该是清兵入关以后才兴起的。
在古代,国人信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遗训,是不轻易剪去头发的,往往束发为髻,用簪子别住,故杜甫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的感叹。明代,汉人皆留长发,“拢发包巾”,对头发分外珍惜。
到了清代,统治者强迫汉人依从满族剃发的习俗,于顺治二年(1645年)颁布“剃发令”,限令男子剃去前半部头发,后半部梳发垂辫,实行残酷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政策。
北京是皇都,自当带头执行,但一时找不到这么多的剃头匠。于是多尔衮下令,派包衣三旗的剃头匠在地安门、东四、西四、正阳门等主要路口,搭起席棚,内供清帝圣旨牌,强行为过往行人剃头,违令者斩。为了扩大剃头匠的队伍,还抓来民伕,让其略作训练,然后向各衙门领取牌照,在京城各个胡同设立剃头棚。接着全国凡被清兵占领的地方,皆刮起剃头之风。于是,剃头业一时间兴旺起来。到了清廷被推翻时,全国又兴起剪辫之风,各地剃头匠又忙得不亦乐乎。剪辫后的男子,有要留短发的,有要剃光头的,“发型”的概念也就逐一普及。
经营方式一般两种:一是开设剃头铺,有舒适的坐椅,墙上嵌着镜子。二是走街串巷的“剃头挑子”,挑子一头是小柜式的坐凳,下有抽屉,放着理发工具;一头是个桶式的脸盆架,也置一小型方斗旗杆,斗内放置肥皂,杆上系着刮刀布,架上放脸盆,桶内备供洗头的热水,故俗语说:剃头挑子一头热。在北京,“也有的不挑担子只夹个小包,专门串作坊、锅伙、店铺,做包月活,一月剃两次头,挣铜元二三十枚”(《旧都三百六十行》)。
在湘潭,剃头行当有“”文、“武”之分,“文”者除剃头外,还兼修面、掏耳;“武”者剃头后,还会给顾客推拿、按摩、捶打、揉捏,甚至可治脱臼、落枕、葳脚等疾病,也懂针灸。
到了今天,理发行当内容更加丰富,理发、烫发、染发、美容、按摩,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
冤家
俗语将有矛盾并结下仇怨的双方称之为“冤家”,以此而生发出许多语汇,如“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宜解不宜结”。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黛玉和宝玉呕气,贾母急得抱怨说:“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
《警世通言·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庄子心下不平,回到家中,坐于草堂,看了纨扇,口中叹出四句:‘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相聚几时休?早知死后无情义,索把生前恩爱勾。’”
“冤家”,其一出自佛经,如《长阿含经》:“汝今诳我,陷固于我,引我大众欲与冤家。”此处的“冤家”,意为仇敌。
另外,此语源于我国古代年深日久的“打冤家”。在一些地区,部落、村寨、家族之间,因各种矛盾的积蓄、爆发,而酿成彼此的流血械斗,俗称“打冤家”。“冤家”即仇家,仇冤无法用和平方式解决,只好行之于武力。
“冤家”可以指代仇敌,同时,又变成一种对爱人、情人的昵称。特别是年轻的男女,恨不能终日相守,在一起时,因一些小矛盾而生嗔生气,如贾宝玉、林黛玉,故贾母称他们是“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相爱相恋的年轻男女,一旦分别,又会产生种种怨艾,真是爱恨交加,无休无止。在一些古代诗词、戏曲和小说中,常见到“冤家”、“小冤家”、“俏冤家”等语汇。
“门外猧儿吠,知是萧郎至。刬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扶得入罗帏,不肯脱罗衣。醉则从他醉,还胜独睡时”(无名氏《醉公子》)。
醉醺醺的情郎归来,久等的女子是又爱又恨,故称其为“冤家”,还安慰自已:即便他醉了,毕竟睡在一起,总比一个人独睡强。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云儿唱了一支小曲:“两个冤家,都难丢下,想着你来又记着他。两个人形容俊俏,都难描画。想昨宵幽期私订在茶縻架,一个偷情,一个寻拿,拿住了三曹对案,我也无闲话。”这是反映当时市井生活的一种情状,是一个女子与两个“冤家”男子的三角恋爱。“三曹”,即三造,指原告、被告、证人,此处指恋爱中的三个人。
市侩
日常用语中,我们把趣味低下、品行不端、贪图私利、投机取巧的人,贬之为“市侩”。
但“市侩”的原义,指的只是一种职业。
“市侩,即‘牙侩’,旧时买卖的居间人。后泛指唯利是图的商人”(《辞海》)。
《汉书·货殖传》说:“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侩。”颜师古注曰:“侩者,合会二家交易也。”在这句话中,“子”是利息,“节”是节制、管理、评估价格,“驵”是骏马、良马。“驵侩”,是说合马匹(也包括其它牲畜)交易,从中得到好处费的人。
“驵侩”,后来泛指市场的经纪人,“驵”也渐渐与“侩”同义。“段干木,晋国之大驵也”(《吕氏春秋·尊师》)。其注为:“干木,度市之魁(估定市场价格的人)也。”《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说得更明白:“驵,市侩也。言魏国之大侩也。”
