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略稿(上)

序言 一部具有学术品格而未尽其才的中国文学史教材——谈李长之的《中国文学史略稿》

于天池 李书

文学史是一门研究文学演进现象和律则的科学。

什么样的学者可以编撰出好的中国文学史?

他必须对于中国的文学家、作品、文学现象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因为一部好的文学史一定是建立在巩固点点滴滴的批评工作上的;如果编撰的是通史,就更需要从三皇五帝到当代的文学现象都有所了解和研究才行。

有比较才能进行鉴别。一部中国文学史,就是汉民族文学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学不断融合的历史,也是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不断沟通借鉴的历史。因此,编撰中国文学史,必须相当程度地了解少数民族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的重要文学作品、文学家、创作思潮、流派和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现象。

既然文学史是研究中国文学的演进现象和律则,就需要编撰者有哲学思辨的头脑,统摄驾驭的气魄,在思想方法论上有一定的基础和训练。

当然,能够写出一部好的文学史对于学者的要求还远不只这些,还需要其他的一些条件,比如广博的学识、优雅的文笔修养,等等。

李长之先生就正是这样一位学者。

在编撰他的《中国文学史略稿》的时候,长之先生已经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近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有了相当的研究,笔锋所及,几乎涵盖了中国文学自盘古开天地以来的主要作家和作品,他的《孔子的故事》《司马迁的人格与风格》《陶渊明传论》《道教徒的诗人李白及其痛苦》《韩愈》《鲁迅批判》等专著脍炙人口,即使就单篇的论文而言,如《孔子与屈原》《陶渊明真能超出于时代吗》《西晋诗人潘岳的生平及其创作》《李义山论纲》《李清照论》《〈琵琶记〉的悲剧性和语言艺术》《〈水浒传〉与〈红楼梦〉》《洪昇及其〈长生殿〉》《〈镜花缘〉试论》《文学史家的鲁迅》《谈胡适之》《送老舍和曹禺》等,在学术界也都掷地有声,影响甚为广远。尽管他曾谦逊地说:“这方面的工作虽然部分的做了些,却也草率的可笑。”

他视野开阔,研究的对象也远及域外,对希腊古典时期的文学、德国古典时期的文学,乃至俄罗斯文学、印度文学、英美现当代文学,都有涉猎和研究。他的《德国的古典精神》《歌德童话》《北欧文学》等专著和论文至今都还是国人在相关领域研究的稀见著作。

长之先生同时有着相当丰富的讲授中国文学史的经历和经验。如果从1937年他赴云南大学讲授中国文学算起,历经中央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他讲授中国文学、中国文学史的课程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他对于自己的中国文学史教学实践也相当地谦虚,他在《中国文学史略稿》的自序上说:“我治中国文学史的实践是很短的,1946年以前,在大学里教的是中国文学批评史,1946年起才在大学里教中国文学史。”由于他对于中国文学研究和教学的深厚素养,20世纪50年代他应邀参与了教育部所属院校的《中国文学教学大纲》的编纂。

长之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哲学系,受业于冯友兰、邓以蛰先生,不仅在哲学和艺术方面出版了《西洋哲学史》《中国画论体系及其批评》等专著,而且还翻译了玛尔霍兹的论著《文艺史学和文艺科学》和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他对于西方的文艺史和文学史学的编纂同样有着深入的了解。对于中国现当代鲁迅、胡适、郑振铎、林庚、冯沅君、陆侃如、刘大杰等学者的文学史著作,他也都爬梳研究过。

文学史的写作,既有理论的问题,也有实践的问题;既有世界性的问题,也有中国文学特有之现象,在这些方面的探讨,长之先生均下过很大的功夫。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长之先生不像当今一些编写文学史的人,启动的原动力是从申报课题、拉凑班子开始,往往源于外在的因素,而是出自于学术上的自觉和兴趣,是源于内在力量的驱动。他很早就蕴蓄着写作中国文学史的愿望。1941年7月24日,他在《中国文学理论不发达之故》一文中说:“从前我想写一部中国文学史,那时老舍先生警告我,说我恐怕写完了才觉得伤心呢。”1945年1月10日长之先生在《我的写作生活》一文再次重申这一愿望:“过去的是过去了,半生的希望是:假若再给我三四十年的时间和健康,我将写一部像样的中国文学史。这部文学史不希望长,却希望精;不希望广博,却希望深入。在这部文学史之前,须许我对过去的巨人和巨著,有自己的消化和评价,对过去的时代之文化史上的意义,有自己的发掘。”依据一些资料,长之先生写作中国文学史的准备时间大概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远远早于1946年。所谓“1946年起才在大学里教中国文学史”,指的是具体的中国文学史教学,而“我治中国文学史的实践是很短的”里面的“实践”,则是狭义的概念,既是指具体的教学活动,更是指专项的写作实践。——长之先生写作中国文学史的动议和准备的时间远远早于《自序》的说法。

