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本文选自《告子》篇。从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引出义与生命不可得兼时,“舍生而取义者也”。文中批判了那些“失其本心”的见利忘义、贪图享受、苟且偷生的人。
从上一章和这一章可以看出,孟子文章含蕴深刻,气势磅礴,说理透彻,用词警辟,雄辩力、说理性强,读来觉得痛快淋漓,沁人心脾,充满一种快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苟得:苟且获得。
有所不辟:有的祸患也不躲避。辟:通避。
箪:盛食物的竹器。
豆:古代盛肉或羹的木器。
呼尔:粗暴而轻蔑地呼叫。
蹴:用脚踢。
万钟:丰厚的俸禄。
何加:有什么益处。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
乡:同向,先前、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