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幼儿园哲学

5.幼儿园哲学

切斯特顿(G.K.Chesterton)[1]说过:“我最初的和最后的哲学,我所牢牢地确信的,是在幼儿园里学来的。”这可能有点夸张,但谁能否认一个人孩童时的印象对他的人生哲学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呢?我最早的印象之一,是看到一个胖女仆因下颚脱位而哭泣!我还不到5岁,但我记得,我站在她面前,满心同情。我问身后的某人:“林阿妈怎么啦?”我得知她是因为太快活、笑得太厉害而把下颚弄脱了。请来了一位医生,用娴熟的操作使她的下颚复原位。我的幽默感萌芽了,我用手小心地握着下颚,爆出大笑。与幽默感俱来的还有朦胧的生活反讽观念(a vague idea of the irony of life):笑,若太厉害了,会导致哭!后来当我碰到一句中国经典中的说法——“物极必反”——时,真是心有戚戚焉。读到莎士比亚的台词“生活之网是毛线团织出来的,好的坏的毛线都混在一起”,我说:“多么真实啊!例如,林阿妈的笑导致了哭,哭又导致了笑!”总之,我初步领略了悖论的奥妙(the mysteries of paradox),而我心灵的悖论倾向在我接受基督宗教的过程中可没少起作用。

6岁时,我开始在一位私塾先生带领下在家学习,他是一位儒家学者。7岁时我已认识了足够的字来翻阅《二十四孝》。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书,给我印象最深了。

第一课讲的是舜的故事。据说他在公元前23世纪登位。他出身低贱,父亲愚蠢,母亲邪恶,弟弟傲慢。父亲吩咐他开垦今天山西境内的黎明。许多大象走来为他耕地,鸟群也飞来为他播种。有一天他父亲叫他下到井里去,他弟弟向他投石头,但他神奇地从另一个洞口出了井。他的美德传到尧帝耳里,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他。尽管舜的家人恶意待他,他仍对他们尽了孝悌之道。这使他的家人改变,性格都慢慢变好了。整课以一首迷人的四言诗结束(以下为大意):

群象犁地

众鸟播种

继承尧位

孝动天意

Elephants came in crowds to ploughhis fields;

For the weeding,numberless birds did their part.

He succeeded Emperor Yao on his throne,

Ah,how his filial love moved Heaven's Heart.

这是我用心记的第一首诗。虽然我不相信整个字面故事,却从不怀疑,好人虽历尽艰险,最后总是安然无恙。“老天有眼”“老天公平”“老天惩恶扬善”,这是我那一代的人都熟悉的谚语。虽然我的降福和惩罚概念后来精神化了(my conception of blessing and punishment has been etherealized,or spiritualized),但天意的基本原则(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the justice of Heaven)却与我的观察和体验一致。

另一个深深打动我的故事与孔子的著名门徒闵子骞有关。[2]他在孩提时就失去了母亲,父亲续了弦,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宠爱自己的孩子,虐待子骞。冬天里她给子骞穿草,自己的孩子却穿棉衣。一天,子骞赶他父亲的马车,冻得浑身发抖,马缰从手中掉了,为此被父亲痛打一顿,但他不作辩解。后来,他父亲知道了真相,对他妻子如此残忍的偏心大为愤怒,想要休了她。子骞却恳求他说:“如果妈妈留下来,只有一个孩子受冻;如果妈妈走了,三个孩子都会缺衣少食。”父亲让了步;母亲忏了悔,从此善待她的继子。