“市侩”,又称“牙侩”、“牙商”、“牙子”、“牙人”、“牙郎”。
“尝买婢迁约,为牙侩搜索陵突”(《新唐书·张又新传》)。
“及长,解六蕃语,为互市牙郎”(《旧唐书·安禄山传》)。
城乡市场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商行,或牙商的同业组织,谓之“牙行”、“牙纪”。
“市侩”一语到清代时,还只是职业的称谓,同时也泛指商人:“且市侩之牟利,无论银贵钱贵,出入皆可取赢,并非必待银价甚昂然后获利”(清·林则徐《银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
但作为买卖中间人的“市侩”,为使生意谈成,毕竟要用尽心机,或欺瞒两方,或帮衬一方打压一方,以便从中渔利。个别“市侩”的不良行为,久而久之,造成人们的不佳印象。而“市侩”又泛指商人,“无商不利”是一条铁律。于是,“市侩”一语也就有了贬责之意,并一直延续到今天。
木头人·不倒翁
说一个人反应不灵敏,脑瓜子呆笨,常讥之为“木头人”;说一个人在官场左右逢源,总是立于不败之地,谓之“不倒翁”。
“木头人”,在古代名叫“偶”,与“俑”同为随葬品。“偶”,即偶人,“刻木像人之形”,《说文解字》释曰:“偶,桐人也。”这就是说,当时的偶,多用桐木雕成,究其原因,一是桐木生长快,随处可见;二是桐木质地松软,易雕刻。
在岁月更迭中,木偶逐渐成为一种游艺的器具和供人玩耍的玩具。如木偶戏,一举一动皆由人用绳线操纵,并由人配以声音。故称木讷、迟钝的人为“木头人”,其源于此。
“不倒翁”亦为一种玩具,“形状像老人,上轻下重,扳倒后能自动竖立起来,也叫‘扳不倒儿’。赵翼《陔馀丛考》卷三十三。‘儿童嬉戏有不倒翁,糊纸作醉汉状,虚其中而实其底,虽按捺旋转不倒也。吴伟业集中有诗,考之《摭言》,则唐人已有此物,名酒胡子,乃劝酒具也。’常用以讥刺巧于保持自已地位的人”(《辞海》)。
齐白石画过许多幅“不倒翁”,穿着官袍,戴着官帽,摇着白纸扇,鼻子上方贴一白方块,分明是舞台上“丑角”的模样,他用的是大写意的画法,除眼、眉、鼻、口、耳,以及扇子用线勾以外,其余以没骨法为之,十分传神。而画上的款识,则表现他对那些鱼肉乡民、趋炎附势、作威作福的封建官吏的鄙薄与嘲讽,且录三则如下:
(一)
秋扇摇摇两面白,官袍楚楚通身黑。
叹君不肯打倒来,自信胸中无点墨。
(二)
能供儿戏此翁乖,打倒休扶快起来。
头上齐眉纱帽黑,虽无肝胆有官阶。
(三)
乌纱白帽俨然官,不倒原来泥半团。
将汝忽然来打破,通身何处有心肝。
小姐·女士
在古代,习惯称呼年轻、未出嫁、出自有一定社会地位人家的女子为“小姐”。新中国成立后,“小姐”一语弃之不用了。改革开放以来,此语又开始满世界流行,凡未婚的年轻女子,无论贵贱尊卑,皆可使用这个称谓。但是,随着一些不正当职业的兴起,人们往往把“三陪女”称之为“小姐”,含有某种贬意。于是,该怎么称呼未婚年轻的女子,成为一件相当尴尬的事。
“小姐”一语,其源流到底是什么呢?
“小姐”这个称谓,原本是个贱称,最早出现于夏商奴隶制社会时期,专指女性奴隶。清代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说:“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所以,那时的闺阁待嫁女子,是忌讳这个称谓的。
“小姐”又指宫女,“掌茶酒宫人韩小姐”(宋·钱惟演《玉堂逢辰录》)。“小姐”也是女艺人的代称:“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汉代苏武写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这里的“小姐”是指妓女。宋、元时,还把正室之外的姬妾,因地位低卑,名之为“小姐”。
同时,古人也渐渐地把有身份门第所生的女儿,约定俗成,称之为“小姐”。“旧时对未婚女子的称呼”(《辞海》)。《西厢记》第一本的“楔子”即是佐证:“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同时,“母家的人对已出嫁的女子,也称为‘小姐’”(《辞海》)。
当今,我们把无论年纪大小且已出嫁的女性,称之为“女士”。
“女士”的原意,第一,是指“女子和男子”(《辞海》),如古诗中的“女士满庄馗”(唐·王粲《从军》),即是一例。第二,“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此语出自孔颖达对《诗经·大雅·既醉》一诗中“厘尔女士”的注解。“后用作对女子的尊称”(《辞海》),可见“女士”的称谓,具有褒义,而且不一定是指出嫁的女性。
在“小姐”一语忌讳使用的时候,人们开始以“女士”代之。被称作“女士”的未婚女性,千万不要误认为这里面含有什么不敬之意,古人早已作了极为明确的解释。
泰山·泰斗
从古至今,丈夫称妻子的父亲为岳父、岳丈、泰山。在湖南口语中,则亲切地称呼为“岳老子”。
泰山,地处山东省中部,从东平湖东岸向东北延伸至淄博市南和鲁山相接,长若两百公里。主峰“玉皇顶”在泰安县城北,古称“东岳”,又称“岱山”、“岱宗”。
古代帝王常登临名山绝顶,设坛祭祀大地山川,史称封禅。簇拥而去的文武百官,都会得到封赏。泰山为五岳之一,又屹立在东方,是迎接日出的佳处,云飞霞舞,十分祥瑞,故封禅多在泰山。
妻父的称谓,为何与泰山有关呢?
