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仇的人

鲁迅其人其文,公认不好懂。这不好懂,大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一在字的层面,本文所指不是那些生僻之字而是于文字的态度,写作时文字的使用方法。鲁迅深谙旧学,又从太炎先生学过小学,每个汉字是独特的形音义综合体,鲁迅如古人,是惜墨如金的。汉诗从四言至五言用了近千年,再到七言又用了五百年,鲁迅的一字不苟,与今日读者的阅读习惯相去甚远。其二是文本层面,不仅指《野草》的象征性、《故事新编》的寓言性,杂感的深文周纳曲折隐晦,实在有诸多不得已处。鲁迅一生身处当权者于言论的压制中,变幻笔名,使用文本手段,与书报检查制度周旋,非精通修辞中的隐微术者经过艰苦细致的搜求,恐难察其微言之中的大义。其三是形而上意义上的不好懂。鲁迅受庄、屈影响深,兼具尼采气质,惯于从日常的无事之中,看到人生的极端情境,醉心于终极价值,接近鲁迅其人,是这三重困难中的最后一层,它须以直面前两重困难为前提,先懂得鲁迅的用字和谋篇,才可以了解其为人,懂得鲁迅其人故明白其文。欲免受时代的压迫者,不得不求助于鲁迅,他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伟大自由的灵魂。

如今像鲁迅那样思考的人没有,如今他那样的人使我怀想。其深沉伟岸的人格,慷慨温厚的热忱,纯良真挚的情感,特别是他丝毫不拜势、不伪饰的风骨,使其片言只语亦彪炳独树。一棵树懂得那促使它生长的阳光、空气和水,滋养与培植它的泥土;也懂得那摧折它的风暴。章太炎说,魏晋文章,如飘风涌泉,任意卷舒,不加雕饰,鲁迅深得魏晋神韵,他的文字是从他那灵府中流出来的。所选篇目是个人阅读鲁迅中有心得者,也是过去的文章较少议论涉及之处。

一、复仇的人

辛亥革命的那年,鲁迅三十岁。归国三年,共和取代专制,汉人驱逐满人,前者徒具虚名,后者货真价实。袁世凯死后,诸军阀皆汉人,满族的权贵真的是扫地出门了,但鲁迅似乎很不满足:“最初的革命是排满,容易做到的,其次的改革是要国民改革自己的坏根性,于是就不肯了。所以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但说到这类的改革,便是真叫做‘无从措手’。”

鲁迅的祖父是前清翰林,在鲁迅十三岁那年因科场舞弊案入狱,家道衰落,父亲身殁。少年长子鲁迅,出入于当铺和药铺,势利的冷眼,如芒刺背,人心不古,自古已然,但领受这份世态炎凉的方式却大不相同。鲁迅阅世既深,每不为世故所昧,又不愿和光同尘,更不屑同流合污,便不得不与深于世故者为敌。

鲁迅的老师章太炎在《复仇是非论》中说:“人苟纯以复仇为心,其洁白终远胜于谋利。”终其一生,鲁迅是位复仇者。向黑暗的旧道德,向虚伪的旧世界,抨击正人君子的伪饰和做戏,揭露高等文化被仁义掩盖着的吃人本质。文学是他唯一的复仇工具。

鲁迅复仇题材的作品,杂文而外,《野草》中有两篇,题为《复仇》和《复仇》(其二),《彷徨》之《孤独者》,《故事新编》之《铸剑》,此四文是《鲁迅全集》最精彩的文字之一部分,特别是当把它们合为一体阅读的时候。

广漠的旷野之上(使人想起庄子的无何有之乡),手执利刃全身赤裸相对而立的一对男女,似乎要拥抱,似乎要杀戮,但终于既不拥抱亦不杀戮,那样对立着,他们彼此的复仇,似乎暂时消解了,转而一致回看那周围兴奋的看客,为了回复窥视者于他人流血的渴望,使其看的愿望落空,于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令人费解而奇特的一幕。

