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后妃之德性

第二章 后妃之德性

在中国古代,后妃非一般的女性可比,她们的出身、在婚姻中的地位、对于子女的教养,等等,在政治上都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因此,历来的史书,无论是否设立专门的篇章,都不能不处理后妃的问题。萧绎身为皇家子弟,自然是很懂得这个道理,他的《金楼子》中就写及历代的后妃,更设《后妃》专章,其中对于后妃的书写颇可玩味。而正因为萧绎的特殊身份,我们可以想见的是其后妃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其女性观念重合的,因此要讨论萧绎的后妃观乃至女性观,我们恐怕都得从《后妃》说起。

第一节 残破的《后妃》

就清辑本《金楼子》来说,《后妃》还算是篇幅较长的一篇,仅萧绎亲为母亲撰写的小传就有近1900字(不计标点),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的是整个篇章残损得比较严重,其中有些条目只剩下几句话,更可推想的是,原文中必定还有其他的条目,只是那些条目已经彻底散佚了。我们现在能做的是,在现有《后妃》特别是相对完整的《阮修容传》的基础上来考察萧绎的思想观念,这也是现代学者通常采用的研究方式,如日本的兴膳宏先生在《由儿子写的一篇母亲传——关于〈金楼子〉后妃传》那样。而《金楼子》本身材料来源的复杂,和它并非足本的前提,使得我们要探讨作者的思想,就必须先来探讨该篇能否反映作者的思想或者说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作者的思想,这就要求我们对该篇的存佚状况与编撰体例作简要说明。

一、清辑本《后妃》的基本面貌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仍须先看四库馆臣关于《金楼子》的介绍:

其篇端序述,亦惟《戒子》、《后妃》、《捷对》、《志怪》四篇尚存,余皆脱逸。然中间《兴王》、《戒子》、《聚书》、《说蕃》、《立言》、《著书》、《捷对》、《志怪》八篇,皆首尾完整。其他文虽搀乱,而幸其条目分明,尚可排比成帙。谨详加裒缀,参考互订,厘为六卷。

从这段文字不难看出,四库馆臣在辑录《后妃》时,此篇条目虽分明,但已不是首尾完整,只有篇前小序还算保留完好。而所存的条目计有七条,除第一条为“篇端序述”,其余六条分别叙舜有虞二妃(二妃事在一条)、汤妃有氏、东汉光烈阴皇后、明德马皇后、梁宣修容等六人事迹,其中,叙有虞二妃、汤妃有氏、梁宣修容事之三条,首尾完整,而叙光烈阴皇后事二条、明德马皇后事一条则明显为残文。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阮修容传》。与《兴王》中称道父亲的德性一样,这篇文字也极言母亲故去产生的影响以表达母亲的德性,不过,对母亲的感情明显更为细腻而深挚。对于“生自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尤其是患病之时母亲始终不离左右照顾自己的萧绎来说,与父亲的感情自然是不能与对母亲的感情相比的,也因此,相较于对父亲史传式的记述,萧绎对母亲的记述更像是一篇悼文。如《阮修容传》中曾自述:

绎始学弱年,患眼之始,衣不解带,冬则不近炎火,夏则不敢风凉,如此者离寒暑也。

要照顾一位冬天不能近炎火,夏天不能被风吹的孩子,阮修容所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然而直到写到母亲过世以后,萧绎方才写出母子间这些细腻而动人的细节,可知萧绎是有意将对母亲生平的叙述与对母亲的思念分开的。在本篇的大半文字里,萧绎一直试图以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叙述母亲的生平。加之,此篇与其他后妃的传记同归于《后妃》,基于对萧绎撰写《后妃》意图的揣测,我们在分析中仍是将其作为传记而非悼文处理。

最后还要说的是,《后妃》之末没有小结。无论是该篇原就没有小结,还是如我们假设的,小结在流传中散佚了,对于我们要弄清楚萧绎撰写《后妃》的意旨都增加了困难,它使得我们必须分析现有的内容以推测作者的意图。

二、《后妃》的编撰体例

今存《后妃》有缺文,这对于解读萧绎的思想无疑造成了障碍,好在不仅有虞二妃、汤妃有氏的传记有迹可查,便是仅存片言只语的阴、马二皇后的事迹也并非无迹可寻,现在我们就从现存内容出发,试着从编撰体例入手查找诸条内容的材料来源,为完整理解萧绎的撰作意图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一)“有虞二妃”条

历来关于有虞二妃事迹的记载很多,然而以内容论之,《金楼子·有虞二妃传》与刘向《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所记最为相近。以涂廪事为例,今传文献中除《列女传》外,《孟子》、《史记》亦载此事,今录诸书所记如下:

瞽叟使涂廪,舜归告二女:“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衣鸟工往。”舜既治廪,瞽叟焚廪,舜飞去。(《金楼子·有虞二妃传》)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孟子·万章上》)

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捍而下,去,得不死。(《史记·五帝本纪》)

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列女传》)

不难看出,关于这件事,《孟子》只写了父亲瞽叟的谋害,没有说到舜的应对,《史记》则仅描述了舜一人的行为,整个事件与二妃无关。而在《列女传》、《金楼子》中则有了有虞二妃的辅佐。这至少说明《金楼子》中这段材料与《列女传》有相近的材料来源。

而观两书今所存文献,对同一件事的记载也略有差异。再对照《金楼子》中的文字,不难发现二女的回答并不相同。《列女传》仅有“往哉”二字,《金楼子》则为“衣鸟工往”,后者明显带有神话特色,而前者则无。关于“浚井”的记载亦如此。今传《列女传》中没有的信息,当然不意味着过去的版本中没有,宋人曾慥《类说》所录的《列女传》中就存有这段记载的异文:

瞽叟使舜涂廪。舜告二女,曰:“我其往哉?”二女曰:“往哉。鹊汝衣裳,鸟工往。”反,使舜浚井。舜告二女,曰:“我其往哉?”二女曰:“去汝衣裳,龙工往。”

所谓“鹊汝衣裳,鸟工往”与“衣鸟工往”意思相同,后者恐正是从前者简省而来。“衣龙工往”亦同。曾慥为北宋末南宋初人,其所见《列女传》有“衣鸟工往”之类颇似神话的记录,这就更加说明《金楼子·有虞二妃传》内容与《列女传·有虞二妃传》关系紧密。尽管以内容记,萧绎所记要较刘向所记为少,如《列女传》中有对舜家庭情况的介绍,而《金楼子》无;又有瞽叟诏舜饮酒而乘醉杀舜之事,《金楼子》亦无;又有舜妹“与二嫂谐”及舜在田里哭父母欲害己之事,亦无。不过,萧绎素喜节略材料以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从所记事件之丰富、叙事之宗旨等角度来看,萧绎此条内容当摘抄自《列女传》。

(二)“汤妃有氏”条

《金楼子·有氏传》云:

汤妃,有氏之女也。殷汤娶为妃,生三子,太丁、仲壬、外丙,亦明教训、致其功。太丁早卒。丙、壬嗣登大位。妃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伊尹为之媵臣,与之入殷,卒致王功。君子谓有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之谓也。

今传《列女传·有氏传》云:

汤妃有者,有氏之女也。殷汤娶以为妃。生仲壬、外丙,亦明教训,致其功。有之妃汤也,统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卒致王功。君子谓妃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之谓也。

上引两段文字,内容差别极小,而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汤妃有氏”条同《列女传》一样用《诗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句,其他相关资料中不见引诗,而以《诗经》中句子作总结则是《列女传》一大特点。

又,《太平御览》引《列女传》云:

汤妃,有莘之女也。德高而伊尹为之胜臣,佐汤致王。训正后宫,嫔御有序,咸无嫉妒逆理之人。生三子,太丁、外丙、仲壬,教诲有成。太丁早卒,丙、壬嗣登大位。

《太平御览》在引书时虽然有时并不照抄原文,且此条内容与今传《列女传》、《金楼子》记事顺序并不一致,但是其较今传《列女传》多出“太丁早卒,丙、壬嗣登大位”一句,而此句亦见于《金楼子》,这不但是说其所据恐非今传《列女传》内容,且可为《金楼子》省抄《列女传》的侧证。

总之,“汤妃有氏”条亦当摘抄自刘向《列女传》。

(三)阴皇后事二条

《后妃》中阴、马二皇后的传记已经残损,今以其所记阴皇后事二条为例,试将其与现存萧梁或更早时代的相关记载作以对比。

《后妃》云:

光烈阴后丽华,南阳新野人也。初,汉世祖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仅从所记内容出发,查检诸书,得相似记载如下:

上微时,过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更始元年遂纳后于宛。(《东观汉记》)

阴后,南阳新野人。(袁宏《后汉纪·光武皇帝纪第七》)

光武光烈阴皇后,南阳新野人。名丽华,宣思(《后汉书》作“恩”)哀侯陆女也。陆卒后,女年十九,兄识嫁与世祖,纳后于宛当成里。以后性宽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后辄退让,自陈不足以当。男为东海王。十七年,郭皇后废后,立为皇后。十九年,太子强废,东海王为太子。(司马彪《续汉书·后妃传》)

光烈阴皇后讳丽华,南阳新野人。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范晔《后汉书》)

因所见材料有限,所得诸条皆来自后汉诸史。上引诸条中,《后汉纪》中无“仕宦当作执金吾”之句,显然与《后妃》不同,而《东观汉记》与范晔《后汉书》则与《后妃》所载较为相似。《续汉书》辑自《太平御览》,此节首尾完整,似亦无“仕宦”之叹。

又,《后妃》云:

汉世祖时,追爵,谥阴贵人父为宣恩哀侯。

相似记载如下:

光武封新野主子邓泛为吴侯……后父阴睦为宣恩侯。(《东观汉记·光武皇帝纪》)

建武三年,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东观汉记·阴睦传》)

追爵谥后父隆为宣恩侯,以兄识为侍中,封原鹿侯,识弟兴为期门仆射,兴弟就袭父爵,更封新阳侯。(《后汉纪·光武皇帝纪第七》)

光武光烈阴皇后,南阳新野人,名丽华,宣思哀侯陆女也。(《续汉书·后妃传》)

其追爵谥贵人父陆为宣恩哀侯,弟訢为宣义恭侯,以弟就嗣哀侯后。(《后汉书·阴后纪》)

上录五条中,前二条皆出自《东观汉记》,然一出《光武皇帝纪》,一出《阴睦传》(或曰《阴识传》),而《阴皇后传》则无此内容,或在散佚文字中,今不得而知。以《后妃》言及谥号之事看来,其所记更近于袁宏《后汉纪》与范晔《后汉书》。

刘勰《文心雕龙·史传》云:“至于《后汉》纪传,发源《东观》。”则后汉诸史内容上皆祖于《东观汉记》,故《后妃》中所存阴、马二皇后三条故事并见于《东观汉记》也就不足为奇了。又,形式上,后汉史有纪传、编年二史,刘知幾《史通·六家》中云:“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纪传体中阴、马二皇后自然入传体,而编年体至袁宏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即“《后汉纪》在编撰方法上除具有编年记事的基本要求外,还有自身的特点,这就是它吸收了传记体记人的优点,以容纳众多的人物的言行。具体说来,就是在记事的同时,把与此事有关的、时间相近的一些人物连带着写出,或把一人发生于不同时间但可表明此人基本面貌的言行集中写出,此即袁宏称作‘言行趣舍,各以类书’的方法”。也就是说,即便是在编年体后汉史中,阴、马二皇后亦以传记形式出现。

虽然看上去诸条之间差异不大,有时候这几种记载更相似,有时候那几种记载又更相似,然而只要将二条并看就会发现,二事在他书中多在两传之中,唯范晔《后汉书·皇后纪》并叙二事。

(四)马皇后事一条

《后妃》云:

汉明德马皇后,身长七尺二寸,方口,美发。

因内容查检诸书得两条相似记载如下:

后长七尺二寸,青白色,方口,美发。(《东观汉记·明德马皇后传》)

明德马皇后讳某,伏波将军援之小女也……身长七尺二寸,方口,美发。(《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

《东观汉记》中有“青白色”一语,而范晔《后汉书》无。纯以内容计,萧绎《后妃》似更近于后者,这与阴皇后事迹的可能来源颇为相近。

固然萧绎不必尽抄范晔《后汉书》,且如前所述,后汉诸史祖述《东观汉记》,虽然其中不少史书都散佚了,以至于其中是否有阴、马二皇后传记或是传记中是否近于《后妃》所记亦很难确定,不过,如果我们稍退一步,约略可以得出萧绎所叙阴、马二皇后事当来自后汉诸史之结论,这确是没有异议的。我们不妨先从梁代人对于后汉诸史的整理工作说起:

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抄合后汉事四十余卷。(《梁书·裴子野传》)

子显伟容貌,身长八尺。好学,工属文。尝著《鸿序赋》,尚书令沈约见而称曰:“可谓得明道之高致,盖《幽通》之流也。”又采众家《后汉》,考正同异,为一家之书……子显所著《后汉书》一百卷,《齐书》六十卷,《普通北伐记》五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梁书·萧子显传》)

缅少勤学,自课读书,手不辍卷,尤明后汉及晋代众家……缅性爱坟籍,聚书至万余卷。抄《后汉》、《晋书》,众家异同,为《后汉纪》四十卷,《晋抄》三十卷。(《梁书·张缅传》)

以上三家,萧子显(487—537)与张缅(490—531)皆有考证诸家后汉史异同之举,而裴子野(469—530)“抄合后汉事”似亦有考证异同之意。然后者只有抄史之事,而张缅、萧子显更在考证异同的基础上编撰汉史。在《隋志》中,除张缅《后汉略》尚有二十五卷外,萧子显《后汉书》一百卷虽见著录但也标明已亡,而裴子野的后汉史抄并无记录,想来他只进行了抄合,而未作进一步的工作。三人之中,萧子显为萧绎族叔,裴子野更被萧绎称为知己,至于张缅则是萧衍舅父张弘策之子,算来是萧绎的表叔,且其弟张缵被萧绎目为知己。

又,《梁书·王规传》云:

规集《后汉》众家异同,注《续汉书》二百卷,文集二十卷。

王规(492—536)所注汉史为《续汉书》,似即司马彪所撰。王规本就出身高门,自身为昭明太子所礼,其妹即简文帝萧纲王皇后,虽曾以“自江左以来,未有兹举”回绝萧绎属为酒令之事,但也曾一同被萧纲召集起来编纂《法宝连璧》,且其子王褒亦为萧绎所重。

初,昭伯父肜集众家《晋书》注干宝《晋纪》为四十卷,至昭又集《后汉》同异以注范晔书,世称博悉。迁通直郎,出为剡令,卒官。《集注后汉》一百八十卷,《幼童传》十卷,文集十卷。(《梁书·刘昭传》)

均注范晔《后汉书》九十卷,著《齐春秋》三十卷、《庙记》十卷、《十二州记》十六卷、《钱唐先贤传》五卷、《续文释》五卷,文集二十卷。(《梁书·吴均》)

方等注范晔《后汉书》,未就。所撰《三十国春秋》及《静住子》,行于世。(《梁书·萧方等传》)

刘昭、吴均(469—520)、萧方等(528—549)所注者均为范晔《后汉书》。其中,方等即萧绎之子。

不难看出,在萧梁时代,后汉史得到了相当的重视,像刘昭、裴子野这样几乎可以算是生活在史学世家中的人都对后汉史的采集工作很感兴趣,并积极投入到注后汉书的工作中去。而杂采诸家,考证异同以注后汉史的人中,直言注范晔《后汉书》的就有三家,内中就有萧绎的儿子萧方等。即便放大到抄合、考证、注释、编撰后汉诸史的人中,与萧绎关系密切至少有往来者又占了多数,因此萧绎采后汉诸史而撰《后妃》乃至整部《金楼子》也是很正常的事,更不要说在他自己所聚集的图书中亦有后汉史的存在,其《聚书》云:

又聚得元嘉《后汉》并《史记》、《续汉春秋》、《周官》、《尚书》及诸子集等可一千余卷。

又云:

又使孔昂写得《前汉》、《后汉》、《史记》、《三国志》、《晋阳秋》、《庄子》、《老子》、《肘后方》、《离骚》等,合六百三十四卷,悉在一巾箱中,书极精细。

从上引两条材料中可知,萧绎不但曾收集了《后汉书》,且收集了不止一种。两条材料中,前云“元嘉《后汉》”,后云“悉在一巾箱中,书极精细”,于前者强调其时代稍远,于后者则强调其版本精细,且不论此二书是否为范晔《后汉书》。以萧绎所用之口吻看来,对二书必当十分重视。这也充分体现了萧绎“躬自搜纂,以为一家之言”之意。

就像上面所提到的为后汉史作注者一样,萧绎很可能就是在相关资料中寻一范本,略考异同,各成故事然后汇成一篇。阴皇后事是如此,马皇后事显然亦应如此。

综上,今传《后妃》中首尾二条以外的内容当是对前人传记的摘抄和改写。虽然今传《后妃》并不完整,但是从现有诸条来看,其他部分的编撰亦当与现存诸条的编撰方式相近,而此篇当为后妃类传无疑。

而从今存数条来自《列女传》与后汉诸史看来,作者在材料的来源上当是有所选择的,此不但与作者重史之思想有关,亦与后妃类传的渊源有关,此将在下文进一步说明。

第二节 《后妃》的内容

《后妃》现存六人传记中,阴、马二皇后的传记已残损,而有虞二妃、汤妃有氏与梁宣修容等三人的传记基本上首尾完整,尤其后者为萧绎亲撰,最能体现出作者的意图。萧绎在传记中说母亲有“贤明之称,女师之德。言为闺门之则,行为椒兰之表”。不难想象,在萧绎的心目中,母亲以其贤明堪为女师,其言行不但可以为闺门女子垂范,更是后宫女子的代表。也因此,要分析《后妃》的内容与主旨就不能不以《阮修容传》为线索,并与《有虞二妃传》、《汤妃有氏传》对读,再以后汉诸史所记阴、马二皇后事为辅,以分析《后妃》记述的重点。为了方便讨论,本文打算照儒家对于女性人生轨迹分段的策略,按以下三个阶段来探讨。

一、未嫁之先

《阮修容传》一开篇先介绍了阮修容的家世背景,这在传记一体中比较常见。其祖父石元恭为武骑常侍,刘宋时,散骑常侍位在三品,尚不算低,至修容父亲石灵宝则为奉朝请,据《南齐书·百官志》云“永明中,奉朝请至六百余人”,从这里大概可以知道其家本为寒门,跃升到三品是偶然的事件。不过阮修容却生在祖父为散骑常侍前后,算是赶上了家里光景最好的时候,而她自己也的确很不普通,不但生而灵异,且自幼聪明,“年数岁,能诵《三都赋》,《五经》指归,过目便解”。按照后汉诸史的记载,马后曾得筮者和相者必当大贵之断言,而在范晔《后汉书》中更记载了马后“能诵《易》,好读《春秋》、《楚辞》,尤善《周官》、《董仲舒书》”之事。阮修容出生时的灵异事件及小时候的读书状况与此颇可对应。

当然,阮修容也并不是一个书呆子,在父亲“永明之朝,密勿王事,与茹法亮、纪僧真对直,多在禁省,不得休外处分家计”之时,作为长女,阮修容负责打点家里上上下下的事务,照顾母亲,爱护弟妹,而使家庭和睦。在有虞二妃、汤妃有氏、阴皇后的故事里,极少写及她们在家时之状况,尤其不写她们处治家事,不过马皇后却不同。范晔《后汉书·马皇后纪》在介绍了马皇后的身世以后,再叙其父马援死后,其兄客卿早夭,母亲蔺氏因而悲痛欲绝,精神恍惚,在这种情形下,马皇后虽年仅十岁,却“干理家事,敕制僮御,内外咨禀,事同成人”。虽然家世不同,一出身低级武官之家,一为罪臣之女,但二者却都有“干理家事”之能。中国人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从她们年少时的能力也不难想象她们日后在处理夫家事务上的表现。

隆昌元年(494),阮修容因为有了齐武帝的宠妃荀昭容的推荐,在齐武帝的首肯下得以入宫。关于阮修容入宫前后的具体细节,笔者拟于下节展开讨论,这里只作一个说明,即阮修容大约是经过了后宫遴选女子的一般过程,最后凭借良家子的身份进入了后宫。《后妃》中,除了汤妃有氏的入宫未有记录外,有虞二妃的出嫁是她们的父亲尧想要借考察舜的治家能力以了解其治国之能故而将女儿嫁给他。而阴皇后的出嫁虽然在本传中记载得较为简略,但是我们只要将在这前后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就会发现这并非一个简单的事件。

尽管刘秀曾发出过“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感叹,余英时在《东汉政权之建立与士族大姓之关系》中却提出:“阴氏亦为大族,观阴识所率宗亲子弟之多可知。故疑光武娶阴丽华亦兼有交结之意,不仅因阴氏之色也。”王莽地皇四年(23),刘秀的兄长刘演被杀害。当初刘演起兵时,阴识带领子弟、宗族及宾客随附,刘演起兵时一共也不过纠集了七八千人,而阴识带来的部众就有千余人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刘演之死对于阴识来说是一个灾难。刘秀因刘演之死转去了宛地,阴识也在宛,而恰恰是在这个月,刘秀娶了阴后,联姻之意,不言而喻。

相较之下,阮修容的进宫则显得更接近于范晔笔下的马皇后,马皇后是在光武帝的首肯下得以入太子东宫。因为卜筮者的占卜结果和从兄马严的建议,太夫人蔺氏退掉了陷害马援的窦家的婚事,而求进三女于掖庭,马严即上书光武帝请求允许马皇后姐妹三人参与后宫女子的遴选活动。正像阮修容得了荀昭华的推荐,马皇后显然也得了光武帝的“法外开恩”,得以列入备选名单之中,最终入宫。

至此,我们看到的是几位后妃出嫁前的状况。《后妃》于汤妃有氏出嫁前的情况未有说明,对于娥皇、女英二妃则一笔带过,今所存诸条中唯有阮修容出嫁前的情况保存得非常详细。至于阴、马二皇后,借助后汉诸史的记载,我们会发现对于前者未嫁之前的介绍也并不多,但是对于后者的介绍却是相当详细的,甚至晚于其后近五百年的阮修容出嫁前的情况在很多方面都可与之对应起来。

按《仪礼·丧服》的说法,“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后妃们自也当同寻常女子一般,未嫁之先理应从父,如有虞二妃为父遣嫁,阴皇后幼年丧父,出嫁之事,则有兄长阴识做主,然而,马、阮二氏却并非如此。我们当然可以从她们的家庭环境中分析出她们与众不同的人生经历,如马皇后父丧母病,而阮修容父亲忙于公干不得回家处治家事。也就是说,这两位后妃不守礼法“干理家事”的背后有着不得不的原因。不过,无论是袁宏、范晔还是萧绎,对于他们来说,这并不是叙述的重点,他们所要强调的是马皇后掌管后宫之能,阮修容为萧遥光掌理家事、为儿子萧绎治家之能皆可从她们幼年“干理家事”中一窥端倪。