源于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和内在的动力,而不是什么课题项目云云的驱使;有着丰厚的研究积累,对于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都有着研究,而不是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对于某个朝代某种文体有所了解,——这是长之先生和当今某些学者治学、研究中国文学史的根本区别。

前人讲治史学,需具备才、学、识,其后章学诚又加上了“史德”一项,即所谓的“态度”。治史如此,治文学史当然也是如此。依据这个标准,长之先生在当日是少数符合这个标准的学者之一,施之今日,大概只能“念天地之悠悠”了。当然,有才、学、识、德四项,也未必就能成就成功的史学;写出好的文学史,因为才、学、识、德讲的只是主观条件,功德圆满还必须要有客观的其他条件凑泊才行。

1954年和1955年,长之先生次第出版了《中国文学史略稿》的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书一出版,立即受到高校从事中国古典文学教学的师生和对中国古典文学有兴趣的读者的热烈欢迎。第一卷初版印数是5000册,第二卷也是5000册,第三卷的初版印数则一下子飙升到16000册。放在20世纪50年代的古典文学出版领域,这是惊人的数字。《中国文学史略稿》出版后,一时读者争相传阅,洛阳纸贵;长之先生的不少老学生至今回忆起当日去王府井新华书店买此书时那种人头攒动的情景仍激动不已。

《中国文学史略稿》具有鲜明的学术品格。

长之先生认为:“一部文学史的作用就像一个分配角色的导演工作。角色的大小轻重应该恰如其分。又像一个好照相师,景物的远近比例,应该恰如其真实。”“文学史无所谓长短,只要大小远近不失就是最重要的。”《中国文学史略稿》高屋建瓴,大处着眼,从世界文学的界域,从中国文学的发展大势上体察叙述文学现象。长之先生说:“我个人不成熟的看法,觉得现在的分期还多少为朝代所拘。而事实上,两汉前后、中唐前后在中国文学发展上都是分水岭。因而,我心目中的分法是:第一期上古到西汉(古代);第二期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期中唐到鸦片战争(近古);第四期鸦片战争到五四(近代)。”“这样的分法,大体上符合一般历史的发展。古代是奴隶制社会,相当于希腊、罗马。先秦诸子难道不像希腊哲学么?西汉帝国也很像罗马。中世纪主要是较纯粹的封建社会。看看六朝志怪,郭璞、嵇康一般人的行径,看看李白等的求仙学道,这是中世纪味道啊。杜甫承前启后,但他总结了六朝以来的创作经验,从前人说他‘集大成’,一点也不错。近古是指封建社会中有了新的因素的时期,渐渐露出了近代的曙光。古文运动、传奇、词、话本,都兴起于中唐,难道是偶然的么?近代很清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锻炼出了一个伟大的鲁迅。鲁迅又是像杜甫那样承前启后的人物,一方面是革命民主主义的重要思想家,一方面又是共产主义者的作家群的开路人。”“文学发展不完全和社会发展相符合,但大致相符合;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不完全和其他民族的历史发展相一致,但大体还是有共同的规律可循的。”

