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求爱者

马路求爱者

搭讪事件

我小姨二十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是的,你一定注意到了,我煞有介事地使用了“美丽”这个词。在我眼中,“漂亮”作为形容词,是陈述性的,而“美丽”,则光泽闪烁,富于暗示,有一种琼瑶风的意味深长,看到这个词,你会觉得,下面要发生点儿什么了吧?

发生在我小姨身上的事情倒很简单,但在当时不过十来岁的我看来很神奇,那就是,她经常地遭遇马路求爱者。

那年暑假,我小姨带着我和弟弟第一次来到了溜冰场。我和弟弟不停地摔倒,仍然乱兴奋,小姨则扶着溜冰场边缘的围栏,像个初次下水的人那样,羞涩地笑着,试探地挪着步。这时一声不乏温柔的呵斥从天而降:“站直点,眼睛看着前方,别跟捡钱包似的!”这声音,来自已经旁观了很久的溜冰场管理员。

话说那时我就有八卦的天分,我马上判断出,这声音色厉内荏,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根本不是在做居高临下的指导,他只是佯作粗暴,掩饰想跟我小姨搭讪的意图。

他成功了。我不记得接下来他有没有继续指导小姨溜冰,记忆里的场景,一下子就变成他俩靠着栏杆聊起了文学,啊,不,聊起了诗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是诗歌极大繁荣的年代,诗社遍地开花,诗歌小报可以出现在任何一家学校的油印机上,你要不会背几首朦胧诗,出门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一首不怎么样的小诗,就可以换取一个姑娘的芳心。这么说吧,在“高富帅”“穷挫丑”之类的词汇没有出现之前,写诗,能帮助那些寂寞的年轻人,找到更多的存在感。

所以一个溜冰场的管理员,热爱女孩的同时热爱诗歌毫不奇怪,而且人家真不是为了跟我小姨套近乎才这么说的。当他听说我小姨暂住我们家而我们家就在报社大院时,他托我小姨帮他问问,他不久前投给副刊的那几首小诗的下落,我小姨答应了。

那天,我跟我弟弟在溜冰场玩了很久,不只是我们,全场人都玩了很久。虽然,溜冰场的规定是,一张票只能玩一个小时,管理员的职责,就是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上场撵人,但按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个正在和美丽的姑娘谈着心爱的诗歌的年轻人,对于时间,不可能再有正确的感知。

然后呢?后来的事儿我没问过,生活跟文学作品的区别正在于此,文学作品起码得有头有尾,最好还要首尾相映,生活呢,神龙见首不见尾,说着说着就没了。

我后来又目睹过我小姨的一次被搭讪事件,是在小城刚刚开业的“超级市场”里。那是本市的第一家“超级市场”,与那些哪怕你买块香皂也要请售货员帮你取出来的柜台不同,它开架售货,自由选取,一听就非常洋气。我妈对这种纯形式的东西不感兴趣,“又不能便宜几块钱”,她撇着嘴说。但我二十岁的小姨,是乐于去体验一下的,就带上了我。

那个“超级市场”其实很小,如今一个便利店的规模,东西也很少,跟其他商店卖的差不多,但那么闲闲地一摆,你再闲闲地掂过来一看,透着洋气。我当时虽然不过十多岁,对于“高尚生活”的向往已经萌生,一时间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即便这样,我还是发现了,对面货架前有个衣着得体的年轻男子,很注意地看了我们——更准确地说,是看了我小姨好几眼。

我现在还记得,我小姨穿了件紫色的T恤,肩上是镂空的,露出光洁的蜜色皮肤,下着灰色短裙,小腿不算细,但线条很美。她齐耳短发,齐眉刘海,长睫毛,大眼睛,看上去又妩媚又清新。

冷清的超市里,就我们这三个人,貌似各自闲散地逡巡,那男子始终离我们很近,我甚至能感觉到,他勇气的水银柱一个劲儿上升,即将冲过红线。

终于,他跟我们“不期而遇”了。“同志”,他说,“我想给我妹妹买点零食,你能告诉我女孩子都爱吃什么吗?”他尽量让口气显得平淡,突出内容,可我清楚地听到,在那内容的背后,藏着一个俯下身去的男人,他的问话,是他递过来的一只手,希望得到公主的亲吻。我小姨随和但也面色如常地指点了几样。那男子谢过她走开,他转身时,我听到了他心中的碎裂声,好不容易制造的一次搭讪,在一声道谢中完结。他的不聪明处在于,不懂得制造那种可以绵延生长的搭讪,他的问话是封闭性的,不像溜冰场的那个管理员,留有往下说的余地。