“呼妻父为泰山:一说云,泰山有丈人峰。一说云,开元十三年,封禅于泰山,三公以下,例升一阶。张说为封坛使,(张)说婿郑鑑以故自九品骤升迁至五品,兼赐绯。因大酺宴,明皇讶问之,无可对。伶人黄繙绰奏曰:‘此泰山之力也。’今人乃呼岳翁”(《晁氏客语》)。张说的这个故事,又见于《酉阳杂俎》,不过他女婿的名字变成了郑镒。
张说利用权势,让女婿参加封禅;在别人升迁一级官阶时,他却让女婿从九品猛升到五品。唐代的官服颜色,九品不过是青色,五品则是红色。而宫廷艺人所说的话,是讥讽张说利用泰山封禅的特权,格外看顾自已的女婿。于是,“泰山”也就成了妻父的尊称。
因泰山又名“东岳”,也就有了“岳父”的称呼。泰山中有“丈人峰”,故妻父又称之为“丈人”、“岳丈”。湖南的口语“岳老子”,“老子”即父辈、长辈的意思。
新闻报道和口语中,常称在某一个领域的权威、领军人物为“泰斗”,如“文坛泰斗”、“梨园泰斗”等等。
“泰斗”是泰山、北斗的简称。初始时,是对文学家韩愈的盛誉。
《新唐书·韩愈传赞》:“自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泰山高伟,北斗灿烂,其敬仰之意何其虔诚。
丫头·大家闺秀·小家碧玉
北方称女孩子为“丫头”,渐渐的,南方也沿袭此名。其实,在古语中,早就有了这种称谓。
因古俗所致,女孩子到了及笄之年(十五岁)前后,头上都要梳出两个左右分开的“髻”,形如“丫”。“丫”者,树木与物体的分叉,“凡物叉分者皆曰丫”(《正字通》)。于是,因女孩发型如“丫”,也就称之为“丫头”了。“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向人时”(唐·刘禹锡《寄赠小樊》)。
在古代,还将年轻的婢女,叫做“丫头”。这是因为她们的地位、身份,导致“丫”髻的发型是不可改变的。宋人王洋在《大阳道中题丫头岩》一诗中写道:“不谓此州无美艳,只嫌名字太粗疏”。自注:“吴楚之人谓婢女为丫头。”
“丫头”,又是长辈对晚辈青年妇女的爱称。贾母就说过这样的话:“当日我象凤丫头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哩”(《红楼梦》第三十五回)。
日常用语中,称出身于名门大族,修养、谈吐、待人接物具备大家风范的女子为“大家闺秀”;而称小户人家的美貌女子为“小家碧玉”。
“小家碧玉”的典故,出自东晋孙绰所作的《碧玉歌》。碧玉是汝南王孙绰的爱妾,才貌双全,于是作了《碧玉歌》以赞之。也有说《碧玉歌》是梁武帝所作。《乐府诗集》中收有《碧玉歌》五首,诗中说“碧玉小家女”、“相为情颠倒”,可见碧玉出身于小户人家,但确实令男主人梦魂萦绕。
后来,“小家碧玉”便演变成代指出身小户人家的女孩子。
天生尤物
自古至今,男人们喜欢把漂亮妩媚、性感可人的女子,称之为“尤物”、“天生尤物”。
“尤,特异的;突出的”(《辞海》)。《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尤,异也。”《小尔雅》:“尤,怪也。”《管子》:“尤,殊绝也。”
《庄子·徐无鬼》中有这样的话:“夫子,物之尤也。”王先谦集解引宣颖云:“言其出类拔萃。”唐代的韩愈在《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中说:“朝取一人焉,拔其尤;暮取一人焉,拔其尤。”
“尤物”,一是指珍贵的物品,“多收法书名画古物……故尤物多归之”(宋·周密《癸辛杂识后集·向氏书画》);二是称特别优秀的人物,多指美貌的女子:“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这个典故是说晋国大夫叔向,想娶申公巫臣和夏姬所生的美丽女儿为妻,其母对儿子进行规劝所说的话。
这位母亲的话,成了唐人元稹所作《莺莺传》中,张生对崔莺莺始乱终弃的一个“堂皇”的理由:“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无非是“红颜祸水”、“亡国亡家”的套话,张生以此来逃脱一个男人应负的责任,当然是一派胡言。
“尤物”、“天生尤物”在古代的诗文、戏曲中,时或见之。“看她虽是禅踪,自然冶态,正是那天生尤物,世不虚名”(明·梅鼎祚《玉合记·砥节》)。《红楼梦》第六十六回,贾宝玉评说尤氏姐妹:“真真一对尤物。”
但“尤物”、“天生尤物”,毕竟在岁月的流传中,或多或少地带有了贬意。
结发夫妻·露水夫妻
中国人往往把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的男女,称之为“结发夫妻”。“结发”一语,到底有着怎样的文化内涵呢?