二、出嫁从夫

在进入具体的分析之前,我们先不妨以现存相对完整的三篇传记为例,来看看《后妃》记事的重点:

《有虞二妃传》中先后言及有虞二妃、尧、四岳、舜、瞽叟、象等人物。内中涉及尧嫁二女于舜、二女助舜逃廪事、二女助舜逃井事、二女助舜嗣位事等,不难看出所及之故事主要是围绕有虞二妃与舜展开的。

《汤妃有氏传》中先后言及汤妃有氏、殷汤、太丁、仲壬、外丙、伊尹。此传涉及有氏为汤育子、明教训、整治后宫、引伊尹入殷诸事,所及故事之核心显然是有氏与汤。

《阮修容传》内容非常丰富,所及人物、事件众多,此不一一赘举。不过,以文字计,自阮修容入郁林王后宫以后事显然远超过修容在家时之记述,而记随萧绎出藩后事之文字又更多些。

至于阴、马二皇后之记载虽已残损,不过观后汉诸史之记述重点也与上三条状况相似,即记在家事相对少些,出嫁事多些。详及范晔所记马皇后诸事,则为太后事又较他事为多。虽然后汉诸史中阴、马二皇后的资料未必尽为萧绎所取,但是至少在萧绎可见的史料中是有分量的。

综上,正如历来后妃传记一样,萧绎《后妃》将后妃出嫁而为人妻的身份作为记述的重点,其小序已明言如下:

夫以坤维厚载,实配乾道;月以阴精,用扶阳德。故能辅佐天子,求贤审臣。二妃擅于虞朝,十乱兴乎周室,其所以卜世隆长,诚有以矣。

在这一段文字中,萧绎所要表达的是他对于君主和后妃关系的认识。首先,他以“坤”对“乾”、以“阴”对“阳”的从属地位来表达他对君主、后妃关系中后妃地位的判断,显然他也是以后妃来配天作和“辅佐天子”的。紧接着,萧绎提出后妃有“求贤审臣”的作用,这可以看作是“辅佐天子”的一种方式。而在最后一句中,萧绎表示虞、周王朝的兴衰与有虞二妃、文王之母大任有着莫大的关联,这也就从正面肯定了贤妃“辅佐天子”的结果。萧绎正是抱持着这样的态度来书写后妃的事迹,而本文则要从每一位后妃的事迹中,寻找她们“辅佐天子”的部分。

仍从阮修容事说起。

将《梁书》、《南史》、《建康实录》本传与《金楼子·阮修容传》对照读来,阮修容先后事齐郁林王萧昭业、始安王萧遥光,遥光败后入东昏侯后宫,又于梁武天监元年(502)被梁武帝纳为台采女。四传之中,前三者记载较略,且多以阮修容生子为主要内容,而后者则远较前三传详细,不过即便如此,其中亦无关于阮修容入东昏宫后具体故事的记载,是知阮修容在遥光败后入东昏宫的两三年间,其过程几可忽略不计。也因此,萧绎在写母亲为人妻的身份时,以其与萧昭业、萧遥光的故事为主,稍及于入萧衍后宫之故事。

按萧绎的记载,阮修容入萧昭业的后宫是在隆昌元年(494),这一年阮修容十八岁。在萧昭业后宫时,阮修容并未获得任何封号,而且这一段经历对于历史的影响也较小,故南朝诸史对这一段全无记载,但是萧绎身为儿子,却得以了解史家所不知道的秘辛:

时值少主失德,好为虐戏,手刺禽鸟,必敛容正色。少主非直深加严惮,乃反赐金钱,前后无算。

兴膳宏说:“阮修容本人也往往因他蒙受了很多灾难,可是她很耐心地努力纠正这个青年皇帝的糜烂生活。”指的大概就是这件事。其实关于阮修容在萧昭业后宫的经历,萧绎主要写了三件事情,一为此事,而另外一件则见于《箴戒》中“齐郁林王既嗣位,尝夜中与宦者共刺鼠至晓”事。此条为《太平御览》所引:“《金楼子》曰:齐郁林王夜中与宦者共刺鼠至晓,每夜辄得十篮。”此后凡郁林王刺鼠事多注为出自《金楼子》。这一条极有可能就是阮修容告诉萧绎的,而阮修容恐也如兴膳宏所说因为萧昭业遭受了很多灾难。不过,阮修容也并不因此就参与到萧昭业的行为中去,萧绎用“敛容正色”四字来表现阮修容的态度,而从“少主非直深加严惮”一句看来,阮修容大抵还对他有所劝诫,可惜这并不能感动萧昭业,他仍然过着荒唐的生活,最多也就是为她的勇敢奖赏些钱财罢了。第三件正是往家里寄钱之事,即将萧昭业赏赐的金钱寄给父母以作家用,这一点充分体现出阮修容对于父母的孝顺与对家人的关心。

及为萧遥光所聘后,阮修容曾两度向萧遥光建言,一为东昏侯向遥光求金事,一为遥光欲谋逆事,都不被接纳。以第二事为例。萧绎记之曰:

后遥光还东第,又谏曰:“驷马高盖,其忧实重。少主贪虐,不过欲得州城,不如称老归第,于事为善。若其不尔,悔将何及!”

《南齐书》云:“潜谋将发,而遥欣病死。江祏被诛,东昏侯召遥光入殿,告以祏罪。遥光惧,还省便阳狂号哭,自此称疾不复入台……”萧遥光等谋逆之事已为东昏侯所觉察,在这种情况下阮修容建议他退隐,他没有接受,并且在东昏侯要召见他时,临时起兵,结果兵败后在东第被杀。又及,萧遥光死后,“其子诩等并多踬弊,悉皆赡恤,饥寒俱解”。阮修容的所为真算是仁至义尽了。以上诸事记阮修容对于丈夫的谏言,郁林王事中显其正气,而遥光事中见其智慧。

除了谏言以外,萧绎记录了母亲在遥光府中的另外一项活动——“专掌内政”,其传曰:

专掌内政,承上接下,莫不得中。遥光非王氏不被礼遇,每因哂戏之际,同类多侮慢王氏,修容每尽礼谨肃,王氏恒酾酒酹地曰:“将使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在历次嫁人的经历中,唯在萧遥光府中,阮修容得到了重用,所谓“专掌内政”说明其地位已经相当于正妃了。而她也发挥了自己治理家事之能,从“承上接下,莫不得中”一语中可以看出她在处理家庭关系上的能力。而面对不被礼遇的遥光妃王氏,阮氏并不与其他人一样侮慢她,反而尽礼谨肃。

与阮修容相比,有虞二妃的身份要高贵得多,可是她们也并不“骄盈怠慢”,反而“谦让恭俭,思尽妇道”。从“骄盈怠慢”与“谦让恭俭”的对比中,也不难想象有虞二妃的“思尽妇道”中也有“承上接下,莫不得中”之意。而《后妃》称汤妃有氏“领九嫔,后宫有序”显然亦有此意。

又,范晔《皇后纪》中叙述了马皇后同样的作风:

奉承阴后,傍接同列,礼则修备,上下安之。

从这句话中,我们不但看到马皇后遵守上下有别、尊卑有别的礼法,也不难发现诸人事迹中,马、阮二氏事仍最为相像。

综上,有德性的后妃在后宫之中要遵守礼法,能对上奉承长辈,对待同列则有友与之情,从而使后宫上下有序,内外有别。

至于阮修容在梁武帝后宫经历的相关记载本就不多,《阮修容传》所记也很有限:

天监元年,选入为台采女。赐姓阮氏,进位为修容。于是辨物书数,诏献种稑。

在梁代,修容虽为九嫔之末,但阮氏“进位为修容”后,身份已不低。按《周礼》,后宫女子因身份不同,需要掌握不同的知识,而所谓“辨物书数,诏献种稑”,就是一种阮氏进位修容以后所须进行的相应的活动,其中“辨物书数”属于一种学习活动,内中所及多与礼制相关,而“诏献种稑”则属于一种示范性活动。其实,阮修容对于礼制一贯是重视的。待到为梁武帝所纳后,她对于礼法更加重视,《后妃》所谓“家人有善,莫不仰则”就是说当有下人熟悉礼法时,阮修容会主动请教。总之,阮修容的“辨物书数,诏献种稑”实际上是在克尽后妃之职能。

礼仪以外,阮修容也开始修习佛经:

初习《净名经》义,备该元理,权实之道,妙极沙门。末持《杂阿毗昙心论》,精研无比,一时称首。三十年中,恒自讲说,自为《杂心讲疏》,广有宏益。绎始习物名,示以无诳。及在幼学,亲承慈训。绎始习方物名,示以无诳。初受《孝经》、《正览》、《论语》、《毛诗》。

阮修容所修习的《净名经》是什么呢?《梁书·武帝纪》说梁武帝“兼笃信正法,尤长释典,制《涅盘》、《大品》、《净名》、《三慧》诸经义记,复数百卷”。梁武帝笃信佛法,尤其擅长阐释佛典,而在所撰的阐释佛经的作品中,就有《制旨净名经义记》。又,据《出三藏记集》将《皇帝敕净名志上出入记第七》置于《皇帝天监五年四月八日乐游大会记第八》之前,则梁武帝修习《净名经》的时间当不晚于天监五年(506)。此外,梁武帝的另一个妃子丁贵嫔的修习佛法,尤其是修习《净名经》也是受了梁武帝的影响。这些都说明阮修容的修佛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梁武帝的影响。

而萧绎在说及母亲对自己的教育时,提到了《孝经》、《正览》、《论语》、《毛诗》等四部书籍。这其中《孝经》、《论语》在当时是常见的蒙书,兰陵萧氏亦如此,详见于下文中关于《戒子》的讨论,此不赘言。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武帝诸子并习的《孝经》、《论语》之外,萧绎亦受《正览》、《毛诗》。

据《梁书·武帝纪》载:

虽万机多务,犹卷不辍手,燃烛侧光,常至戊夜。造《制旨孝经义》,《周易讲疏》,及六十四卦、二《系》、《文言》、《序卦》等义,《乐社义》,《毛诗答问》,《春秋答问》,《尚书大义》,《中庸讲疏》,《孔子正言》,《老子讲疏》,凡二百余卷,并正先儒之迷,开古圣之旨。王侯朝臣皆奉表质疑,高祖皆为解释。修饰国学,增广生员,立五馆,置《五经》博士。

武帝的作品中,《孔子正言》大概与《论语》有些关系,其余二书观其书名即知所阐释的当为《孝经》、《毛诗》。又,先言“虽万机多务,犹卷不辍手,燃烛侧光,常至戊夜”,后云“立五馆,置《五经》博士”事,知文中所引诸书当造于此前,而梁武帝“立五馆,置《五经》博士”事在天监四年(505),彼时萧绎尚未出生。由是,阮修容为萧绎选择的蒙学书籍不但合于潮流,更合于梁武帝的偏好。

其实,萧绎幼时并非仅仅学习了他所罗列的四部书籍。据《梁书·元帝纪》云:“世祖聪悟俊朗,天才英发。年五岁,高祖问:‘汝读何书?’对曰:‘能诵《曲礼》。’高祖曰:‘汝试言之。’即诵上篇,左右莫不惊叹。”可以说,诵《曲礼》是萧绎幼年时候的得意之事。又,《金楼子·聚书》云:“初出阁,在西省,蒙敕旨赉《五经》正副本。”所谓“初出阁”即指萧绎被封为湘东王,事在天监十三年(514),时萧绎七岁。而“蒙敕旨赉《五经》正副本”则是说萧绎在七岁出宫时,父亲赐给他《五经》正副本之事。萧绎诵《曲礼》在出阁之前,亦在梁武帝赐书之前,然而萧绎却并不提及《曲礼》或《礼记》,不但不在“初受”之书中提及,甚至也不像《昭明太子传》那样,后写“五岁遍读《五经》”之语,这就更令人怀疑萧绎罗列《孝经》、《论语》、《毛诗》等三部书籍正是为了说明阮修容在这方面受到了梁武帝的影响。

此外,《正览》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部书籍。《隋志》录有“《正览》六卷,梁太子詹事周舍撰,梁有《三统五德论》二卷,曹思文撰,亡”。许逸民据此书列于子部儒家类下及附注内容,推测“周撰当亦是采择‘圣人之教’(《隋志》语,下同)、‘助人君明教化’之作,成为皇室子弟的启蒙读本,当不无可能”。又加之周舍在梁武帝朝的特殊地位,《梁书》称周舍“虽居职屡徙,而常留省内,罕得休下。国史诏诰,仪体法律,军旅谋谟,皆兼掌之。日夜侍上,预机密,二十余年未尝离左右”。可见周舍为梁武帝所重视的程度之高。

综上,萧绎笔下母亲所选择的这些蒙学书籍,《正览》以外不必非为梁武帝所作,甚至,如果更激进一点,阮修容在做选择时也不一定顾虑到梁武帝在复兴儒学上所作的努力,只要想想萧绎对于所受四部书的书名的特意申明,大抵亦可知道他这样的表述重点是要突出父亲对于母亲的影响。

除了上所及遥光妃王氏事外,《阮修容传》在记述阮修容的婚姻生活时极少涉及同列之事,这固然与其经历有关,也与阮修容的个人修养有关。在写及阮修容帮助自己治家之时,萧绎也写及母亲对于妒妇的批评:“且妒妇不惮破家,况复甚于此者也!”“妒妇不惮破家”一句或来自《申子》“妒妻不难破家,乱臣不难破国”之中。这一句中所提到的“妒妇”表面来说指的是萧绎的妻子徐妃,实际上也或多或少地暗示了梁武帝的正妻郗氏,这一点后文中将有进一步的讨论。至于“况复甚于此者也”则是说妒妇的所为不但可能会导致家破人亡,恐怕还有比家破人亡更严重的后果。而从阮修容的这一评语看来,至少在她自己的眼中,她并非善妒之人。

从被萧昭业虐待却仍试图劝诫,从帮助萧遥光掌理家事,纵然建议不被采纳,因受连累而入东昏侯宫仍不遗余力地照顾萧遥光的子孙,从进位修容后努力地学习礼仪,追随梁武帝的脚步修习佛经、儒典中,我们不能不感受到这位阮宣修容在为人妻子的身份上所付出的努力。而无论是被虐待、被错待还是被漠视,她都不改初衷继续努力,我们从中不难得出阮修容即是萧绎所极力要塑造的“配天作和”的后妃的典范。

与阮修容相同,有虞二妃及汤妃有氏的事迹也都体现了各自在“出嫁从夫”上所作的努力,以下对二传稍作总结。

如上文所及,《有虞二妃传》的叙事重点在于二妃出嫁后的生活,而这之中就包括了她们屡次助舜避难之事:

瞽叟使涂廪,舜归告二女:“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衣鸟工往。”舜既治廪,瞽叟焚廪,舜飞去。舜入朝,瞽叟使舜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往哉,衣龙工往。”舜往浚井,石殒于上,舜潜出其旁。迨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林木入于大麓,每事常谋于二女。

面对着瞽叟的恶意要求,二妃从没有试图阻止过舜,而是想办法帮助他避免灾祸,并因此得到舜的尊重,他因此“每事常谋于二女”。刘向曾在《列女传·有虞二妃传》后颂曰:“元始二妃,帝尧之女。嫔列有虞,承舜于下。以尊事卑,终能劳苦。瞽叟和宁,卒享福祜。”也就是说,尽管有虞二妃出身高贵,但因为妻子的身份,在帝舜面前她们使自己处于从属地位,不但如此,她们还竭尽所能,从帮助舜处理家庭关系,尽力维护其与父母兄弟的关系,直到助舜治理天下。

再来看汤妃有氏之故事,《后妃》云:

妃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伊尹为之媵臣,与之入殷,卒致王功。君子谓有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之谓也。

所谓“妃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讲的是有氏不仅自己不善妒,而且在她的管理之下,后宫井然有序,毫无善妒之人,这一部分主要是突出有氏对内和谐家庭之功。而所谓“伊尹为之媵臣”,则是说有氏为汤求得贤臣,而最终成就了殷商的天下,于内于外皆有裨益。而萧绎在赞扬有氏“和好众妾”之下,恐怕也隐含了对善妒行为的批评。

至于阴、马二皇后的事迹,仍须借助后汉诸史。阴皇后对于光武帝刘秀成就帝业及江山的稳固还是很有贡献的,这仍须从二人的联姻说起。更始二年(24)春天,距离娶阴后入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为了在河北站稳脚跟,刘秀娶了真定郭昌的女儿郭圣通。郭氏背后所代表的力量使得刘秀可以控制住河北的大局,也因此机会登基称帝。可是,当刘秀在建武元年(25)称帝之时,问题也就来了,他须在阴、郭二氏之间选择一位立为皇后。按娶妻的顺序,自然应是阴氏立为后,然而阴氏却把后位“让”给了郭氏。此时,新建立的东汉王朝形势仍岌岌可危,而郭氏背后的力量更有助于刘秀解决危机,且不论“让”这个动作是否迫于无奈,这一动作本身确实解了刘秀的围。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记载,刘秀十一个儿子中,除了楚王刘英系许美人所生外,其他十子阴氏和郭氏各有一半,从这里不难看出,刘秀对于阴、郭二后的重视度大概相差无几。而如果阴后不是带有主动性地“让”出后位的话,只怕也得不到这种待遇。又,建武九年(33),刘秀追封阴后父亲和弟弟的诏书中提到“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未及爵土,而遭患逢祸,母子同命,愍伤于怀……”这说明在刘秀的心中始终记得阴皇后“让”这一举动。

除了“让”德之外,阴皇后也不仗势弄权。《后汉书·阴兴传》中云:“帝后召兴,欲封之……贵人感其言,深自降挹,卒不为宗亲求位。”对于刘秀这样一位经历了王莽篡汉的人来说,对于外戚的势力,他是非常忌惮的,他曾经严惩西京外戚宾客,时与阴兴、阴就交结的冯衍就由此获罪。也因此,阴皇后的不仗势弄权想来正合了他的意。

另,阴皇后也非善妒之人。阴皇后的不妒优点是同被刘秀废黜的郭皇后比较出来的,《皇后纪》云:“后以宠稍衰,数怀怨怼。”而废后诏书还说郭后“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既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刘秀的废郭后原因恐不止于此,不过从诏书的语气之中,就可以读出刘秀对于郭后的不满更多地在于她心怀嫉妒并且对非亲生的孩子不够好,担心自己死后出现吕、霍之祸。刘秀对于吕后的行径是深恶痛绝的,他甚至在中元元年把吕后从高庙之中移了出去。相应的,阴皇后既然肯让出后位,在这方面大抵也不会有过激的行为,对于刘秀来说也就“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了。

总之,自嫁刘秀之初,阴皇后便为其稳固了阴家的势力,而在刘秀称帝之后,更靠退让缓解了刘秀的困境。她让出皇后之位,维护了家庭的和谐,不为宗亲求位则是对刘秀限制外戚行为的呼应。

后汉诸史把马皇后的形象塑造得非常正面,尤以至今保存完整的范晔《后汉书》为甚。首先,她遵守礼制。如前文所及,马皇后谨守上下有别的分寸,入太子宫后,上至阴太后,中至刘庄的嫔妃们,下至侍御们,马皇后皆以诚相待,但又不逾礼制,因而得以使上下各安其位。当她母亲落葬,起坟微高于制时,她便请家人减削。又,当刘庄减封诸子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于制不已俭乎”,可见她重视礼制的态度。其次,她能够以身垂范。马皇后曾说:“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着帛布,无香薰之饰者,欲身率下也。”而为了要起到这样的示范作用,马皇后做事自然非常谨慎。比如在生活上,她非常注意上下有别,《后汉纪》说她“未尝与侍御者私语”,可谓审慎之至。又,范晔《后汉书·马皇后纪》云:“新平主家御者失火,延及北阁后殿。太后以为己过,起居不欢。时当谒原陵,自引守备不慎,惭见陵园,遂不行。”以谶纬的角度看来,火灾是上天降兆。《三国志·高堂隆传》载:

崇华殿灾,诏问隆:“此何咎?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隆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

萧绎在《立言篇上》中亦曾提起此事:

往者承华殿灾,诏问高堂隆:“此何灾?”隆曰:“殿名崇华,而为天灾所除。是天欲使节俭,勿复兴崇华之饰也。”

而新平公主家失火,祸及皇宫北阁后殿,故此,马皇后认为是自己的过错,于是“起居不欢”,甚至无颜面对明帝的陵园,因而连祭陵一事也没有参加,这说明马皇后时时自省。不过显然,她也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做事很讲究方法,如《东观汉记》云:“明德马后置织室,蚕于濯龙中,数往来观视,内以为娱乐,外以先女功。”本为检查女红,却托以娱乐之名。而且她赏罚分明,广平王等车骑朴素,她便大加赏赐,自己的哥哥家奢侈,她就绝其用度。对于刘庄的态度更是如此,虽然常按刘庄之意志行事,但当刘庄游玩之时,她却极少陪同,还常常劝诫一番。

如果从“扶阳德”的角度出发,大概可以把她的事迹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在家庭内部对于刘庄的支持,即为其和谐家庭;二是在政事上为刘庄分忧解劳。她把处理家事的劲头带到了宫中,将后宫也打理得井井有条,理顺了与阴太后、其他嫔妃及刘庄诸子的关系,而这显然为她处理自己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与刘庄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支持。她积极地配合刘庄的身份,形象端庄,能在政治上提出好的建议,同时又协助控制外戚的干政。总之,这位能干的皇后照顾到了她与刘庄关系方方面面的细节,而一旦如此,她与自己的家族,或者说,其为人妻与为人女的身份之间的冲突也就表现了出来,而在冲突之中选择站到自己丈夫的立场正是史家所强调的。

如果将马皇后与阴皇后相比就不难发现,马皇后的行为多是主动自觉的,她积极地站在了刘庄的身边支持他帮助他,这一点是萧绎比较重视的,因为他笔下的母亲也是这样一个积极主动的人。又如前文曾提及阮修容对待遥光妃王氏的“尽礼谨肃”与马皇后的遵守礼法,阮修容面对萧昭业荒唐之举的“敛容正色”与马皇后在明帝热衷娱乐活动时的不随波逐流,阮修容对遥光的谏言与马皇后的谏政之举,皆颇可对应。唯独《阮修容传》不及防患外戚之事,而这恐怕与阮修容的地位及其娘家门第较低相关。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一旦进入帝王的后宫,出于为人妻子的身份,后妃们要谨守礼制,别上下、内外,为此,她们要克制自己的嫉妒心,努力和谐家庭关系,要不断修习与身份相应的知识,要尽量顺从帝王的意趣,但是在必要的时候还要保持正直的态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史家在表现有德后妃善尽为人妻的职分时,总是使她们主动站到了丈夫的立场上,萧绎也不例外。不过,史家通常还会论及外戚干政之事,而已经残损的《后妃》中没有这样的内容。

三、母以子贵,子以母贵

建康城平,高祖纳为彩女。天监七年八月,生世祖。寻拜为修容,常随世祖出蕃。(《梁书·阮修容传》)