我忍不住相信这故事有实际的因素。总之,子骞上述的话挂在我知道的每位儒生的嘴上。孔子这位大门徒的大度与智慧,使人不禁想到基督宗教中的某些圣人。

另一个故事,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激发了我的幽默。一个6岁大的小男孩名叫陆绩,有次到著名的将军袁术家做客,后者给他递了好多橙子。他藏了两个橙子在怀里。这当然不合社交礼仪,因为主人递给客人的东西是要吃掉,而不是要偷偷拿走的。小男孩告辞时,向将军俯身鞠躬,两个橙子从怀里掉出来,滚到地上。将军见了,问:“为什么我的小朋友客人要把果子藏在怀里带走呢?”小男孩再次鞠躬,答道:“我妈妈很喜欢吃橙子,我希望她也尝一尝。”将军对他的孝心大为惊叹。[3]我读故事时,惊异的却是他的勇敢,他竟可以把社交礼仪抛在一边不顾。我记得这本书配了插图,每当我翻到两个橙子落地那幅画时,都忍不住莞尔一笑。多么坦荡啊!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许算老来子的故事。[4]他已经70多岁了,牙都快掉光了,但他妈妈还活着。为了取悦于她,他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她面前像个小男孩似的又是蹦又是跳,还不断开玩笑。有时他提起水桶,想把它提到屋里来,假装摔了一跤,倒在地上又是踢又是叫,像个小孩。他妈妈乐了,他儿子孙子也很觉好玩。全家人都其乐融融。我视老来子为某些基督宗教圣人的原型,如“着彩衣的神秘主义者”圣斐里伯·内利(Philip Neri)[5],以及“上主的吟游诗人”阿西西的圣方济各(Francis of Assisi,the “jongleur de Dieu”)。[6]

我最觉得这个故事好玩了,想要模仿老顽童。我也会假装滑倒在地,耍把戏、翻跟头,好让母亲开心。但我忘了我还不到70岁,地面也脏得很,妈妈为我做的新衣服也容易沾泥。她不仅不乐,还求我停下来;但她知道我的意图是好的,尽管表现方式远不如人意。

不幸的是,自小养成的习惯难以破除。即使现在,每当上主眷顾我,让我背一些小小的十字架或大大地安慰我,我都感到一股不可遏制的冲动,想滚在地上,模仿老来子的动作,以取悦我们的圣母。[7]有一次,我的密友薛光前(Paul K.T.Sih)[8]正好看到了我在卧室里玩着如此的杂技,以为我在效法阿西西的圣方济各。哪知,我不过是在把自家的老来子风格用到了灵性生活上。不讲笑话,我真的惊异于有人能绷着脸、沉着心事奉上主。

我很喜欢的另一本书是《诗经》。我并未真的学习过这些诗,只是听哥哥诵读它们。他念得津津有味,我虽不识其文,却能体会其意。最迷住我的一首是“木瓜诗”。没有翻译能传其神韵,只是因为其魅力的核心部分在于其音调。但字句仍可忠实对译: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She threw a quince to me;

I requited her with a girdle-gem.

No,not just as requital,

But as a pledge of eternal love.

She threw a peach to me;

I requited her with a greenstone.

No,not just as requital,

But as a pledge of eternal love.

She threw a plum to me;

I requited her with an amulet.

No,not just as requital,

But as a pledge of eternal love.

《诗经·木瓜》

这首诗已在我心中萦回四十多年,随着年月的流逝,其意越发丰富、深邃了。

这里表现了多美的情愫啊!它“构思简单、意象丰富,充满了灵性”。它满足了中国艺术的理想:印象深如海洋,表达清如水晶(the impression should be as unfathomable as the ocean,while the expression should be as clear as crystal)。在这不多的几行里,整个爱与友谊的哲学——友谊是爱最纯净的形式——都得到了描述。因为爱不能以物质礼品来衡量。爱是慷慨不吝惜。爱是大度。爱是无限,在它面前一切数学的、世俗的差别都化为空气了。你认为用绿宝石来回报桃子是浪费吗?他说,“不,这还不够。她给我桃是因为她爱我。我只能用我的爱来报答她的爱。”

9~12岁,我在一间名为“翰香” (Han Hsiang)的初中念书。那时,孔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诚实、爱知、快乐精神(his sincerity,his love of learning and his spirit of joy)。开篇即显露了愉悦的气氛。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是整个《论语》的基本态度。《论语》的好处是,你越研究它,你就越喜欢它。一个入迷了的学生就好像是一只小狗,不断啃、咬、嚼着一块美味的骨头。我在下面列出一些经常让我感到兴奋的语句: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

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宪问》)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而。”(《述而》)

孔子的好学,在《论语》中有生动的表现,对我感染很深。我11岁时,也即虚岁12岁时,读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这一句,深受鼓舞,在书页上端空白处写道,“吾十有二而志于学!”