爱与恨,情与仇,这截然对立的情感,是可以——似乎即将——实现于拥抱与杀戮之中,在文章的开头,围观者的目光对作家内心的影响,忽然改变了这一切。

我们认为是事件的格局本身。本来男女主人公既已出场,封闭的舞台上演绎他们自己的故事,这已然设定,与观众并不相干。现在演员似乎造反,突然停下动作,四目灼灼地盯着看他们的观众,观众——变成了“看客”,且被置于演员和剧作家的仇恨、轻蔑之中,舞台延至观众席,事实上,它不再有任何界限。怎样定义这样的一出戏呢?它不是戏剧革命,而是剧场的解体。幸好这只是一段文字——“大半是废弛的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

文字与读者之间的关系——阅读行为——看,这看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消遣解闷,搜奇猎艳(颜如玉)是看;按图索骥,亦步亦趋(黄金屋)是看;正襟危坐,三省吾身亦是看;洞幽烛微,辩难释疑还是看。这看的方式,归根结底由作品决定,即由作者创造出来的。落笔为文之初,已然包含了于读者的选择,于不配阅者的拒绝。同时一个复杂的文本,也许会有不止一个层面,在容易了解和领会的表层下,往往深藏着一个不易探询的秘密文本,这是为少数挑选出来的读者而设定的。尼采和庄子是写作秘密文本的高手,深受尼采和庄子影响的鲁迅亦是如此。鲁迅的难懂或者难于索解,或许根源在这里。

但是,鲁迅又有他十分好懂的一面,那是于同类而言,同气相求,同声相应,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又何须多言?

“唉,朋友!你用了你的温热,将我惊醒了。”请跟我一起燃烧吧,“与其冻灭,不如烧完”。

这一句话,可以看作理解《野草》的指针,理解鲁迅所有文字的指针。

鲁迅于冷眼旁观的深恶痛绝,缘于他在自己的文字里的一腔热诚。后来《野草》英译本序中他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第一篇。”

鲁迅是一位内心冲突剧烈的人,他生命中不可调和的因素,身上的双重性,或曰其内在冲突,在他自己的文章中有种种揭示:庄周式的随便/韩非式的峻急,墨翟式兼爱/杨朱式为我,个人主义/人道主义,通脱/清峻,名士清谈的飘逸/老吏断狱的深刻,等等。这些成对出现的概念,不过是琢磨鲁迅的一些线索,不能脱离开具体的语境。于鲁迅本人而言,他的感受恐怕不仅仅是彼此的消长起伏。

以本人看来,鲁迅内在冲突的意象,在《野草·复仇》中得到了极佳的展示:

这样,所以,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对偶式的思维,是汉字五千年造就的修辞习惯,鲁迅颇为自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以阶级论释之,当然说得严重了,此联更类似阮籍的青白二眼。鲁迅在演讲中曾说:“青眼我会装,白眼我却装不好。”

他自编文集的名称,大多两两相对:呐喊/彷徨,热风/野草,二心集/三闲集,而已集/华盖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朝花夕拾/故事新编,晚年在编订《鲁迅三十年集》的时候,以“人海杂言”“荆天丛草”“说林偶得”三语概括其全部著作,也取其对偶,既严峻又适意,不可模仿,模仿的人也做不像的。

《复仇》以超出字句之上的篇幅,展示出精神上的对立意象,乃是古老对偶修辞的现代扩张。与荣格理论中男女同体双重人格的主张暗合,甚至可以联系到《周易》,八卦演变成六十四卦后包罗万象,回到它的原发点,一个阴爻一个阳爻“对立”而已。