天监七年八月丁巳生帝,举室中非常香,有紫胞之异。武帝奇之,因赐采女姓阮,进为修容。(《南史·梁本纪下》)

天监元年,选入为台采女。赐姓阮氏,进位为修容。(《金楼子·阮修容传》)

上文中曾经提到过阮修容的经历,这样一位经历丰富的女子最后得以进位修容,是因为她为梁武帝生下了萧绎,才得以从地位低下的采女一跃而为修容。

我们当然不能说后宫女子皆可以凭借生子获得很高的地位,上文提到的楚王刘英之母许美人即是一例。然而许美人虽未入九嫔之属,却因为楚王刘英而被记入后汉诸史,其虽无宠,但因为生了刘英,只要刘英有封地,不管刘秀是否尚在,她都老有所归。

正因为子息的重要性,没有子息的皇后都要想办法抱养一个后代,西汉的孽嬖之后赵飞燕如此,东汉有德的马皇后亦如此。马皇后在嫁给汉明帝后一直未有子息,明帝于是授意她抱养章帝刘炟,马皇后欣然从命,也终于得以巩固自己的地位。

而阮修容的幸运之处在于她所遇到的恰恰是特别重视子息的梁武帝。因为一直未有子息,不得已武帝过继了弟弟萧宏的三子萧正德为儿子,当齐和帝中兴元年(501)九月昭明太子萧统出生时,武帝已经三十八岁了,这也就难怪他对生育子息的事情特别看重。《南史·丁道迁传》云:

贵嫔父道迁,天监初,为历阳太守。庐陵威王之生,武帝谓之曰:“贤女复育一男。”答曰:“莫道猪狗子。”世人以为笑。

庐陵威王萧续是萧衍的第五个儿子,不过显然梁武帝对他的出生依然颇为重视。

《公羊传·鲁隐公元年》云:

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子以母贵”与“母以子贵”当然是有所区别的,这里我们仅仅以子息的多寡为前提讨论这个问题。子息众多的情况下,以母贵在先,而在子息薄弱的情况下,则母以子贵。正是因为梁武帝早年子息薄弱,所以阮修容才能凭借生育萧绎而“进位修容”。

成为修容以后,阮氏的时间更多的是给了自己的儿子萧绎。除了前文提到的教导萧绎学习“方物名”及《孝经》、《正览》、《论语》、《毛诗》等蒙学书籍外,阮修容还教导儿子为政之道:“及随绎,数番指以吏道。政无繁寡,皆荷慈训。时值水旱,变食深忧。”

与此相应,《金楼子·杂记下》云:

余好为诗赋及著书,宣修容敕旨曰:“夫政也者,生民之本也。尔其勖之!”余每留心此处,恒举烛理事,夜分而寝。

可见,阮修容确实常常提点儿子为政之道。而“时值水旱,变食深忧”则说明阮修容不仅仅是教导儿子以生民为本,她自己更是以天下之忧为忧,而这也可以看作是阮修容对儿子的身教。这与下文的“居常俨敬,无喜愠之色。恭俭仁恕,未尝疾言亲指”以及“居家恤隐,不严而治。御下以和,而傍无游手。刀尺绮缟,各尽其业”,显然是有密切关系的。正是因为阮修容更注重以身垂范,“御下以和”,而不是疾言厉色地指责,她不但使儿子懂得为政之道,也使家人勤恳做事,各尽职能,而身边无一游手好闲之人。对于自己不懂的,比如“醴酏品式,衣裳制度”之类,如果有下人懂得,她也认真请教,即所谓“家人有善,莫不仰则”。而对于下人偷窃等行为,阮修容也不急于惩戒,《阮修容传》曾记阮修容左右窃取物品之事:

尝有银带被匣,左右就边敭之,将近盈把,乃笑而言曰:“此人后身,会当更属我。”初无一言呵责。值吉日良辰,大小萃聚,并令相次起舞,感恩流惠,爰及童稚。每戒绎曰:“言出于近,千里必应。士之生世,束修而已。广则难周,无劳交结。玉尚待沽,而况人乎?勤营功德,恒事赈赐,此为上也。”

“银带被匣”是说阮修容有一个为银带所覆盖的匣子,银带为身边人所窃,一来二去被阮修容所发现,不过她也并不直言呵责。再者,在良辰吉日众人聚集的时候,阮修容会对身边人加以赏赐,“士之生世,束修而已”与“勤营功德,恒事赈赐,此为上也”之语更清楚明白地昭示了这一点。而在这一过程中,阮修容再一次对儿子进行了身教。

这些行为除了显示阮修容对儿子教导有方外,更体现了修容治家乃至为政之能,与在娘家处理家事,在遥光府中“专掌内政”等皆有一脉相承之意。

接下来,萧绎就写了母亲的重情,上至父母,连姨母也一并爱戴,因此在父母及姨母过世时,阮修容都悲痛欲绝到不能持礼,又且效丁兰刻父母像,朝夕敬拜,到祭祀之时更是痛哭流涕;中至弟妹,包括庶生之妹;下及子孙,甚至包括弟妹的后代。正是阮修容这样的重情义,在家中有了徐妃这样善妒的女子后,阮修容不但不加以责罚,反而“爱接弥隆”。此又与上所言言教与身教并举相承。

又,在写及阮修容随自己出藩后,萧绎云:“随绎归会稽……询求故实,赡恤乡党,扶老携幼,并沐恩猷。”从这段话不难推知,阮修容不惟爱护自己的家人,并能及于乡党。而乡党之外,阮修容又更周济他人:“性好赈施,自春及冬,无日而怠。往年谷粒腾涌,蒙袂而济者,不可胜言。”

显然,阮修容乐善好施,其重情由家人而及于天下,这些都表现出阮修容作为一位后妃母仪天下的情操。在有虞二妃及汤妃有氏的相关记载中并无类似的故事,阴皇后的相关记载中则仅及于回忆父亲时伤心流泪的故事,至于马皇后的相关记载中恰有类似的故事,不妨摘录如下:

常衣大练,裙不加缘。朔望诸姬主朝请,望见后袍衣疏粗,反以为绮縠,就视,乃笑。后辞曰:“此缯特宜染色,故用之耳。”六宫莫不叹息……太后诏曰:……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着帛布,无香薰之饰者,欲身率下也……

时楚狱连年不断,囚相证引,坐系者甚众。后虑其多滥,乘间言及,恻然。帝感悟之,夜起彷徨,为思所纳,卒多有所降宥。

常与帝旦夕言道政事,及教授诸小王,论议经书,述叙平生,雍和终日。

上引内容以叙述重点不同而分列三条。首条中所展示的马皇后以身垂范治理后宫之法,与萧绎《后妃》所叙阮修容事最为相似,不过后者的传主与作者本是母子,所记细节非后汉诸史所能比。至于阮修容“变食深忧”与马皇后以“恻然”之心言及因楚元王谋反而牵连甚广之事亦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与帝旦夕言道政事,及教授诸小王,论议经书”,实即马皇后教育明帝诸子的状况。阮修容教导萧绎读书与为政,抚养弟妹之后代,接济遥光之后人,乃至赡恤乡党,周济天下等种种行为累积起来,与马皇后相比,毫不逊色。

而接下来萧绎描写的是阮修容所擅长的各种伎术。她以许负之术看到了临川王萧宏及昭明太子之事,又以望气之能看到了刘敬躬(按,今本《阮修容传》作刘敬宫,实即一人)谋反之事。萧宏死于普通七年(526),这一年萧绎二十岁,《金楼子·自序》中云:“余将冠,方好《易》卜。及至射覆,十中乃至八九。”想来两事恐怕有所关联,或是因为萧绎自己开始好《易》卜之术而开始注意母亲的占卜之能,也可能是受母亲卜事准确之影响而好《易》卜,当然萧绎也可能受了他人的影响。而萧绎之所以记阮修容精确地预测了临川王萧宏之死,其中一个目的恐怕是为其对昭明太子萧统之死的准确预测作一个铺垫。相对来说,昭明太子之死影响重大,其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此后梁朝局势的变动,诸王之间力量的消长,乃至梁朝的灭亡。而如果说萧统之死对于萧绎的影响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的话,那么刘敬躬谋反之事显然与萧绎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大同八年(542)正月,刘敬躬谋反,二月初二萧绎就被派去平定刘敬躬,而三月初二即擒得刘敬躬送还建康。显然,阮修容的预测与儿子的仕途息息相关。

如前所论,《后妃》小序中“能辅佐天子,求贤审臣”是萧绎所强调的重点,阮修容所擅长的这些伎术显然就有“辅佐天子,求贤审臣”的功效。当然这也与萧绎个人为政生涯中对于伎术的重视有关,《三国典略》云:

梁元帝在江陵即位,欲还都建康。领军将军胡僧祐、太府卿黄罗汉、吏部尚书宗懔、御史中丞刘谏等曰:“建业王气已尽,与虏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无及也。且渚宫洲数满百,当出天子。陛下龙飞,是其应乎?”梁主令朝臣议之。黄门侍郎周弘正、尚书左仆射王褒曰:“帝王所都,本无定处,其如黔首万姓,未见舆驾入建业,谓是列国诸王。宜顺百姓之心,从四海之望。”时江陵人士咸云:“弘正等皆是东人,志愿东下,恐非良计。”弘正面折之曰:“若东人劝东,谓为非计,君等西人欲西,岂成良策?”梁主笑之。又于后堂大会文武五百人,问之曰:“吾欲还业,诸卿以为何如?”众皆愕然,莫敢先对。梁主曰:“劝吾去者左袒。”于是左袒者过半。武昌太守朱买臣入劝梁主,云:“建业旧都,莹陵犹在,荆镇边疆,非王者宅。愿陛下弗疑,致后悔也。臣家在荆州,岂不愿陛下住,但恐是臣富贵,非陛下富贵耳。”乃召卜者杜景豪,决其去留。遇兆不吉,答云:“未去。”景豪退而言曰:“此兆为鬼贼所留也。”

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萧绎即位之前,众臣关于还都建康还是定都江陵的讨论。从引文所描写的画面不难看出,众臣意见相左,而导致出现了僵持的场面,无奈之下,萧绎召卜者杜景豪加以占卜。《南史》亦记载此事,然而并不提及“召卜者杜景豪,决其去留”之事,而《三国典略》的记载却告诉我们,在众人各持己见之后,杜景豪占卜的结果是“未去”,即反对还都建业而支持定都江陵的意见,显然这在实际上影响到了萧绎定都的决定。综上,萧绎写阮修容善于伎术之事,正是要强调后妃“求贤审臣”之能。

之后萧绎又写了母亲恭敬礼佛及捐建寺庙之事,有意思的是上文所提到的阮修容周济穷人之事就放在捐建寺庙之后,这似乎是要说明母亲的捐建寺庙在信仰之外也有施舍之意,而从萧绎总结母亲一生时所提到的“每大官供进,并以准取钱,纤毫已上,皆施宣业寺。数年之中,僧徒众食,并是丰饱”更可以清楚明白地看到这一点。正是因为阮修容一生的功德,在其去世后,武帝才会下诏言阮修容可以“宣”为谥号,取“能施盛德”之意。

我们能看出萧绎极言母亲之德,他将母亲塑造为一个可以将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色——女儿、妻子、母亲等都完成得非常出色的女性,而显然,在这些不同的角色中,他更重视的是塑造承担母亲这一角色的修容,这除了因为他最熟悉的是作为母亲的修容以外,恐怕更是因为他相信也在一定程度上体会到母亲的教导获利的不仅仅是作为儿子的自己,在她将以生民为本这一思想教给自己以后,获利的则是天下苍生,而她的“求贤审臣”之功亦有助王治。她的教导获利的不仅仅是作为儿子的自己,当母亲将以生民为本这一思想教给自己以后,获利的则是天下苍生,而她的“求贤审臣”之功亦有助王治。

与《阮修容传》相比,《后妃》尚存的另外两篇相对完整的传记在写及后妃教养子孙问题上就薄弱了些,如《有虞二妃传》中不及舜的子嗣,而汤妃有氏虽有三子,且其二得天下,可是相关记载却非常简略。这其实也很好理解,在儒家的观念中有虞二妃的时代实行的是禅让制,故早期的故事中实不必有子嗣的存在。汤妃有氏的事迹颇类于此,在她的时代,兄弟的传承顺序在先,而父子的传承顺序在后,因此也不会特意强调儿子的问题。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嫡长制确立后,《公羊传》中所提及的“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依存关系越来越影响到历史对于后妃的要求,阮修容与萧绎之间就存在着“母以子贵”的关系,而阴皇后与明帝刘庄之间则具有“子以母贵”的关系。

光武帝即位之初,阴皇后让出皇后位子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郭圣通已经育有一子。而随着郭皇后被废,阴氏被立为皇后,刘庄得以因嫡长子身份被立为太子,这种身份上的变化实据“子以母贵”而来。而因为郭皇后被废,其子刘强被迫上书让出太子之位,这就是“子以母贵”的反例了。刘庄继承了皇位,并且维护了东汉的稳定,抚育之功必然也是要记在阴皇后的名下的。

马皇后无子,刘庄令其抱养贾贵人之子刘炟。在马皇后,除了刘炟与自己的血缘关系(刘炟母贾贵人实为马皇后的外甥女)而外,如果不尽心对待刘炟,日后他人升位,自己前途堪忧;而在刘炟,如果不是借着马皇后之地位,从一个贵人之子要升为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由是,自嫡长制确立后,母子之间的这种依存关系在后妃的世界里是无法避免的,而这也引发了后妃如何与帝王的其他子息相处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相反的例子。

马皇后的例子是比较正面的。如前所引,“常与帝旦夕言道政事,乃教授诸小王,论议经书,述叙平生,雍和终日”。马皇后与刘炟讨论政事,而与明帝的其他孩子“论议经书,述叙平生”,内中有所区别,但是马皇后这样的态度显然是要算在善待一类里的,而其重要原因恐怕还是她自己无子。又,明帝封诸子而封地减半之时,马皇后追问因由,彼时的刘炟已被立为皇太子,可见其对诸子的关心。

另一个例子是刘秀的第一位皇后郭圣通。前文中曾引及刘秀废郭后之诏书,在范书之中这个废郭后的诏书是放在《皇后纪》中的。而从“不能抚循它子,训长异室……既无《关雎》之德,而有吕、霍之风,岂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中,不难看出,做不到“抚循它子,训长异室”的并不只郭后一人,既不会空前,也不会绝后,而这也是后妃为人母的身份中很难避免的问题。总之,因为“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这样的依存关系,后妃在为人母的身份上必然要竭尽所能对待自己的儿子或养子,而如果是有德的后妃则不仅爱护自己的子女,也会兼及她人之子。

综上,本节以《阮修容传》为线索,在为人女、为人妻与为人母的不同身份上分析了后妃们的品德,或者说后妃们被表现出来的品德。试将诸位被表现出来的高尚的品德依《后妃》的记述次序简述如下:

有虞二妃德性的主要表现是不以天子之女的身份而骄横跋扈,能尽妇道,辅佐帝舜。

汤妃有氏则为殷汤和好妻妾,并为他带来了贤臣伊尹,最终成就了殷汤的天下。她为汤育有三子,而其中的二子后来得到了天下。

对于阴皇后,史书的记述重点在于她能支持自己的丈夫,维护家庭的和谐,并抚育后代。

诸后汉史对于马皇后的记载相对要多一些,这大概是因为她进宫极早,大部分的事情都发生在宫闱之中。这位马皇后谨遵礼法,在家思尽孝道,入宫以后能将后宫打理得井井有条,能在政治上向刘庄提出好的建议,能和刘庄谈治国之道,同时她更积极协助控制外戚的壮大。

除阮修容而外,萧绎所刻画的几位有德后妃一直是历来史家着意表现的重点,有虞二妃、汤妃如此,她们不但出现在史家的笔端,也成为儒家经典中极力褒扬的女性,而马、邓二后声名远播,《南齐书·后妃传》末“史臣曰”中便有“若使掖作同休,阴教远燮,则马、邓风流,复存乎此”之辞,足见马、邓二后在当时的声名。而萧绎在此基础上刻画了自己的母亲阮修容,相较于此前诸位后妃,他笔下的阮修容是毫不逊色的。在儿子的笔下,她是一个遵守礼法的人,孝敬长辈,友爱弟妹,照顾子孙,能将全部的情意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但又能做到上下有别,内外亦有别。而对待自己的丈夫们,她总是能够竭尽所能地贡献自己,能管理好家庭内部生活,能对形势提出有价值的判断。她一生大半的时间都陪在儿子的身边,并通过言传身教来对他产生影响,不但有利于儿子的为政,也对王朝的未来有预见之功。而最后一点实为《后妃》彰扬的重点。

不能不说,萧绎的《后妃》是具有史的性质的,但他本人终究不是一般的史家,他有皇家成员的身份,有宗族的立场,更何况他还处在一个特殊的时代里,这就使得他笔下的后妃难免有一些与众不同之处,而这就必须要回到作者本身,回到他的家族乃至他的时代去。

第三节 后妃观与女性观成立的背景

可以肯定地说,萧绎在编撰《后妃》时是有表达自己的后妃观乃至女性观的诉求的,而无论是这种诉求本身还是该篇实际反映出的后妃观念乃至女性观念,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本章第一节对《后妃》可能来源的考察不难发现,萧绎《后妃》的编撰实从之前的后妃书写中获益良多,因此后妃书写尤其是后妃类传的发展与成熟就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了《后妃》的成立。至于萧绎个人的后妃观点,一方面与当时的或是更早的后妃观念,主要是来自儒家经典,尤其是礼学与史家后妃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则与当时社会风气,主要是与妇女尤其是后妃相关的部分的影响,以及萧梁皇室女性的大致状况相关。其中萧梁皇室中的女性对于萧绎后妃观的形成有着最直接的影响,我们拟在下一节中重点分析。而本节则主要从大的背景出发,即从后妃书写的层面、萧绎个人的知识构成,以及社会风气对于女性的宽容等方面来分析《后妃》成立的背景。

一、后妃书写的成熟

这里所说的“后妃书写”指的是描写后妃个体经历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涵盖了诗歌、传记、小说等众多体裁。不过通过对今存《后妃》所用材料及其编撰方式的考察可知,该篇至少抄取了作于不同时代的四种后妃传记。至于萧绎所亲撰的母亲故事也受到了此前后妃书写的影响,加之具有杂家著作性质的《金楼子》取史家记述后妃的褒贬之意本就不足为奇,因此,不论是从今传《后妃》的编撰目的,还是编撰体例看来,传记一体对其都具有很深的影响力。

关于传记文学的发端,李祥年曾经把它推到上古时代的文化实践中,他说:“独重世系、言辞简略的帝王谱牒和想象丰富、文学性强的英雄史诗是作为初级形态之传记创作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确实,恰恰是在具有史诗意义的《诗经》里的某些诗歌中保存了关于后妃的早期的记载,且其在后世常被认为表现了后妃之德。这里我们不妨以特别有代表性的《大雅·文王之什》组诗中的《大明》与《思齐》为例。《大明》与《思齐》并不是专门描写后妃的诗歌,但或多或少地论及周室的几位后妃,其中对大任、大姒的描写尤多,如《大明》云:

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

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

这八句描写的是大任嫁给王季并生下文王的故事。就大任自身而言,诗歌仅交代了她的出身与怀孕生子之事,并称赞她有德,对于她的其他方面则无任何描述。同诗又云:

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

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

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

保右命尔,燮伐大商。

这一段叙述的是文王娶大姒为妻生下周武王的故事。在娶亲细节的描写上虽然较王季为多,但对于其人的介绍仍停留在出身、出嫁与孕育后代等简单的几个方面。这时候的后妃书写自然还谈不上形象塑造的问题,这一点要到《左传》中才发生重大改变。

一般认为,《左传》是在《春秋》的基础上加以扩展而成。虽然是一部编年体史书,但是《左传》在记人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其“虽然尚不能以‘传人’为主,而只能专享善叙事的美誉,然而,任何生动的历史画卷必然亦将是一座生动鲜明的人物长廊”。的确,《左传》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恰恰就是在叙述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件或者是一系列历史事件的某个片段中完成的,对于后妃形象的塑造也是如此。以鲁隐公元年(前722)“郑伯克段于鄢”为例。众所周知,“郑伯克段于鄢”是郑庄公称霸道路上的一个事件,在这个事件中,庄公消灭了弟弟共叔段,解决了国内矛盾,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庄公的母亲武姜。武姜因为偏爱共叔段,与之里应外合企图篡位,事败后被庄公流放,后因为颍考叔的劝解,终于与庄公于“黄泉”中相见。对于武姜,《左传》既有正面描写,又有侧面烘托,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结合起来塑造了一个生动鲜活的后妃形象。当然,尽管《左传》将后妃形象的塑造又推进了一步,但是其终究是一部以叙事为主的编年体史书,故此后妃书写仅存在于片段叙事之中。在这一点上,《战国策》与之相似。

现存的《战国策》是经过西汉刘向整理的,不过其书原就记载了各国史事,尤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战国策士的故事。其书在刻画人物方面较《左传》又更进一步,不过其中对于后妃的刻画仍以片段式记载为主,如《齐策四》中“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即是如此。

在先秦时代,从《诗经》、《尚书》到《左传》、《国语》,再到《战国策》等,后妃书写无论是在描写对象重要性的提升上,还是在后妃形象的塑造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仍然能清楚地看到即使是在与后妃关系密切的片段式的叙述中,后妃也常常不是叙述的中心,并不被视为专门甚至主要的书写对象。至《史记》开创了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史书体例以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

与此前的史书仅在相关事件中有对后妃的描述不同,《史记》专门设立了《外戚世家》来记录汉兴以来的后妃,开篇的序言中称:“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

基于司马迁对于外戚地位的认识,今人在讨论外戚传的成立时亦常从权力结构方面讨论外戚权力与地位问题,如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徐冲《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等,即皇帝与外戚之间存在的一种支持关系。诚如徐冲所论,《外戚世家》在《史记》“世家”中位列第十九,“但在西汉王朝的诸世家中却是居于首位的。像《楚元王世家》、《齐悼惠王世家》这样的宗室和《萧相国世家》、《留侯世家》这样的功臣尚居其后,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西汉王朝的‘世家第一’”

关于《外戚世家》的写作宗旨,司马迁说:“成皋之台,薄氏始基。诎意适代,厥崇诸窦。栗姬偩贵,王氏乃遂。陈后太骄,卒尊子夫。嘉夫德若斯,作《外戚世家》第十九。”

显然,汉高祖薄氏、文帝窦皇后、景帝王皇后、武帝卫皇后等四位后妃正是司马迁重点刻画的对象。将众位后妃括于一传之中,这可以说是后妃类传的起源。对此,刘知幾曾在《史通·题目》中评论道: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