其实,这个年轻男子更帅一点,从着装谈吐看,家境与所受的教育都比那管理员更好,要不怎么说无产阶级革命最彻底呢。他所拥有的一切,是他的负担,使他不可能像那个管理员那样,轻装上阵。

但无论如何,这些都令我兴奋,视为成长福利之一。在我小姨枕边的那本琼瑶小说里,不是经常就这么开头的吗?美丽的女孩在街上游荡,英俊的男主角走过来……虽然我亲见的这两回还没开头就结了尾,我相信,假以时日,我必然能看到如小说中那样感天动地的爱情出现,当然,我希望,女主角是我,等我长大了的那一天。

尴尬的跟踪

我的女同学孙雨辰,并没有长到像我小姨那么大,就遇到马路求爱者啦!孙雨辰是我的初中同学,打小就是美人,学校里搞晚会,都找她主持。她一入学就拥有众多的追求者,三天两头的,就会有高年级男生递封情书过来。

我们两家住得不远,上学放学有一段路是重叠的,这使我们很容易就成为好朋友,放学时经常一道骑车,穿过长长的环城路,回家去。

有一天放学时,孙雨辰表情复杂地说,有两个男生上学路上跟上了她,现在又来了,要我跟她一道走,我答应了。

我们俩骑上车,驶出校园。没有多远,那两个男生跟了上来,问她的名字,说着些自以为幽默的俏皮话。孙雨辰闷声不理,我陪她一路蹬得飞快,心里却很不是个滋味,好像自己成了《西厢记》里的红娘,身强力壮地保护着娇滴滴的莺莺小姐。心里不由对那俩男生更增添了些反感,要不是他们轻嘴薄舌,怎会令我如此尴尬?

半路上,碰到孙雨辰的姑姑,孙雨辰喜出望外,跟我打个招呼,就跟她姑姑走了。那两个男生不敢再上前,只能大眼瞪小眼。他们回过神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像演电视剧似的说:“无可奉告!”他们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叫你无可奉告?”我没理他们,继续蹬车子,很快我就到了巷口,那两个男生,再也没有出现过。

唉,为什么我总是别人故事里的一个配角?属于我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到来?老天似乎听到了我这番长吁短叹,在我高一那年,送给我一场结结实实的“马路求爱”。

进入高中没几天,我注意到上学放学有人老跟着我。从这人能够一天到晚在学校门口蹲守看,明显不是个学生,而是个“混社会的”。一说起“混社会的”,是不是很容易想起周润发演的小马哥或者谢霆锋演的古惑仔?就算你想得没这么文艺,总觉得该是一个瘦削高挑表情阴鸷的人物吧?然而,盯上我的这位,却是五短身材,长啥样我现在已经没法描述了,总之一点都不犀利就是了。

他经常会有两三个同伴,同伴之一还是我们隔壁班的高个男生,他们都听他的,这些让我很难理解,我那时还没有机会看曾志伟演的电影,不明白真正的老大,胜在气势,不在身材。

每天早晨,他们等在巷口,我一出来,他们就跟在我身后,说些闲言碎语。我进了校门,他们散开,等我放学,他们再次地出现了,再把我送到巷口。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在我身后说:“混得真不赖啊!还有保镖呢!”让人哭笑不得。

小城很小,有时我会在街上碰到他们中的某一个,那个人就一直跟着我,跟过一条又一条马路,可能由于一个人势单力薄,他并不说什么,好像仅仅是为了跟而跟着。而我心中百味杂陈,不可否认,作为青春期的女孩,有异性追求,就算是混社会的小痞子吧,也会觉得是一种肯定。但也很惊慌,很无措,还有一点点的羞耻感,毕竟,对方不是那种很帅或者成绩很好的高年级男生。不管怎样,生活不再那么单薄了,他们又不能把我怎么样,跟着就跟着吧。

直到,某一天下午,我来到教室,震惊地发现,我的课桌上的抽屉,被人翻了个底朝天。里面的东西,一部分被堆到桌子上,一部分乱七八糟地塞在半开的抽屉里。课本啥的倒也罢了,最要命的,是我的抽屉里,有个日记本,虽不过是些零七碎八的絮语,却是不可以示人的。

当时我们的课桌抽屉都配有一把小锁,我觉得把日记锁抽屉里,比放家里更安全。我没想到的是,世上就有高人,轻易就能撬锁,面对着那片狼藉,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不敢去找那个人算账,激愤之下,给隔壁班的男生写了封信,义正词严但也略显文绉绉地指责他们,并声称再跟踪我就告诉老师。那男生很快给我回了信,奚落我“没有眼光”,说看中我的是那个人而不是他。我看着信,居然想,首先我当然知道是那个小混混跟踪我;其次,就算我弄错了,也应该是“没有眼力”,而不是“没有眼光”吧?

