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荒者的脚步

拓荒者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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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一定会胜利,但定会真诚行事。我不一定成功,但会保持一贯的信念。我会与任何正直持平的人并肩而立。他对的时候,我会给予支持;他错的时候,我肯定会离他而去。

——亚伯拉罕·林肯

追求自由的天地

亚伯拉罕·林肯于1809年2月诞生于美国的肯塔基州。

提到“肯塔基”,就会令人想起福斯特所做的那首动听的世界民谣《肯塔基老家》。但是,在林肯出生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凉的开垦地。

美国的东部,濒临大西洋,包括弗吉尼亚州及宾夕法尼亚州等在内,早在北美十三州仍为英国殖民地时,就有许多来自欧洲的移民,在此开垦。

这块平原的西侧,有东北—西南走向的阿利根尼山脉,虽然称不上是高山,但山脉的东侧却以险峻、景色宜人而闻名遐迩。山脉的西侧有一片辽阔的高原,一直延伸到密西西比河的大平原,此地就是肯塔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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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肯塔基州

19世纪初期,在这个州的东方内陆,有一个叫做“哈定”的郡,虽然称之为郡,但其只不过比一般村落稍微热闹一点而已。在这个城镇附近,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

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务农,郡中的许多商店,都贩卖杂货、农具、衣服、食品等,可说是应有尽有,而且,这种商店多数座落于房子稀疏的路旁。

早期的移民,砍伐原始森林,开垦成小块的耕地,过着孤寂的生活。后来,因为移民不断增加,所以,不仅设立了学校,而且也建造了简陋的教堂。

每逢礼拜天,人们都会前往教堂听牧师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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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出生的小木屋

当时的学校并未受到大多数人的重视,为了帮忙农事,大人们往往不让孩子上学,何况大部分的孩子也不喜欢读书。

亚伯拉罕·林肯诞生于哈定郡附近叫诺林克里克的开垦地,而且是在一间称不上是家的破陋小屋内呱呱坠地的。

从林肯的画像上,我们可以发现他有着极为削长的面孔,额头上深深地刻画着的皱纹,说明他饱经世故。他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孤独,不过嘴边却经常浮现温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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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的神情

他丝毫没有官架,就像那些在田里工作的农夫一样,慈祥而朴实。

林肯身材魁梧,腕力强劲,而且,像一般干粗活的人一样,手特别大,所以与他握过手的人,都对他那强有力的手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肯和大多数的新大陆开拓者一样,具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以及在艰苦环境下锻炼出来的健康体魄,所以能在人生旅途上,坚强、自立地向前迈进。

尽管他在青少年时代一直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然而,他那率直的本性及强健的身体,却未遭受丝毫的损伤。

要叙说林肯的一生,我们就得先了解这片新大陆的历史。

林肯出生的时代,适逢美国即将步入强国之列。美利坚合众国自1776年脱离英国独立以来,已经过了三十余年,最初的版图只有今天的八分之一。

北美本是英国的殖民地,最早的一批英国移民于1585年抵达。这已是哥伦布(1451—1506)发现新大陆九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率领这批移民团前来的,就是欧塔·罗里(1552—1618)。他们在现在华盛顿南方的海岸登陆,并把这块土地命名为弗吉尼亚。他们不辞辛劳,一心一意地想在此建立殖民地,却不幸失败。这是因为这批移民缺乏在此建立久居之地的坚强意志。

至于比英国人更早抵达新大陆的西班牙人及葡萄牙人,情况也都是如此。

当哥伦布发现大西洋沿岸的新大陆时,西班牙一些喜爱冒险的人,纷纷横渡大西洋前来。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21年后(1513年),巴波亚(1475—1517)也横过巴拿马地峡,抵达太平洋东岸。

在同一时期,以可尔特斯为首的一群亡命之徒,也凭借武力,把墨西哥犹加敦半岛的马雅帝国歼灭了。此外,毕撤浴也征服了南美秘鲁的印加帝国。

马雅及印加人都具有相当卓越的文化,可是葡萄牙的冒险家却蔑视这些。他们一味破坏皇宫和神殿,目的只在抢夺金银珠宝。

后来,当西班牙人知道这些国家蕴藏着丰富的银矿后,就陆续前来,驱使当地土著人大量采掘银矿,以便运回本国。因此,西班牙变成欧洲最富有的国家。

英国是一个岛国,也是一个不畏海洋的航海民族,可是在向海外扩展势力方面,在当时却显得落后些。直到16世纪末期,伊利莎白女王一世即位之后,才开始向海外扩展。英国的海盗活跃在大西洋上,经常袭击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船只,抢夺船上的金银财宝。英国也像西班牙及葡萄牙一样,想拥有广大的殖民地,然而,葡萄牙已占领东方国家,西班牙的势力则遍及中美洲及南美洲,仅剩下欧塔·罗里发现的北美洲,尚未被任何国家占领。

罗里率领的那群人,也像西班牙人一样,想寻找银矿,以图一本万利。不过弗吉尼亚一带根本没有金、银矿,只有一片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大平原。

于是,他们不得不去砍伐森林,开垦土地,然后,试图栽植菸草。可是,对梦想成为暴发户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件苦差事,生病倒地的人、意志动摇的人愈来愈多,而且菸草的栽培也不顺利,所以到了第四年,就不得不放弃开拓事业了。

18年后,又有无数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这批移民是由约翰·史密斯率领的。

这批移民并不像过去的移民那样一心只想致富,相反的,他们想在此永远定居下来。

对来自文明国家的人来说,在野兽及印地安人的威胁之下,要砍伐原始森林、开辟土地,需要相当强的毅力。而这些人都能将遇到的困难一一克服,终于建立出一个久居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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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希望的“五月花号”

