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诗与《文选》注

杜诗与《文选》注

杜甫自称“熟精《文选》理”(《宗武生日》),其诗歌中有诸多词语典故来源于《文选》一书。这已是杜诗研读中的常识,前代学者并为此撰有专论。然而,正如在经学传授中经与传注已俨然成为一体,作为文学教科书的《文选》与其注释,在唐人习学中也是不可分离的。杜诗用《选》,正是这二者相互关联的极好例证。对杜诗某些语意的解释,不但须着眼于《文选》作品,而且须从《文选》注入手。

《旧唐书·儒学传》“曹宪”载:“所撰《文选音义》,甚为当时所重。初,江淮间为《文选》学者,本之于宪,又有许淹、李善、公孙罗,复相继以《文选》教授,由是其学大兴于代。”《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了李善、公孙罗两家注本,说明二人著作在开元前已取代曹宪旧注广泛流传。《新唐书·艺文志》又著录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等《五臣注文选》三十卷,“开元六年,工部侍郎吕延祚上之”。开元六年(718)杜甫年七岁,在他读书期间,五臣注本也已流行于世。日本所传《文选集注》一书保留了少量公孙罗注,在规模上似不足以与传世的李善注和五臣注相比,且尚未发现与本文论题直接相关的材料,故本文讨论内容仅限于杜诗与李善注和五臣注的关系。

一、杜诗与《文选》李善注

杜诗引经,均严格依照唐代官修《正义》,与《正义》所据传、注相一致。杜甫同时代人亦莫不如此,绝少例外。但清代注家如仇兆鳌等人,在注杜时却每转取宋以后之说,或别出异解,造成不必要的歧义。同样道理,杜诗用《选》虽不必如引经义那样严格,但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违背唐及前人之注,因此注杜如果与《文选》注释义相出入,其说也很难成立。

杜诗有字面取《文选》注而非《文选》原文之例。如《忆昔二首》之二:“小臣鲁钝无所能,朝廷记识蒙禄秩。”宋《分门集注》(伪)洙注引刘桢《赠五官中郎将》诗“小臣信顽鲁”,仇兆鳌注引刘诗则改“顽鲁”为“鲁钝”。今按《文选》此诗李善注:“《论语》曰:参也鲁。孔安国曰:鲁,钝也。鲁与卤同。”可见杜诗“鲁钝”乃取李善注所引孔注,非径取刘桢原诗。刘桢原诗“顽鲁”,建州本校:“善作卤字。”可见今本“鲁”字,亦据善注改。仇注为牵合杜诗字面而改动刘诗原文,使读者忽略杜诗撷取《文选》注文的事实,实不可取。

又如《刘九法曹郑瑕丘石门宴集》:“晚来横吹好,泓下亦龙吟。”仇注引《说文》:“泓,水深处。”所引《说文》非原文,亦不理会杜诗以“泓下”为词。今按“泓下”一词当出自《文选》潘岳《笙赋》“泓宏融裔”李善注:“泓宏,声大貌。……《说文》曰:泓,下深也。”以“泓下”为词仅见于杜诗,似有误断注文之嫌(当然也可能是诗人有意为之),同样是用李善注文而非《文选》原文

出自《文选》作品的词语,有些释义多有歧异,注家由于未充分注意李善注,而导致某些不必要的歧解乃至误判。例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分门》苏定功注及《九家集注》赵次公注皆引曹丕《与吴质书》“旅食南馆”,但未作进一步释义。仇注谓:“《仪礼》:尊士旅食于门。郑注作众食解。”正确给出了“旅食”一词的原始出处和释义。但接下来却又引钟繇表“旅食许下”及曹丕书“旅食南馆”,谓“作旅寓之食解矣”。此为仇注别出心裁,且与前一释义相矛盾。今按《文选》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李善注:“《仪礼》曰:尊士旅食于门。郑玄注曰:旅,众也。士众(食),谓未得正禄,所谓庶人在官者。”仇注正抄自此注。《仪礼·燕礼》原文作“旅食于门西”,可见仇注是据旧注查到《文选》,又据李善注追溯至《仪礼》原文。但既然此词出自《文选》作品,就应据李善注仍用《仪礼》“士众食”之义,也唯有这样解释,才与此诗中“残杯冷炙”的描写更相吻合。近人注本反而多从仇注“旅寓之食”之解,大都没有复查《文选》原文及李善注,不免望文生义。