在中国古代婚礼中,“结发”和“结髻”是先后出现的两个重要仪式,两者都是以新婚男女的头发作为结婚、结合的信物。
上古原始社会的“结发”婚仪,已不可寻考。据古书记载,“结发”婚仪在阶级社会已经受买卖婚姻的影响。《曲礼》云:“女子许嫁,缨。”“缨”是一种丝绳。女子许配人家以后,用“缨”来束发,以表示她有了对象。到成婚时,由新郎亲手解下“缨”,这就是“主人入,亲脱妇之缨”(《仪礼·士昏礼》)。汉唐诗歌中,描写此种情状的句子不少,如“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唐·杜甫《新婚别》)。
到了唐代中、后期,“结发”由婚前系缨、成婚时脱缨,变成新婚男女各剪下一咎头发,绾在一起作为信物。唐代女子晁采与情人私定终身,写了一首《子夜歌》:“侬既剪云鬓,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诗中所述的剪发、绾发,就是“合髻”的仪式。
此后,“合髻”婚仪一度风行,到明、清仍未绝迹。
在《红楼梦》中,多姑娘与贾琏虽说品味低劣,但仍属一种情人关系,“海誓山盟,难分难舍,此后遂成相契”,便是证明。多姑娘赠发给贾琏,表示一种愿与之结“百年之好”的欲望,一种对贾琏的依赖与逢迎,这是无疑的;贾琏是否回赠青丝,书中没有说,但可推测他不会这样做,他不过是玩弄而已,特定埸景中的冲动,终属“滥淫”的范畴。
《金瓶梅》中,提到“露水夫妻”(第十二回)一词,并用生动的语言加以诠释:“他是真材实料,正经夫妻。你我都是趁来的露水儿,能有多大汤水儿,比他的脚指头儿也比不的”(第七十六回)。所谓“露水夫妻”,指的是男女之间临时性的短暂结合,如露水一般,太阳一出就消失了。正如曹操在《短歌行》中所写:“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老作家汪曾祺写过一篇《露水》的小说,写的是两个在轮船上卖艺的男女,他们都有过家庭,因穷困和其它原因,都成了孤身,他们在卖艺和生活中互相同情、互相帮助,情深意笃,但不幸男的患了绞肠痧,死了,“女的给他刨了一个坟,把男的葬了。她给他戴了孝,在坟头烧钱化纸。”她在坟前大哭:“我和你是露水夫妻,原也不想一篙子扎到底。可你就这么走了!”
“王八”、“忘八”、与“王八蛋”
直到今天,我们还经常听到这种恶毒咒人的粗话、痞话:“王八”、“忘八”与“王八蛋”。但寻根问底,它在我国流传久矣。
“王八”或“忘八”,在《水浒传》里便多次出现。在《金瓶梅》中,少廉鲜耻的韩道国,便被人骂作“明王八”(第十八回);“老婆道:‘好达达的,随你交他那里,只顾去。闲着王八在家里做甚么’”(第五十五回)。《红楼梦》中,亦有此类描写,贾宝玉说自已若有虚言,就“变个大王八……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第二十三回),所谓驮碑的石兽,传说中龙子之一,形如龟,可负重,名曰贔屃。
“王八”、“忘八”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王建,字光图,许州舞阳人也。隆中眉广颡,状貌伟然。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新五代史》)。王建姓王,排行第八,故被人骂为“贼王八”。
“王八”的一种指代,为乌龟。“娼妓有不隶于官家居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土窠子’。又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性交,纵牝者与蛇交也”(清·翟灏《通俗篇·直言补正》)。“龟不能性交”,这当然是古人的一种认识,明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转录了两句诗:“宅春皆为撑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传说中兔望月而孕,龟则喻其夫纵妻行淫,不闻不问。所以,咒人为“王八”,在此处就极为狠毒了。
“忘八”的“忘”,因与“王”谐音,其一,指的也是乌龟。其二,“……谓之忘八,谓忘礼、义、廉、耻、孝、悌、忠、信八字也”(清·赵翼《陔余丛考》)。
“王八”和“忘八”,既指其妻与人有暧昧关系的男子,也指娼馆妓院中娼妓的假父或仆役。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客气的称之为“八老”和“孛老”,鄙夷的斥之为“王八”或“忘八”。“原来这条巷,唤做蝴蝶巷,里边有十数家,都是开坊子吃衣饭的。那玳安一来也有酒了,叫门叫了半日才开。原来是王八正和虔婆鲁长腿,在灯下拿黄杆大等子秤银子哩”(《金瓶梅》第五十回)。《儒林外史》中,则把这种人直呼为“乌龟”:“两个秀才一眼看见王义安,那穿茧绸的道:‘这不是我们这里丰家巷婊子家掌柜乌龟王义安?’”