同一天所写《复仇》(其二),是对《圣经·新约》中耶稣受难故事的重述,重点却转移在基督上十字架事件的围观上:“路人都辱骂他,祭司长和文士也戏弄他,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诮他。”“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鲁迅笔下耶稣的仇敌,似乎既不是判刑者,也不是施刑者,倒是旁观者,或说是他们全体。在一和多,寡与众,先觉者与群氓之间,没有和解的馀地。这一看法也许有尼采的影响,在尼采眼中,保罗及后来的基督徒,皆是对耶稣的背叛。今天阅读鲁迅,在其揭发民族根性的地方,我们往往看到人类之根性,称其为什么或许并不重要,鲁迅的观察显然是准确的。对于改进这根性,他的确抱有希望,这令我们这些因认识到他所严厉批判的许多民族根性其实是人类根性而感到释怀的人非常惭愧。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诅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由玩味而沉酣,复仇者被身体的感受或说肉体的遭遇引导着,走向遍地的黑暗。“他腹部波动了,悲悯和咒诅的痛楚的波”,在发出“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这最后的遗言之前,“神之子”(即“人之子”)悲悯着,咒诅着,仿佛默诵“我也一个不宽恕”。

为什么是“腹部波动”?中国人认为丹田乃肉身结穴之处,基督教世界喜欢讲“道成肉身”,其实重点仍在“道”上,于肉身始终是忽视的。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不过是担当苦难和拯救的人格——象征而已。中国的先秦道家思想,在两汉演变为道教,从魏晋六朝的“外丹”,到唐宋之后的“内丹”,皆从肉身出发寻求“道”的踪迹,连最后的得道飞升,也指向肉身的感受体验与完成。

鲁迅是主张拿来主义的,怎么拿呢?连基督带十字架甚至围观群众一起拿来,还是“道成肉身”那四字?看来重点移在了“肉身”之上了。鲁迅笔下,耶稣死难之前已然得道——“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但这是狄俄尼索斯的道,不是基督的道。本文简直要称他是一位不喝酒的酒神了。尼采倾尽一生之力著述,只为以狄俄尼索斯取代耶稣,为基督文明寻觅千年迷宫的出口,鲁迅到底身在迷宫之外,轻轻一笔,便将十字架上的“道成肉身”改写了,不知尼采读到这里会想些什么呢?人子不醉,如何能摆脱那四面的敌意而沉酣?醉而死——醉于生而梦于死,真的是人类的得救之正途吗?看来中国这百年以来,至今唯有鲁迅与尼采神交吧。

中国人又拿那传承数千年的“单要由我喝尽了一切空间时间的酒的思想”怎么办呢?

二、黑色的人

鲁迅是喜欢黑色的,其作品中的正面人物多具黑色的特质。过客、魏连殳、黑色人宴之敖者,还有大禹和墨子。中国戏曲的脸谱中,“黑表威猛,更是极平常的事,整年在战场上驱驰,脸孔怎会不黑,擦着雪花膏的公子,是一定不肯自己出面去战斗的”

短篇小说《孤独者》的主人公魏连殳,《铸剑》的主人公宴之敖者,具有精神气质上的一致性。魏连殳的相貌,有人说与鲁迅本人酷肖,连他的主张“孩子总是好的”亦与鲁迅相同。

小说四次提及魏连殳黑的外貌。第一次,是他在给死去的祖母穿衣服,“原来他是一个短小瘦削的人,长方脸,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气里发光”

第二次是邻家孩子生病,“听说有一回,三良发了红斑痧,竟急得他脸上的黑气愈见其黑了”;第三次是叙述拜访魏连殳,“也许是傍晚之故罢,看去仿佛比先前黑,神情却还是那样”。第四次也是末一次,他人已然躺进了棺材,“骨瘦如柴的灰黑的脸旁,是一顶金边的军帽”。

宴之敖者在小说里一直被称作“黑色人”,他的名字由自己向国王介绍出来,且只出现过这一次。其他场合凡提及他,叙述者一概称“黑色人”,难怪要被不够仔细的读者误认为他没有名字了。他的出场是这样:“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第二次却只写他的眼,“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从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眼光”。第三次是带着眉间尺的头去见王的时候,于他的外貌写得略详细一些:“待到近来时,那人的衣服却是青的,鬓、须、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眼圈骨、眉棱骨都高高第突出来。”第四次在表演中,“炭火也正旺,映着那黑色人变成红黑,如铁的烧到微红”。他自我介绍是“生长汶汶乡,少无职业,晚遇名师,教臣把戏,是一个孩子的头”。