异解纷纭之例莫如《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蚩尤塞寒空,蹴踏崖谷滑。”有关其中“蚩尤”所指,《分门》洙注:“《黄帝玄女之宫战法》曰:黄帝与蚩尤对,九战九不胜。三日三夜,天雾冥冥。《史》:黄帝杀蚩尤于涿鹿,后冢上常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呼为蚩尤旗。又星名。”《分门》赵次公注:“蚩尤,乘舆前导之旗也。……旧注乃引蚩尤之战,又指为星名,非是。”此宋诸家之说。清钱谦益注:“《皇览》:蚩尤冢在东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余按此正十一月初,借蚩尤以喻兵象也。”以为此句暗指安禄山叛乱。近人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引吴北江说,引《古今注》黄帝与蚩尤战、蚩尤作大雾说,谓此句以蚩尤代指雾。俞平伯亦谓:“蚩尤作雾,即用作雾之代语。”不难看出,钱注所引“蚩尤旗”之说已见于《分门》洙注所引《史》,“蚩尤作雾”说也见于洙注所引《黄帝玄女之宫战法》中,均已被赵次公否定。清朱鹤龄注则引《韩非子》“毕方并辖,蚩尤居前”,及扬雄《甘泉赋》“蚩尤之伦,带干将,秉玉戚”。今按赵次公及朱鹤龄两人所据,均为《文选》及注。《文选》扬雄《羽猎赋》:“蚩尤并毂,蒙公先驱。”李善注:“《韩子》曰:黄帝驾象车,异(毕)方并毂,蚩尤居前。”赵次公所谓“乘舆前导之旗”,即据此为说。朱注则直接引《韩非子》。五臣吕延济注:“谓乘革车,使蚩尤挟车毂,旄头为先驱也。”在句意解说上似更扣紧《羽猎赋》原文。又扬雄《甘泉赋》“蚩尤之伦,带干将而秉玉戚兮”李善注:“《西京赋》曰:蚩尤秉钺,奋鬣被般。”意谓《甘泉赋》与《西京赋》意同,均以蚩尤代指卫士。此义与《羽猎赋》“乘舆前导之旗”之义稍有不同。朱鹤龄将二说并列,盖谓导旗、秉钺其义互兼。浦起龙《读杜心解》袭其说,谓此四句状旌旗卫士之盛

以上诸说中,钱谦益所倡兵象说近人多予否定,而蚩尤代雾说的最大问题则在于找不到其他书证,杜甫之前和之后都没有人这样使用这个典故。我们可以参考杜甫同一时期的其他作品,《朝献太清宫赋》:“虚阊阖,逗蚩尤。”《天狗赋》:“蚩尤之伦,已脚渭戟泾。”后一例出于《甘泉赋》无疑,前一例用法略同《羽猎赋》,均无所谓兵象或作雾之义。此诗“塞寒空”亦状旌旗蔽天,故此句应从赵次公注,用《羽猎赋》及李善注义。

二、杜诗与《文选》五臣注

晚唐李匡乂《资暇集》称:“世人多谓李氏立意注《文选》,过为迂繁,徒自骋学,且不解文意,遂相尚习五臣者,大误也。……因此而量五臣者,方悟所注尽从李氏注中出。开元中进表,反非斥李氏,无乃欺心欤!且李氏未详处,将欲下笔,宜明引凭证,细而观之,无非率尔。”这可能讲的是中晚唐的情况,说明当时有批评李善注而推重五臣注的风习。杜甫读书的开元时期,恐并非如此。李善注在总体上堪称详善,五臣注以释述作意、补善注之不足为主,所持异说并不多。杜甫在写作中应是首先参照李善注,今从杜诗用《选》的大量例句中推勘,可以印证此点。但杜诗中也有多处例证显示,五臣注也在他参考之列。

例如《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腾骧磊落三万匹,皆与此图筋骨同。”“磊落”出潘岳《闲居赋》:“石榴蒲桃之珍,磊落蔓衍乎其侧。”《文选》李善注:“磊落,实貌。”五臣吕延济注:“磊落蔓衍,众多貌。”杜诗此句似作众多解。

又如《戏题画山水图歌》:“舟人渔子入浦溆,山木尽亚洪涛风。”《楚辞·九章·涉江》:“入溆浦余儃佪兮,迷不知吾所如。”王逸注:“溆浦,水名。”《文选》吕延济注:“溆亦浦类也。”谢灵运《登石室饭僧》:“迎旭凌绝嶝,映泫归溆浦。”亦作地名用。杜诗颠倒其辞,不作地名,盖取五臣注。