我当然不会再回一封信纠正这两点。

隔壁的男生却也就此不再跟踪我,只剩下那个小混混一个人每天默默地跟着。我不记得他是从什么时候消失的了,好几年后,我弟弟告诉我,我们大院里另外一个更资深的混混跟他说,某某打过你姐姐的主意,我想着咱们是邻居,劝了他几句,后来他就算了。

看来,江湖水深,一物降一物,大佬都发话了,你一个小头目还不赶紧收手?

可是,为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那么浪漫的马路求爱的故事,到我这儿,就变得如此滑稽狼狈?难道,这是我的宿命?

慢时代里的前尘旧梦

到了我十八九岁那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马路求爱者们,依然在我们小城里活动着。有一天,邻居姐姐傍晚散步回来,且惊且喜地告诉我,她走在路上,有人跟她搭话,赞扬她气质好,想跟她认识,还约她明天再来这儿。

比我大了六岁的邻家姐姐,问我,你说我去不去呢?

我也不知道。那个姐姐最后没去,尽管她对那个男的印象不错。是啊,哪能真去呢?多不靠谱啊?只有轻浮的女孩才会买账吧?……而好女孩应该矜持,应该傲娇地飘走,马路求爱者们,就像《陌上桑》里的锄者耕者乃至于使君之类,他们的围观,会增加你的自信,烘托你的风采,可是,千万别搭理他们啊,一搭理你就掉价啦!

这是世俗常情,我们在里面浸得久了,就会越过真实愿望,变成第一反应。二十三岁那年,我来到省城工作,经常搭父亲单位的顺风车回家,搭了几回,觉得应该请轮换开车的那两位司机叔叔吃个饭。在我们单位附近的一家饭店,找了个靠落地窗的桌子坐着,我跟叔叔们没太多话好讲,吃饭的间隙,会看看落地窗外面的风景。外面有棵梧桐树,路灯的光打在上面,像是落了一片金色的雨。

一个男子从窗外走过,他看见了我,与我对望,我赶紧收回目光,闷头吃菜,用余光感觉到那个人,一直站在窗外的那棵梧桐树下,路灯洒下的光,就像金色的雨,从他的肩膀,一直落到脚下的青砖地面上。

我心中惶然,就在这时,服务员过来叫我接电话,我拿起电话,心里已经猜到是窗外的那个人。我忘了他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也忘了自己说了什么,总之,我是以一个本分矜持的“好女孩”的本能反应,挂断了那电话。

回到座位上,叔叔们问是谁打来的,我老实地说,是过路的一个人。他们便说,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要当心啊,现在坏人多得很。我说,是啊是啊!

然后,我把这件事忘了。

好多年之后,我渐近中年,想起许多事已经如前生那么遥远,再想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为什么认定那男子是轻薄之人呢?站在路边,仅仅因为一个对视便有想要认识的冲动,也许也是他一生中电光火石般的一瞬——好吧,就算不是一瞬,不止一次,那又如何?人生苦短,可以珍视的事物太少,只当是一次又一次想要遮挽的冲动也未尝不可。不一定非要想到男女上去,更不用想到爱情上去,你要是把过程只当过程,这人生,也许才能又松弛又有弹性。

而如今,马路求爱者早已绝迹,这是历史的必然。一见钟情意乱情迷的时代早已过去,据说现在的年轻人,是看着简历谈恋爱的。论坛上还真有女孩,把几个男孩的条件列出来,让大家帮她画个圈,仿佛那些条件的人肉载体,倒是最不重要的一样东西。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哪还有马路求爱者的容身之所?

就像我们曾目眩神迷过的琼瑶故事,都只能是慢时代里的前尘旧梦,昏昏然地摇过来又摇过去,还有谁会执迷于那片幻影呢?连琼瑶阿姨都变成了琼瑶奶奶,而且果断地改了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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