在民间俗语中,“卵、蛋、卵蛋、卵子”这几个词“均指男性阳器”(余云华《丑语大观》),同时,“蛋”又指其后代,故骂人为“王八蛋”,是极为粗鄙、极不文明的语词。
太岁
《金瓶梅》第九回:“两边众邻看见武松来了,都吃一惊,捏两把汗,说道:‘这番萧墙祸起了!这个太岁归来,怎肯干休,必然弄出事来!’”
俗语中的“太岁头上动土”,贬义是自不量力,胆大妄为;褒义则是敢想敢为,不避凶祸。
太岁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中国典籍中,太岁是木星的别名,又称之为太岁神。古人认为太岁经行的方向为凶方,掘土兴建要避开太岁的方位,否则会有灾难。汉代学者王允在《论衡·难岁》中说:“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皆凶也。假令太岁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从,起宅娶嫁,亦皆避之。”于是,太岁也就成了“凶强者”的代名词。
自汉代开始,人们认为凡是太岁星神所在的方位,以及与之对应相反的方位,都不宜建造、迁徙、嫁娶、远行,否则都不吉利。
在古籍《广异记》中,曾记载一则故事,晁良正性情刚烈,不惧鬼神。他觉得人们敬畏太岁十分可笑,便执锹到太岁之地掘土,看太岁能把他怎么样。他一连掘土好几年,并无凶兆。太岁最终发怒了,化身为一个让人恐怖的肉团,躲在晁良正将要挖掘的深土里。当这个肉团被掘出来时,张牙裂嘴,又吼又叫,但晁良正并不怯怕,反而用铁锹狠拍它,拍得太岁连连求饶。尔后,肉团又被晁良正丢到河里去。夜深更残,太岁全身酸痛地躺在河里,忽来一队车马,其中有人问:“太岁兄何故受此凌辱?”太岁说:“这强人时运正旺,我也无可奈何!”
这大概是“太岁头上动土”,最为形象的说明。
但太岁毕竟是凶狠强悍的指代,古小说和戏曲中,常把让人畏怯的强者称为“太岁”,如《金瓶梅》中的武松。而《水浒传》中,阮小二的名头是“立地太岁”。至于“花花太岁”,则是指那种淫乱、卑鄙、恶毒的官宦子弟,令人闻风而避。
泥腿子·泼辣货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常读到关于“泥腿子”搞科研、振兴农村经济的消息。口语中的“泥腿子”,约定俗成指的是劳作于田间的农民,两腿是泥,双手是茧。
但在古本小说中,却不是指农民,而是另一类人的贬称。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众人成立诗社,李纨和凤姐以戏谑的口吻斗嘴逗乐子。“李纨笑道:‘你们听听,我说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市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
李纨在这里所说的“泥腿”,即是指无赖。清代无名氏撰写的《燕台口号一百首》中,有这样一首诗:“滾来堆子本无因,打架何曾认假真。怕事旁观都袖手,任他泥腿惯讹人。”其注解云:“无赖曰泥腿。”
口语中说某人(特别是女性)胡搅蛮缠,耍泼放赖,称之为“泼辣货”。《红楼梦》中,贾母就这样戏称凤姐。这个“泼辣货”中的关键词是“泼”和“辣”。“泼’是“泼皮破落户”的缩写,而“辣”指的是南方盛产的又辣又呛人的辣椒。
《红楼梦》第三回中,贾母向黛玉介绍凤姐,说了这样一段话:“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
在《水浒传》第十二回中,也说:“原来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
所谓破落户,是指没有正经职业,也没有任何家产的穷光蛋;而泼皮,也就是刁蛮、凶狠、厚颜无耻的无赖了。
流子·打流
在湖南方言中,把那种没有正当职业,且居无定所,到处流浪,死懒好吃,不守法纪,寻衅闹事的人,鄙夷地名之曰“流子”;把他们的这种行为方式,称之为“打流”。
“流”在《辞海》中,有这样几种解释,与“流子”一语相关:
其一,是“水行动”之状,如“川流不息”。《诗经·邶风·泉水》:“毖彼泉水,亦流于淇。”
其二,“往来无定或流运不停”。
其三,“向坏的方向变,如流为盗匪;流于形式。”
其四,“古代五刑之一,把罪人放逐到远方,俗称充军。”
“流子”基本具有这些特征,只是他们还不是放逐到远方的罪人,但湖南人认为“流子”在某种意义上,与被流放的人相差无几。
在古代的典籍中,冠之以“流”的群体,却是屡见不鲜的。
“流民”,是指因自然灾害、战乱,不得不远离家乡,四处流浪,生活无着的人。“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积蓄”(《汉书·食货志上》)。这里的“流民”,并无贬意。
“流人”,其一是指流亡在外的人,“后累迁为鲁相,以德教化,百姓称之,流人归者八九千户”(《后汉书·贾逵传》)。其二是指有罪被流放的人。
此外,还有“流寇”,谓到处窜扰之寇。封建统治者往往把流动作战的农民起义军,诬之为“流寇”,“武宗之世,流寇蔓延,几危宗社”(《明史·流寇传》)。
湖南口语中的“流子”,又与为非作歹的“流氓”同义。而把在外混日子的这种生存境况,喻之为“打流”。
傻瓜·笨蛋·混帐
口语中将憨厚老实、反应迟钝的人称之为“傻瓜”。把那种只知埋头苦干,不会投机取巧的人,也称之为“傻瓜”。
傻,其意有三,“愚蠢”、“老实而不知变通”、“愣、呆”(《辞海》)。为什么与“瓜”连在一起呢?