1620年,在弗吉尼亚的东北方(目前马萨诸塞州的朴茨茅斯海岸),出现了一艘破旧的帆船。这艘船叫做“五月花号”,载着来自荷兰的102名英国人。

自古以来,英国人就信仰基督教。亨利第八与罗马教皇不睦,自创英国国教派,脱离了基督教而独立。到了16世纪末期,马丁·路德(1483—1546)改革宗教后,新教传到了英格兰,受到许多英国国教派教徒的支持,于是改信新教的人与日俱增。

马丁·路德始终反对过于重视仪式、强迫信徒迷信的基督教,他主张发自内心的虔诚信仰。

当时的英国,信仰旧教的多半是贵族;而新教却普及于一般的民众之间。信仰新教的人认为,在神的面前是没有身份差别的,任何人都可以信仰神,在神的面前人人平等。信徒应该始终具有虔诚的心,谨言慎行,彼此互相关爱。

为了拥有虔诚之心,他们也主张务必戒除烟酒和奢侈的享乐,否则将会陷于堕落之渊。换句话说,他们的理想就是过着简朴的生活,并且一边祈祷,一边工作。这种追求心灵清静的英国新教徒,又被称为清教徒。

这些教徒一直反对以国王为中心的贵族政治,所以遭致以英皇为首的英国国教派的迫害,无法在英国立足,只好成群结队地逃往荷兰。而搭乘“五月花号”前来新大陆的,正是这些清教徒。

在朴茨茅斯海岸登陆的人当中,也有一些是非清教徒,不过大家都能同心协力地为开创未来的生活而努力。只见大家围成一个圆圈,完全没有尊卑之分,充分地表现出所有的人都是自由平等的清教徒理想。紧接着,他们就开会讨论大家的共同问题,或者以选举方式选出能为大家解决困难的领袖人物。这是当时欧洲旧社会中没有的开明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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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号

“五月花号”上的人就在虔诚的信仰之下求生存,每天过着一边祈祷,一边工作的简朴生活。他们建筑圆木小屋、砍伐森林、开垦耕地,把本来是野兽栖息的荒地,改变成理想的家园。他们深信,凡是有坚定信仰的人,必能克服任何困难,开拓光明的远景。

当其他地区的清教徒得知“五月花号”到达新大陆后的情形时,无论身在荷兰或英国本土的清教徒,都陆续越过大西洋前来新大陆。

如今的波士顿一带,当时就在这种情况下变成英国殖民地,并被称为新英格兰。来到新大陆的英国人与西班牙人那种抢夺当地住民金银财宝的作风不同,他们是想在那儿扎根,因此都竭力地开垦荒地,辛勤耕种。

这是造成日后英国殖民地繁荣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五月花号”上的那些人深信的自由平等的精神,更被后来北美的移民所承袭。

此后,原本在新大陆及东方国家活跃一时的西班牙及葡萄牙侵略者,就逐渐势微了。相反的,英国则以惊人的速度日渐茁壮。

当时,英国的船只,频繁地活跃在大西洋及印度洋之间。接着,身为海洋国家的荷兰,也仿效英国人的模式向东方国家及新大陆谋求发展,终于在现在的纽约一带,开发了又一个殖民地。

看到英国及荷兰在新大陆发展的情形,法国人也不甘示弱,开始向目前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区移民。

然而,法国人的作风依然与西班牙人相似,他们的目的在于收集大量兽皮运回欧洲牟利。

北美的英国殖民地,并不是靠英国政府的力量开发的,到了17世纪,英国政府才试图采取行动,把这块土地纳入英国的版图。不久,由荷兰人在纽约所开发的新阿姆斯特丹港,也被英军占领了。

这个时候,英国又出现了一个叫做教友派的新教。1682年,教友派的信徒分别搭乘数艘船只,抵达纽约港。这是前所未有、人数最多的一次移民。后来,他们在纽约西南方的一片原始森林中,开发了一个新的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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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新大陆

率领这群人前来的威廉·宾(1644—1718),盼望能够在此建立一个大家都具有同样信仰的和平村落。经过一番努力,他们的愿望实现了,英国女王将这块殖民地赐名为宾夕法尼亚,是取自威廉·宾的名字,意思是“宾的森林”。

正如清教徒视波士顿为根据地一样,教友派信徒也以费城为中心,且渐渐扩展到目前的宾夕法尼亚地区。

于是,英国人就在北美的东海岸地区扎了根。

不容忽略的事实是:无论清教徒还是教友派教徒,他们都是凭着坚定的信仰及意志,才顺利开发蛮荒的地区,建立一个安适的生活场所。

即使后来的物质文明很发达,这些人刻苦奋发和热爱自由的精神,仍然一直被承袭下来,成为美国人民的优良传统。

不断地向西前进

开拓者的生活,可说是坚苦卓绝。他们砍伐森林,建造简陋的圆木小屋,在已开垦的耕地上种植玉米,可是收成并不好。

男人们只要有时间,就要到森林狩猎,因为鸟和兽肉是他们最重要的食物。

无论衣服或鞋子,都是用兽皮自行缝制的。盘子、刀、叉等,也要自己动手制作。他们用打火石起火,然后在地炉上烹调食物。

每当棉花采收时,人们就把它纺成纱,织成布,并且用自己制造的针缝成衣服。妇女们除了要制作蜡烛及奶油外,还要腌渍肉类及饲养家畜,无论男女,都没有空闲的时间。他们如果偷懒一天,当天的生活就会成问题。