从上下文不难判断,虽然刘知幾将《外戚世家》归类为“史传杂篇”,不过他也并不否认其“区分类聚”的特点,只是对于司马迁以“外戚”命名篇章颇有微辞,他认为这不过“随事立号”,并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规则,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提出《外戚世家》虽名为“外戚”,实际上就是“皇后传”。刘氏的说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在司马迁重点描述的几位后妃中,窦氏、王氏、卫子夫皆被立为皇后,而薄氏只是高祖的姬妾,是在文帝即位后改尊为皇太后的,并无皇后的称号,可见名之为“皇后传”也还不够精确,不过其为后妃类传之始则毋庸置疑。就体例而言,《外戚世家》不仅记述了后妃的事迹,还记述了外戚的事迹,这当然与司马迁立篇的本意有关,不过也影响了后来的史书在叙述后妃时亦不免叙述外戚之事。

而除了《外戚世家》外,《史记》中另有一篇《吕太后本纪》。高祖吕后本人无疑当在后妃之列,《外戚世家》中虽有些微之记述,不过却是为了迎接薄太后的出场,其主要事迹在《吕太后本纪》中。然吕后之所以入本纪是因为自高祖死后至文帝立之间,天下诸事都系于这位临朝称制的女主身上,即司马迁所谓“既科条之矣”。此外,在叙述相关历史事件时,司马迁亦有对后妃的描写,如在《齐悼惠王世家》中便数及吕后。

《史记》在人物塑造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点也体现在对后妃形象的塑造上。如在塑造文帝窦皇后时,司马迁就叙述了窦皇后入代的始末,起先吕后打算赐与诸王每人五个宫人,窦皇后就在名单中。为了离自己的老家近些,她跑去求主管发遣宫人的宦者将自己放在去赵王封地的队伍里,不想因为宦者的失误而被置于赐给代王的宫人中。当得到诏令之时,“窦姬涕泣,怨其宦者,不欲往,相强,乃肯行”。司马迁仅用了十六个字就描写出窦皇后对于宦者的怨愤,对于去代地的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去的情势。此外,司马迁还写道:“窦皇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这又将窦皇后与当时社会流行的黄老学说一事联系在一起,而因为窦皇后本人的爱好,致使景帝及太子皆受影响乃至“尊其术”,这就简单而形象地写出了后妃(尤其是太后)以其身份对于帝王乃至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这一事实。

司马迁自言作《史记》有继踵《春秋》之意,故此在塑造人物时就有所褒贬,在后妃书写上尤其体现了伦理方面的褒贬。不过也因为强调传记的伦理教化作用,《史记》不免有局限,这一点在塑造吕后时尤为明显。吕后的故事分见于《吕太后本纪》、《外戚世家》、《齐悼惠王世家》等数处,这就使得如果仅仅阅读其中的任何一篇,就很难全面了解吕后其人。当然这种褒贬引发的另一后果就是在后来的后妃类传中,更为强调后妃在伦理教化方面的意义,萧绎的《后妃》对此也有所继承。不过,尽管萧绎一再表达对于司马迁的推崇,其后妃观念受到司马迁影响这一点也可以想见,但二者的后妃观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稍晚,刘向受到了《史记》类传体例的影响,按照人物类型完成了最初的几部杂传,这其中就有《列女传》,从而开辟了单独以女性为对象的杂传的先河。尽管传主并不全然是后妃,但是后妃在其书写对象中占了较大比例,因而要考察后妃书写的发展就不能绕过《列女传》。与《史记·外戚世家》相比,《列女传》的叙述范畴有所扩大。除了书写了后妃以外的其他妇女,《列女传》还突破了时代的限制,将上限提至有虞二妃的时代。对于书写的对象,刘向又按照一定标准加以分类,今传本中就有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七种,但是将女性群体独立观照并加以分类这还是第一次,比之于《史记》无疑更进了一步。与此同时,《列女传》又在塑造后妃形象上前进了一步,其中不但增加了人物肖像描写,而且在心理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上也进一步提高,另外刘向对于细节描写尤其重视。不过囿于编撰目的,《列女传》中后妃的形象也很难得到完整充分的描述,有类型化、符号化的倾向。

在《史记》、《列女传》的影响下,东汉时代的后妃书写已经臻于成熟,在史传中尤为突出,刘珍等撰写的《东观汉记》、刘晔的《后汉书》中都对后妃作以描述,二者更多的是继承了《史记》的传统。在体例上,班固《汉书》省“世家”入“列传”,于是外戚入列传为《外戚传》,又改《吕太后本纪》为《高后纪》,更在此基础上添《元后传》一篇,叙汉元帝王皇后事迹。就内容而言,《汉书·外戚传》中亦后妃、外戚兼叙,而其以后妃为主线,外戚事迹为辅的情况更甚于《史记》。至于《东观汉记》,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曾云:“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由是可知,《东观汉记》原设《外戚传》,延续了《史记》、《汉书》以来之传统。《东观汉记》中《外戚传》的位置已不可知,但是《汉书》中《外戚传》却已几乎位于传记篇目之尾部,除了排在最末《自叙传》以外,《外戚传》之后仅有《元后传》与《王莽传》二传,而此二传某种角度来说仍可视为“外戚传”之列。对于后妃传记从《史记》“世家之首”移到了传记之末,徐冲认为“这种编排方式当反映了班固及其背后的东汉朝廷对于西汉王朝之终结的历史认识,却也从反面证明其在整部书中本应占据的位置”

在两汉时代,在史传与杂传的共同努力之下,后妃书写进入了崭新的局面,其作为一个群体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而后妃形象也随之渐渐丰满起来。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史部地位的提高与杂传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当时社会妇女地位的变化,后妃书写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虽然其中相当一部分著作已经失传,但仍然能从史传的撰作中一窥端倪。

应该说后来正史后妃书写在类例上的进一步发展得益于华峤《汉后书》中的《皇后纪》的创设。《汉后书》早已失传,不过《晋书·华峤传》尚有对其书体例的说明,录之如下:

初,峤以《汉纪》烦秽,慨然有改作之意。会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观秘籍,遂就其绪,起于光武,终于孝献,一百九十五年,为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十典十卷、传七十卷及三谱、序传、目录,凡九十七卷。峤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又改志为典,以有《尧典》故也。而改名《汉后书》奏之。

华峤对于班固《汉书》中“外戚传以继末编”的状况甚为不满,认为“非其义也”,他提出皇后是帝王的妻子,应该“配天作合”,因此更作《皇后纪》。华书已佚,难以知其貌,不过,因为其书作为范晔书的蓝本,其类例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为范晔所继承。

而在进一步讨论范晔对于正史后妃书写的贡献之前,值得一说的是与华峤时代相近,较范晔却早得多的陈寿《三国志》中的后妃书写。《三国志》分为《魏书》、《蜀书》、《吴书》三部分,其中,《魏书》中有《后妃传》,《蜀书》中有《二主妃子传》,《吴书》中有《妃嫔传》。以篇名看来,自然是《后妃传》最高了;以内容观之,则《蜀书·二主妃子传》虽名曰“妃子传”,然所记但云“前主甘皇后”、“穆皇后”、“后主敬哀皇后”、“张皇后”,等等,以“后”称之显然有与《后妃传》分庭抗礼之意。至于《吴书·妃嫔传》则等级最下。以后人对于陈寿将魏作为正统一事多加诟病看来,《后妃传》这种级别上明显较《二主妃子传》为高的篇名想来并非后人添加上去的,据此推测,以“后妃”为篇名,括后妃于一传约当始于此。

不过,相较于命名,范晔对于正史中后妃书写的定型做出了贡献。范晔在《后汉书》帝纪之末列传之前设《皇后纪》,所强调的亦是皇后“配天作合”的身份与地位。而在《皇后纪》的序言中,范晔曾对本卷的编撰体例加以说明,他强调自己所记载的一定是“同居正号者”,而非“以私恩追尊”者,也就是说他要记载的一定是帝王本人册封的自己的皇后,那些生前未获所奉,死后由帝王因生养等各种原因追尊以皇后之号的妃嫔则不记入此纪。这与《史记·外戚世家》称高祖薄姬为文帝即位后追尊的薄太后大为不同,可以说范晔的做法有创例之意义。随后,范晔又对《皇后纪》中所涉及的“亲属”事迹作以说明,并特意指出“以缵西京《外戚》”,即继承班固《外戚传》的做法。然而,这种继承的前提是“其余无所见”,也就是说只有当后妃亲属事迹不能单独立传书写时,方放入《皇后纪》中。

此后正史中的后妃类传在内容上大概延续了范晔的做法,如稍早于萧绎的沈约的《宋书》中有《后妃传》一卷,而萧子显所撰《南齐书》则有《皇后传》一卷。值得注意的是,二书同《三国志》一般,将后妃置于列传之中。自此以后,正史中后妃皆入列传一类,不复入纪,且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后妃类传居于列传之首,而这类传记的篇名大部分也就直接命名为“后妃”

当然,我们相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兴起的杂传,如皇甫谧《列女传》中对于女性尤其是后妃的书写对萧绎《后妃》亦当有所影响,囿于材料缺乏,不作进一步展开。

而随着后妃书写的日臻成熟,其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对《金楼子·后妃》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内容方面如萧绎的《后妃》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就直接采录了前代后妃传记的内容。至于形式方面,前代后妃书写中所形成的类传体式、类传篇名、类例等方面都为萧绎乃至后来的后妃书写提供了范例,这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范晔的《后汉书》。在上一节的论述中,笔者一直试图将萧绎所作的《阮修容传》与范晔《后汉书·马皇后纪》对读,不难发现,无论是从叙事的大体顺序,突出德性的方法,还是从行事作风看来,二文都有相似之处。总之,萧绎的《后妃》的成立离不开魏晋南北朝时期后妃书写成熟的背景。

二、后妃观念的变化与影响

自从汉代儒家官学地位确立后,后妃观念在很多情况下基于儒家思想的价值判断。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虽然一度式微,但在梁代,在武帝的提倡下儒学得到了复兴。如前所引,葛洪在《抱朴子》中对于妇女行为的评论正是受到了儒家观念的影响。受儒学思想影响的道士尚且如此,何况虽然受多家思想影响却往往以儒家为正统的萧绎?因此,本文在考虑萧绎后妃观念的影响因素时,首先考虑来自儒家经典尤其是礼学相关著作中后妃观念的影响。

儒家经典之中,除了记载周代礼仪的《礼经》中有明确论及后妃的内容外,其他四部经典也表达了一定的后妃观念。如《尚书·尧典》中所记载的内教思想,如《诗经·大明》中对于后妃生育等德性的赞扬以及《正月》中“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对于天子宠幸妇人而不德的批评,《春秋》的褒贬与《易经》中强调的阴阳协和,等等,相关事例众多,此不一一列举。简而言之,经孔子编定的《五经》吸纳了周代的礼法观念,最终形成了儒家思想中评判后妃的标准和基础。

随着儒学地位的确立,汉儒对于儒家经典的解读与研究兴起,其中东汉末的郑玄为“三礼”所作的注,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发展影响最为深远。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礼”之学在当时已成显学,南朝时期更是礼学的大发展时期,雷次宗、刘瓛、王俭、贺玚等皆是礼学大家。梁武帝本人对于礼学亦颇有研究,《南齐书·礼志》中载有梁武帝参与讨论郊堂是否共日之礼。对于萧绎个人来说,家学的影响不容小觑,故此《南史》载有他五岁即能诵《曲礼》之事,而出藩后武帝为他选择师、友、学,在礼学上也对他颇有影响。如他的侍读贺革即是礼学专家贺玚之子,不但通《三礼》,还遍治《孝经》、《论语》、《毛诗》、《左传》。又及,《金楼子·聚书》中记载的萧绎藏书中赫然就有“三礼”之书,故此可以说,萧绎受到了良好的儒学尤其是礼学的教育,而这是他认识后宫制度、评价后妃等的一个重要前提。

与礼学发展平行的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在梁代,礼制得到了重大发展。大的方面说来,礼制的形态从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冠、婚、丧、祭、乡、相见等所组成的“六礼”发展成为吉、嘉、军、宾、凶等所组成的“五礼”,这五个方面或多或少都与后妃制度及礼仪相关。据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分析,五礼制度的框架在魏晋之际已基本确立,但初期具有不成熟的特点,“从西晋到南朝萧齐,五礼的分类及内容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就是这个特点的显著表现”。五礼制度的成熟是在梁武帝时期。自梁代建立之初,武帝即兴办国学,治五礼,而所选的皆是当时的礼学名家,如令明山宾掌吉礼、颜植之掌凶礼、何玚掌宾礼、陆琏掌军礼、司马褧掌嘉礼。此外,梁武帝还组织编写了五礼制度,总计1176卷。萧绎的《后妃》正当作于礼制基本成熟的武帝时期。

汉代儒学地位确立以后,后世在对后妃加以批评时,越来越以“五经”构建起的相关礼仪与制度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后妃》的重要来源——诸正史中所体现出的史家的后妃观念正体现出了这一过程。

开创了后妃类传的《史记·外戚世家》中即载有对于后妃的看法:

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之变,恶能识乎性命哉?

在表达了对于外戚历史作用的重视之后,司马迁即从正面举以涂山氏、有娀氏、姜嫄、大任之例为证,反面举以末喜、妲己、褒姒之例为诫。从论述中不难看出,司马迁对于外戚对历史能产生影响是充分肯定并引以为鉴戒的,这是后妃类传成立的重要前提。

紧接着司马迁考诸《六经》以说明天子须得谨慎处理外戚关系,即所谓“《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虽然方式不同,但《六经》对于婚姻关系尤其天子婚姻的重视态度如一。而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春秋》讥不亲迎”一事,目前的研究认为现有的文献中“西汉确无天子亲迎之事”,那么司马迁提出这一条恐怕就有借《六经》以论政之意。

此后,司马迁又论述了妃匹之爱与繁育后代二事。《史记·外戚世家》仅记载了汉代的后妃,这二事可以看作是司马迁对汉初以来至武帝获麟为止关于后妃史事的总结。以后者为例,繁育后代在周以来的礼仪制度与历史描述中都被视为后妃重要的职能,正如前揭《公羊传》中“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论述,然而司马迁却提出“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笔者以为,这一点不是对后妃生育职能的否定,而是针对汉初以来历代帝王皆不能避免的继承人问题。如吕后为保障自己的地位,遍杀高祖诸子,又伪取他人之子为惠帝子;又如文帝三子皆短命故有景帝之继位;以及武帝陈皇后花费巨资求子,“与医钱凡九千万,然竟无子”;等等。

司马迁虽然崇拜孔子,但他并不仅仅以儒家的立场来作是非评价,在《外戚世家》中即体现出这一点。如他并不像儒家经典那样强调女性在繁育后代上的重要责任,他甚至将后妃是否能养育归之于“命”。

司马迁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为班固所继承,班氏在《汉书·外戚传》中采录了不少《史记·外戚世家》中的记载,且《汉书》成书于东汉,其所记载的内容较司马迁为多。又,相对于司马迁,班固对于西汉的兴衰更为了解。尤其东汉政权建立后,对西汉政权经验的批评与继承都无法不对其产生影响,而他关于后妃的态度载于后妃类传后的史论之中:

《易》著吉凶而言谦盈之效,天地鬼神至于人道靡不同之。夫女宠之兴,由至微而体至尊,穷富贵而不以功,此固道家所畏,祸福之宗也。序自汉兴,终于孝平,外戚后庭色宠著闻二十有余人,然其保位全家者,唯文、景、武帝太后及邛成后四人而已。至如史良娣、王悼后、许恭哀后身皆夭折不辜,而家依托旧恩,不敢纵恣,是以能全。其余大者夷灭,小者放流,呜呼!鉴兹行事,变亦备矣。

从“女宠之兴”开始,班固表达了对于后妃以色事君的不以为然。他指出后妃凭女色获得宠爱,并由此享受至尊的地位,不必凭借任何勋劳就可以获得极大的富贵,正是灾祸的根源。而后他就将自高祖至于平帝之间以女色而获宠爱的人作以区分,指出凡能谦逊自处,不敢任意胡为的家族方能得到保全,其余的严重的被灭族,轻的也要遭到流放的命运,由是提出要以前事为鉴。

此外,汉代尚有刘向编次的《列女传》,其书中对于后妃的态度无论是从时代上,还是从内容上来说,都具代表性。《汉书·刘向传》记之曰:

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为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

是知西汉元、成之间,后妃僭越礼制、秽乱后宫,外戚专权、掌握朝政,刘向对此深感忧虑,因而序次了《列女传》,其目的在于“戒天子”。刘向主张王教是可以由内及外的,因而天子如果能够对身边亲近之人(包括外戚们)加以整治,就能“兴国显家”,否则会造成乱亡。《列女传》所载虽以后妃事为主,但也涵括了其他女性的事迹,当然这是以“戒天子”的目的为核心的。而他所采用的方法是从《诗经》、《尚书》以来的记载中选择贞妇的例子以为榜样,选择孽嬖的例子以为鉴戒。原书分八篇,今传版本则被厘为母仪、贤明、仁智、节义、辩通、孽嬖七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的身份。《列女传》在传统目录中常列在史部“杂传”类,然而对于刘向这位汉代宗室来说,作《列女传》不惟有史家的立场,更兼有宗室的立场,即巩固刘汉之江山。

如前所论,《列女传》中相当多的篇章在结论部分都会引及《诗经》的内容,这无疑是受到儒家学说影响的表现。加之,该书具有“戒天子”的目的,可知刘向在《列女传》中受到了儒家学说的影响,从而将后妃们置于从属的地位来加以讨论。

与之相异的是,班固在讨论时却并未完全将后妃们放在从属的位置上,如他吸收了司马迁关于妃匹之爱是无法以理性来控制的论述,即所谓“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这虽然并未否定天子在处理后妃问题上的绝对权威,但是对后妃们对于天子影响力采取的是较为客观甚至正面的态度。此外,班固还注意到了后妃家族的存续与否,与她们及她们家族能否保持谦逊有关系,由此要她们以前车为鉴,班固的《外戚传》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站到了后妃的立场上。班固之时,对于儒家经典的遵奉是远超过司马迁所处的时代的,他对于后妃的态度恐怕与东汉女性地位相对较高不无关系。

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后妃的态度渐渐严格起来。除了前文提到的华峤《汉后书》以后妃“配天作合”之外,稍晚的陈寿也持相近的态度,其《三国志》各后妃传后皆有关于后妃的评论,即:

魏后妃之家,虽云富贵,未有若衰汉乘非其据,宰割朝政者也。鉴往易轨,于斯为美。追观陈群之议,栈潜之论,适足以为百王之规典,垂宪范乎后叶矣。(《魏书·后妃传》)

《易》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夫人伦之始,恩纪之隆,莫尚于此矣。是故纪录,以究一国之体焉。(《蜀书·二主妃子传》)

《易》称“正家而天下定”。《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诚哉,是言也!远观齐桓,近察孙权,皆有识士之明,杰人之志,而嫡庶不分,闺庭错乱,遗笑古今,殃流后嗣。由是论之,惟以道义为心、平一为主者,然后克免斯累邪!(《吴书·妃嫔传》)

陈寿对于后妃的评价采用的是与刘向相近的方式,即引用儒家经典来加以评价,而他的评价标准正是基于礼制基础上儒家经典中的后妃价值评判标准。

至如范晔则云:

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任重道悠,利深祸速。身犯雾露于云台之上,家婴缧绁于圄犴之下。湮灭连踵,倾辀继路。而赴蹈不息,燋烂为期,终于陵夷大运,沦亡神宝。《诗》、《书》所叹,略同一揆。故考列行迹,以为《皇后本纪》。

范晔首先谴责了“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的情况,指出这是导致东汉亡国的重要原因。范晔《皇后纪》中有和熹邓皇后的传记,这位两度临朝称制,“科条”天下的女主虽在纪中,但是《后汉书·皇后纪》与《史记·吕后本纪》毕竟不在同一层次。这一方面说明东汉以后内教日趋严格,另一方面范晔是刘宋时人,此时史家心目中后妃地位较之晋时更低一些。

又,范晔《皇后纪·赞》云:

坤惟厚载,阴正乎内。《诗》美好逑,《易》称归妹。祁祁皇孋,言观贞淑。媚兹良哲,承我天禄。班政兰闺,宣礼椒屋。既云德升,亦曰幸进。身当隆极,族渐河润。视景争晖,方山并峻。乘刚多阻,行地必顺。咎集骄满,福协贞信。庆延自己,祸成谁衅。

这一大段论述仍不可避免地利用了儒家的学说,此后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皆同此类。我们当然承认,在萧绎所处的南朝时期,史作为一个学术门类,其社会地位早已发生了变化,而此时史书的撰作亦未完全被政府控制。加之,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今文经学地位衰退的时代,按说史家在撰作中可以保持一种相对超然的立场,能够较为客观地针对历史事件做出评判,但今文经学衰退不等于全部儒学一蹶不振,更何况当时著史者多自幼学习儒家经典,代代相因,这就使得他们在评价社会事件时总不免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这也包括了评价后妃之事,萧绎在作《后妃》时自然也受此影响。

三、社会风气的变化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要分析萧绎的后妃观念乃至女性观念,就不能不对女性社会地位上升这一背景尤其是齐梁间的情况重作交代。实际上,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是相对较高的,也因此当时妇女的行为不但引来了后人的批评,便是时人也有对此大加批评的。葛洪在《抱朴子》中就曾对当时社会妇女的习气发表过不少意见,其《疾谬》云:

抱朴子曰:《诗》美雎鸠,贵其有别。在礼:男女无行媒,不相见;不杂坐,不通问,不同衣物,不得亲授。姊妹出适而反,兄弟不共席而坐。外言不入,内言不出。妇人送迎不出门,行必拥蔽其面。道路男由左,女由右。此圣人重别杜渐之明制也。

且夫妇之间可谓昵矣,而犹男子非疾病不昼居于内,将终不死妇人之手,况于他乎?昔鲁女不幽居深处,以致扈荦之变。孔妻不密潜户庭,以起华督之祸。史激无防,有汗种之悔。王孙不严,有杜门之辱。而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废其玄紞之务。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从诣,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已于行。多将侍从,暐晔盈路,婢使吏卒,错杂如市,寻道亵谑,可憎可恶。

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反。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转相高尚,习非成俗,生致因缘,无所不肯,诲淫之源,不急之甚。刑于寡妻,家邦乃正。愿诸君子,少可禁绝。妇无外事,所以防微矣。

引文从“《诗》美雎鸠,贵其有别”开始,对传统礼法中男女有别的相关规定作以说明,以述圣人防微杜渐之意。接着,从“且夫妇之间可谓昵矣”至于“有杜门之辱”,表明即便亲近如夫妻,也要坚守男女有别的规定,并举反面事例说明女子如不幽居内户将可能导致门庭受辱。而第二段引文自“今俗妇女”以下,至第三段“生致因缘,无所不肯”,则皆描述当时妇女背弃这传统妇德的状况,说明当时的妇女不再以“蚕织”、“玄紞”、“绩麻”、“中馈”等为务,违背了传统妇女幽居的生活,而相从访亲戚,游戏佛寺,甚至于夜不归宿。过去妇女出嫁以后回娘家,甚至不能与亲兄弟杂坐,可是现在出门游玩之时,竟然把马车的帷帘都掀开了,还一路饮酒听乐。葛洪认为这是“诲淫之源,不急之甚”,对此提出了严正的批评。事情既然已经发展到要严正批评的地步,就说明这已经不是一人一家之所为了。