他的出现我们即刻可以认出,魏连殳、宴之敖者与鲁迅,他们属于精神上的同族。宴之敖者的自白也仿佛来自鲁迅的杂文:“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那么多的,人我所加是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鲁迅一生用过百馀笔名,但以自己的笔名命名小说主人公,宴之敖者是唯一的一次。此四字的意思乃是“被日本女人从家中放逐之人”,《铸剑》写于一九二七年三月,那时鲁迅不仅离开了八道湾,亦且离开了北京。

魏连殳是“一个异类”,与他自己身边的任何人都不同,与处身的那个社会亦格格不入,被目为“吃洋教”的“新党”,他一出场就被宿命般的败亡笼罩着。在安葬祖母一事上他的妥协,恰写出了他的为人与周围那些人之间的迥异:“我虽然没有分得她的血液,却也许会继承他的运命。然而这也没什么要紧,我早已豫先一起哭过了。”哭祖母的时候,把自己也哭过了,这非同小可。

“你实在亲手造了独头茧,将自己裹在里面了。”他丝毫没有与他人沟通的愿望,仿佛真的是“一个异类”。表达感情连语言都不用,“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魏连殳在生计日窘下的投靠军阀,并不意味着走出了“独头茧”,“这里有新的宾客,新的馈赠,新的颂扬,新的钻营,新的磕头和打拱,新的打牌和猜拳,新的冷眼和恶心,新的失眠和吐血”,新的生计,并不能成为新的生机。异类之异于常人者,正在于此。

接下来似乎只剩下离奇的速死了,是他的仿佛受到诅咒的结局:“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这不就是自蹈死地吗?他是在自己的身上复仇,死亡是他召来的,这是他的第二次妥协,上次为安葬祖母,这一次却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殁没。

一九二五年穷途上的文人们,有各种大小和派系的军阀可供依附,军阀们亦每每招募文人入幕。吴稚晖的投靠蒋介石是其显著者,连鲁迅本人也曾有过去做个“营混子”的考虑,那原因在鲁迅个人倒并非没有别的出路,而是想远离大学和文坛上的“绅士们”罢了。

对于这样一个酷似自己的人物,鲁迅下笔毫不留情,不仅让他在棺材里穿了件“土黄色军裤”,配以“金闪闪的肩章”,而且“腰边放一柄纸糊的指挥刀,骨瘦如柴的灰黑的脸旁,是一顶金边的军帽”。读至此一节,我们不禁想到鲁迅先生自己十年之后的死。

虽然他在遗嘱中明确说了“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纪念的事情”的话,但鲁迅的丧事却由不得自己做主了。停灵四天,瞻仰遗容者络绎不绝,仅留下签名者就有九千四百七十人,一百五十六个团体,多数是工人组织、学生组织,出殡时执绋者六千馀人,送葬者数万人。显然是有人在经营这样的事。由于警察的干预,未能照预定路线行进,沿途散发传单,高呼口号,高唱《义勇军进行曲》,与其说演变成了一场游行示威,不如说组织者的本意就在游行和示威。公开发表的十三人治丧委员会里,据说还应加上毛泽东的名字,但当时的报纸在发表讣告时均不敢登载。具体的组织工作是一个包括张春桥在内的三十一人组成的“治丧办事处”。

鲁迅一向是主张和赞成新陈代谢的:“老的让开道,催促着,奖励着,让他们走去。路上有深渊,便用那个死填平了,让他们走去。”这是鲁迅对自己的态度,这是什么样的精神?鲁迅不好名,这也是他的名真正留存后人心底的原因。

鲁迅为毁灭旧时代而搏斗了一生,他生前没有远离政治,死后被政治所摆布也在意料之中。群众的政治,也许从来不等于政党的政治,在鲁迅的死亡事件中被动员起来的群众,真的能让坟场开满蔷薇吗?鲁迅死后近八十年了,后来发生的历史悲喜剧和荒诞剧以及那些小剧场小文章上演的模仿者的剧情,让我们在回望时觉得对不住鲁迅所憧憬的那个新中国,旧中国的至今不旧,越发显出鲁迅的空死一场。