森林中有无数的鸟类和野兽,所以食物不虞匮乏。偶尔,人们也会遭受熊或美洲狮等猛兽的袭击,而造成人畜伤亡的事件;然而,比猛兽更可怕的,却是当地的印地安人。

早在很久以前,就有褐色皮肤的人种居住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欧洲人抵达此地之后,就称这些人为印地安人。

他们把辽阔的森林和草原当成自己的财产,他们视爱好自由和平的移民为侵略者。

当移民愈来愈多、开垦的土地愈来愈广时,印地安人的生活场所也相对愈来愈小了。正如名著《摩比肯族的末日》所叙述的一样,印地安部族的生活日益艰苦,而且已逐渐被逼上绝灭之途了。

随着新英格兰、宾夕法尼亚及弗吉尼亚的开拓,来自英国本土的人,愈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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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

不仅是英国人,来自荷兰等北欧各国的移民,也逐年增加,出入的船只频繁,使纽约港显得格外拥挤。

在这依旧保持大自然原貌的新大陆,到处充满生机,到处都是等待人们前来开发的乐土。因此,向往自由天地以及因破产而无法谋生的人,都陆续渡过大西洋,前来这一片待开发的土地。

从英国人开始移民以来,大约经过130年后,纽约、波士顿及费城,都已发展成相当繁华的城市。森林中的开拓地,已不再是荒凉的村落,除非极其贫穷的人,否则没有人肯居住圆木小屋了。此外,在弗吉尼亚栽培的菸草也获得丰收,能够运回英格兰本土贩卖了。

于是,在年轻的一辈中,产生了一股开发新土地的热潮。他们放弃已经能够顺利过活的村落,又迁移到另一块尚未开发的土地上去。

他们想要体验祖辈们创业垦荒的生活,何况,广阔无边的大自然,总是遥遥地向年轻人招手表示欢迎。

这些拓荒者通常是由几个家族组成一个团体(有时仅由一个家族组成),他们为了寻找新土地,而作持续半年或一年的长期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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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千上万的拓荒者向西行进

女人及小孩子都搭乘篷车,男人则骑在马背上,一边赶着数十头的牛或羊,一边由森林到草原,或者由草原到森林继续向西前进。

太阳西沉前,他们就把四五辆篷车围成圆形,将家畜包围住。在途中捕获的火鸡、鸽子及鹿等,就是晚餐的佳肴。男人们则燃起熊熊的营火,担任守夜的工作。

这种旅程多半是在春天到夏天之间进行。这个时候,原野上盛开着花朵,河中也有成群的鲑鱼。

然而,目的地的情况如何,却不得而知,他们唯有继续地前进,前进。

在漫长的旅途中,一旦发现有野兽栖息的土地时,就在那儿兴建小屋,当时的那种快乐,实在是难以形容的。

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人们一窝蜂地向未开发的森林或草原扩展。目前的南北卡罗来纳州的平原,就是这些开拓者血汗的成果。

他们以人定胜天的毅力,在这片广阔无边的未开发的土地上,不断地向西前进,只要有土地就有希望。这种西进的精神,后来就汇聚成美国人民的气质,以及美国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动力。

当英国移民从北美不断地向西部地区扩展之际,抵达加拿大北部的法国人,也不断地向内陆推进。

如前文所述,加拿大的法国人多数是兽皮商人,为了收购兽皮就必须与印地安人进行交易,所以这些人也称得上是冒险家。

这些法国人大都沿着圣罗伦斯河上游前进,而抵达五大湖区。

当时,有一位既是商人也是探险家的拉萨尔(1643—1687),横渡密西根湖,在抵达其南方的大平原时,发现了一条水源丰富的河川,于是请印地安人划船顺着河流南下。

沿途中,河面愈来愈宽,这就是流经北美中部大平原的密西西比河。

1682年,拉萨尔终于抵达河口,然后,向大家宣布:“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流域,都是法国的领土。”

可是,在这块相当于整个欧洲面积的辽阔土地上,却没有一个法国人定居。换句话说,只有拉萨尔知道这条密西西比河而已。这一片土地与严寒的加拿大不同,很适合耕作,就这样变成法国的领地了。

接着,那些收购兽皮的法国商人,一窝蜂地前来,不到三十年间,就在今日的新奥尔良聚居繁荣了起来。

在北美,法国人利用印地安人去骚扰英国的殖民地,其中受害最大的,就是靠近五大湖区的弗吉尼亚殖民地。

开拓者都团结一致,以枪代替锄头,一再地与法军作战,终于在1754年抵制住法军的入侵。换句话说,殖民地的人,虽没有本国军队的支援,却仍能固守自己的土地。

这个时候,来自英国的殖民地人口已超过两百万,这距离约翰·史密斯带领移民开拓,只有150年的时间而已。

当时,东部的平原依旧被一片原始森林覆盖着,仅传说在阿利根尼山的那边,有一块辽阔的土地。

1770年,有一个人独自前往阿利根尼山探险,他就是美国开拓英雄之一的丹尼尔(1734—1820)。

据说,当年丹尼尔在山那边的肯塔基高原上,曾发现数万头的野牛群,并为此胆战心惊。

后来,殖民地虽然已经独立了,可是这一带却仍属于野兽的天下。

这些荒僻而肥沃的土地确实是拓荒者的天地,这里只要两美元就能买到一英亩土地。拓荒之路是艰辛的,但却是充满诱惑力的。越来越多的移民沿着俄亥俄河流域涌向西部,以每英亩两美元的代价获得土地,然后用汗水将它们开垦成富饶的耕地。小林肯一家的生活经历就是这些拓荒者家庭中的一个缩影。生活给了他们艰辛和痛苦,也给了他们无穷的勇气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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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一份于1776年7月4日由托马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他十三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的文件。