与此相应的,《晋书·谢道韫传》中就记载了谢道韫与外人杂坐闲谈之事:

太守刘柳闻其名,请与谈议。道韫素知柳名,亦不自阻,乃簪髻素褥坐于帐中,柳束修整带造于别榻。道韫风韵高迈,叙致清雅,先及家事,慷慨流涟,徐酬问旨,词理无滞。柳退而叹曰:“实顷所未见,瞻察言气,使人心形俱服。”道韫亦云:“亲从凋亡,始遇此士,听其所问,殊开人胸府。”

关于谢道韫的故事,历来的记载委实不少,而引文中所描写的谢道韫恰好可与葛洪所批评的女性作对照,则谢道韫自当在葛洪所批评的对象之中。然而,《晋书》将谢道韫记入《列女传》,而《世说新语》又谓之“贤媛”,这与葛洪的态度颇为不同。又,如《晋书·钟琰传》云:

王浑妻钟氏,字琰,颍川人,魏太傅繇曾孙也。父徽,黄门郎。琰数岁能属文,及长,聪慧弘雅,博览记籍。美容止,善啸咏,礼仪法度为中表所则。既适浑,生济。浑尝共琰坐,济趋庭而过,浑欣然曰:“生子如此,足慰人心。”琰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故不翅如此。”参军,谓浑中弟沦也。

钟琰出身高门,《晋书》称赞她“礼仪法度为中表所则”,也就是说她对于礼法的尊崇已经可以当作准则了。然而作为王浑的妻子,她却跟自己的丈夫说,如果当初嫁与的是小叔子王沦,生出的孩子会更漂亮。与此相应的是,《世说新语·贤媛》记载了谢道韫嫁给王凝之后回娘家,向谢安表达了对嫁与王凝之一事的不满,她竟发出了“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的叹息,可见其不满的程度。这也都记载在《晋书·列女传》中。从以上二事作为“列女”、“贤媛”的事迹被赞叹,不难看出当时人对于妇女评鉴标准的改变。我们不妨再引一段《世说新语·贤媛》的内容:

谢遏绝重其姊,张玄常称其妹,欲以敌之。有济尼者,并游张、谢二家。人问其优劣,答曰:“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

从济尼的回答中不难看出,谢道韫与张玄之妹张彤云高下立现。而有“林下风气”的谢道韫显然占了上风,使得具备传统“闺房之秀”的张彤云屈居于其下。

从魏晋时期的妇女的才识得到赏识,也不难看出社会对她们采取了更为宽容的态度,这也使得她们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婚姻自由。如《晋书·王濬传》云:

刺史燕国徐邈有女才淑,择夫未嫁。邈乃大会佐吏,令女于内观之。女指濬告母,邈遂妻之。

故事记载了徐邈让女儿从内室之中观察适婚男子来择偶之事,而当女儿选择了王濬时,徐邈毫不犹豫地将女儿嫁给了她。又,《世说新语·惑溺》记载了贾充的小女儿与韩寿私通,贾充发现后将女儿嫁给了韩寿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徐邈嫁女一样,都说明在当时社会妇女在一定程度上是享有婚姻自主权的。

更不要说到了南朝时代皇室中女子又有再嫁之事,如《南史·何瑀传》云:

瑀尚武帝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次男。公主先适徐乔,美容色,聪敏有智数。文帝世,礼待特隆。瑀豪竞于时,与平昌孟灵休、东海何勖等并以舆马相尚。公主与瑀情爱隆密,何氏疏戚莫不沾被恩礼。瑀位右卫将军,公主薨,瑀开墓,孝武追赠瑀金紫光禄大夫。

这里,这位公主先嫁给徐乔,又嫁给何瑀,且与何瑀感情很好,从而使何氏一门受益。

又,《南史·谢朓传》云:

朓及殷睿素与梁武以文章相得,帝以大女永兴公主适睿子钧,第二女永世公主适朓子谟。及帝为雍州,二女并暂随母向州。及武帝即位,二主始随内还。武帝意薄谟,又以门单,欲更适张弘策子,弘策卒,又以与王志子諲。而谟不堪叹恨,为书状如诗赠主。主以呈帝,甚蒙矜叹,而妇终不得还。

这位被再嫁的永世公主正是萧衍的女儿,萧绎的姐姐,因丈夫“门单”而被父亲改嫁。且离婚之后,前夫谢谟竟然还能与之通书信。

又,《宋书·蔡兴宗传》云:

敬猷遇害,兴宗女无子嫠居,名门高胄,多欲结姻,明帝亦敕适谢氏,兴宗并不许,以女适彖。

蔡兴宗的女儿嫁给南平王刘敬猷,敬猷被前废帝害死,其女因此寡居,然而当时的“名门高胄,多欲结姻”,明帝亦“敕适谢氏”,显然都不认为寡妇再婚是一件羞耻之事。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萧绎在为母亲所作传中记载的母亲数次改嫁之事遭到了清人的批评。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云:

又言齐世祖因荀昭华荐以入宫,及隆昌中,少帝失德,太后以端正反获赐与;建武中,遥光聘焉。又历叙在遥光府诸善行,是太后先事二帝一王,然后为梁武帝所纳。《金楼子》初不讳言,而无入东昏宫事。

又,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云:

《后妃篇》历叙其母宣修容(云本姓石,扬州会稽上虞人,武帝赐姓阮,《梁书》作余姚人)。之为齐少帝(旧郁林王)、始安王所宠幸;可谓不识羞耻。

按,王鸣盛称“太后先事二帝一王,然后为梁武帝所纳”,实际上,《金楼子》中并未讲及阮修容入东昏宫事。王氏《十七史商榷》本就是对史书的考订和校勘,其结论是综合了《金楼子》与正史的记载。

对比王、李二氏对于阮修容的批评,不难看出,王氏语气稍缓,只谓“初不讳言”,李氏则直斥“不识羞耻”。众所皆知,在中国古代,对妇女道德的要求是越来越高的,到了明清二代几已到了严苛的地步,所以王、李二氏才会如斯评价。如果回到阮修容的时代,她所得的评价就不致如此。

要讨论何以会出现这样的不同,首先恐怕就得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说起。而值得一说的是,萧绎如何对待家中真正失德的女性——他的妻子徐妃。《梁书·徐妃传》中并无任何徐妃失德之事,但是后面的“史臣曰”中却有“世祖徐妃之无行,自致歼灭,宜哉”一句,想来姚察必当知道徐妃的“无行”之事,但却并未进行详细的记载。而李延寿在《南史·徐妃传》中则记载了不少徐妃之事:

(徐妃)与荆州后堂瑶光寺智远道人私通……帝左右暨季江有姿容,又与淫通。季江每叹曰:“柏直狗虽老犹能猎,萧溧阳马虽老犹骏,徐娘虽老犹尚多情。”时有贺徽者美色,妃要之于普贤尼寺,书白角枕为诗相赠答。

引文中记载徐妃与人私通之事便有三件,这实在是悖德之举,萧绎对此是否知情呢?

《梁书·忠壮世子方等传》云:

世祖观之甚悦,入谓徐妃曰:“若更有一子如此,吾复何忧。”徐妃不答,垂泣而退。世祖忿之,因疏其秽行,榜于大阁。

显然,萧绎对于徐妃淫乱之事是有所了解的,可是他也没把这当作是很严重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徐妃不答,垂泣而退”这一行为使他愤怒的话,他也不会“疏其秽行,榜于大阁”。

又,《南史·梁本纪下》云:

帝制《金楼子》述其淫行。初,妃嫁夕,车至西州,而疾风大起,发屋折木。无何,雪霰交下,帷帘皆白。及长还之日,又大雷震西州听事两柱俱碎。帝以为不祥,后果不终妇道。

《金楼子》中的确有一段类似的记载,录之如下:

余丙申岁婚。初婚之日,风景韶和,末乃觉异。妻至门而疾风大起,折木发屋。无何而飞雪乱下,帷幔皆白,翻洒屋内,莫不缟素。乃至垂覆阑瓦,有时飞坠,此亦怪事也。至七日之时,天景恬和,无何云翳,俄而洪涛波流,井溷俱溢,昏晓不分。从叔广州昌住在西州南门,新妇将还西州,车至广州门,而广州殒逝,又怪事也。丧还之日,复大雨霔,车轴折坏,不复得前。尔日,天雷震西州厅事,两柱俱时粉碎,于时莫不战栗,此又尤为怪也。

上引两段相似的记载尤其是后者,读来令人颇觉费解,因为其中涉及了很多谶纬灾异之事。像“帷幔皆白,翻洒屋内,莫不缟素”还算好理解,只要看到“帷幔皆白”,看到“缟素”,就知道这准是个不吉利的事。而萧绎又记载,因为徐妃七日回门时经过萧绎从叔萧昌家门口,萧昌就死了,这当然就更不是什么好事了。当然,这之中有一个问题,即按照《梁书》记载,徐氏于天监十六年(517)拜为湘东王妃,而《南史》又载萧昌死于天监十七年(518),故此,钟仕伦疑“丙申”或为“丁酉”之误,的确有此可能,不过,此处我们更强调的是萧绎对于谶纬征兆的态度。

至于内中所及“疾风大起,折木发屋”之类,虽然看上去似乎是写灾异内容的套话,但是对于萧绎这样一个父亲擅于“阴阳纬候,卜筮占决”等伎术,母亲“善许负之术”又“兼善云气”,又有“晓仰观”一类家学渊源,而他自己又会卜算的人来说,这样的记载自当是别有深意了。

《开元占经·八谷占》中有一段记载是将“大风寒”乃至“折木发屋”与贵贱联系在一起的说法,而贵贱的程度不但与风寒的大小有关,也与发生事件的日子有关,由此看来萧绎这段记载之中恐怕也包含了跟“不终妇道”有关的暗示,所以李延寿才会将二者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萧绎自己并不介意将这样的事情写在自己以图不朽的著作《金楼子》中。

其次,还须从阮修容的个人经历说起,《金楼子·阮修容传》云:

隆昌元年,齐世祖因荀昭华荐以入宫,时值少主失德,好为虐戏,手刺禽鸟,必敛容正色。少主非直深加严惮,乃反赐金钱,前后无算。每对之而泣,人问之故,答曰:“朝请府君、陈夫人在家,供奉未足,用此何为?”有诸尼入台斋会,乃密以达之,径寄南金数百两还家,此人仍负之而趋。其人后肉袒衔璧,乃云:“不忆有此。”及建武之时,始安王遥光聘焉。专掌内政,承上接下,莫不得中……天监元年,选入为台采女。赐姓阮氏,进位为修容。

又,《梁书·阮宣修容传》云:

齐始安王遥光纳焉。遥光败,入东昏宫。建康城平,高祖纳为彩女。

又,《南史·文宣阮太后传》云:

初,齐始安王遥光纳焉。遥光败,入东昏宫。建康城平,为武帝采女。

《梁书》和《南史》的记载几乎一模一样,言修容先后事始安王萧遥光、东昏侯萧宝卷及梁武帝萧衍,而《金楼子·阮修容传》则不言阮修容入萧宝卷后宫事,而记其入萧昭业后宫事。为什么会有这样记述的区别呢?

这就涉及对于阮修容身份的判定。上面摘引了《金楼子》中关于阮修容在萧昭业宫中的状况。萧绎先说阮修容的进宫是得了齐武帝萧赜的令。萧赜死于永明十一年(493),阮修容于隆昌元年(494)进宫,只要把得令和入宫分作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步骤,这也就可以理解了,问题是:为什么要加上是齐武帝诏令阮修容进宫这一事件呢?

永明十一年,萧昭业父亲文惠太子死去,萧昭业因而升为皇太孙,被萧赜赐居东宫。在这一前提之下,萧赜为他斟选了一批女子进宫也就不难理解了,而阮修容大约就是此时获得的诏令。萧绎书写这样一个事件,等于是在说阮修容的进宫是在萧赜的授意下,以良家子的身份进去的,与萧昭业即位后诏美色进宫的荒淫无道之事无关,有为母亲正名之意。再看那个“手刺禽鸟”的故事,不难发现,虽然阮修容进了宫,身份上这位废帝就是她的丈夫,可是她的地位是很低下的,大概只相当于一个宫女,没有任何身价可言。直到嫁与始安王萧遥光以后,她的身份才得到认可。

隆昌元年七月,萧昭业见杀,萧鸾议立文惠太子二子即萧昭业的弟弟萧昭文为帝,是月丁酉即位。冬十月,昭文见废,萧鸾自立为帝,历史上把他称作齐明帝。而自萧昭业被废至齐明帝即位,虽只数月,但帝号却已改了两次,而即便史无明文,我们却不难推测在这段时间内阮修容一直身处后宫之中。只不过这一次她不再是遴选入宫的,而是像任何一个王朝更替故事里的后宫女子一样,被作为先帝的所有物看待,在主人被杀之后,作为战利品被接收。

萧鸾即位后改元建武,萧遥光常常入宫,而所谓“及建武之时,始安王遥光聘焉”大约就是指这个时候。萧遥光在萧鸾后宫中见到了阮修容并延娶了她。对于这件事,《梁书》用“纳”字,而《金楼子》则用“聘”,“聘”自然是比“纳”要高级些了,而以阮修容彼时之身份、地位,用“纳”这个字其实更合适。好景不长,永泰元年(498),萧鸾死,其子萧宝卷即位,政事的变迁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变动。萧遥光暗自打起了废帝的主意,因为刘暄告密致使计划落空,又在萧宝卷召他入宫时担心被杀而仓促起兵,终于败而被杀。阮修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入了东昏之宫,就如萧昭业被杀以后的情形一样。天监元年(502),萧衍平建康,阮修容自然也就进了萧衍的后宫。值得庆幸的是,她至少还获得了采女的身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梁书》、《南史》之所以要记载阮修容为萧遥光所纳事,当与所据史料有关。将两史中阮修容的传记相比较,内容相近,而《南史》本就有增删《梁书》之意,故《南史》此处当据《梁书》而来。至于《梁书》资料的来源,清人赵翼曾考证“《梁书》悉本国史,国史所有则传之,所无则缺之也”,故这段记载实本自梁代国史,此史只从萧遥光记起,而不记郁林王宫中事,这是因为如果不记载阮修容曾嫁与萧遥光,就无法说明阮修容入萧衍后宫的原因和过程。至于为何不从隆昌元年记起,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修国史者对于阮修容入萧昭业宫中事并不清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嫁与萧遥光才是阮修容身份得到承认的开始。而萧绎则不同了,他的记录很可能就来自母亲的口述,他记录了母亲在郁林王宫中的遭遇,是为了突出母亲直谏的形象。如果阮修容在东昏宫中有类似之事,相信萧绎也会不吝笔墨加以记录的。

总之,阮修容的数次改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作为失败者的所有物为胜利者获得,这在动乱的南朝是屡见不鲜的。至少在萧衍的后宫之中,就不只阮修容一人如此,如萧综之母吴淑媛亦是萧衍从东昏宫中纳取。

综上,范晔《后汉书·列女传》中“贞女亮明白之节”的德性并不为萧绎所看重,想来其《后妃》原文也不会特意赞叹这种妇德。对于萧绎来说,母亲再嫁并非失德,即令是以一个堪为女师的后妃的标准来衡量,也无须讳言。

从《抱朴子》所批评的女性生活方式到《世说新语》、《晋书》所反映的“林下风气”更胜于“闺房之秀”的社会风气,再到女性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婚恋的自由,这些都在告诉我们魏晋南北朝女性所受到的束缚相对较弱,社会地位相对较高。而萧绎的《金楼子》得以无须避讳母亲的再嫁、妻子的失德,自然正是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

第四节 萧绎的后妃观与女性观

有梁一代,除了最后一个皇帝萧方智外,其余三位皇帝皆无在位之后,尤其是萧绎本人,未立皇后,先有出妻,这位出妻即是他的妻子徐妃。据《梁书》、《南史》中的相关记载,萧绎与徐妃关系并不好,因此虽然原书《后妃》已残损,但其篇止于叙述萧绎的母亲阮修容是确定无疑的。他的母亲阮修容历经三朝后宫,而他本人更生于深宫之中,这种特殊的背景使他在编撰《后妃》时不仅持有史家的立场,还持有宗室的立场,而启发他后妃观念的直接因素即是他所处的家庭。而以《阮修容传》完成并被收入《金楼子》的时间来看,萧绎在编撰此篇时面对的主要还是他父亲的后宫状况。

梁代后宫制度承齐而来,略有更动,不过大体仍是一后、三夫人、九嫔的建制,九嫔以下又设五职、三职,东宫又设良娣、保林二职。据《梁书》、《南史》的相关记载,在梁武帝的后宫中,封号在三夫人以上者唯丁贵嫔一人,吴淑媛、董昭仪、阮修容、葛修容等皆列九嫔之属,至丁充华则为五职之属。梁武帝后宫的一大特点是无在世之后。梁武帝正妻郗氏卒于齐东昏侯永元元年(499),在武帝即位后被追崇为皇后。郗氏以妒闻名,《南史》、《建康实录》都记载了她在死后还化身为黑龙,搅得梁武帝合体不安,不但终身未再立后,每有所御,还要向她祝祀。这一则故事虽不必尽信,但郗氏的好妒恐怕不假,《梁书·丁贵嫔传》中还记载了丁贵嫔在嫁与梁武帝后被郗氏折磨的故事。

梁武帝在位期间,真正执掌后宫的是丁贵嫔。丁贵嫔先后育有萧统、萧纲、萧续三子,而因为萧统被立为太子,她的地位也随之上升。梁武帝即位后,最初欲封她为贵人,未受,后拜贵嫔。拜贵嫔后,其地位在三夫人以上,又居显阳殿,其实际上享受的是皇后的待遇。而在昭明太子萧统过世后,梁武帝在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在太孙萧欢与丁贵嫔的第二个儿子萧纲之间犹疑,这也充分说明了丁贵嫔的地位。史书对这位贵嫔的评价很高,她处理后宫事务得宜,不好华饰,也不干政。此外,丁贵嫔似也不好妒忌,这一点尤其体现在阮修容得幸是借助于她的力量。及武帝崇佛后,她也开始或者进一步确立了佛教信仰,此后便不沾荤腥,终年茹素,于众经之中尤其擅长《维摩诘经》,又将所得供赐都拿来奉养三宝。

至于丁贵嫔以下诸后妃,正史中记载较多的是阮修容与吴淑媛,二者皆是梁武帝自东昏侯后宫中纳取。其中关于萧绎母亲阮修容之事将于后文中再作分析,这里重点讨论一下萧综之母吴淑媛。《梁书·萧综传》云:

初,其母吴淑媛自齐东昏宫得幸于高祖,七月而生综,宫中多疑之者,及淑媛宠衰怨望,遂陈疑似之说,故综怀之。

据《南史·萧综传》,吴淑媛本是东昏侯的宠姬,“宠在潘、余之亚”,由此可知其颇具姿色,因此建康城平,萧衍在东昏侯宫中临幸了她,没想到仅过了七个月,她就生下了萧综,于是宫中谣言四起,都怀疑萧综不是萧衍的儿子。

本来吴淑媛七月而生萧综事在当时已经惹人非议,不想后来她因为失宠而心怀怨望,竟将此事告知萧综。萧综由此开始怀疑自己不是萧衍的儿子,而是东昏侯萧宝卷的儿子,从而对萧衍充满了愤恨,不但在镇守彭城时阵前倒戈,还叛逃到魏去,自己改了名字倒也罢了,还坚持为东昏侯服孝。可是,萧衍对他一直很好,他出生以后获得的待遇和萧衍别的儿子没什么区别。在萧综镇守彭城与魏将元延明相持时,萧衍因为担心他打败仗吃亏还想调他回来,可是萧综一心以为自己是萧宝卷的儿子,接到萧衍的敕令,不但没有如令开拔,反而倒戈叛逃了,甚而连自己的名字都改掉了。萧衍知道他将自己的名字改了,还要为萧宝卷服丧的时候,非常生气,《梁书》记之曰:

综乃改名缵,字德文,追为齐东昏侯服斩衰。于是有司奏削爵土,绝属籍,改其姓为悖氏。俄有诏复之,封其子直为永新侯,邑千户。

萧衍虽然一怒之下绝了他的属籍,可是不久便又下诏恢复了,甚至还给他的儿子萧直封了侯。总的说来,比之阮修容,七个月就生了儿子的吴淑媛一度还更受宠些。

比之郗氏的妒忌,吴淑媛怨望的原因恐怕有所不同。郗氏的好妒产生于萧衍风流好色之时,而吴淑媛的怨望则与萧衍的断绝房事不无关系。对于萧衍的后妃来说,萧衍断绝房事这一决定的影响显然是很大的,它直接改变了这些嫔妃生活的重心,如丁贵嫔此后便开始以佛教信仰为生活的一大重心,而有子的嫔妃如吴淑媛、阮修容等尚可随儿子出宫,安养晚年,其余的则地位堪忧。也因为萧衍的断房事,梁代的政治生活也受此影响,上文提到的萧综事件岂非正与此相关?