“粗人扛起棺盖来,我走近去最后看一看永别的连殳。他在不妥帖的衣冠中,安静地躺着,合了眼,闭着嘴,口角间仿佛含着冰冷的微笑,冷笑着这可笑的死尸。”这些话无论从生者还是死者的角度看,都不能得到圆满的解释。那仿佛之间的“冷笑”,分明是死者散布的,却能够返回死者自身,莫非人死后还可以自嘲,若是以全知全能角度这样叙述,或者还说得过去,偏偏是一个具体受限制的观者,他的这一看,竟然看出了他人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东西。

一九二三年鲁迅翻译的《现代日本小说集》收录六位作家十一篇作品,其中菊迟宽《复仇的话》一篇与《铸剑》有些关系,复仇者与仇人事实上在故事的结局中和解了,《铸剑》却是合一了。这是中国历史的神秘复杂纠结之处。

《铸剑》的故事情节奇特,在滚沸的金鼎中三只头颅的撕咬,以及最后彼此莫辨的结局,读罢惊悚而长叹,寝食俱废。更为奇特的是,它并非出自鲁迅的想象和虚构,而是出于相传为曹丕所著《列异传》的记载,已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了。

司马迁对于“趋人之急,甚己之私”的侠客,赞美有加。《史记游侠列传》云:“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史记》《汉书》之后,游侠列传在正史中断绝。其事迹身影多潜入野史或笔记小说中,经过鲁迅的搜求辑佚,先以资料现身于《古小说钩沉》,不足以畅其意,又在《铸剑》中给以弘扬。明末王思任有“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之言,越人的善于复仇,以勾践最为有名。鲁迅终身喜读乡贤的著作,从地方文化传统中得养性情,复仇主题在《铸剑》中成为绝唱,后有以现代“国殇”誉之者。

《铸剑》一文于身体的处理很不寻常,身首异处是古代常见的一种对暴力死亡事件的描述,眉间尺的父亲被国王处死后,“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了。砍头在冷兵器时代是习见的处死方式,因面容的可辨识,屠戮目标后以头颅为证,但这小说中的人头,却在鼎中唯剩下头骨,国王、眉间尺和侠客,三只头再也分不出了。复仇的前提是,你得认清自己的仇敌,那么报了仇之后呢,故事可以结束了?与仇敌同归于尽,是复仇的一种实现,但这一故事却是报仇者似乎有意要与仇人打成一片,达到难分彼此的目的。

眉间尺的身体,宴之敖者的身体,在复仇行为中,似乎皆为多馀之物,这也是奇特的。那孩子把复仇的剑和自己的头交给宴之敖者,他的身体便被作者交给了饥饿的狼:“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后来宴之敖者带着眉间尺的头在金鼎中表演,目的在吸引观看者伸出自己的头,时机降临,他先将王者之头挥斩入鼎,继而却是他自己的头,这太出人意料了,而他身体的下落,则没有交代。直至下葬之时,才重又提起了身体——那是王的身体,“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这一体三头的意象过于突兀可怖,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铸剑用的铁,既是王妃所产,那么至少名义上这对雌雄剑,乃是王的儿子,即它以王子身体铸就。这不吉利的神锋,先杀了锻造他的父亲,又害了他名分或血缘上的父亲,犯下了双重弑父的罪孽,并吞噬了两个无辜年轻的性命——眉间尺和宴之敖者。而此两人却是为了伟大的复仇事业饮剑而亡的,或说自愿将生命投入到了那剑刃之上,与双剑合为一体了。这个故事,可以称为中国版的“王子复仇记”。