在整个18世纪60年代和18世纪70年代之间,英国和其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1775年,在莱克星顿和康科德城爆发了战争,这标志着美国革命战争的开始。虽然最初的想法并不是完全的独立,但是托马斯·佩因的小册子《常识》促使人们相信对于殖民地来说,完全的独立是唯一可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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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

1776年6月7日,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中,弗吉尼亚州的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一个议案,宣称:“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

6月10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草拟《独立宣言》。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斐逊负责。7月4日,《独立宣言》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个殖民地的议会签署及批准。这十三个殖民地分别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

委员会的成员由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弗吉尼亚的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组成,并起草合适的宣言。杰斐逊起草了很大一部分。在宣言被大陆会议采纳以前,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写,其中一个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隶制度。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作为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稿。大陆会议对杰斐逊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动,特别是在佐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他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被删去的内容中一部分是这样写的:“他向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这份宣言。

杰斐逊曾写道,《独立宣言》是“吁请世界的裁判”。自1776年以来,《独立宣言》中所体现的原则就一直在全世界为人传诵。美国的改革家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禁止种族隔离或是要提高妇女的权利,都要向公众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在什么地方,当人民向不民主的统治作斗争时,他们就要用杰斐逊的话来争辩道,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独立宣言》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政治哲学——民主与自由的哲学,内容深刻动人;第二部分列举若干具体的不平等事例,以证明英王乔治三世破坏了美国的自由;第三部分郑重宣布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宣言。

勤奋的开拓者

肯塔基于1792年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约十年后,有一位贫穷的年轻人,从弗吉尼亚移居到肯塔基的开拓地来开垦。这个年轻人身材魁梧、强劲有力,而且非常勤勉,工作量比一般人多两三倍,他就在这一片旷野中开垦耕地。

这位年轻人名叫汤姆士·林肯,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他是一位沉默寡言的人,似乎不善于和人交往,不过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当地如果有人生病,他一定会前往慰问。

汤姆7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后来,曾受雇于农家,也学过木工。他为人正直,做事光明磊落,所以深受赞扬。

1803年,年满20岁时,他改变了初衷,放弃木匠的工作,用自己储蓄的钱在伊丽莎白城附近购买土地,努力开垦。

这些拓荒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娱乐,不是开垦田地,就是饲养家畜或到森林狩猎,每天过着同样的单调生活。如果酷热的夏天久不下雨,土地就会干裂,农作物就会枯黄。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把水桶放在马背上,到遥远的河边去汲水,整天都在河川和田地之间来回奔跑。虽然人和马都已疲惫不堪,可是农作物依旧日渐枯萎下去。

有时候已经长得很好的农作物,在一夜之间被野鹿践踏得乱七八糟。至于猪和牛等家畜,也经常遭受野兽的袭击。一旦遇到这种灾害,生活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有人不得不放弃自己辛苦开垦的土地,带着妻子、儿女到更遥远的农场找工作。

在这种艰苦的开垦生活里,男人们总是以喝酒来放松自己,但汤姆却滴酒不沾。

“不知道他活着有什么意义?”有人这么讥讽他。汤姆经常遭受大家的取笑,可是他毫不介意,只是拼命地工作。像这种偏僻的村落,偶尔也会有牧师前来传教,这个时候,最专心聆听布道的就是汤姆。

晚上睡觉之前,汤姆经常会回想小时候的事。他的父亲曾在一条叫做“绿川”的小河边,开垦一块相当大的土地;母亲则留在家里挤牛奶、饲养家畜、烧饭、洗衣服,晚上还要为汤姆补衣服。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从5岁起,汤姆就开始放羊。其实,真正在照顾羊的是狗,汤姆则整天都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或者用石头投掷躲在树枝上的松鼠来打发时间。

傍晚回家时,一闻到母亲所煮的汤汁的香味,就会感到饥肠辘辘。

这是一个温暖的家庭,建立这种家庭正是汤姆的最大愿望,因为这时的汤姆已经28岁了。

附近的开垦地中,有一位叫斯巴罗的人,他们夫妇俩生性极为爽朗,平常与汤姆相处得很融洽。这个家的小孩很多,显得格外热闹,每次汤姆与这些孩子玩闹时,就会产生一种如同当时待在自己家里的感觉。这些孩子都是由大姐南希照顾着。

南希并不是斯巴罗的亲生女儿,而是由斯巴罗的妻子带过来的孩子。因此,看起来有点孤寂冷漠的样子。

汤姆也是离开家人独自漂泊,所以他很同情她。而南希呢?她也很爱慕诚实的汤姆。

斯巴罗先生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对汤姆说:“我相信你能够使南希幸福的。”

于是就同意他们两人结婚。

1808年,汤姆和南希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婚礼。南希比汤姆小5岁,当时才23岁。

像汤姆这种生于开拓地、长于开拓地的人,根本不识字;但是,南希不但会写信,还会看《圣经》,所以汤姆非常敬慕她。

“我不能让温柔的南希做辛苦的田地工作。”未结婚时汤姆就有这种想法。

于是,他卖掉自己开垦的土地,带着南希到城里去,自己搭建一间小屋,开了一家木匠店,他想以少年时代所学的木匠工作来发展事业。

木匠店生意兴隆,他们的生活已经比在开垦耕地时要改善得多。

经过汤姆家门口的人,往往看到南希在帮汤姆刨木板、锯木头。南希是一位勤劳的女性,能与她共同生活,汤姆感到幸福无比。

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孩,汤姆将孩子取名为莎拉。

认识汤姆的人,根本没有想到这对勤劳的夫妇,会面临生活上的困境。汤姆仅知道拼命工作,而且过于老实,有一次他受骗损失了很多金钱,以致无法在这个城市继续待下去,只好带着南希和莎拉,搬到哈定郡。