长之先生把这个大视野贯彻于全书的各个重要节点。比如,讲到屈原,他说:“屈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伟大诗人。他不但是古代的一个伟大诗人,而且是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站第一流地位的伟大诗人,他的名字是只有司马迁、李白、杜甫、关汉卿、施耐庵、曹雪芹等才可以比拟的。原因是他像这些伟大的诗人一样,忠实地并深刻地反映了他们的时代。他也不但是中国伟大的诗人,他并应该和俄国的普希金、英国的莎士比亚、德国的歌德、意大利的但丁比肩。理由是他也像这些伟大的作家一样表现了当时的进步思想,并优异地表现了祖国人民的真正优长。屈原在这里所表现的就是中国人民不妥协的坚强斗争精神,对一种美好的理想不放松地追求的乐观积极精神,以及时时刻刻都在道德修养上不断要求提高的精神等。自然,他的年代比世界上这些伟大的名字还早一千五百年到两千年!”叙述唐代传奇,他说,“就西洋相当于中国传奇的短篇小说(英文novel,法文nouvell,德文的novelle,俄文нoвeлпa,都源于拉丁文novus也是新奇的意思)论,产生的背景也正是都市生活的发达。”讲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他认为“从其创作成分分析,显然一部分是为成语‘蚁聚’(李延寿《北史》中就有‘河南蚁聚之徒,应时勘定’的话)所引起,加上《庄子》那样‘蛮触之争’的古老的寓言,铺张而成。同时,那槐安国的情状,也可以说是阴冥传说的变相,况且故事中明说淳于棼在那里遇见已故的友人周弃、田子华,而他之当了驸马,实在相当于一种冥婚的母题。其中又说到听契玄法师讲《观音经》,大概有些印度传说的成分在内,更是不成问题了。再则,这样的一个故事间架,也很像歌德所写的童话《新的梅露心故事》(Die neue Melusine),那是说一个旅行家到了小人国里和公主结了婚,又归到人间的。所以,这里可能有很远的民间传说的来源。”他高度评价唐代传奇的产生,说“在我们讲唐代诗歌的时候,曾说‘天宝之乱是唐代政治的转折点’”(见第八章,第一节),并说“天宝之乱是唐代社会发展的分水岭,也是唐代诗歌发展的分水岭”(见同章,第六节),其实这几句话还应该扩大到这是中国近古社会和中古社会的分水岭,也是中国近古文学和中古文学的分水岭。这意义在诗歌上表现得还不够显著,而在我们所谓传奇文学中却非常鲜明了。在叙说中国文学史时,长之先生随手拈世界文学加以比照,水乳交融,毫不牵强。这既源于他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全面而透彻的把握,也源于《中国文学史略稿》成自于长之先生一人之手,全书贯穿,一气呵成。绝非时下只知中国文学,不知世界文学,对于中国文学也局限于分段研究而最后拼接成的文学史者所能措手。

《中国文学史略稿》体现了一个时代的学术成果。其精深处,发人所未见,成一家之言。一些观点和意见,在今天看来,似乎已觉不新鲜,或已被时人所接受,但在当日,却为长之先生所首倡或因长之先生的观点引起了热议。比如司马迁及《史记》、陶渊明的身世、李煜的词、李白的身世、《琵琶记》的评价,等等,都可以在20世纪50年代有限的几次古典文学的讨论中看到其影响。长之先生一些观点和意见,由于一些原因,很遗憾的是,至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比如长之先生对于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是主张“体例多样化”的,认为“客观事物是可以从各个角度来认识的,问题在所认识的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以及深度如何,而不在只可以选择某一角度而不是其他。”他批评当日的文学史著作“分期还多少为朝代所拘”。因他是强调文学史重在研究“文学的演进”的,故《中国文学史略稿》在体例上也便沿此思路,如第六章讲“汉代的散文和辞赋”,第七章就讲“魏晋南北朝的诗歌和文学批评”,第八章讲“唐代的诗歌”,第九章讲“唐代的传奇文学”,第十章讲“宋词的发展”。在叙述上并不怎么“为朝代所拘”。长之先生之所以突出唐代的传奇文学,是因为他认为“传奇文学的特点是:一则接近了后代的小说,二则密切地影响着后代的戏曲。我们现代人所谓文学作品,其主要部分(除了抒情诗之外)是只有到这时才看见了端倪的。”具体叙述作家和作品的时候,《中国文学史略稿》也突出文学演进的脉络和线索,依此标准权衡其大小详略,轻重显晦。

不能说《中国文学史略稿》在这方面的选择无可非议,绝对正确。因为体例是多样的,“横切”或“竖切”互有利弊。因为是探索,《中国文学史略稿》也存在疏漏不完美之处,但这种探索的本身特色突出,非常难得。可惜的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国文学史著作在“北大本”和“科学院本”之后,鲜有体例上的突破,除个别学者有所谓分体文学史外,几乎是一个模板,更加“为朝代所拘”,所谓创新,只是在作家作品的多寡上取舍,在孰是孰非上争一日之长短了。