历史学家顾颉刚曾考证“傻瓜”与“瓜子族”有关。
在古代,秦岭地域有一个名叫“瓜州”的地方,居住于斯的族群,名叫“瓜子族”,原为姜戎氏,因皆为姜姓,其先祖吾离被秦军驱逐到这里。“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离于瓜州”(《左传》)。“瓜子族”人老实、忠厚、勤勉,受人雇佣时,一天到晚做事扎实、勤快,从不会偷懒耍奸,所以誉其为“傻瓜”。后来,此语由褒义演变为贬义,清代的《仁恕堂笔记》说:“甘州人谓不慧子曰‘瓜子’。”
骂人又呆又蠢,口语为“笨蛋”。
“笨”者,“不灵巧、不灵活”、“愚蠢”;而“体胖不灵巧的人”,则称之为“笨伯”(《辞海》)。
“笨”的原义,是指竹子的里层,为竹子杀去青皮后留下的部分,质地洁白,可作造纸原料。“笨,竹里也”(《说文解字》)。“竹其表曰笢,其里曰笨,谓中之白质者也。其白如纸,可手揭者,谓之竹孚俞”(《广雅·释草》)。
到魏晋时,将“肥大”的人,因其行动不便,显得有些呆滞,称之为“笨伯”。东晋时,将见识浅显,错谬百出,且不懂得善恶、得失的人,名之曰“笨人”。“山东人谓粗鲁人曰体汉,体与笨同”(清·李鉴堂《俗语考原》)。
“蛋”,是指禽鸟之卵,圆滚滚的,呆头呆脑的样子;“蛋”又与“子”相通,河南人谓鸡蛋为鸡子。
这便是“笨蛋”一语的来由。
“混帐”,又写作“混账”,是一句骂人的口语。
先说“混帐”,此语自然与帐篷有关系。在古代,北方的蒙古族及其他一些民族,过的是群居的游牧生活,帐篷便是居住的流动“房屋”。小伙子为找年青的姑娘谈情说爱,往往会在工余乱串帐篷。有些严厉的老人,见小伙子来了,会斥责:“这不是你家的帐篷,你又混帐了!”久而久之,“混帐”脱离了原有的语词环境,成了一句骂人刁蛮、狡狯、狠毒的口语。
而“混账”的“账”,是指账本、账目;“混账”是指把数字搞得乱七八糟,并从中渔利的人。以后,则又延伸出更为复杂的含义。
画胡子·花架子·破罐子
湖南俗语中,把不懂装懂,说话、做事不牢靠,而且常出漏子的人,称之为“画胡子”。
“胡子”是年纪大、资格老的象征,引申为办事老练、老成。“画胡子”在下巴上画出胡子,装扮出成熟模样的人,而实际能力却远不是那么回事。
而“花架子”一语,是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人和事。
“花架子”源出于武术,专指那种动作优美,在实战中却不堪一击的刀枪、拳脚套路,如“花拳绣腿”、“花枪”、“花棒”。戏剧舞台上的武打场面,讲究一种舞蹈美,好看却没有实用价值,亦称之为“花架子”。
在上海一带,俗语“花架子”还有另外的解释。元代时,松江出了个纺织家黄道婆,她曾到海南向黎族人学习纺织技术,回到家乡又苦心研制、革新轧花车、纺织机等先进工具,并传播开去,造福乡梓。该地有一位穷困的秀才,屡试不中,到湖州织里以教私塾养家糊口。村民听说他来自黄道婆的故乡,便请他传授纺织技术、设计先进的织布机。他不懂装懂进行设计,但按图制作的织布机,却毫无用处。后来,黄道婆的纺织新技术和新式织布机传到此地,人们便称李秀才设计的玩意,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俗语中“破罐子破摔”,是形容一个人在受到挫折后,不思改正,仍一意孤行。
按字面解释,是罐子破了,再摔破又何妨。但“破罐子”的原意,是指坏了贞操的女人。
“既然昨夜李小姐来与别人成了亲事,左右是个破罐子了,你如今去将李小姐接到我家里来,一发永远做夫妻”(元·《鸳鸯被》第二折)。“他拐了我的女儿,左右弄作破罐子”(元·《李逵负荆》第三折)。
食客·清客·幕友
在现代生活中,常听见企业家(或老板),把那些整天无所事事,以种种借口跑来蹭吃蹭喝的人,称之为“食客”;把那些腹笥丰盈,见多识广,能帮着出谋划策的人,称之为“清客”、“幕友”,时尚的称呼则是“参谋”和“策划人”。
但在古代的典籍中,食客、清客、幕友,指的是同一类人,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战国时代,一些权贵为了称霸天下,纷纷招揽有各种特长的人,寄食于自已的门下,以为驱使。这种人,称之为食客或门客。孟尝君财大气粗,门下竟有三千食客,此中既有雄才大略的人,也有鸡鸣狗盗之徒。所谓“鸡鸣”者,其实是善于口技的人,而“狗盗”则为小偷。《汉书·游侠传》说:“由是各国公子,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借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莫不宾礼。”