哈定郡虽然被称为“郡”,其实只不过是开拓地的一个中心点而已。

他们就在距离这个郡约4公里的诺林克里克地方购买了一块土地,从事耕作。

汤姆生性乐观,他自认生下来就注定要当农夫,只要肯工作,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自己的。

汤姆经常受雇去开垦土地,偶尔,也帮别人做些桌子、椅子、橱柜等本行工作。

他们的圆木小屋虽然狭窄、简陋,可是南希始终把里面整理得很干净。

从烟囱冒出的缕缕炊烟,似乎在说明屋顶下的这个家庭是美满幸福的。

前来哈定郡时,正逢苹果花盛开的季节。对勤劳的人来说,时间似乎特别短暂,转眼间,一年已经过去了,他们又在迎接新的一年了(1809年)。二月里下了几场雪,大家不得不暂时停下田里的工作。

这时,汤姆就在家里做些别人委托的木匠工作,并尽量抽空守在南希的身边,因为她最近就将临产。

“你猜这次是生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男孩子,就以父亲的名字亚伯拉罕,替他命名吧。”汤姆停下工作问南希。

2月12日的破晓时分,一个婴儿降生了。前来帮忙的邻家妇人对站在壁炉旁边焦急等侯的汤姆大声说:“汤姆……果真如你所愿,是一个男孩子!”

听到这个消息的汤姆,赶紧进入卧室抱起刚出生的婴儿,露出满足的微笑。

这个婴儿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当时,谁能料想到这圆木小屋里的小孩,后来竟成为美国的总统及黑奴的救星呢?

尽管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可是在这个小屋内却充满着温情。

“神把世界上最美好的宝物赐给了我们!”平常沉默寡言的汤姆,端详着婴儿的脸,不禁感动地说出这句话。

年幼的姐姐莎拉,还无法清楚地叫出“亚伯拉罕”,仅以清脆、喜悦的声音说着:“亚伯、亚伯!”

由于听起来很可爱,不知不觉中,连父亲、母亲及外人,都学着莎拉也叫亚伯拉罕为“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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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出生时的小木屋内景

春天来临,冰雪已经融化,田里的工作又再度忙碌了起来,因此汤姆没有余暇逗孩子们玩乐。

哈定附近的土质极为贫瘠。无论如何努力开垦,也仅是含有石头的红土而已,栽培的农作物都长得不好。

偶尔,汤姆也会生气地对南希说:“我们再搬家吧!”

这样的日子仍然得过下去,转眼亚伯已经两岁了。他平常虽仅仅围着一条破布,可是却很健康。姐姐莎拉经常牵着他的小手,到附近的河边玩耍。由于父母都很忙碌,亚伯多半是由小姐姐照顾着。

自亚伯拉罕出生之后,汤姆更加勤奋地工作,可是家境依然那么贫穷。

最后,汤姆决定再去寻找一块更肥沃的土地。

距离哈定郡约16公里之处,有一个叫做诺普克里克的村落,汤姆就在那里购买了一小块土地。

这里土质肥沃。农作物长得很好,两三年后,他们的生活就得到了改善。

这个时候,莎拉和亚伯拉罕都长大了。莎拉的个性与母亲很相似,是一位极有耐性的女孩,她常常帮母亲挤牛奶、纺纱、割草,而且把这些工作当做自己的分内事。

亚伯拉罕比较喜欢莎拉,几乎整天都缠着她。偶尔也帮助姐姐搬运割好的牧草,或者剪羊毛。不过,当他看到树枝上有松鼠时,就会把工作搁在一边,忙着捡石头打松鼠;他也曾不小心跌落河中,而遭受莎拉的责骂。

“这个孩子,就像耕地的农作物一样,毕竟还是旷野中的孩子。”父亲笑着说。

然而,旷野里的杂草绝不怕日晒雨淋,亚伯拉罕的身体正如这些杂草一样。但亚伯拉罕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除了莎拉之外,他很少与人畅谈。

“这孩子如果太过于像我,将来一定没有出息。”父亲一边端详着亚伯拉罕,一边笑着说。

但是,亚伯拉罕并不像他父亲那样不善与人相处,他对别人的谈话,总是微笑着倾听。

诺普克里克是个偏僻的村落,只有白天才能看到热闹的场面。

此地正好位于马路的旁边,这条大马路是东西村落的交通要道,所以每天都有向西边寻找新土地的开拓者的篷车经过。其中有很多是40辆或50辆为一群的篷车队,这些人在村落歇脚时的热闹情况,简直无法形容。不过,也经常仅有一辆马车孤单地通过。

