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

甘肃·兰州

我是一个非典型佛教徒,究其根本,我爱的不是宗教,而是它一对双子:艺术和哲学。在去兰州的路上,我认识了一个穆斯林帅哥,二人搭上了一辆天主教信徒的车。于是在接下来整整四个小时的时间里,一个穆斯林,一个佛教徒,一个天主教徒。上演了一场教宗辩论大赛。两个小时后,讨论卡在“伊斯兰教圣战的美从何而来?”这个问题上走不下去了。穆斯林帅哥脸青一阵白一阵,给我和天主徒大姐深入浅出地又讲了整整一个小时。

宗教的偏执仅仅来自人们的断章取义,而并非宗教本身。宗教事小,信仰事大,如果只是怀着空灵的心学习不同的哲学思维,体会信仰带来的艺术体验,就绝不会钻进死胡同。

到兰州后就跟穆斯林帅哥分开了。蹲在马路边,我面露菜色地摸了摸口袋,只剩下两百块钱了。打开手机,在备忘录上凑了一首打油诗:行走旨在清平天,个中酸苦难允明;刚凑三分买烟钱,乏米之炊又愁眠;为求一日温饱足,毫厘之中怎堪言;山穷水尽似无路,过得今朝换明天。写完之后,自言自语道:“唉……快两个月了,是要停一停了。”

旅行时,我们的奴隶是脚下的路,而我们的主子是钱。现在很多人,包括主流媒体都宣扬这样一种概念:穷游不是一个数字,是一种态度。话是没错,可却削弱了钱在旅行中的地位,直接导致一批又一批,只知游戏难打、不知柴米难凑的孩子们,在物质和精神都未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贸然出行,最终毁了三观,还一事无成。

说得直白点,这个概念其实只适用于有钱不花,或者自有生财之道的人。对于我们这些没钱没路子还义无反顾的人来说,穷游说到底还是一个数字,是一场时间与金钱的拉锯战,是一个可以用来比较的值。时间是分子,金钱是分母,而穷游便是这个分数。分母越小,分子越大,穷游值则越大,穷游的效率则越高。衡量一个旅行者是否成熟,不仅要看他去过哪些地方,还要看他的穷游值有多高。

话说,如果搭车是最靠运气,却最有效的旅行方式,那么摆地摊一是最不靠谱,却来钱最快的旅赚方式。说到摆摊,其实这是一门手艺活儿。进货很有讲究,就比如我有一次,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进了一堆景德镇的小瓷器塞在背包里,结果还没开始卖就碎了一半,最后只是将将把本儿收回来。另一方面看的是你摆摊的地点,标准不是路过的人越多越好,而是要看周围有没有你的目标人群。我选择的地点,是青旅附近一所大学的对面。再一方面要看你能不能说了,你要知道,没人指望在地摊上捡多大便宜,故事远比廉价的义乌货更值钱。

不得不说,兰州是我的福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不仅让我赚够了未来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让我重逢了二货阿正和装傻的小莹,而真傻的华仔去继续他的环球计划了。

阿正原先跟华仔一样单车旅行,银川相识后,可能觉得跟我比较投脾气,就骑到兰州找我。小莹呢,本身就在兰州上大学,但没有想到,她所在的学校正好就在我落脚的花儿青年旅舍旁边。

三人聚首,畅谈一把在所难免。古语有云: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那是普通青年的世界,对于我们这样刻薄而笨拙的“壁咚青年”,是三个诸葛亮赛不过臭皮匠。我们经常会突然在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上停留很久,然后再引申到一个更加莫名其妙的问题。

例如,一开始讨论的是“门到底是往里开科学,还是往外开科学”,然后进化成“自我主义和奉献精神哪个更有利于社会发展”,最终进化体是“大乘佛法和小乘佛法哪个更易修行”。看似毫无联系的几个问题,被我们顺理成章地揉到了一块儿,以至于,每次我都一边咒骂着自己,一边欲罢不能地聊着。

阿正这小子跟我同年,典型摩羯男,家里排行老二,有一个哥,一个弟。生活经历磨难,感情白纸一张。性格散逸,却敏感、执著,充满了骑士精神,怀旧、无畏、忠诚、表面无所事事,内心带有完成某种使命的隐秘冲动。然而,他也是尖酸刻薄的,像只哺乳期的豹子,可以咬死自己的幼崽,却不允许别人一点点轻轻地拍打。

小莹主修服装设计,对于厨艺有着异于常人的热爱和笨拙,可以消耗整整一个下午,只为切出一盘完美的土豆丝。做菜的时候,一边哼着歌一边切到手,却全然不顾旁边已经烧煳的红烧肉。我喜欢这个女孩儿,喜欢她的慢条斯理,后知后觉。我喜欢她,却无关风月。

于是乎,接下来跟阿正和小莹在一起的这半个多月,相当的幸福,毕竟是难得的慢休闲时光,更何况,还有好友相伴。睡到自然醒,去网吧上网、看视频、淘货,直到下午饭点,吃过晚饭,出摊。

不过闲散的生活中一样会有惊喜,就比如阿正跟小莹表白?!又比如又矮又矬又驼背又胖又黑的我当了秀场模特!?先说第一个,剧情俗套,情节狗血,其实也没什么好提的,阿正那天看完《机器人总动员》之后,就跟小莹告白了,用他的话说,瓦力都能追到伊娃,说明女神面前人人平等,阿正表白的时候唱了首歌给小莹听,没想到,唱的正好是小莹跟前男友定情的歌曲……结果可想而知,那叫一个惨烈。

而第二个故事是这样发生的。话说某一天下午,我闲得无聊,到小莹所在的大学里转转,当时穿着我的摆摊专用工作服。这套工作服,是由一条尼泊尔的短裤,一条西藏的围巾,一件印度的上衣,以及青旅一块波西米亚风的大印花桌布做成的围裙组成。另外,由于个人爱好,我经常赤足出门,脚上还挂着个虎头铜铃铛,两条小腿上分别有一条阿拉伯文和尼泊尔文的文身。光靠想,就能体会到,这一身装备是有多任性了吧。

我当时就穿着这一身奇葩到不忍直视的行头,满学校地瞎逛,无意间逛到了学校一个看似展览馆的地方。可没想到,正好赶上这里在举办服装设计系毕业大秀。其实,我只是想进去看看,结果,才一进场,就被服装设计系的专业课老师瞄上了。然后,这位老师拼死把我拽到了后场,让我上秀台甩火腿走一段,说是让我秀一秀风格和时尚观。而毫无节操的我竟恬不知耻地答应了……

还记得我一出场,惊呼赞叹声那叫一个汪洋肆意啊!只听见台下离我最近的一个小伙儿说:“我嘞个去!这不是在我们学校门口摆摊的那个洪七公嘛!原来他是卧底!”……爱卿说朕是卧底就算了,说朕是洪七公这几个意思?来来来!跪着过来给朕解释清楚了,朕保证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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