那时仍在盛行的老一套教学方法,是让我们逐字逐句逐章地记诵整本书,意思半懂不懂,但我们像牛反刍一样,常反复咀嚼着经典之神髓。古圣哲言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成了我们心智结构的活组织(the living tissue of our mental make-up)。圣训之被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正如钱币之被运用于世界贸易中。我常听到它们被同学引用,用来解除彼此的敌意。比如,若一个男孩踢打另一个男孩,后者就会说:“孔子不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你希望别人踢你吗?为何踢我呢?”假如前者不是蠢到家、不讲道理,就会马上停止踢人了。孔子的话的超常之处在于,它们是如此寻常,以致人人都可接受(ordinary,and therefore acceptable to average people)。孔夫子弟子的大问题在于怎么才能做到平常化而不庸俗化(The great problem for the Confucians was how to be ordinary without being mediocre)。

从12岁到14岁,我在初中就读,除了自然科学入门外,我还继续读儒家经典,尤其是孟子的书。孟子在儒家的地位相当于保罗在基督宗教的地位。《孟子》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天爵异于人爵的思想(his doctrine of heavenly nobility as distinguished from merely human nobility)。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天爵是内在的,不屈从于命运的变迁。人爵是外在的,因为人家给你的荣耀,人家也可以收回。故而智者培养内在的高贵性而淡漠外在的荣耀。

孟子对天意的作为(the workings of providence)有着神奇的洞察。他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他举了许多历史上的例子说明这一原理,最后总结说:“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人们很难想象这一忧患哲学对中国人的生命观影响有多深。二战期间,中国贴在墙上的最普遍的标语是:“胜而不骄,败而不馁。”我想,这就是使中国经受了如此多的国难而不倒的密术。任何使人胜不骄、败不馁的哲学都离基督宗教精神不远。

也许,孟子最受称赞的格言是“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这使得我能够欣赏基督的话,“你们若非像小孩子那样,断不能进天国”[9]

关于内在生命的修养,孟子说过深深影响过我的话:

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尽心上》)

这正好与圣本笃(St.Benedict)[10]和圣十字若望(St.John of the Cross)[11]的灵修教训吻合。

每当我想到孔子、孟子、佛陀、老子时,便想称他们为“引人向基督的导师”——正像殉道者尤斯丁(St.Justin Martyr)[12]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引人向基督的导师”。

柯尔伯蒙席(Monsignor Kolbe)在他的小书《生活的艺术》(The Art of Life)里写道:

照亮每个世人的光必曾特别地射入那些热切地追随真、善、美的人的灵魂,不管他们是否知道它即上主:人对此神圣光照的任何反应在本质上都是属信仰的。“主的圣神充盈大地”;我只能认为,佛陀和柏拉图这样的人之能达到其伦理水平,必是得到了某种程度的信仰之美德来帮助其自然洞见。在这些追求完美的早期努力中,有某种十分感人的东西,就像所有的早期艺术一样,他们有时也产生一些简朴的效果,远远超出更有知识的今日所达到的。

他关于佛陀和柏拉图的话也适用于孔子和孟子。

结束本章之前,我想简要地回顾一下我的中学生涯。那时,西方的影响已可在学校里感觉到。与古代经典一起,我们接受的还有自然科学初步,如地理学、植物学、动物学和些许天文学。我仍记得得知地是圆球而非驮在龟背上的方块平地时的惊奇之感。教师作图演示日食由月亮引起时,我感到好像被带入了一个崭新的、刚由造物主之手造出来的宇宙。学到蝌蚪变青蛙、毛毛虫变蝴蝶时,我如临仙境。

学校课程表是新学旧学的大杂烩。新科目是用实验方法教的,旧科目则用老的死记硬背法。我愈来愈喜新厌旧。除了少数我能明白和运用的句子外,旧学的大部分都是强制灌输,就跟灌输泻药一样,所以它引起我的反感。