最后,萧衍虽追崇郗氏为后,但是在位期间终身未立后,这一点不但使得众嫔妃之间因为受宠与否存在着争斗,更使得萧统死后的政局发生了混乱。而因为萧衍在萧纲与萧欢之间选择了前者,这就造成了萧纲兄弟间对于皇位的争夺,如萧纶就曾有“时无豫章,故以次立”之叹。这里,“豫章”指的是豫章王萧综,他在众兄弟之中排行第二,萧统亡后如果按照“兄终弟及”的继承顺序该当萧综立为太子,然而当时萧综已经叛逃,故此轮到了萧纲。可见,萧纲被立为太子一事,诸兄弟都不服气,因此不但有大同十年诸王“权侔人主”之事,便是作为太子的萧纲也对此心中不安。不得不说,如果丁贵嫔拥有皇后的身份,萧纲作为嫡子的身份就会强化,至少“时无豫章”之论就不会有了。

总之,在梁武帝的后宫,无论是后妃的个人品格,还是梁武帝对于后妃们所施行的举动,最后都通过后妃们的行为显示了后妃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影响了诸王力量的对比,乃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了这个王朝的灭亡。而对于作《后妃》时的萧绎来说,他也许还未看到侯景的叛乱,但他至少看到了萧统的死、萧综的叛逃以及萧纲的太子之立,而其《后妃》显然正是在这些直接与间接原因的影响之下成立的,这也使得他的《后妃》甚至整部《金楼子》中对于后妃的批评都不能不受到这一环境的影响。

当然,萧绎在《金楼子》中对于女性的批评不仅仅涉及帝王的后妃,还包括了王侯的妻子乃至普通妇女。综合分析《金楼子》中的这些记述,我们拟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萧绎的后妃观念,并由此试看萧绎的女性观。

一、对以色事君的批评

以德事君,而不以色事君,这几乎是历来史家的共识。而从有虞二妃的“事瞽叟,不以天子之女故而骄盈怠慢,犹谦让恭俭,思尽妇道”、马皇后的“奉承阴后,傍接同列,礼则修备,上下安之”、阮修容的“承上接下,莫不得中”,皆可知萧绎对于以德事君的重视。而萧绎更在《金楼子》中载悖德之事以为鉴戒,以东昏侯潘妃事为例:

齐东昏侯宝卷,潘氏服御,极选珍宝,琥珀钏一只,直百七十万。

齐东昏侯尝为潘妃御车,制杂色锦伎衣,缀以金花玉镜。

齐东昏侯潘妃尝着裲裆裤。

儒家重礼法,违背礼法自然不能称之为德,而潘妃在服制上显然是违背礼法的。萧绎载之于《箴戒》,可知他对于这些行为是持批评态度的。又,《说蕃》载:

(曹衮)性尚俭约,教敕妃妾纺绩,习为家人之事。病困,敕令官属曰:“吾寡忝宠,天命将尽。吾既好俭,而圣朝著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卫大夫蘧瑗葬濮阳,吾望其墓,常想遗风。愿托贤灵,以弊发齿,营吾兆域,必往从之。《礼》:‘男子不卒妇人之手。’亟以时成东堂。”堂成,名之曰遂志之堂。

萧绎在此显然将曹衮以礼而终视为其有德的表现,这从侧面体现出萧绎对于以德事君的重视。与此相反,以色事君向来受到批评,《金楼子》中也不例外。而由以色事君又不免涉及女子善妒的情况,下文将就萧绎对于这两方面的态度加以讨论。

(一)好德与好色

首先来看以色事君的问题。萧绎在《阮修容传》中很少直接描写母亲的形貌:

(阮修容)必敛容正色……修容每尽礼谨肃……乃从容谏曰……居常俨敬,无喜愠之色。恭俭仁恕,未尝疾言亲指……见者不复能识……攀号恸绝……言必随泪下……缠悲愈切……必流涕忘食。及采女告殂,因此感气……乃笑而言……又躬自礼千佛……

除了“见者不复能识”勉强算是对容貌的描写外,其余都是对神情的描写,而即便是这一句也毫无细节可言。

如此避谈母亲的容貌,恐怕正是因为萧绎要极力赞扬母亲的德性。孔子老早就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此中“好德”的“德”说的当然不是“妇德”,但是却也侧证了“德”和“色”常常是有所矛盾的,而萧绎就在《金楼子·杂记下》中自言:

主有三恶:不修文德而尚武力,不明教化而枉任刑,是一恶也;妃妾以百数,黔首多鳏寡,是二恶也;男不耕耨,女不纺绩,杼轴既空,田畴芜秽,是三恶也。主有三殆:倍德而好色,亲谄谀,远忠直,嬖子众多,嫡嗣无立,是一殆也;严刑峻法,是二殆也;犬马啖黍,民不厌糟糠,是三殆也。

萧绎所谓的“三殆之一”便是“倍德而好色”,“倍”通“背”,这就等于在“背德”与“好色”之间画了一个等号。这在《箴戒》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如:

末喜,桀之妃,美于色,薄于德,乱孳无道。女子行丈夫志,身常带剑。桀尝置末喜于膝上。喜谓桀曰:“群臣尽憎妾之贵,乃以益慢于君。君威衰,令多不从,皆以妾为乱君,愿赐死。”桀于是大怒,行苛法,赐与嬖妾,侈益无度,府藏空虚。誉者昌,谏者亡,群下杜口,莫敢正言。造酒池,可以运舟,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于酒池醉而溺死者无数。于是末喜笑之,以为乐。

此条言桀惑于末喜之色而实行苛政,赏赐后妃无度而使国库空虚,近小人而远谏者等一系列昏庸之举。而在一开始,萧绎即言“美于色,薄于德”,显然有意将色与德区别开来。

又,云:

周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废太子而立之,用褒姒为后。

这一条言周幽王因宠爱褒姒,而废嫡立庶,废长立幼,正应了萧绎所谓“嬖子众多,嫡嗣无立”这一“殆”。而萧绎不仅在《金楼子》中多举昏君好色乱政之事,更将好色乱政的后果展现出来: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

又,对不好色的君主大加赞扬:

汉世祖文叔……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扇。无私爱,左右无偏恩。

司马泰廉静,不近声色之宴。

这种赞扬亦包括那些一时为色所惑但能幡然悔悟者:

宋高祖德舆……平关中,得姚兴从女,有盛宠,以废事。谢晦谏,即时遣出。

不难看出,萧绎对“德”与“色”是有所取舍的。不过,对于萧绎好德不好色的观点,后人却并不买账。明人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注·梁元帝集》云:

帝不好声色,颇有高名,独为诗赋,婉丽多情,妾怨回文,君思出塞,非好色者不能言。

所谓“妾怨回文,君思出塞”即“妾怨回文之锦,君思出塞之歌”,出自萧绎的《荡妇秋思赋》。张溥要说的实际上是萧绎既然能将这样哀怨的情绪写得如此婉转绮丽,可见其揣度女性的心思之细密,一个不好色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这样的作品本是当时风气使然。宫体诗是在南朝诗歌趋向俪辞韵语、描写细致特别是对于女性细致的描摹的过程中产生的。而即使是更为浮艳的宫体诗作,萧绎的作品留存至今的也并不多,相较于父兄都要少得多,这从《玉台新咏》的收录状况可以窥其一二。

在好色这个问题上,萧绎的人生之中的确有一个污点,《南史·萧续传》云:

元帝之临荆州,有宫人李桃儿者,以才慧得进,及还,以李氏行。时行宫户禁重,续具状以闻。元帝泣对使诉于简文,简文和之得止。元帝犹惧,送李氏还荆州,世所谓西归内人者。自是二王书问不通。及续薨,元帝时为江州,闻问,入合而跃,屧为之破。寻自江州复为荆州,荆州人迎于我境,帝数而遣之,吏人失望。

萧绎离开荆州竟然将李桃儿带走,这显然违反了宫禁,而从萧绎对于萧续上报此事的反应亦可得知此事的严重性。如果不是有色心之人,怎会冒险行此事。

张溥所说的“帝不好声色,颇慕高名”来自《南史·梁本纪下》。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在当时人心目中,因其地位与身份的关系,萧绎还算不上好色。《金楼子·自序》中,萧绎自言:“余性不耐奏对,侍姬应有二三百人,并赐将士。”所谓“性不耐奏对”其实就是不好“声”,而“侍姬应有二三百人,并赐将士”乃是说不好色,这正是走向了“妃妾以百数,黔首多鳏寡,是二恶也”的反面,表现了萧绎有意追求德而非色。而以萧绎的地位动辄有侍姬二三百人,他的好色与否自然不能用寻常人的标准去评判。

事实上,在萧家比萧绎更为好色的大有人在。首先是他的父亲萧衍在破东昏侯的后宫后,本欲连其宠姬潘、余二美一并接收,然为立声名先不得已杀了潘妃,后被范云逼着去了余妃。而之所以发生后面这件事情,按照《梁书·范云传》的说法是:“高祖纳齐东昏余妃,颇妨政事。”这岂非是上文所引及的刘裕宠姚兴从女的翻版。可见,对于帝王来说好色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更为荒唐的是,梁武帝的女儿永兴公主为了与叔叔萧宏乱伦之事,竟然要杀自己的父亲梁武帝。

而如果将视野放到整个南朝,不但以色进幸之事多,便是淫乱后宫之事也屡见不鲜。《宋书·后妃传》记明帝曾经“宫内大集,而裸妇人观之,以为欢笑”,而《南齐书·皇后传》则记郁林王何皇后性淫乱,为南郡王妃时便与人私通,在后宫甚至与杨珉之“同寝处如伉俪”,《南史》更增宋武帝乱伦等事,凡此种种,不一一赘举。

以其家族乃至整个南朝的好色之风为背景,也就不难理解萧绎对于“倍德而好色”的批评了。

(二)对于妒的批评

除了以色事君以外,萧绎对于妒妇也极力批评。萧绎在《后妃》中曾引《列女传》赞有氏“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又,在《立言下》说:“夫一妻擅夫,众妾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弊。其可忽哉!”将“一妻擅夫”与“一臣专君”并提、家与国并言,这是萧绎一贯的态度。从他的立场来说,国事与家事很难截然分开。

他的父亲梁武帝的断房事,断酒肉,促成了后宫女子生活的重大转变。就阮修容而言,则是得以提早跟随儿子出藩生活。《阮修容传》中,萧绎在抒发对母亲的思念时曾云:“东入禹川,西浮云梦,冬温夏清,二纪及兹。”所谓“禹川”指的扬州会稽郡,从阮修容的卒年——大同九年(543)向前推二十四年即是天监十八年(519),这一年萧绎出为会稽太守,而自此阮修容一直跟着儿子一起生活。而早在天监十五年(516),萧绎便娶徐昭佩为妻,阮修容自然也与儿媳妇徐妃生活在一起。然而徐妃却不像阮修容一样道德高尚,历史对她的评价并不高。前引《南史》本传,《梁书·萧方等传》(《南史·萧方等传》所记与之相似)皆已提及她的淫乱之事,不过历来对徐妃的批评并不仅仅基于淫乱一方面的问题,《南史·徐妃传》云:

酷妒忌,见无宠之妾,便交杯接坐。才觉有娠者,即手加刀刃。

从这一段记载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只有见到不受宠的妾室才会与之亲近,如果知道哪一个有了身孕即动手加害的善妒女子。而《梁书·萧方等传》中更是直言“初,徐妃以嫉妒失宠”,可见徐妃善妒已经到了足以导致自己失宠的程度。《阮修容传》中记载了一个与徐妃善妒相关的事件:

方诸、含贞等婚嫁,皆躬自经始。旬日之中,内外众事,爰及礼仪,一时举办。公家发遣,启台悉停。外及馈人失礼,接之弥笃。每语绎曰:“吾垂白之年,虽亲所闻见,然而‘德不孤,必有邻’,且妒妇不惮破家,况复甚于此者也。”于是爱接弥隆。

关于这段记载,许德平及许逸民二氏并以为有脱误,虽然这并非不可能,但是从今存《后妃》的内容来看,也不是完全读不通。萧绎先言“内外众事,爰及礼仪,一时举办”,后言“外及馈人失礼”,一“先”一“后”可知这里叙述的是同一件事。“馈人”指主理中馈事务之人,而妇人主理中馈之事,自古而然。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曾云:“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可知,萧绎所说“馈人”即是徐妃。事件的起因是阮修容为萧绎的儿子方诸与女儿含贞办理婚礼这件事。方诸是王氏所生,萧绎既宠爱王氏,又偏爱方诸;而含贞是徐妃所生,史书对于萧绎女儿的记载很少,不过从其母失宠可以推想到这个女儿不受重视。而从阮修容的“妒妇不惮破家”之语倒推过来,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馈人失礼”一事正因徐妃的嫉妒而起。不过,当徐妃做出了失礼的行为后,阮修容虽然对此多有批评,但是后面却接了一句“于是爱接弥隆”。笔者认为这一句或可从“德不孤,必有邻”寻其旨意。殷仲堪解释说:“推诚相与,则殊类可亲,以善接物,物亦不皆忘,以善应之,是以德不孤焉,必有邻也。”而阮修容的“于是爱接弥隆”正有“推诚相与”之意,显然她正打算用自己的行为来感化徐妃。

阮修容自十八岁入萧齐后宫,所见者皆后宫女子,善妒之事比比皆是,所听闻的只会更多,这之中恐怕就包括了本节开头提到的因善妒而闻名后世的女子——梁武帝的正妻郗皇后。《南史·郗皇后传》云:

后酷妒忌,及终,化为龙入于后宫井,通梦于帝。或见形,光彩照灼。帝体将不安,龙辄激水腾涌。于露井上为殿,衣服委积,常置银鹿卢金瓶灌百味以祀之。故帝卒不置后。

又,《南史·丁贵嫔传》云:

德后酷忌,遇贵嫔无道,使日舂五斛,舂每中程,若有助者,被遇虽严,益小心祗敬。

《南史·后妃传》中所言郗后善妒之事,并不见于《梁书》,许嵩在《建康实录》中述郗皇后事时却明显采用了前者的内容,不过却对丁贵嫔受郗皇后虐待而“日舂五斛”之事并不照录,但同时他又在《建康实录·郗皇后传》下注引韦述《两京记》云:

案,《东京记》:皇城西南洛水北有分谷渠,北隋朝有龙天王祠。俗传梁武帝郗后性妒忌,武帝初立,未册命,因忿怼,乃投殿庭井中。众赴井救之,已化毒龙,烟焰冲天,人莫敢近。帝悲叹久之,乃册为龙天王,使井上立祠,朱粉涂饰,加以杂宝,每有所御,必厚祭之,巡直洒扫。自梁历陈,享祀不绝。陈灭,乃迁其祠于京城道德寺。大业初,又移于此地,置祠。祠内有星辰日月、阎罗司命、五岳四渎大龙神象。蒋州沙门法济尝住祠中,以事龙天王神。济有二竖子,一善吹笙,一善方响,每日以朝暮作乐。济为神所感,着衣鼓舞而不自觉。今向北,即上阳宫也。

《两京记》时代稍晚,又记郗后死于武帝登基之后,而《梁书》记郗后卒于永元元年(499),则这一记载准确性颇可怀疑。然《两京记》中以“俗传”记郗后性好妒忌事,又记天王祠自建康迁至长安,又自长安迁至洛阳,这都说明郗后已经从一个历史人物变成了一个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其故事经历了如此长的时间,变形是在所难免的,然而其善妒之说与《南史》所载颇相符合,则说明此说其来已久。

即便不计《两京记》中郗皇后善妒到梁武帝“每有所御,必厚祭之”之说,单以《南史》所记“帝卒不置后”一事,阮修容虽与郗皇后没有接触的机会,但对郗皇后善妒之事恐怕不会没有耳闻。

在梁武的后宫中,善妒之后妃,郗皇后是一例,吴淑媛亦算一例。她之所以向儿子“陈疑似之说”,是因为“宠衰怨望”,这也逃不脱妒忌之心作怪,而吴淑媛的妒为梁武帝带来的麻烦也不小,甚至让自己的儿子萧综最后客死异乡,只有尸骨得还。

后宫女子善妒,其来久矣。《说蕃》中记载了刘长的母亲自杀之事:

刘长母,本张敖美人,坐贯高事,系之河内。弟赵兼,因辟阳侯告吕后,后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美人已生厉王,恚,即自杀。

刘长的母亲受牵连而获罪,本可活命,却因为吕后的妒忌最终无辜而死。因后宫女子嫉妒而引发的祸事实在不少,我们不妨再引一段《宋书·文帝袁皇后传》中的记载:“上待后恩礼甚笃,袁氏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上性节俭,所得不过三五万、三五十匹。后潘淑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后闻之,欲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信宿便得。因此恚恨甚深,称疾不复见上。”袁后还算得宠,然求钱仅得数万,若是不得宠的后妃,只怕数万也无。对后妃们来说,显然有比金钱更大的利益,因此要后妃不善妒也并不容易。阮修容从所见所闻中深知善妒的结果,所谓“妒妇不惮破家”说的是妒妇不怕破家,而作为德性高尚的后妃,阮修容当然是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为第一要务,这同《汤妃有氏传》中“妃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之谓也”显然是一致的。

或许正是因为母亲善待徐妃,试图感化她以维护家庭的和谐,萧绎虽然对她诸多不满,却终未有行动,直到他们共同的儿子萧方等战死,才有萧绎逼死徐妃、还尸徐家并谓之出妻等一系列事件。

恐怕正是因为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这样的时代,萧绎在写及母亲之时,一方面正面标举她的德性,另一方面回避她的容貌,且在表现母亲宽容大度的同时,借母亲之口对于妒妇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萧绎在《后妃》中不仅仅要展现母亲道德之高尚,亦同时寄寓了对帝王不重色的鉴戒,对后妃以德事君的期许。

二、辅政之功

在目前传世的作于南朝的史书之中,范晔以前有陈寿《三国志》,其后妃传虽然记载了多名后妃的生平,但每一篇传记的篇幅并不长。刘宋以后,《宋书》、《南齐书》中后妃类传皆内容简单。成于唐代的梁、陈二史与《南史》中的“后妃”类传亦复如是。“孽嬖”之妃自不待言,便是有贤德之称的后妃,或记其“不为亲属请谒”,或记其抚养子孙,等等,皆忌言后妃辅佐政事之功。这里我们所说的辅政指的并不是上文所提到的以德事君以使后宫安宁的情况,而是直接干预政事。而与同时代史家不同的是,萧绎的《后妃》所强调的却正是后妃的辅政之功。

(一)后妃的文化修养

《阮修容传》称阮修容“年数岁能诵《三都赋》,《五经》指归过目便解”。而在差不多同时代的史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记载:

德林幼聪敏,年数岁,诵左思《蜀都赋》。(《北史》)

萧大圜字仁显,梁简文帝之子也。幼而聪敏,神情俊悟。年四岁,能诵《三都赋》及《孝经》、《论语》。(《周书》)

不难看出,年数岁能诵左思《三都赋》在当时可以作为一项异能写入史书,尤其萧大圜还是萧绎的侄子,更可以看出兰陵萧氏的价值取向,因此萧绎特地将此事记在了母亲传记之中。

翻检《史记》以来至于《金楼子》成书之间的正史后妃类传,景帝母窦太后大概是第一位记录了读书状况的妃嫔,今录上所述诸史中后宫女子的阅读情况如下:

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

(孝成班婕妤)诵《诗》及《窃窕》、《德象》、《女师》之篇。每进见上疏,依则古礼。

以上出自《汉书·外戚传》。

(明德马皇后)能诵《易》,好读《春秋》、《楚辞》,尤善《周官》、《董仲舒书》……自撰《显宗起居注》。

(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太后自入宫掖,从曹大家受经书,兼天文、算数。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余人,诣东观雠校传记。事毕奏御,赐葛布各有差。又诏中官近臣于东观受读经传,以教授宫人,左右习诵,朝夕济济。

(顺烈梁皇后)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常以列女图画置于左右,以自监戒。

以上出自范晔《后汉书·皇后纪》。

吴郡韩蔺英,妇人有文辞。宋孝武世,献《中兴赋》,被赏入宫。宋明帝世,用为宫中职僚。世祖以为博士,教六宫书学,以其年老多识,呼为“韩公”。

此条出自《南齐书·皇后传》,这位韩蔺英虽然算不上是后妃,但是“世祖以为博士”,使她得以掌教后宫,显然是一位“女师”了,而萧绎称母亲有“女师之德”,故亦录其事迹。

又,《晋书》虽造于后,但所记故事发生在先,其《后妃传》中记曰:

(文明王皇后)年八岁,诵《诗》、《论》,尤善丧服。

(左贵嫔)芬少好学,善缀文,名亚于思,武帝闻而纳之。泰始八年,拜修仪。受诏作愁思之文,因为《离思赋》……

从以上诸条中不难看出,史书与儒家经典及解经之书是后妃们的热门读物。读史的诸后妃之中,马皇后能自撰《显宗起居注》,而邓皇后则不惟自己读史,还诏令近臣读史。至于儒家经典之中,《诗经》、《论语》和礼书又占了很大的比重。先说礼书,按照《周礼》的规定,后妃们入宫以后会有专人教习礼仪。当然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身份问题,不同等级的妃嫔所修习的礼仪是严格规定的,所以阮氏直到生下萧绎,进位修容以后才得以“辨物书数,诏献种稑”。又,前引《金楼子·阮修容传》中谓阮修容能诵《三都赋》,对于《五经》指归过目能解,在萧绎入幼学的时候教习他《孝经》、《正览》、《论语》、《毛诗》。后所言诸书皆儒家经典或解经作品,而《三都赋》属于辞赋一类,其阅读范围还是相当广泛的。就阅读书籍而言,可与阮修容相比拟的有汉成帝班婕妤、明帝马皇后、《南齐书》所记的韩蔺英(又作韩兰英)及晋代的左芬了,不过,班、左、韩能作赋,而马、阮则好读、诵。另外,女教类图籍也开始进入后妃们的视野,如班婕妤读《窈窕》等篇,而梁皇后则以《列女图》自诫。

相较于早期诸史所及之后妃,佛教进入中国后,后妃们有了新的读物。萧绎曾记阮修容“初习《净名经》义……末持《杂阿毗昙心论》……三十年中,恒自讲说,自为《杂心讲疏》,广有宏益”。与此相应的,《梁书》云:

及高祖弘佛教,贵嫔奉而行之,屏绝滋腴,长进蔬膳。受戒日,甘露降于殿前,方一丈五尺。高祖所立经义,皆得其指归。尤精《净名经》。

此即前文所谓丁贵嫔学佛是受梁武帝影响的证据。从丁贵嫔和阮修容的状况不难得出,因为南朝帝王对于佛法的提倡,诸后妃的修养中又多了学佛一项。

丁贵嫔和阮修容都修习了《净名经》(即《维摩诘经》,又称《无垢经》,以下非引用原文的情况下皆统称为《净名经》),丁贵嫔十四岁即嫁与武帝,其一切修佛行为大概都是受了武帝的影响,但阮修容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其信仰佛教,至少接触佛教是在更早的时候。汤用彤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曾有“尼媪出入宫禁及贵人闺闼,为刘宋政治上颇显著之事”之论,而《阮修容传》记曰:

有诸尼入台斋会,乃密以达之,径寄南金数百两还家,此人仍负之而趋。其人后肉袒衔璧,乃云:“不忆有此。”

这即是上节中提到的阮修容将萧昭业的赏赐寄回家的事情。所谓“诸尼入台斋会”即汤用彤所说的“尼媪出入宫禁”的情况。这说明至少在二十岁的时候,阮修容已经在生活中与佛教尼师有所接触。又,阮修容的从母净粲法师即为出家之人,她或许也受到了影响,不过其从母何时出家无从得知,故即便受到了从母的影响,时间起点却难以追溯。

而稍后,阮修容嫁与萧遥光为妻,据慧皎《高僧传·义解·法度》记载:“度与绍并为齐竟陵王子良、始安王遥光恭以师礼,资给四事。”可知萧遥光本人是信仰佛教的,而阮修容受到萧遥光的影响信仰佛教不是没有可能。

萧绎在传中并没有写及阮修容是何时参加宗教活动的,而是直接讲述了母亲修习《净名经》义,并且所言及的一系列修行皆在母亲进位为修容以后,这应该不是无意的。

武帝本人接触《净名经》的时间可以追溯到萧齐永明之时。竟陵王萧子良和文惠太子萧长懋都崇尚佛理,而萧子良更是常请人到西府中讲佛经,《净名经》又恰恰是萧子良所倡导的,这从《高僧传·齐安乐寺释僧辩传》中提到永明七年萧子良于佛前咏《净名经》一事便可得知。萧衍在西府的时间可能并不长,也或许未必西府的每一场活动都可以参加,但是以他当时与西府人员过从之密,萧子良主持的讲经活动对于他应当不会毫无影响,不过这时候恐怕还谈不上佛教信仰的问题。