在《红楼梦》里,则出现了一群清客,名叫:詹光、单聘人、卜固修,以谐音读之,则为:沾光、善骗人、不顾羞,由此可见曹雪芹对这种人物的鄙夷。
清客即食客、门客。清客含有清俊雅逸之意,因为梅花的别称也叫清客。他们的职责,无非是替主人出出主意,为主人提供一些娱乐方式,讨主人的欢心,以换取衣食之源。他们当然不是一些莽汉,肚子里还是有一些墨水的。当大观园落成,各处景点需要命名、配联,贾政领着他们和儿子宝玉,一路品题过去。我们可以从书中看出这些清客的用心良苦:既要表示自已还有些学识,又要处处突出宝玉的才情,以博得贾政的高兴。
古代军队出征,施用帷幕,故将军的府署称之为幕府。后来,地方军政大吏的府署,如明、清时的督抚衙门,亦称作幕府。幕友,原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书记等,后来地方军政官所聘用的办理文书、刑名、钱谷等佐助人员,皆称之为幕友,又名曰幕僚、幕宾、师爷、西宾等。
幕友这个行当中,人数多,且声名远播的,要推浙江绍兴,在全国各级衙门中都有他们的身影,彼此呼应,推波助澜,成为一种特殊的官场现象,俗称他们为“绍兴师爷”。
清代的湘军首领曾国藩,极为重视幕府人物的招揽与培养。“曾国藩以侍郎治军长沙,开幕征士,一时思自效者,无不投趋辕门。其取人,凡于兵事、饷事、吏事、文章有一长者,无不优加奖励,量才录用”(《曾国藩及其幕府人物·引论》)。在曾国藩的幕府中,可以说是群星璀灿,人才济济。李鸿章以翰林身份入曾国藩的幕府,初亦掌书记,继司批稿奏稿,几个月后,曾国藩谓之曰:“少荃天资于公牍最相近,所拟奏咨,皆大过人处。将来建树非凡,青出于蓝亦未可知”(《庸庵笔记·李傅相入文正军幕》)。红学家俞平伯的先祖俞曲园才华横溢,诗文俱佳,曾国藩用其所长,让他领导书局的出版工作。
小偷·三只手·梁上君子
从事小偷小摸的人,俗语名之为“三只手”,文雅的称谓是“梁上君子”。
为何小偷被称为“三只手”呢?
北宋时,东京汴梁黑道上有个名声远播的神偷,因江湖游戏规则,他从不透露真名实姓,人们也不可能予此探问,只知道他的外号叫“三只手”。当时的小偷行窃,往往将一枚铜钱的边缘磨薄磨利,用以割他人的腰包、口袋,俗称“跑明钱的”。但这个神偷,却无须借助任何工具,只要擦身而过,便可轻易得手。他曾为同行献技,高举双手,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中,一挨他人之身便偷得财物,好像身上还长着第三只手,于是人送外号“三只手”。此后,凡从事这一行当的人,约定俗成,一概称之为“三只手”。
“梁上君子”一语,出自《后汉书·陈寔传》:“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阴见,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稽颡归罪。”
陈寔是当时一位品德高尚、政声佳显的人,告老还乡后,犹造福桑梓。陈对小偷不但不予追究,而是告诫他弃恶从善,做一个正人君子,还赠其两匹绢携之归家。
此后,“梁上君子”也就成了小偷的代称。
《东坡志林》卷十:“近日颇多贼,两夜皆来入吾室。吾近护卫王葬,得钱千缗,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当是不知也。”
宝贝
我们常把痛爱的儿女,称之为“宝贝”,独生子女就更是如此了。年轻的恋人之间,也往往亲昵地互呼为“宝贝”。此外,对于贵重、珍爱的物件,皆谓之“宝贝”。
“宝,玉器的总称,引申以泛指一切珍贵的物品”(《辞海》)。《国语·鲁语上》:“以其宝来奔。”韦昭注“宝,玉也。”
但“宝”的原义,并不仅仅指玉。甲骨文的“宝”字,是屋子侧面的轮廓,如“介”形,代指“家”,里面有“贝”和“玉”。金文的“宝”字,屋子里除了“玉”和“贝”之外,加上了舂米的“杵”和“臼”的形象,表示家里还有很多粮食。发展到秦篆的“宝”字,将“杵”和“臼”,变成了“缶”——一种口小肚大的瓦器。因为有“缶”的人家,在当时是一种富庶、尊贵的象征。
“贝”,即贝壳,在当时是十分珍贵的。初民聚居的中原地区,离大海很远,花纹绚丽的海贝变成了人人渴望得到的装饰品,但只有尊贵者方可得到。“殷王和奴隶主们往往把成串的海贝作为装饰品,并将这种串贝赏赐给臣子们,名叫‘锡贝’,是一种最高的奖赏。受赐者以此作为无比的荣誉,殷商甲骨文里便有不少这种‘锡贝’的刻载。因此,‘贝’字的本义便是代表荣誉,表示宝贵之意”(陈政《字源谈趣》)。