从小说的结局来看,复仇者无法成为王权的终结者,只要看看那些大臣后妃,还有围观的百姓,一定会找出一个王位继承者,好让他们的好日月继续下去的。

三、从《过客》到《起死》

如果说《野草》是鲁迅的《离骚》,那么《故事新编》相当于鲁迅的《史记》。我们来体会《野草》中的《过客》和《故事新编》中的《起死》。

这是鲁迅相隔十年以对话体写就的两部短剧。本文深信鲁迅写作《起死》的时候,有意识要与《过客》凑成一对儿,两个文本之间内容细节上诸多关联,可以提供内证。抛开出场人物之间身份上的差异,延引两剧情的事物,同样是一碗水和一片布。

过客所以停下脚步,走向老翁和女孩的住所,是因他口渴,想要讨一碗水喝,“这地方又没有一个池塘,一个水洼”。既然喝完了水,该上路了,女孩却主动以片布相赠,使剧情略微复杂起来,推拒了一番之后,到底带着那并无实际用途的一片布上路去了。告别得十分友好,彼此以平安相祝,情意绵绵。虽然前面路途凶险——长满野百合、野蔷薇的坟场。过客并非被放逐者,他与现实的关系在拒绝的基调之外还是有些馀裕的。

《起死》中道士化的庄子一上场也口渴,他似乎比过客有运气,旁边正好有水溜,“拨开浮萍,用手掬起水来,喝了十几口”。口渴顺利解决,自然该继续上路,但意外地发现了地上的一个骷髅,于是说了一番猜测其身份与死因的话,意犹未尽,用司命的话说,“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执意要替那骷髅做起死回生的事情。于是平地里“跳起一个汉子来”,“全身赤条条一丝不挂”,叫作杨大的,五百年前商纣王时代之人,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行囊全无,衣服也被人剥光,自然无视庄子的考古兴趣和骗人的谎言,只想先得到“一片布”遮羞,不幸庄子没有多馀的布可以施舍,他正要去见楚王(原文只说去楚国,见楚王是鲁迅所加,与庄子本事不合,影射后来的道教人物,总是设法运动皇帝求取富贵)。“干自家的运动”,所以“不穿袍子,不行,脱了小衫,光穿一件袍子,也不行”,汉子当然不依,定要跟庄子要自己的衣裳、包裹行囊,不惜使用蛮力。情急之下,庄子吹响警笛,召来了巡士。巡士认出了庄子,其上司局长大人读过《齐物论》,十分佩服,这让庄子得以脱身,骑马走了。汉子的“一片布”仍无着落,只好揪住巡士不放手,无奈的巡士在落幕前吹响了警笛。

《过客》中的“一片布”,象征着情意,寄托着女孩的爱与惜,“这太多的好意,我没法感激”,“姑娘,你这片布太好,可是太小一点了,还了你吧”。

对于布的理解,是可轻可重的,如翁所言:“你带去罢。要是太重了,可以随时抛在坟地里面的。”“阿阿,那不行的。”“那么,你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就是了。”

女孩拍手了。那孩子气的满足,他怎么忍心剥夺,怎么能不带走——接受?

布到了《起死》当中,成了你争我夺的生存资源,甲欲得则乙必失,失布小民固然难缠,持万物本非我有论如庄子者,在布的问题上亦当仁不让。袍子,小衫,一样也不能放弃。难怪被司命嘲笑为“能说不能行,是人而非神”。庄子的急于走脱,还有某种害怕的意思,害怕真相,太害怕真实的东西,且汉子蛮干起来,善于算计的人岂不吃了眼前亏。手里有警棍的巡士却不怕任何人:“再麻烦,看我带你到局里去!”“没有衣服就不能探亲吗?”这些话也许吓得住初进上海褴褛的乡下人,却吓不住赤条条的商纣王时代的杨大。汉子和巡士冲突下去,主动与被动便颠倒过来,“我要你带我到局里去”,“我不放你走”,说这话的反而是汉子了。巡士落得一个庄子的下场,吹响了求救的警笛。这是汉子的胜利吗?