像长之先生的其他文学批评带有传记色彩一样,《中国文学史略稿》也表现出这方面的特色。他叙作家的生平,不仅相对较详,旁征博引古今的研究成果,而且标明自己的观点,表举心得体会。他讲司马迁的生年,就明确说“据我们的考订,是公元135年,那就是汉武帝建元六年”,并注明见之于他的《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一书中的《司马迁生年为建元六年辨》;他讲陶渊明的生年是365年时,出注说:“生年采旧说,而不采梁启超说,理由见张芝(即长之先生笔名)《陶渊明传论》。”长之先生有此底气,因为他确有研究。正因为他有研究,故在叙述作家的生平和作品时得心应手,如数家珍。比如他讲“诗人屈原的生平及他的作品”一节时,不像大多数学者将生平和作品分而叙之,而是交合在一起,互相辉映:他讲屈原的“幸运的青年时代”,谈《橘颂》;讲屈原“极大的政治苦闷和极丰富的文艺创作时期”,说《惜诵》《离骚》《远游》《悲回风》《天问》《抽思》《思美人》《招魂》;叙述屈原“晚年的斥逐和殉国”,则讲《九歌》《涉江》《哀郢》《怀沙》《惜往日》。可谓生平与作品互相阐发,相得益彰,而这,都得益于他深湛的研究和长年的积累

长之先生是诗人,散文家,他的《中国文学史略稿》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文笔明晰,简洁,优美,准确,不因笔锋带感情便失去评价的分寸;也不因凝练和概括,而显得枯涩难读。虽然是教材,却引人入胜,这是当日它受到广大读者欢迎的原因。

但是,《中国文学史略稿》并非长之先生心目中要写的那部中国文学史。

首先,它不是学术专著而是教材,准确的定位应是当日高校的中国文学史教材。

据聂石樵、李修生等先生回忆,《中国文学史略稿》的编写是应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缺乏新编教材之急而诞生的。专著与教材固然没有绝对的界限,但教材无疑是受到教学对象、教学时间等约束,“需要适合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需要适当地选择重点并配合有计划的讲授时数”。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文学史略稿》“称之为‘略稿’”,的确是“纪实也”。就教材论,它简洁明晰,即使在当今也没有失去价值。笔者曾经和有意再版长之先生《中国文学史略稿》的新睿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杨磊先生交谈过。他告诉笔者,他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研究生出身,在报考研究生时,使用的复习教材既不是“北大本”的,也不是“社科院本”的,而是《中国文学史略稿》。回想起笔者在报考北师大中文系研究生时用的复习秘本也是此书,感到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因为作为教材,《中国文学史略稿》其提纲挈领处,确比现存的那些大部头文学史实用得多。

其次,作为教材,它不完整。《中国文学史略稿》在1955年出版了第三卷,止于宋代。2006年出版的《李长之文集》所载《中国文学史略稿》止于元代文学及部分明清戏剧。

粉碎“四人帮”之后,长之先生曾奋起病弱之躯,以期完成后续部分,但终因疾病,抱憾以终。长之先生去世后,我们找到了未出版的元代文学的讲稿,也找到了部分明清戏剧的手稿,找到了近代及现当代文学大事记等相关资料。那些资料都是在所谓“反右”斗争乃至“文化大革命”“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岁月之中,在长之先生被残酷批斗之下坚持所写的。按照长之先生的计划,《中国文学史略稿》是通史,本应是一直写到近现当代的。

更为遗憾的是,《中国文学史略稿》并不是写作于清明的学术气氛中。据长之先生的好友启功先生回忆,当日长之先生讲授《中国文学史》时,正逢“三反”“五反”。“有位教授就死看(平声)上李长之先生了。那时学苏联,还特别盛行互相听课,教研组要定期组织观摩课,听完以后要讲评。所谓讲评,那时更多是批判。在这位教授看来,李长之先生怎么讲怎么错。李长之从这方面讲,他就从那方面上纲;下次李长之吸取教训从那方面讲,他又从这方面上纲。比如这次从总体上提出一些观点,他批判你不懂得马列主义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的原则;下次你具体分析了某些现象,他又批判你不讲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总是反着给你挑出一大堆毛病,还都冠冕堂皇的,弄得李长之无所适从,开口就错,再有才华,也只好甘拜下风。有时我们觉得李长之讲得并不错,但在马列主义的阵势下,也不敢为他分辨。”长之先生在“三反”“五反”中因检查没有通过,最后被停止了讲授中国文学史的资格,改教写作课。这就是当日《中国文学史略稿》的出版止于宋元文学的原因。可以设想,既然长之先生在此期间的教学动辄得咎,就很难想象在此状况下的写作能潇洒运笔。