“贝”还作为一种原始货币,流行过相当长的时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说文·贝部》)。‘贝币,主要的原始货币。种类不一,以齿贝最为通行……以若干贝为一‘朋’”(《辞海》)。明人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介部·贝子》说:“古者货贝为宝龟,用为交易,以二为朋。今独云南用之,呼为海蚆。以一为庄,四庄为手,四手为苗,五苗为索。”海蚆,“软体动物的一种,即宝贝。云南旧用贝为货币,叫做‘贝子’”(《辞海》)。
“宝”,从“玉”、“贝”、粮食、“缶”的意思,引申为概指一切珍贵之物及人。“诸侯之宝者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将“宝”与“贝”联并成“宝贝”一语,自然是好上加好的人与物了。
“宝”的简写字,在唐代已出现,家中有玉,就是“宝”的意思了。
鬼
口语中将天真可爱的年轻人,叫做“小鬼”;聪慧、善于算计的人,叫做“机灵鬼”;时运不好,办什么事都棘手的人,叫做“背时鬼”;过分看重钱财的人,叫做“小气鬼”;好赌、好色、好酒的人,叫做“赌鬼”、“色鬼”、“酒鬼”。以“鬼”组合的词语,更是司空见惯,如:“鬼鬼祟祟”、“鬼头鬼脑”、“鬼里鬼气”、“心中有鬼”、“鬼精鬼灵”……有贬有褒,不一而足。
“鬼,迷信者以为人死后精灵不灭,称之为鬼”(《辞海》)。“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左传·宣公四年》)。以后,“鬼”,概指万物的精灵。
因“鬼”昼伏夜出,来无踪去无影,而且无所不在,变幻万千,或美丽、或狰狞,或善良,或凶残,便衍生出或贬或褒的意味。蒲松龄《聊斋》中的鬼和狐,便是最为形象的诠释。
“鬼”的原意是什么呢?
在考古发现的图形文字中,“鬼”原为上古时代的“巫人”,在祭典上,头戴着猛兽头的假面具(后世把这种假面具,称之为“脸子”、“偃面”、“假面”、“魁头”、“戏头”等),屁股上系着假兽尾巴,作蹒跚起舞的形态,整个模样很丑恶,舞姿亦怪异。甲骨文的“鬼”,比图形文字简单化了,头变成“田”状,没有戴面具,也没有尾巴了。在金文中,“鬼”头变成扁圆形,舞姿是不坐不立,屁股后又系上了假尾巴。到小篆阶段,“鬼”字就基本定型了:“‘鬼头’为‘田’,田上多了一撇以表示高突的‘头角’,‘尾巴’变得像个挂在屁股后头的铜铃,这铜铃后来在隶书时又变作‘厶’(即‘私’),所以后人说‘鬼’是‘阴私狡诈,作祟为患’的”(陈政《字源说趣》)。
人与人相交,光明磊落,坦诚相见,心中无“鬼”,也不搞“鬼”,这该多好。
嘎杂子
热播的电视连续剧《龙须沟》,是根据老舍先生的话剧本改编而成的。因写的是老北京的人和事,所以此中人物的对话中,出现不少北京方言,京腔京韵。如“嘎杂子”,就是此中的一个语汇。
北京电视台曾播放一个节目,《龙须沟》的主要演员,现场与北京观众见面,专谈“北京方言”。对于“嘎杂子”一语,他们说指的是当时游手好闲、寻衅闹事的“小混混”。
“嘎”的原意,是个象声字。《红楼梦》第三十五回:“不防廊下的鹦哥见黛玉来了,嘎地一声扑了下来。”
在北方方言中,“嘎”分明还有倔犟、顽皮的意思。如电影《小兵张嘎》中,少年张嘎,被人称作“张嘎子”、“小嘎子”,便是一个佐证。
北京方言中的“嘎杂子”来由已久。
“‘嘎杂子’是老北京街面上的一个特殊团伙,其成员大多是流氓无产者。嘎杂子团伙和黑社会的区别,是黑社会的活动‘犯法’,嘎杂子的活动特征是‘闹事’,而且在闹事的过程中,总把自已的行为限制在不触犯《大清律》的范围内”(方彪《京城百怪》)。
“嘎杂子”闹事的手段,主要是“讹”。如果让他们讹上了,就得破点儿钱财,但数量不会很大,即便受害人“报官”,处罚也是很轻的。嘎杂子常说的是:“一不偷二不抢,就是到了南衙门、北衙门的大堂上,又能把我怎么样?”
“南衙门”是指刑部,“北衙门”是指步军统领衙门。
“嘎杂子”,以后就变成无赖、小混混、小流氓的代称。这个“嘎”字,也有了“邪乎”、“低劣”、“逞强斗狠”的诸多意味,而“杂”,自然是指“芜杂”、“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