哪怕曾经是骷髅,只要被赋予血肉之躯,就有权生存下去,并且正当地要求温饱,进而期待愿景。这天赋人权不可剥夺,谁无视它谁将被时代抛弃。农民要活下去,这是农民革命的根本动力。至此,鲁迅距离毛泽东的革命理论只一步之遥了。一九三六年,是中国历史的又一个转折点。日寇的进攻,终结了国民党为期十年的统治。抗战建国成为唯一的出路,而农民成为中国起死回生的关键,这是这部作品的预言性和前瞻性吧。一个杨大,已经让警察没法子了,如果杨家庄的人全部出动,再多的警力恐怕也对付不了。

过客这个先觉者,曾经担负过启蒙的使命吗?他完成得了吗?道士跑掉了,知识分子如何与民众结合?这是时代的大难题,抗战中并没有解决,而是把问题拖了下来。革命成功之后,这个问题仍然存在,后来的知识分子下放,知识青年下乡,仍没有解决。今天解决了吗?农民工进城了,知识青年成了所谓公知,事实上把这个问题终于取消了。

李白《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有“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这是诗意的表达。

中国历史的现实往往是,在治乱之间循环,水旱之灾频发,饥馑匪患不断,壮年走四方,老幼转乎沟壑。过客遇到的一老一幼,正是在沟壑之中。他本人值壮年,却不是谋食者。被某种神秘的力量驱使着,既不知来路,亦不知去路,却仍苦苦奔命,虽有犹豫彷徨情绪流露出来,但信念是坚定的,一个不知何故却被父母之邦放逐之人,魏连殳式的异类。鲁迅在《华盖集·北京通信》中说:“我自己,是什么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着我自以为可以走去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渊,荆棘,狭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负责。”

托尔斯泰说,人生是一件沉重的担子,过客的来路,事实上是清楚的,老翁说:“那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也许倒是于你们最好的地方。”“还不如回转去”的诱惑始终是存在的。

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我憎恶他们。”

“你也会遇见心底的眼泪,为你的悲哀。”与《起死》相比,《过客》具有很强烈的抒情性,特别是将“一片布”在过客与女孩之间,赠予、接受、拒绝、归还、再赠予、再归还。最后得胜的竟然是女孩,“你挂在野百合野蔷薇上就是也”。

他本可以留下来,等那女孩子长大后给他做一个妻子,说不定还能带着她一起走,然而他不,他到底还是独自上路了。

《过客》写于一九二五年三月二日,鲁迅收到许广平给他的第一封信在同年的三月十一日,相隔不过九日。《过客》发表在三月九日出版的第十七期《语丝》上,甫一落笔,那一片布仿佛在冥冥之中立刻引起一位女学生读者的注意,许广平三月十五日给鲁迅的第二封信中提到,她已经读了这部作品,对于过客前面的未知的路,许广平说“‘过客’到了那里,也许并不见所谓坟和花,所见的倒是另一事物——但‘过客’也还是不妨一问,而且也似乎是值得一问的”,这话是于鲁迅在第一封回信中所言“倘遇见老实人,也许夺他食物来充饥,但是不问路,因为我料定他并不知道的”一语的回应。

勇猛如子路的许广平,在《野草》还没有写完之际,闯进了鲁迅的生活。

而这一年的年底所写的同样收入《野草》集中的《腊叶》,作者自己说:“是为爱我者的想要保存我而作的。”

从某种意义上,《故事新编》皆是“起死人于地下”,令其复活,演绎其故事于当下。从《过客》到《起死》,我们分明看到十年间鲁迅的作品,已经荡尽了闲情逸致。

作为《故事新编》的压卷之作,《起死》所召唤的亡魂,并不是鲁迅一生受其影响很深的庄子,而是顶着庄子名目的普通道士,出没于汉唐之后披着道袍装神弄鬼的术士。庄子虽然代不绝人,但在历史上真正有势力者,每每是能说服人主的道教方术大师,从金元时期的邱长春,到明朝的张三丰。庄子特别擅长使用寓言,在《庄子》一书中也包含了二百多则寓言,以鲁迅对于庄子的熟悉,大可以随意选取。他最终采纳《至乐》中庄子遇到骷髅——与之对话:“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说要通过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骷髅拒绝了庄子的好意或者说多事。理由是“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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