这些人多半是舍弃阿利根尼山东方的老土地,其中也有远离欧洲来到北美的。他们一直向西前进,想要寻找一块适合定居的土地。总之,这些人都是来自亚伯拉罕所想象不到的地方。

亚伯拉罕经常跑到篷车旁边,好奇地凝视着这些人,或者倾听他们的谈话。有时候,他根本听不懂人们在说些什么。

“有这种奇怪的事?”林肯听着听着,渐渐地产生了疑问。

原本只知道肯塔基内陆的亚伯拉罕,终于明白这个世界的广阔,以及有使用其他语言的人。

除了移民之外,村子里常常出现骑着骏马带着骑瘦马的仆人的绅士。听母亲说,他们就是政客,目前正在巡视各个村落。

也有一些衣衫褴褛的人徒步来到村里,要求在开拓地的小屋借宿。他们大都是流浪的生意人,要不然就是放弃土地到处为人打工的人。其中有不少人根本不想工作,只是成天酗酒。

林肯家的小屋,偶尔也有这种外地人前来借宿。在当时,照顾旅途中有困难的人,已成为开拓地人们的惯例。

在火光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客人叙述着各地的趣事,亚伯拉罕听得津津有味。“时间不早了,赶快睡觉去吧!”直到母亲再三催促,亚伯拉罕才肯钻进被窝。其实,他仅是装睡而已,自始至终都在侧耳倾听。从客人的谈话中,亚伯拉罕终于明白诺普克里克及哈定郡都是属于美国的领土。

森林里的学校

亚伯拉罕的父亲经常与这些西进的移民高谈阔论,从他们口中经常冒出“自由”、“权利”之类的词句。当时,亚伯拉罕根本不懂其中的含义,不过他觉得这似乎是很重要的事情。

不擅言词的父亲,与这些人议论时,往往说不过他们。但是,当话题转向莎拉和亚伯拉罕时,又显得格外健谈。

父亲所谈论的,不外有关祖父的事情,由于经常听到同样的话题,莎拉和亚伯拉罕都记得很清楚。

在孤寂的小屋生活中,除了聊天之外,没有其他的娱乐。当亚伯拉罕6岁时,诺普克里克的开垦地,才设立了一所学校。

“农家子弟根本不需要求学。”

父亲极力反对莎拉及亚伯拉罕上学;但是,母亲热切地主张孩子们至少要学会写字和识字。所以,莎拉和亚伯拉罕,每天都到离家8公里远的学校去上学。

在旷野中成长的亚伯拉罕,对8公里的路程感到非常有趣。放学途中,姐弟俩经常在口袋及书包内装满树木的果实,他们准备把它晒干,以备冬天食用。

学校里只有一间教室,老师仅有一位,学生也寥寥无几。

有着一双长腿、经常穿着鹿皮裤子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其他的小朋友们坐在课堂里。

老师把字母写在黑板上,教大家认字。接着,由老师大声宣读《独立宣言》,小朋友们就跟着一句一句朗诵。当时还没有课本,学校的老师都用这种方法来教导学生。

这所学校并非整年都上课,老师每隔两三个月必须到其他的开垦地去教书,因此只能称之为巡回学校。

当亚伯拉罕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时,学校的课业就结束了。因为老师必须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教课。

自从搬到诺普克里克之后,林肯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些许的改善,但也只是比在哈定郡的时候略为好一点,他们仍然很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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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场

亚伯拉罕一大早起来,就得到田里工作。

有一天,亚伯拉罕在播种时,忽然心血来潮,每个小洞里都播下了两颗种子,结果田地只播了一半,就没有种子了。

极少生气的父亲,忍不住大骂:“笨蛋!今年的收成只有一半了!”

祸不单行,这天夜里突然狂风大作,下起倾盆大雨,刚播好的种子,就这样被冲走了。现在连一半的收获也没有了,一家人陷入了绝境。亚伯拉罕虽然还小,但已能体会到农民靠天吃饭的辛苦命运。

虽然日子过得很艰苦,但每当父子俩拖着又脏又累的身子回到家中时,母亲早就做好了玉米汤等着他们了。

吃过晚饭以后,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知识丰富的母亲,就会讲述一些她少女时代读过的故事,以及华盛顿总统的事迹给他们听。

听妈妈讲故事,亚伯拉罕的疲劳就会一扫而光。在这块没有书本的土地上,母亲便是亚伯拉罕的百科辞典。

母亲是个信仰虔诚的人,她常常念《圣经》给孩子们听,亚伯拉罕虽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也记住了几句。

母亲去世

肯塔基的原野上,移民愈来愈多了。移民一多,随着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增加了税收。尤其是早来的移民,因为已有了收获,必须缴的税金更多。

在这样的开垦地上,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亚伯拉罕的父亲流血、流汗开垦出来的土地,不知为何竟变成别人的,为了这件事,他差点和对方打起官司来。

生性不爱与人争执的父亲,开始厌恶这个地方了。

就在这个时候,与肯塔基州隔邻的印地安那州,传来了有土地出售的消息。父亲听了,相当心动。这年,亚伯拉罕正好7岁。

父亲一连好几天都到山上去砍树,锯成木板,然后又花了好几天的工夫做成一艘平底小舟。当时,亚伯拉罕一心一意只想坐船去玩,所以每天都很勤快地去帮忙。

但是到最后,亚伯拉罕还是没能坐上船。因为小船做好之后,父亲立刻载着粮食和行李,顺着河流出发了。

顺着诺普河而下,可以抵达州界的俄亥俄河。亚伯拉罕的父亲打算顺着俄亥俄河到印第安那州去。

几天之后,父亲回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坐着船回来,而是徒步回来的。

“我找到一块很大的土地。”

当父亲这样宣布时,亚伯拉罕的心思仍然放在那艘小船上。

“爸爸,船呢?”