根据《梁书》的记载,梁武帝曾研究过《净名经》,并撰写了《制旨净名经义记》,而唐代窥基《说无垢称经疏》中更引及梁武帝对于“如是”的解说,这就说明梁武帝确曾解《净名经》,而至晚在唐代还可见到梁武帝的解经之语。正是因为他本人对于《净名经》深感兴趣,梁代皇室之中维摩诘信仰一度非常盛行。据何剑平在《中国中古维摩诘信仰研究》中考证,萧梁皇室之中,除了丁贵嫔、阮修容外,昭明太子萧统、简文帝萧纲乃至萧绎自己都有维摩诘信仰。又,《阮修容传》云:“备该元理,权实之道,妙极沙门。”由此可知,阮修容的《净名经》修养也是比较深入的,甚至“妙极沙门”。

很快的,阮修容开始修习另一部佛典——《杂阿毗昙心论》。《阮修容传》云:“末持《杂阿毗昙心论》……三十年中,恒自讲说。”据萧绎的说法,阮修容卒于大同九年(543),则其修习《杂阿毗昙心论》之时显然至少得往前推三十年。据柏俊才考,《断酒肉文》作于天监十二年(513),而《梁书·武帝纪下》云:“五十外便断房室。”梁武帝五十岁这一年正是天监十二年。又加之,在叙述了母亲所修习的两种佛典后,萧绎云:“绎始习方物名,示以无诳。及在幼学,亲承慈训。”按,萧绎在《金楼子·自序》中云:“余六岁解为诗,奉敕为诗曰:‘池萍生已合,林花发稍稠。风入花枝动,日映水光浮。’因尔稍学为文也。”又,《梁书·元帝纪》云:“世祖聪悟俊朗,天才英发。年五岁,高祖问:‘汝读何书?’对曰:‘能诵《曲礼》。’高祖曰:‘汝试言之。’即诵上篇,左右莫不惊叹。”萧绎六岁的时候即是天监十二年。而“始习方物名”显然是更小的时候了。因此阮修容修习《杂阿毗昙心论》的时间至少在天监十二年以前。

按萧绎的说法,阮修容不仅仅是修持《杂阿毗昙心论》那么简单,其交通的程度达到了能在“三十年中恒自讲说”的层次,更甚者她还撰写了《杂心讲疏》。从天监十二年到大同九年,大概就是萧绎所说的三十年,此中这个年数岁能诵《三都赋》的女子再一次发挥了她的天赋,将《毗昙》之学修习得颇为精通,而她开始讲说此经正当在天监十二年前后。

自东晋末年,僧伽提婆译出《阿毗昙心论》以后,毗昙之学曾风行一时。至于《杂阿毗昙心论》,吕澂认为此书“可以说是《阿毗昙心论》一书较迟而又较好的一种注解……由于《杂心论》的翻译,联系到以前的《心论》,重又引起了学者对毗昙的研究兴趣”。虽然到梁武帝之时,毗昙学已经走过了最盛的时候,不过这不代表着彼时毗昙学就无人问津,《成实论》七处破《毗昙》,二者关系如此密切,这也就难怪有些成实师也兼讲《毗昙》,如梁代的智藏、僧旻、法云等三位“成论大乘师”皆同时精通毗昙学与成实学。

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开善寺的智藏法师。他与梁武帝的交往非常密切,唐代释道宣《续高僧传·梁钟山开善寺沙门释智藏传》云:“天子下礼承修,荣贵莫不竦敬。圣僧宝志迁神,窀穸于钟阜,于墓前建塔,寺名开善,敕藏居之。”又云:“又于寺外山曲别立头陀之舍六所,并是茅茨容膝而已。皇太子闻而游览,各赋诗而返。”智藏法师卒于普通三年(522)后,又云:“新安太守萧机制文,湘东王绎制铭,太子中庶子陈郡殷钧为立墓志。”从萧衍造开善寺敕智藏入住这一点,便可知智藏法师与梁武帝的关系很不一般,更不要说梁武帝还请他讲经,而其诸子皆与智藏法师有所往来,并于其卒后为立史上有名的“三萧碑”。而早在萧子良的西府中,智藏法师就因敷述《净名经》义理,无人能与之抗衡而得名。《续高僧传》记他所讲经论之中就提及了《阿毗昙心论》,又说他著有义疏行世。而《杂阿毗昙心论》本就是补注法胜《阿毗昙心论》颂本之作,都是《毗昙》学的重要论著。而从智藏与当时宗室往来的情形看来,阮修容极有可能就听过其讲《毗昙》学。

又,吉藏《维摩经义疏》云:

问:“《成实》若小,梁武崇大,何犹禀学?”答:“梁武初虽学之,后遂弹斥。著《大品经序》,呵成实师云:‘若执五时之说,谓《般若》、《净名》未圆极者,无异穷子反走于宅中,独姥掩目于道上。法水所以大悲,形山所以流恸。’梁武初学《成实》、《毗昙》,闻摄山栖霞寺高丽朗法师从北山来,善解三论,妙达大乘,遣智寂等十人,就山学之,而传授梁武,因此遂改小从大。”

吉藏就是引文中提到的梁武帝“遣智寂等十人,就山学之”的“摄山栖霞寺高丽朗法师”的弟子。按他的说法,梁武帝早期崇尚《成实》、《毗昙》之学。又,如前所证,梁武帝尊奉的人当中有善讲《毗昙》的,尤其与他关系密切的智藏还是《成实》、《毗昙》合讲的,故此,梁武帝即便未主动修习佛教学《毗昙》也就不足为奇了,而阮修容之末持《杂阿毗昙心论》自然也不免与其有关。

不过阮修容除了精于这些经典,还有其他的礼佛行为,《阮修容传》记曰:

又躬自礼千佛,无隔冬夏,人不堪其苦,而不改其德。常无蓄积,必行信舍。京师起梁安寺,上虞起等福寺,在荆州起禅林、祗洹等寺,浔阳治灵丘、严庆等寺,前后营诸寺佛宝帐百余领,躬事后素,亲加雕饰,妙于思理,若有神功。

当时人礼佛每多施舍,起寺造塔更是不在话下,梁武帝本人便曾四次舍身入寺。相比较,阮修容的供奉自然也就不奇怪了,而她还“躬自礼千佛,无隔冬夏”,这却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了,而即便身体不堪其苦,阮修容却仍然坚持这样的信仰。

在梁代因为大乘信仰的盛行,《成实》、《毗昙》之学渐渐式微,但阮修容的《毗昙》学研究却坚持了三十余年。不难看出,在记述的过程中,萧绎不仅仅赞叹母亲所具备的天赋,他更看重母亲所付出的努力。而萧绎之所以如此重视母亲在文化修养上的努力,固然有当时社会文化风气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他考虑到了其有助于政事的一面。

(二)后妃的辅佐政事

在萧绎的笔下,阮修容曾向萧遥光谏言,又在做了修容以后学习“辨物书数,诏献种稑”,而在跟随萧绎出藩以后,“时值水旱,变食深忧”,又,“随绎归会稽……询求故实,赡恤乡党,扶老携幼,并沐恩猷”,又,“性好赈施,自春及冬,无日而怠。往年谷粒腾涌,蒙袂而济者,不可胜言”,等等,都体现了阮修容辅佐政事之能,而这其中相当一部分都与阮修容的所学有关,如礼学知识,如佛学修行,等等。这里,我们仅以与萧绎直接相关且尤为萧绎所重的方伎之能为例。

在萧梁建国之初,谶纬曾一度风行。《梁书·武帝纪》载:“是日,太史令蒋道秀陈天文符谶六十四条,事并明著。群臣重表固请,乃从之。”又,《金楼子·兴王》中记载了齐高帝梦到梁太祖萧顺之的子孙会得天下之事。又,《梁书·陶弘景传》中则记录了陶弘景“援引图谶,数处皆成‘梁’字,令弟子进之”之事。显然,这些都意在说明梁武帝践祚是上天降兆。因此当沈约以“天文人事,表革运之征,永元以来,尤为彰著。谶云‘行中水,作天子’,此又历然在记。天心不可违,人情不可失,苟是历数所至,虽欲谦光,亦不可得已”之辞劝梁武受禅时,武帝便欣然接受了。

不过,梁武帝虽然接受了图谶征验这一登上皇位的绝佳理由,他对于谶纬之说还是保持着警醒的态度的,天监四年(505)曾下诏省《凤凰衔书伎》,其诏云:

朕君临南面,道风盖阙,嘉祥时至,为愧已多。假令巢侔轩阁,集同昌户,犹当顾循寡德,推而不居。况于名实顿爽,自欺耳目。一日元会,太乐奏《凤凰衔书伎》,至乃舍人受书,升殿跪奏。诚复兴乎前代,率由自远,内省怀惭,弥与事笃。可罢之。

《凤凰衔书伎》之乐在宋齐两朝都有,宋代歌辞作:“大宋兴隆膺灵符。凤鸟感和衔素书。嘉乐之美通玄虚。惟新济济迈唐虞。巍巍荡荡道有余。”齐初诏中书郎江淹改歌辞为:“皇齐启运从瑶玑。灵凤衔书集紫微。和乐既洽神所依。超商卷夏耀英辉。永世寿昌声华飞。”从这两种歌辞的内容猜想,梁代的《凤凰衔书伎歌辞》也应与此相差无多,都是歌功颂德之辞。歌名皆是凤凰衔书而至,显然是取符瑞之兆。梁武帝所谓“嘉祥时至”说明梁初的瑞兆较多,然而当此之际,梁武帝却自觉“为愧已多”从而要罢此乐,说明他并未沉湎于臣子们利用图谶所构筑的世界,而“况于名实顿爽,自欺耳目”更说明他还保持着相当程度的警醒。从武帝的罢乐中看出,他对百官利用谶纬的做法还是有所警醒的,但彼时“嘉祥时至”,所以大体来说还谈不上排斥。

普通(520—527)年间,梁武帝应已有禁止谶纬之意。《隋志》载:“至宋大明中,始禁图谶,梁天监已后,又重其制。”按照这个记载,梁武帝禁图谶当在天监(502—519)以后,约在普通中。与这个记载相对应的史实是,普通二年(521)琬琰殿起火,烧去后宫房屋三千多间,普通三年(522)又发生了京师地震,这两件都是比较严重的祸事。而就在前事发生之后,武帝下诏云:

王公卿士,今拜表贺瑞,虽则百辟体国之诚,朕怀良有多愧。若其泽漏川泉,仁被动植,气调玉烛,治致太平,爰降嘉祥,可无惭德;而政道多缺,淳化未凝,何以仰叶辰和,远臻冥贶?此乃更彰寡薄,重增其尤。自今可停贺瑞。

从诏书开篇的“王公卿士,今拜表贺瑞”一句可知,直到普通二年,仍有大臣向萧衍上表贺瑞。然而,当国家灾祸连连发生,梁武帝果断地下诏停止贺瑞之事,这可以看作是禁止谶纬之始。

萧衍究竟何时下诏禁畜谶纬,史无明文,《南史·阮孝绪传》曾载:

武帝禁畜谶纬,孝绪兼有其书。或劝藏之,答曰:“昔刘德重淮南《秘要》,适为更生之祸,杜琼所谓不如不知,此言美矣。”客有求之,答曰:“己所不欲,岂可嫁祸于人。”乃焚之。

这一段记载直接声称“武帝禁畜谶纬”,从阮孝绪“杜琼所谓不如不知,此言美矣”的说法,以及还有人明知禁令仍向其求取谶纬一类书籍看来,武帝的禁令恐怕并没有那么严格。当然,其禁令也不仅仅是摆摆样子,不然也不至于还有人劝阮孝绪将书藏起来。更甚者,阮孝绪为了不遗祸于人,最后还一把火烧了这些图谶之书。阮孝绪卒于大同二年(536),则“禁畜谶纬”应在此之前。值得一说的是,阮氏曾于普通四年(523)撰成《七录》十二卷,其中内篇第五“术伎录”中有“谶纬部三十二种四十七帙二百五十四卷”,这就说明至少在普通四年以前,梁武帝尚未有“禁畜谶纬”的命令。

除了禁畜谶纬以外,梁武帝或亦有禁言妖祥的命令。《金楼子·志怪》云:

浣纱女死,三蛟至葬所。窦武母窆,蛇击柩前。含涂之鸡能言,西周之犬解语。合浦桐叶,飞至洛阳;始兴鼓木,奔至临武。乐安故市,枯骨吟啸。辽水浮棺,有人言语。鬼来助张林驱使而致富;神女为董永织缣而免灾。怀德郡石解语,临川闲山能啸。泗水却流,盖泉赴节。虫食叶成字,鹄口画作书。狐屈指而作簿书,狸群叫而讲经传。鼋头戴银钗,猪臂带金铃。成彪之鱼号恸,华隆之狗涕零。武昌郡阁杖有莲华,长安城门斧柯生叶。黄巾将走,草作鸟兽之形;董卓欲诛,叶为人马之状。有莘氏女,采儿于空桑之中;水滨浣妪,得子于流竹之里。陆机引军而牙折,桓玄出游而盖飘。陨石于宋都,雨土于薄邑。取董奉之杏,去即值虎;持归美之橘,还辄遇蛇。益阳金人,以杖筑地而成井;遁水竹王,以剑击石而出水。夫差之女死,以玉壶送葬;茂伯之女亡,以金罂赠别。石言于晋国,石立于泰山。神降于莘,蛇斗于郑。子文受於菟之乳,魏颗获结草之功。龙战于夏庭,树生于殷庙。会稽城门之鼓,击之声闻洛阳,遂得号为雷门。是何怪与?妖祥之事,可殚言乎?

按照《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说法,在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中辑录《金楼子》时,《志怪》一篇首尾完整,也就是说,上引内容在明代或更早以前,即列于《志怪》之末。此条在叙述了“浣纱女死,三蛟至葬所”等四十七事后言“是何怪与”,意在以“怪”概言前所述四十七事。萧绎以所列诸事为“怪”并不稀奇,甚至以此“怪”字笼罩全篇亦说得通,毕竟本篇的题目即为“志怪”。且萧绎曾在篇前小序中称:“夫耳目之外,无有怪者,余以为不然也……谅以多矣,故作《志怪篇》。”也就是说,萧绎从内心深处是接受世界上就是有这样或那样的怪事的。但是,除了将前述诸事定义为“怪”以外,萧绎更在篇末以“妖祥之事,可殚言乎”作结,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末句为反问句,从其语气可以推断当时应有禁言妖祥之事,而萧绎对此持反对态度。结合前述四十七事,这些“怪”事中有“妖祥之事”,而这些“妖祥之事”又都是有所应验之事。按照萧绎的意思,这些事应该加以重视,而不是“殚言”。萧绎前为皇子,后为帝王,能使其“殚言”的当是萧衍的旨意,故此疑在萧衍的禁令中恐有禁言妖祥之内容。而从普通二年的停止贺瑞到普通四年以后的“禁畜谶纬”,以及可能存在的禁言妖祥的命令,不难看出梁武帝的禁谶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然而,萧绎对此却颇不以为然。他本人善于伎术。史有明文,《南史·梁本纪下》就曾载:“帝于伎术无所不该,尝不得南信,筮之,遇剥之艮。曰‘南信已至,今当遣左右季心往看’。果如所说,宾客咸惊其妙。凡所占决皆然。”如前所论,萧绎的好《易》卜之术与母亲善于伎术或有关系,而梁武帝本人亦擅阴阳、纬候、卜筮、占决之术,在这样的家庭中,萧绎好谶纬自然也就无可厚非。他的藏书中即有《地镜经》三种,《金楼子·志怪》云:

《地镜经》凡出三家,有《师旷地镜》,有《白泽地镜》,有《六甲地镜》。三家之经,但说珍宝光气。前金楼先生是嵩高道士,多游名山,寻丹砂,于石壁上见有古文,见照宝物之秘方。用以照宝,遂获金玉。

按,《隋志》子部五行类中有“《乾坤镜》二卷。梁《天镜》、《地镜》、《日月镜》、《四规镜经》各一卷,《地镜图》六卷,亡”。据此《地镜》应为图谶之书。据前引《南史·阮孝绪传》可知,梁武帝曾经“禁畜图谶”,与此相对应的是,萧绎不但收藏有《地镜经》,还有三种不同版本的《地镜经》。固然可以说萧绎收藏此书事在禁令之前,然而以萧绎对于聚书痴迷之程度,即便有了禁令,他也不会将此书从收藏中剔除,亦不可能因为禁令就将之毁去。更何况萧绎对此书还抱有一种期待,这从萧绎“三家之经,但说珍宝光气”的语气中也不难看出。萧绎所谓“但说珍宝光气”有大失所望之意,这说明他对此书的期待是不仅仅写“珍宝光气”而已。当然,这句话似乎亦有另一层含义,即暗指自己的收藏在某种程度上并非是谶纬之书。为此,萧绎还在《金楼子·志怪》中引及“凡有树木之变枝柯,南枝枯折者,宝在树南;西枝枯折者,宝在树西也”等至少三条《地镜经》的内容。

更有甚者,萧绎在《金楼子》中多处利用谶纬的幽微之言。如记自己大婚前后的各种怪事显然意有所指。又,《兴王》记载了不少发生在梁武帝身上的神异之事,而相关之事在其他文献记载中或多或少有些差异,试举例如下:

永明九年,出为镇西咨议。西上述职,行过牛渚,直暴风卒起,入泊龙渎。既波浪不可静,登岸逍遥,四望梁山,瞻眺墟落。见一长老,披儒服至,揖上曰:“君龙颜虎步,相不可言。天下方乱,四海未一,安苍生者,其在君乎?”上笑之曰:“观公长者,不容见戏。”俄而风静,此夕竟届姑熟。永明十年,太祖登遐。上始承不豫,便即言归。轻舟仍发,州府赠遗,一无所受。齐隋郡王苦留一宿,不许。得单艇,望星上路,犯风冒浪,兼行不息。虽狂飙地发,高浪天涌。船行平正,常若安流。舟中之人,皆称神异。及舟漏临没,叫不辍声,鹊头戍主周达奉上一船,奔波就路,至京不逾二旬。(《金楼子·兴王》)

累迁随王镇西咨议参军,寻以皇考艰去职。(《梁书·武帝纪》)

累迁随王镇西咨议参军。行经牛渚,逢风,入泊龙渎,有一老人谓帝曰:“君龙行虎步,相不可言,天下方乱,安之者其在君乎?”问其名氏,忽然不见。寻以皇考艰去职,归建邺。(《南史·梁本纪上》)

先君体有不安,昼则辍食,夜则废寝,方寸烦乱,容身无所,便投刺解职,以遵归路。于时齐隋郡王子隆镇抚陕西,频烦信命,令停一夕,明当早出。江津送别,心虑迫切,不获承命,止得小船,望星就路,夜冒风浪,不遑宁处,途次定陵,船又损坏。于时门宾周仲连为鹊头戍主,借得一舸,奔波兼行,屡经危险,仅而获济,及至戾止,已无逮及。(梁武帝《孝思赋》)

以上四段引文中,第一段先讲了梁武帝为隋郡王咨议参军时遇长老言其有安天下苍生之能一事,其后则言及永明十年武帝返乡途中所遇到的神异事件;第二段则仅交代了梁武帝在随王府中任参军及去职之事,内容只有两句话,不涉及任何神异事件;而第三段虽有梁武帝遇长老事,却无武帝在乘船回家奔丧时所遇到的神异事件;至于第四段《孝思赋》的文字中梁武帝自言回家奔丧之事,只言旅途凶险,并不及神异之事。其中,梁武帝遇到穿儒士服的长老事,以《金楼子》与《南史》最为相像,但是《南史》的作者李延寿不但在书中著录了萧绎的《金楼子》,且其书与《梁书》记载相异之处又有相当一部分与《金楼子》相近,这就不免使人怀疑《南史》的这一段文字可能就参考了《金楼子》的记载;而就回家过程来说,《金楼子》与《孝思赋》所记大体一致,只不过前者多了神异色彩。也就是说,同一段故事,《梁书》仅简略地加以记载,梁武帝自己虽细数其过程,但并不及于神异的色彩,《南史》记取了一部分,但是很有可能就来自萧绎所撰《金楼子》本身。当然,这并不是说梁武帝的这些神异之事是出于萧绎的创造,与阮修容不同,以梁武帝彼时的身份,这样的故事恐怕早已在流传,萧绎不过将之记录下来罢了。

萧绎为父亲所作传中,称父亲为“梁高祖武皇帝”,萧衍被追尊为武帝及庙号称高祖是在承圣元年(552)萧绎即帝位以后,也就是说此传当作于萧绎登基以后。至于其为母亲所作传则是更早的事情了,即“乙丑岁之六月”,也即大同十一年(545)。在《阮修容传》中,萧绎在一开篇先写了阮修容的家世,她的祖父石元恭仕至武骑常侍,父亲石灵宝官至奉朝请,都是低级的官职,遂知修容出身低微。可是这出身低微的人却是带着灵异的色彩降生的,即:生而紫胞。有意思的是,梁武帝的后妃之中生而神异的并不只阮修容一人:

初,后母寻阳公主方娠,梦当生贵子。及生后,有赤光照于室内,器物尽明,家人皆怪之。巫言此女光采异常,将有所妨,乃于水滨祓除之。(《梁书·郗皇后传》)

高祖丁贵嫔,讳令光,谯国人也,世居襄阳。贵嫔生于樊城,有神光之异,紫烟满室,故以“光”为名。(《梁书·丁贵嫔传》)

虽然巫认为郗皇后“光采异常”不是什么好事,不过放到萧梁的后宫中却反而正常了起来。对比郗皇后出生后“有赤光照于室内”,丁贵嫔之生则不惟有“神光之异”,还有“紫烟满室”,至于阮修容则“生而紫胞”。有意思的是,在梁武帝的三位生而灵异的妻妾中,郗、丁二氏的感生故事均见载于《南史》中,唯独阮修容之事不见史册。

不过,《南史》虽不载阮修容之神异,倒是记载了跟萧绎出生有关的两段神奇故事。先说后一则,《南史·阮太后传》云:“在孕,梦龙罩其床。天监七年八月,生元帝于后宫。”则在萧绎出生之前,其母有感龙之梦,这个胎梦内容并不稀奇,且《梁书》亦载,稀奇就稀奇在第一个胎梦上。与第二个胎梦相比,第一个胎梦故事发生在阮修容未孕之先,时间上较第二个为早,且第二个胎梦不见于《梁书》,不过倒见载于《三国典略》。内容与《南史》所记略有差异,但大体内容、叙述次第基本一致,故此处仅录《南史·梁本纪》的相关记载:

初,武帝梦眇目僧执香炉,称托生王宫。既而帝母在采女次侍,始褰户幔,有风回裾,武帝意感幸之。采女梦月堕怀中,遂孕。天监七年八月丁巳生帝,举室中非常香,有紫胞之异。

引文中所谓“有紫胞之异”正是“生而紫胞”之意。将此与《金楼子》对照,则母子二人俱为紫胞。实际上阮修容紫胞之事,既不见载于《梁书》,也不见载于《南史》或是《建康实录》,今存《三国典略》中亦无相关记载。再结合《南史》记萧绎紫胞来看,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就不免使人怀疑,这个神异的故事如不是阮修容讲述的——当然这并不能排除阮修容编造此故事的可能性——便是萧绎按照自己的故事杜撰的,尽管连他自己的故事也未必是真的。

对于萧绎这个愿意接受谶纬的预示的人来说,这个故事的价值不在于其真实与否,而在于它能提升阮修容的地位,而使他人也同萧绎一样接受这个故事的暗示,即阮修容是一个生而神异的人。至于《后妃》中所写到的阮修容在伎术方面的才华,则是出于有资于政事的立场,而这一点恐怕正是萧绎在小序中提出“故能辅佐天子,求贤审臣”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萧绎心目中有德的后妃不以色事君,且有助于政事,其中后者尤其体现出萧绎个人的关怀来。

三、教养子女

对于我国古代的女性来说,生育并教养子女是一项重要的职分,而魏晋南北朝时期母教尤其发达,说明母亲的教育职能在当时是获得认可的。而就后妃来说,他们所生养的子女即便不是未来的继承人,也必将承担重要的政治责任,这就使得后妃的教养工作显得尤其重要。萧绎亦曾多次谈及后妃教养子弟的问题,如《立言》云:

哲人君子,戒盈思冲者,何也?政以戒惧所不睹,恐畏所不闻,况其甚此者乎!夫生自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忧惧之所不加,宠辱之所未至。粤自龆龀,便作邦君……

又,《著书》载《忠臣传·谏争篇序》云:

所谓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况惑褒人之巧笑,迷阳阿之妙舞,重之以刳斮,用之以逋逃……

所谓“生自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所指显然是诸侯,而这里“妇人”指的是后宫之人,虽未必尽为后妃,但亦相去不远。而萧绎不止一次提起“生自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以他的身份,这种感叹必然与日常所见相合,而由此他对于后妃教养子女的责任之看重也可想而知了。于是,《金楼子》中不止一次地描述了后妃教育子女之事,按其教养目的,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子女身体的爱护

阮修容对于萧绎的照顾自不必说了,这里仅以《说蕃》所记司马攸事为例:

初,居文帝丧,上以攸至孝毁甚,文明皇太后亲临省攸,攸毁瘠尘墨,貌不可识。太后留攸宅,抚慰旬日。及还中,诏勉攸曰:“若万一加以他疾,将复如何!宜远虑深计,不可守一意,以陷于不孝。若复不从往言,当遣人监守饮食。”

这一段记载本是要突出司马攸的孝,但是文明皇太后王元姬更看重的无疑是司马攸的身体,不但亲临抚慰,回到宫中还下诏书叮咛儿子要进食,甚至威胁说如果不听话,就派人监视其进食。

(二)教育子女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与妻子和睦相处

仍看王元姬例子:

文明皇太后临崩,谓武帝曰:“桃符性急,汝宜宏之。”

司马攸在西晋声望很高,对于晋武帝是一种威胁,而这种威胁最后也导致了他因谗言致死。他们的生母王元姬虽然未必料到了这个结局,却希望晋武帝兄弟和睦相处,所以临终嘱咐晋武帝要对司马攸宽宏。

再来看刘子业的例子:

宋景和子业,孝建之太子也。即皇帝位,兴改制度,或取之前史。谢庄为诔宣贵妃文,曰“赞轨尧门”,方之汉钩弋也,帝下庄于狱。乃发贵妃墓,纵粪于孝建冢,曰:“齇奴,何意生我?”孝建多昏纵,故有“齇奴”之目。太后临卒,遣人召帝,帝曰:“病人间多鬼,不可往。”太后怒曰:“引刀破我腹,那得生如此儿!”其不孝皆此类也。

以上二例从结果看来都是教育失败的例子,当然这不能仅仅归因于母亲,但是未来君主教育的失败对于国家来说是非常可怕的,而刘子业的经历尤其反映了这一点。

(三)教导子女学习及为政之道

《金楼子》中与此相关的例子皆在《后妃》中,前文已及,此不赘言。

值得一提的是,作《后妃》之时的萧绎不会料想到太清之乱会成就自己的帝业。对于此时的他来说,立言立功才是他的追求,他遵守礼法,努力经营自己的声誉,也因此获得了《梁书》本纪所谓的“高名”。也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在萧绎的眼中,母亲的教育是成功的,他的批评正是建立在肯定母亲教育的基础上,而这是考量《金楼子》中后妃在教育子女的成败问题不能不考虑的背景。

附带一提的是萧绎的立场问题。萧绎对于孝道的重视贯穿于《金楼子》全书,对于后妃自然也有这样的要求,而从《阮修容传》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谈及母亲对于父母长辈的孝敬与对于弟妹的友爱亦不难得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后妃应该对于娘家无限付出,身为皇家子弟尤其要防范外戚干政,遗憾的是《后妃》残损,现存的部分并不涉及这样的内容。不过有趣的是,今存《金楼子》中恰有一条涉及后妃因外戚而干政之事:

秦穆公任好即位……发兵袭郑。贾人弦高持十二牛卖之,因见秦兵,献其牛曰:“闻大国将诛郑,郑君谨修守备,令臣以牛劳军士。”秦三将军相谓曰:“将袭郑,郑人已觉之,往无及已。”灭滑,晋之边邑。当是时,晋文公丧,尚未葬,太子襄公怒,墨缞绖发兵,遮秦兵于殽。击,大破之,虏三将。晋文公夫人,穆公女也,曰:“缪公怨此三人于骨髓,心愿归之,我君得此,快意烹之。”晋君许,三将归。归至,缪公素服郊迎。哭曰:“孤不用百里奚、蹇叔之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复官秩,益厚之。

这段文字出自《说蕃》,从字句考量,更近于《史记·秦本纪》。不过在录入到《金楼子》时经过了萧绎的整理,因而只留下了萧绎心目中事关秦穆公称霸的主要环节。而我们想讨论的是其中与晋文公的夫人文嬴相关的记载。作为晋文公的夫人,文嬴本应站在晋国的立场上,但她却劝服晋襄公将三位将士送回秦国,最终成就了秦国的霸主之位。尽管我们可以设想,这个故事如果出现在《后妃》,萧绎恐怕会对她大加批评,但在《说蕃》中,萧绎并未对其人作任何评判,这固然是因为引文的目的在于叙述秦穆公称霸的故事,文嬴的襄助只是其中一环。而恰恰也是这个原因,让我们相信萧绎对于后妃的评断会因自己的立场而发生变化。我们只要将在大半生中都积极努力塑造一个符合儒家道德或者说符合一般世俗道德形象的萧绎与那个在太清之乱中为了帝位,置父兄于不顾,甚至发出了“六门之内,自极兵威”那样命令的萧绎作为参照,便可知这其实只是因为萧绎的立场发生了变化,而他的价值判断只不过是在立场变化的同时发生了变化而已。

而由此回到《后妃》中,首先我们看到萧绎有意将自己的母亲塑造为后妃的典范。阮修容当然不仅仅是后妃的身份,她还是萧绎的母亲,更为萧绎掌理家事,一身兼有数重身份,因此萧绎从她身上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有德的后妃的形象,亦是一个有德的母亲以及有德的妻子的形象,所以萧绎称母亲有“贤明之称,女师之德。言为闺门之则,行为椒兰之表”。也就是说,萧绎在表现后妃德性的同时,也为天下的女子提出了行为范式。换句话说,当萧绎在建构母亲形象时,他所建构的实际上是他心目中理想女性的形象,这一形象虽然外化为母亲,但却并不与理想女性(如妻子)的身份相矛盾。

而如果更进一步将《金楼子》中关于后妃女子的记载与本书《立言》中萧绎所引及的《孝经》“自家刑国”的观念结合起来,就会发现萧绎更重视的是后妃对于社稷的意义,这背后藏着萧绎追求事功的心态。其对于后妃的赞扬与批评都没有离开有助于政事这一著述之旨,正如《后妃》开篇所提到的,“月以阴精,用扶阳德。故能辅佐天子,求贤审臣。二妃擅于虞朝,十乱兴乎周室。其所以卜世隆长,诚有以矣”。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说,伴随着母亲作为有德后妃形象一起出现的,不仅是萧绎所构建的理想女性伴侣的形象,更是他塑造理想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面。

  1. 《四库全书总目》,第3038页。
  2. 《金楼子校笺》,第383—384页。
  3. 《金楼子校笺》,第362页。
  4. (清)焦循著,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第619页。
  5. 《史记》,第34页。
  6. (清)王照圆撰,虞思征点校《列女传补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页。
  7. (宋)曾慥编纂,王汝寿等校注《类说校注》,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页。
  8. 《金楼子校笺》,第372—373页。
  9. 《列女传补注》,第12页。
  10. (宋)李昉等辑《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第657页,“胜臣”当为“媵臣”之讹。
  11. 《金楼子校笺》,第376页。
  12. (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第188页。
  13. (晋)袁宏撰,周天游校注《后汉纪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88页。
  14. (晋)司马彪著《续汉书》,引自周天游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12页。
  15. (宋)范晔撰《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405页。
  16. 《金楼子校笺》,第377页。
  17. 《东观汉记校注》,第13—14页。
  18. 同上,第466页。
  19. 《后汉纪校注》,第188页。
  20. 《八家后汉书辑注》,第312页。
  21. 《后汉书》,第406页。
  22. 由吴树平等辑录、校注的《东观汉记校注》中将此条置于《阴睦传》中,并称据《书钞》卷四十七辑录,查考《北堂书钞》(中国书店据光绪十四年南海孔氏刊本影印,1989年,第134页)卷四十七《追封五》中“追尊阴睦为宣恩侯”条下注中云:“《东观汉记·阴识传》云:‘建武三年,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今案,聚珍本卷十一《阴睦传》‘三’作‘二’,陈俞本同,但无末句。又,聚珍本卷六《阴皇后传》云:‘君孟名睦,后之父也。’”
  23. (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85页。
  24. (唐)刘知幾撰,(清)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6页。
  25. 瞿林东著《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3页。
  26. 《金楼子校笺》,第379页。
  27. 《东观汉记校注》,第191页。
  28. 《后汉书》,第409页。
  29. 《梁书》,第444页。
  30. 同上,第511—512页。
  31. 同上,第491—492页。
  32. 《金楼子校笺》,第583页。
  33. 同上,第582页。
  34. 《梁书》,第692页。
  35. 同上,第699页。
  36. 同上,第620页。
  37. 《梁书》,第516页。
  38. 同上。
  39. 《梁书》,第380页。
  40. (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第323页。
  41. 《后汉书》,第409页。
  42. 《金楼子校笺》,第380页。其中“不得休外处分家计”,许德平校本作“不得休外,处分家计”,见许德平著《金楼子校注》,第73页。
  43. 《后汉书》,第407页。
  44. 余英时著《史学、史家与时代》,收在《余英时文集》第1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5页。
  45. 《后汉纪校注》,第12页。
  46.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彭林整理,王辉点校《仪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20页。
  47. 《金楼子校笺》,第380页。
  48. 葛晓音主编《汉魏六朝文学与宗教》,第12页。
  49. 《金楼子校笺》,第344页。
  50. 《金楼子校笺》,第380—381页。
  51. 《南齐书》,第789页。
  52.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53. 同上。
  54. 《金楼子校笺》,第362页。
  55. 同上,第372页。
  56. 《后汉书》,第408页。
  57.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58.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59. 《梁书》,第96页。
  60. 《梁书》,第96页。
  61. 同上,第135页。
  62. 《金楼子校笺》,第515页。
  63. 《梁书》,第165页。
  64. 《隋书》,第999页。
  65. 《金楼子校笺》,第406页。
  66. 《金楼子校笺》,第382页。
  67. 语出《申子·大体》,收在吕效祖、赵保玉编《群书治要考译》第三册,团结出版社,2011年,第411页。《申子·大体》原作:“夫一妇擅夫,众妇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弊。故妒妻不难破家也,乱臣不难破国也。”而《金楼子·立言篇下》云:“夫一妻擅夫,众妾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弊。其可忽哉!”见《金楼子校笺》,第908页。联想到《阮修容传》中“且妒妇不惮破家,况复甚于此者也”,故疑萧绎此语当出自《申子》原文。
  68. 《金楼子校笺》,第362页。
  69. 《列女传补注》,第2页。
  70. 《金楼子校笺》,第372—373页。
  71. 《后汉书》,第405—406页。
  72. 同上,第1131页。
  73. 同上,第403页。
  74. 《后汉书》,第406页。
  75. 《后汉纪校注》,第245页。
  76. (晋)陈寿撰,(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中华书局,2000年,第709—710页。
  77. 《金楼子校笺》,第844页。
  78. 《东观汉记校注》,第193页。
  79. 《梁书》,第163页。
  80. (唐)李延寿撰《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第234页。
  81.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82. 《南史》,第340页。
  83. (汉)公羊寿传,(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浦卫忠整理,杨向奎审定《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84.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85. 同上,第1334页。
  86. “敭”即扬,有飞举的意思。吴骞以为“‘敭’乃‘剔’之误”。许逸民认为:“‘敭’虽含举义,然谓‘就边敭之’亦难圆通,疑其字或当作‘剔’,剔者剜挑也。”见《金楼子校笺》,第425页。萧旭在《〈金楼子〉校补(一)》中借实例指出“‘煬’、‘扬’可同音互借也。”此条见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900。而陈志平、熊清元则以为“敭”为轻侮、怠慢之意,“剔”为挖出,往外挑,所以“敭”应改作“剔”。
  87. 《金楼子校笺》,第382—383页。
  88. 《金楼子校笺》,第381—382页。
  89. 同上,第383页。
  90. 《后汉书》,第409—411页。
  91. 同上,第410页。
  92. 《后汉书》,第413页。
  93. 《金楼子校笺》,第1358页。
  94. 转引自《太平御览》,第758—759页。
  95. 《金楼子校笺》,第384页。
  96. 李祥年著《汉魏六朝传记文学史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页。
  97. (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龚抗云等整理,刘家和审定《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67—969页。
  98. 《毛诗正义》,第970—973页。
  99. 《汉魏六朝传记文学史稿》,第20页。
  100. 《史记》,第1967页。
  101. 徐冲著《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28页。
  102. 《史记》,第3311页。
  103. 《史通通释》,第92页。
  104. 《史通通释》,第341页。
  105. 《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第128页。
  106. (唐)房玄龄等撰《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264页。
  107. 前引《晋书·华峤传》中称华峤“会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观秘籍,遂就其绪”。也就是说华峤是在晋武帝泰始(265—274)年间任中书著作郎的时候开始撰写《汉后书》的。而陈寿自蜀入晋,为张华荐为著作郎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的事情,故其作《魏书》恐稍晚于华峤。
  108. 范晔关于《皇后纪》书写对象的说明见于《后汉书》,第401页。
  109. 《元史》的情况较他史不同,其列传第一篇为《后妃第一》,列传第二篇则记睿宗、裕宗、显宗、顺宗事,因此,其列传第三篇名为《后妃第二》,记睿宗、裕宗、显宗、顺宗妻事。
  110. 后之正史中,《魏书》、《北齐书》、《周书》之中,皆有后妃传,名曰《皇后传》,至《新五代史》,编撰者以为“至于唐、晋以后,亲疏嫡庶乱矣”,故将《后妃传》名之为《家人传》。
  111. 《毛诗正义》,第714页。
  112. 梁满仓著《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35页。
  113. 《史记》,第1967页。
  114. 陈戍国著《中国礼制史·秦汉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70页。
  115. 《史记》,第1980页。
  116. 《汉书》,第4011页。
  117. 《汉书》,第1957—1958页。
  118. 《三国志》,第169页。
  119. 同上,第909页。
  120. 同上,第1203页。
  121. 《后汉书》,第401页。
  122. 同上,第456页。
  123. 杨明照撰《抱朴子外篇校笺》,中华书局,1991年,第614页。
  124. 《抱朴子外篇校笺》,第616页。
  125. 《抱朴子外篇校笺》,第618—619页。
  126. 《晋书》,第2516—2517页。
  127. 《晋书》,第2510页。
  128. (南朝宋)刘义庆撰,(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校笺》,中华书局,2007年,第820页。
  129. 同上,第822页。又,《晋书》亦载此事:“初,同郡张玄妹亦有才质,适于顾氏,玄每称之,以敌道韫。有济尼者,游于二家,或问之,济尼答曰:‘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见书第2517页。
  130. 《晋书》,第1207页。
  131. 据刘孝标注与余嘉锡笺疏,与韩寿私通者或为陈骞女,陈骞知真相后将女嫁与韩寿,故事的主人公虽与今传《世说新语》所记不同,但是故事的内涵不受此影响。详书第1079—1080页,“韩寿美姿容”条下注与校笺。
  132. 《南史》,第324页。
  133. 《南史》,第535页。
  134. (梁)沈约撰《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584页。
  135. (清)王鸣盛著,黄曙辉点校《十七史商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457页。
  136. 《越缦堂读书记》,第42页。
  137. 《梁书》,第164页。
  138. 《南史》,第342页。
  139. 《梁书》,第619页。
  140. 《南史》,第342页。
  141. 《金楼子校笺》,第1158—1159页。
  142. 说详《〈金楼子〉研究》,第67—68页。
  143. 《梁书》,第96页。
  144. 《金楼子校笺》,第382页。
  145. 据萧绎的记载,阮修容的先祖石鉴以晓仰观见知于王隐,详《金楼子校笺》,第380页。
  146. 详(唐)瞿昙悉达撰《唐开元占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0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71页。
  147. 《金楼子校笺》,第380—381页。
  148. 《梁书》,第163页。
  149. 《南史》,第340页。
  150. (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2001年,第193页。
  151. 《梁书》,第823页。
  152. 《南史》,第1315页。
  153. 《梁书》,第824页。
  154. 《南史》,第1326页。
  155. 据《隋书·五行志》载:“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是时邵陵王纶、湘东王绎、武陵王纪并权侔人主,颇为骄恣,皇太子甚恶之,帝不能抑损。”见《隋书》,第627页。
  156. 据《南史·萧范传》载:“时武帝年高,诸王莫肯相服。简文虽居储贰,亦不自安,而与司空邵陵王纶特相疑阻。纶时为丹阳尹,威震都下。简文乃选精兵以卫宫内。兄弟相贰,声闻四方。”见《南史》,第1296页。
  157. 《金楼子校笺》,第356页。
  158. 同上,第357页。
  159. 同上,第358页。
  160. 同上,第627—628页。
  161. 《金楼子校笺》,第380—383页。
  162. 出于《论语·子罕第九》,见(清)刘宝楠撰,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第349页。又见于《论语·卫灵公第十五》,第625页。
  163. 《金楼子校笺》,第1316页。
  164. 同上,第238页。
  165. 同上,第263页。
  166. 同上,第129页。
  167. 《金楼子校笺》,第180页。
  168. 同上,第635页。
  169. 同上,第196页。
  170. (明)张溥著,殷孟伦注《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第215页。
  171. 引自《梁元帝集》,收在(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第3038页。
  172. 《南史》,第1321—1322页。
  173. 《金楼子校笺》,第1350页。
  174. 《梁书》,第230—231页。
  175. 《宋书》,第1295页。
  176. 《南齐书》,第393页。
  177. 《金楼子校笺》,第908页。
  178. 《南史》,第342页。
  179. 《梁书》,第619页。
  180. 《金楼子校笺》,第383页。
  181. 王利器撰《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中华书局,1996年,第47页。
  182. 《论语正义》,第159页。
  183. 《南史》,第339页。
  184. 同上。
  185. 转引自(唐)许嵩撰,张忱石点校《建康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第719页。
  186. 《金楼子校笺》,第667页。
  187. 《宋书》,第1284页。
  188. (唐)李延寿撰《北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2504页。
  189. (唐)令狐德棻等撰《周书》,中华书局,1971年,第756页。
  190. 《汉书》,第3945页。
  191. 同上,第3984页。
  192. 《后汉书》,第409—410页。
  193. 同上,第419、424页。
  194. 同上,第438页。
  195. 《南齐书》,第392页。
  196. 《晋书》,第950页。
  197. 同上,第957页。
  198. 《梁书》,第161页。
  199. 汤用彤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07页。
  200. 《金楼子校笺》,第380页。
  201. (梁)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汤一玄整理《高僧传》,中华书局,1992年,第331页。
  202. 同上,第503页。
  203. (唐)窥基撰《说无垢称经疏》,收在《大正藏》第38册,第1003页。
  204. 说详何剑平著《中国中古维摩诘信仰研究》第四章第一节“梁代王室的维摩诘信仰”,巴蜀书社,2009年,第145—152页。
  205.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206. 同上。
  207. 见柏俊才著《梁武帝萧衍考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0页。
  208. 《梁书》,第97页。
  209. 《金楼子校笺》,第381页。
  210. 同上,第1345页。
  211. 《梁书》,第135页。
  212. 吕澂著《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华书局,1979年,第127页。
  213. 鸠摩罗什语,见《高僧传》卷六《僧睿传》,第245页。
  214. (唐)释道宣撰《续高僧传》,收在《大正藏》第50册,第466页。
  215. 见《大正藏》第50册,第467页。
  216. 同上,第467页。
  217. (唐)吉藏撰《维摩经义疏》,收在《大正藏》第38册,第912页。
  218. 《金楼子校笺》,第383页。
  219. 《梁书》,第29页。
  220. 《金楼子校笺》,第209页。
  221. 《梁书》,第743页。
  222. 同上,第234页。
  223. 同上,第41页。
  224. 《隋书》,第303—304页。
  225. 《南齐书》,第196页。
  226. 《南齐书》,第196页。
  227. 《隋书》,第941页。
  228. 《梁书》,第65页。
  229. 《南史》,第1895页。
  230. 《金楼子校笺》,第1200页。
  231. 同上,第1131—1132页。
  232. 《南史》,第245页。
  233. 《金楼子校笺》,第1188页。
  234. 《隋书》,第1038页。
  235. 《金楼子校笺》,第1189页。
  236. 同上,第207—208页。
  237. 《梁书》,第2页。
  238. 《南史》,第168页。
  239.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5895—5896页。
  240. 《金楼子校笺》,第206页。
  241. 《梁书》,第157页。
  242. 同上,第160页。
  243. 《南史》,第340页。
  244. 《南史》,第234页。
  245. 《金楼子校笺》,第788页。
  246. 同上,第1055页。
  247. 《金楼子校笺》,第631页。
  248. 同上,第631页。
  249. 同上,第317页。
  250. 《金楼子校笺》,第581—582页。
  251. 《金楼子校笺》,第8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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