英语已经是所有学校的第二语言。我从9岁上小学时即已开始学习。老师教完字母表后教的第一个句就是:“呸,是这样吗?”(“Fie,is that so?”)真的,教师本人并非合格的英语学者。我疑心他是从什么书里学到这个句子,或参照词典拼凑出来的。中国人喜欢感叹,感叹世事和人生无常。不过这离题了。奇怪的是,我从一开始就喜欢英语,记英文单词要比记汉字省力得多。中文没有拼音系统,往往是你知道一个字的意思了但发不出音来,其尴尬就正如你遇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却想不起他的名字来。英语就不同了。尽管你可能重音发得不对——我直到现在都还这样——但别人还能懂你的意思。另外,英语有语法规则。汉语也有其语法,但在学校里我们从来不学习它。不管怎样,我对英语是一见即爱。后来,通过读我深爱的中国经典和散文的英译,我对英语的兴趣更浓了。比如,我喜欢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去看贺伯特·翟理思(Herbert Giles)[13]的英译(“The Peach-Blossom Fountain”),看看同一篇文章在英文里是怎样表达的。我若对孔子某些语句发生了兴趣,就翻理雅各(James Legge)[14]的英文版,看看孔子若是英国绅士,他会怎么说。于是,好奇心成了我的英语奶娘(curiosity was the nurse of my English)。现在我仍认为这是学英语或别的语言的最佳方法。唯一的不好是,我一开口说英语,人们就觉得我说得像本书(I talked like a book)[15]。我说,“啊,别,您太恭维我了。”我想这是恭维的话,因为对中国学生来说,说得能够像一本书,可真了不起。后来,在1918年我跟着耶稣会神父托士当(Father Tosten)学法语,他也用中国名著的法译本来教导我。但我从未像英语那样熟练地掌握法语,因为它的动词形变、性、语态等令我生畏。英语在欧洲愈来愈流行了,它乃是商贸世界的通用语。

当然了,我未忘掉自己的母语。我用英文思想,却用中文感觉(I think in English,but I feel in Chinese),这便是我只写汉诗的原因。有时我也用法文唱歌,用德语开玩笑。至于意大利语,我的孩子们说得很流利,我却一句也说不了。你当然不能指望老猴儿学新把戏喽!

前面说过,自从绳上摔过一次后,我便断了搞体育这一行的念头。在初中时,我不参加足球或跳高,却是踢毽子(kicking of shuttlecocks)的冠军。为此同学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木鸡”。这一称号可大有来头。《庄子》里有一个寓言说:

纪渻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憍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响景。”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

由此我推测,我在同学眼中必定很呆板,同时必定又出乎他们意料地耍得好。有意思的是,该寓言出自大道家庄子之手。也许我生性属道家,木然的外表下隐藏着谨慎智慧。但我的一张扑克脸倒非伪装,而是生来如此。


[1] Gilbert Keith Chesterton(1874~1936),英国作家、新闻工作者,著有小说、评论、诗歌、传记等,以写布朗神父(Father Brown)的侦探系列小说最为著名。

[2] 《二十四孝》,第四节。

[3] 《二十四孝》,第十四节。

[4] 《二十四孝》,第二节。

[5] Philipp Neri(1515~1595),意大利圣人,司铎,为穷人服务,爱主爱人,一生表达快乐和幽默的精神。

[6] 圣方济各(1182~1226),意大利圣人,被称为“上主的演员”,因为他用音乐、诗、故事、比喻等来光荣上主,表达上主的伟大。

[7] 指“圣母玛利亚”。

[8] 薛光前(1900~1970),美籍华人,于1949年因受吴经熊的影响而入公教。

[9] 见《玛窦福音》Mt 18:3。

[10] St.Benedict(480~547),意大利圣人,本笃会创立人,有灵修方面的著作。

[11] St.John of the Cross(1542~1591),西班牙圣人,有许多灵修方面的著作。

[12] St.Justin Martyr(约100~165),古罗马帝国的“护教士”,神学家。

[13] Herbert Giles(1845~1935),英国领事,汉学家,1867年来华开始翻译和写作,有许多汉学著作。

[14] James Legge(1814~1897),传教士、汉学家,1939年到马六甲。

[15] talk like a book有双关意义:“说得很有道理”“说得很多”或“说得很不自然”“太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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