“中途翻了。”

父亲轻描淡写地掩饰了这件不幸的事,但是对亚伯拉罕来说,坐着船去游玩是盼望已久的事,现在船没有了,他真是失望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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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屋

不久之后,他们收拾行李,准备搬家。穷人的家根本没有什么家具,几只锅、几件餐具,加上一些衣服,就是全部的行李了。像他们这么贫穷的移民,连马车都没有。

父亲和亚伯拉罕共骑一匹马,母亲和莎拉则骑上另外一匹,几只猪、牛和羊,就由牧羊犬赶着跟在后面。

一望无际的原野,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平坦,他们必须经过车马走不过去的密林、水淹到马腹的河流,以及又斜又陡的山坡。遇到陡坡时,父亲和亚伯拉罕便下马,父子俩拉着妈妈和莎拉的马往上爬。

太阳下山后,四个人便露宿在荒野中,周围不时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有时睡到半夜,会被野兽凄厉的吼声惊醒。

当时的印第安那州,还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一家四个人沿着俄亥俄河的河岸走了好几天,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的确,这里正如父亲所说的,是块好地方,每个丘陵上都是青翠的森林,山谷之间有碧绿的小溪,称得上是青山绿水。

父亲选了一处树木比较稀少的地方,砍伐木材,搭建了一座圆木小屋。

刚住进去没多久,天空上移动的黑云,已一天天地加重了,这是冬天即将来临的前兆。

在这深秋时分,冷风不断地穿过木墙的空隙吹进来,人根本无法入睡。父亲和亚伯拉罕必须把落叶塞在空隙里,上面再敷上泥上,这才勉强挡住那刺骨的寒风。

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下雪了。

父亲每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因为除了兽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可吃的东西了。每当连续下几天大雪,野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时,一家人就只好挨饿。

小木屋被积雪掩埋的日子实在很痛苦,年幼的亚伯拉罕,必须负责挑水的工作,他得抱着水桶走在深及膝盖的雪地上,舀了河水之后再走回来,一双小手总是冻得又红又肿。

一天又一天,渐渐地,春天终于来临。

当积雪融化,露出下面的黑土时,父亲便到森林里去砍树,大的木头留着以后盖房子用,小的就当柴火。爸爸负责砍树,妈妈、莎拉和亚伯拉罕便一趟一趟地把木材拖回来。

树木砍掉之后,又得花上好几天的时间,把留在泥土里的树根挖掉,然后用铲子把土地挖松。

经过卖力的整理之后,终于开垦了一小块土地,然后由妈妈和莎拉在地上播下了玉米和小麦的种子,只要有收获,下个冬季就不会受饿了。

不管天气好坏,亚伯拉罕每天都帮着父亲开垦,慢慢将耕地的面积扩大。

夏天来临时,父亲又得兼做木匠,这次是要盖座比较坚固的房子。为了防风,父亲连墙壁上的窗户都没有留,这样子冬天就不怕冷了。在小屋子的旁边,父亲还加盖了一座畜栏,用剩下的一点钱买了一匹乳牛回来养。

为了照顾那些马、羊、猪、牛、鸡等家畜,再加上挤牛奶的工作,莎拉和亚伯拉罕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在开垦地长大的亚伯拉罕一直认为,小孩子这样工作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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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的母亲莎拉·林肯

第二年,当春天再度来临时,他们拥有的田地已经是很大一片了,一家人也已经习惯了新的生活。

“幸亏搬到印第安那来,否则日子不知将会苦到什么程度!”

父亲十分愉快地想着,他相信幸福之神已降临了。

在这儿也有巡回老师设立的临时学校,一向重视子女教育的母亲再度主张让孩子们去上学。

因为土地的开发已经告一段落,所以这次父亲并没有反对。

从家里到学校有十二三公里的路程,来回要走上好几个钟头,但是莎拉和亚伯拉罕天天都很快乐地往返着,并不感到累。

但是,不幸的事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这年的夏天,印第安那州流行一种叫毒乳病的疾病,这种细菌滋生在牛奶里,喝了有细菌的牛奶,便会发高烧,浑身痛苦。受到这种细菌感染的人大都会死去,这是很可怕的疾病。

秋天才刚到,母亲突然发高烧,双唇发白,呼吸困难地喘着,这是患了毒乳病的特征。几天之后,母亲握着莎拉和亚伯拉罕的手,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1818年10月的事。

田地刚开垦好,满以为从此可以过好日子了,母亲却无法享受,命运真是太残酷了!

父亲默默地到森林里去砍树,锯成木板,做了一具棺材,把母亲埋葬。知道了消息的人,都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吊慰。

母亲的墓就在一棵大树底下,因为没有牧师,便由一位识字的人念了一段《圣经》,然后大家合唱赞美歌。

母亲是爸爸的好妻子,也是莎拉和亚伯拉罕的好妈妈,但是,她却从来没有享过福。结婚之后,虽然和父亲很恩爱,却从未脱离艰苦的生活。

在开垦地上,无论男女都必须辛勤地工作才能生存。在大自然中开辟新的土地,听起来是多么平常,但是其中却隐藏了许多辛酸!多数的拓荒者,都是穷人,吃不饱、穿不暖,却又必须不停地工作,因此许多身体孱弱的人,没多久,就会倒地不起。

母亲就是像这样吃尽苦头的贫农之妻。她虽然去世了,但是她的虔诚和慈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的心中。

尤其是亚伯拉罕,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母亲。当他痛苦忧伤,或是心有迷惘时,眼前总会浮现出母亲的微笑。

母亲一走,全家突然变得冷清起来,一向就不爱说话的亚伯拉罕和父亲,从此更加沉默了。

秋已深,落叶纷纷掉在屋顶上,发出簌簌的声音。莎拉和亚伯拉罕经常站在门口,望着远处母亲的坟墓发呆。

天使般的母亲

1819年,对这个刚十岁的悲伤男孩来说,他的母亲躺进地下,生前却没有对她举行基督徒应有的临终宗教仪式,这真是件非常糟糕的事。“这儿如果有个牧师……仅仅需要一个!”亚伯拉罕想——“仅仅需要些云游四方的传教士能来这块地方!”