长之先生在《中国文学史略稿》中有些地方成段地引用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语录,在某些观点和观念上也改变或违拗了其一贯立场。比如,之前长之先生认为北魏以前是奴隶制的,讲授中国文学史时,受到围攻,认为此种说法与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说法不合,被迫做了改正。之前长之先生是主张天才论的,即使是对于歌谣,他都认为“仍是个人的创作”,他在《中国文学史导论》中也仍强调“由于文学作品的写成要靠杰出的天才作家,而杰出的作家又往往是一个时代中之繁复的社会现象与文艺现象之集中的反映者,所以文学史中特别涉及像杰出的天才作家这样个人的事件”,但在《中国文学史略稿》叙述文学的起源时则改为:“不但最古的文艺起源是产生自劳动,也就是劳动人民所创造,就是后代的文艺,就发展上看,也往往先是有民间劳动人民的创造,最初很有生气,转入中上层的文人之手,经过一番加工,也可能有些伟大的作品,但最后终于堕落。在中国诗歌戏曲小说的发展上就证实了这一点,楚辞到汉赋是一个例,元杂剧到明传奇又是一个例。在文人的文学衰微了的时候,又往往因民间文艺的刺激而又有了新的发展。因此,劳动人民才是文学史的主人,正如劳动人民是一般历史的主人然。”尽管长之先生在具体叙述中坚持的仍是“导论”中的主张,而且这些地方也不是很多,但这些“不得已”确实存在。

不可否认,回望20世纪50年代出版的《中国文学史略稿》的确有一些不足,但有缺陷而终有价值总比看似完美而平庸要好很多。以长之先生惊人的才华和文学批评上的丰富积累,本来他是非常有可能像德国的温克尔曼写作《古代艺术史》那样写作一部无愧于国人的“像样的中国文学史”的,——岂止是一部“略稿”而已!长之先生有这个自负,也有这个实力,但时代终于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1. 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M]//李长之文集:第5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71.
  2. 同上。
  3. 李长之.中国文学理论不发达之故[M]//李长之文集:第三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151.
  4. 李长之.我的写作生活[M]//李长之文集:第八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516.
  5. 李长之.北欧文学.自序[M]//李长之文集:第九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5.
  6. 李长之.关于中国文学史的分期和编写体例[M]//李长之文集:第七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584.
  7. 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M]//李长之文集:第五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153.
  8. 李长之.关于中国文学史的分期和编写体例[M]//李长之文集:第七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585.
  9. 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M]//李长之文集:第五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248.
  10. 李长之早年对于屈原的研究,见于他1934年发表在《文学评论》上的《屈原作品之真伪及其时代的一个蠡测》,载《李长之文集》第七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
  11. 启功.启功口述历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23-124.
  12. 见李长之《歌谣是什么》及《论歌谣仍是个人的创作》:“我们指为民间创造的东西,即是有意无意间以为是集团的东西了,其实没有这么回事的,这只是新士大夫们的一种幻觉而已,倘因此而认为歌谣的价值特别高,这只是由于太崇拜平民(一如过去旧士大夫之太崇拜贵族)之故,将必不能得到歌谣的真价值的;又倘因此而认为有了教养的诗人的作品反而是差些,那就根本走入魔道,歌谣反是不祥之物了。我们决不希望如此。”“在创作方面看,歌谣和知名的诗人的东西是一样的,同是个人的产品,同是天才的产品。多少有一个程度之差的,就是文化的教养。”“而中国的两首有名的民歌,《孔雀东南飞》有人说是焦仲卿妻作,《木兰词》有人说是木兰自作,或曹植作,或李白作,或韦元甫作,也不是无理的事了。并且明显的例子,还有郑板桥的《道情》,的的确确是天才的个人的创作,不过‘流传’到民间罢了。”《李长之文集》第三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
  13. 李长之.中国文学史导论[M]//李长之文集:第五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6.
  14. 李长之.中国文学史略稿[M]//李长之文集:第五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77.
上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