终于,他想到了善良的传教士戴维·艾尔金,他们在肯塔基的老房子时就认识他了。如果他知道了他们的失亲之痛,也许他会来这里到她的墓前宣示布道。可是,如何把这不幸的消息告知他呢?

坐在家中寂寞的炉台边,亚伯拉罕想出一个办法。他想写信给母亲生前的这位好友。他会把家人的悲恸告知他,并请求他前来此地。但这可不是个容易的事情。他到哪里去找写信所需的纸和笔墨?写完了信,谁又能帮他送去?再说了,戴维·艾尔金是个云游的传教士,到哪里能找到他呢?

偏僻地带的人们学会了借助最有限的东西尽可能做出更多的事。困难面前,他们从不沮丧。在那本已被手指翻旧的拼写课本——就是这个少年在卡勒·黑泽尔的学校里学的那本书中,有一页上有漏印的空白,有这张纸片写信就足够了。林间空地许多烧焦的树桩上悬挂着成熟的浆果,戳破它们后流出的血红色汁液,就是很好的墨水。父亲在森林中猎到的野生火鸡翅膀上的大翎羽,拿下一根就是最可以做成笔。

信写好了,封好口,写好了戴维·艾尔金在肯塔基的地址。但是,那里没有邮局,也没有邮递员。该如何把信送到它的目的地呢?

有个邻居准备去俄亥俄河那边做生意,他可以把信捎去,然后在那里,他可以把信交给另一个朝那个方向走的人。这第二个人会把信再交给第三个人,如果顺利,还会有下一个人,一直到最后,如果没有意外发生,它能会到达那位正确的收信人手中。对亚伯拉罕来说,用这样的方式传递一封信件一点儿都不陌生——这是他所知道的唯一的方法,在早些时候的西部拓荒者中,这样传送信件也是很常见的。

沉闷漫长的冬天到了,这是男孩平生最为沉闷忧郁的时期。寒风呼啸着从墙上敞开的裂缝钻进来,冰雹和雨雪向没有防护的屋门涌来。本来就不舒服的小木屋现在还不如从前,因为那个把整个家照亮照暖的女子,再也不会出现了。年仅12岁的小莎拉,成了家里的女主人。那个总把最需要做的事都拖沓下去的父亲,要么坐在家中火炉旁,要么拎着斧子或者猎枪到林子里转悠。丹尼斯·汉克斯,自从他的阿姨贝蒂·斯帕罗去世后,就搬到林肯家和他们一起生活;他比林肯年长一些,能让自己做有用的事了,砍伐大树,储藏食物,还能到林子里打猎。

终于,天变长了,变晴朗了。春天来了,森林中盛开着迎春的野花,到处是鸟儿欢快悦耳的鸣叫;随后的一天,传教士戴维·艾尔金骑马来到小木屋门前。他收到了亚伯拉罕的信,他立即响应它的呼唤,骑马百余英里前来此地。未开垦的荒原,没有足够的路标指引,在春雨泛滥成湍急洪水的地方,他不得不下马游过河;夜晚,他在狼群声声咆哮的森林里睡觉;他历经种种危险,疲惫倦乏,忍饥挨饿——他为了什么呢?仅仅是站到一个可怜女人僻静的墓前,陈述她生前的善良和贤淑,再鼓励一下那些爱过她的活着的人。做这些,他不求报偿,既不是礼品也不是金钱,甚至不是人们的颂扬,他所期盼的仅仅是完成神圣职责后的满足感。当然,当世界所有英雄名单列出来时,卑微的戴维·艾尔金的名字将比那些虽做出大事却一心为己的人,更为高远。

邻居们得知消息,知道了有位传教士来给南茜·林肯的葬礼布道。邻居们不断传递这个消息,等安息日到来时,拓荒者们安静地聚在枝叶伸展的无花果树附近的山坡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远道而来,有的骑马,有的驾着马车前来。牧师在葬礼上的布道是件大事,男人、女人和孩子们都渴望倾听到。来了足有二百多人。在居住分散的新拓居地,这次布道的规模超过人们所见过的任何聚会。

当太阳到达天空正中的位置时,传教士唱起赞美诗,一行一行的——那里没有供人们做礼拜时用的圣经,女人和女孩子们以她们甜美但未经训练的音调,和他一起唱起来。简短的祷告会完成后,传教士开始布道。这虽是一次达不到专业水准的布道,却饱含人们的热忱和情感,演讲的内容也恰恰是那些没受过教育的听众所能理解的。它的主题,当然是这位温和的太太的葬礼,她得到了所有认识她的人们的爱。传教士在布道时重点提到她的忍耐和忠诚,她人生理想的高尚——心怀理想,她给了孩子们爱心呵护、悉心教导和无私奉献。

最后,布道结束了,赞美诗又唱起,宣致祝福。然后,人群渐渐散去,带着感悟踏上归途。对少年亚伯拉罕来说,他感觉,母亲逝后他最大的心愿已经了结,他痛苦的心情开始有所好转。但是,另一个更大的心愿仍在:按母亲所教诲的,塑造美好的生命;如母亲所希冀的,让自己的人格臻于完美。回家路上,他的内心被崇高的理想所充盈。尽管他才十岁,他却不再是个小孩子。他下定决心要成为母亲最景仰、最崇敬的那一类人。

许多年之后,当他受人尊敬、声名显赫,被视为已位居世界伟人之列时,他说,“我所拥有的和即将拥有的一切,都源于我那天使般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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