又《秦州见敕目薛三璩授司议郎毕四曜除监察与二子有故远喜迁官兼述索居凡三十韵》:“仰思调玉烛,谁定握青萍?”自注:“剑名。”《文选》陈琳《答东阿王笺》:“秉青萍干将之器。”李善注引《吕氏春秋》:“青萍,豫让之友也。”吕延济注:“青萍、干将,皆剑名也。”杜诗用同五臣注。

又《短歌行赠王郎司直》:“仲宣楼头春色深,青眼高歌望吾子,眼中之人吾老矣。”《文选》王粲《登楼赋》李善注:“盛弘之《荆州记》曰:当阳县城楼,王仲宣登之而作赋。”五臣刘良注:“仲宣避难荆州,依刘表,遂登江陵城楼,因怀归而有此作。”今按《水经注》漳水:“漳水又南径当阳县,又南径麦城东,王仲宣登其东南隅,临漳水而赋之。”李善注同《水经注》。《方舆胜览》卷二七江陵府:“仲宣楼,在府城东南隅。后梁时高季兴建,名以望沙楼。”《清一统志》卷二六五安陆府:“按仲宣楼,《荆州记》以为当阳城楼,与《水经注》合。唐刘良《文选注》以为在江陵,明王世贞以为在襄阳,诸说不同,自以在当阳者为定论。”可知仲宣楼在唐时已有当阳、江陵二说之不同。杜甫此诗的作地命意因此也有异说。朱鹤龄认为《方舆胜览》所载江陵仲宣楼乃后梁所建,引之非是,因而否定此诗作于江陵,但杜甫又未曾往当阳,只好含糊谓此诗作于荆南。其实,《文选》刘良注说明唐时江陵已有仲宣楼,后梁高季兴当为改建。仇兆鳌谓:“全诗皆赠司直语,……仲宣楼乃送别之地,蔡氏谓公欲依司直者非是。高歌望子盖望司直遇合,朱氏谓望其早还江陵者非是。”杜甫下峡行程诸家考证一致,别无歧说。此诗为诗人在仲宣楼送别王郎之作无疑,只可能作于江陵。这是杜诗参用五臣注的一个显例,否则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杜甫又有《舍弟观归蓝田迎新妇送示两篇》:“此时同一醉,应在仲宣楼。”《夜雨》:“天寒出巫峡,醉别仲宣楼。”所指也应是江陵仲宣楼。当然,就此诗来说,诗人并非在李善注和五臣注之间有意轩轾,而只是灵活采用与其写作时地相切合之说而已。

三、杜诗与《文选》注疑似不合之例

杜诗中也有一些用例似与《文选》注不合,以下略作分析。

《瘦马行》:“当时历块误一蹶,委弃非汝能周防。”语出王褒《圣主得贤臣颂》:“过都越国,蹶如历块。”《文选》吕延济注:“蹶,疾也。言过都国疾如行历一小块之间。”杜诗蹶字义不同。《说文解字》:“蹶,僵也。一曰跳也。”《方言》:“跌,蹶也。”《礼记·曲礼》:“足毋蹶。”注:“蹶,行遽貌。”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六:“《说文》:蹶,僵也。僵,却偃也。……《尔雅》:蹶,动也。案蹶,惊骇急疾之意也,蹶非此也。”是蹶有跌仆、行遽二义。杜诗用跌仆义,五臣注则取行遽义,当与王褒原文更为吻合。杜诗疑另有所据,否则当属误用或有意变化,如杜用“树羽”之类。唐人如范传正《赠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历块一蹶,毙于空谷。”与杜诗义同,是唐人本有此种读解。

又《海椶行》:“左绵公馆清江濆,海椶一株高入云。”左思《蜀都赋》:“于东则左绵巴中,百濮所充。”《文选》吕向注:“绵,历也。巴中,地名。”是五臣注不以左绵为地名(绵州)。然唐人每用“左绵”字,张说《送严少府赴万安诗序》:“蜀门胜地,邑雄左绵。”常衮《授杜济东川防御使制》:“左绵之东,地方千里。”杜诗属袭用,可见吕向注并不代表唐人意见。《分门》师注:“绵州,涪水所经。涪居其右,绵居其左,故曰左绵。”据唐人用例,绵州以东为东川,所以称左绵。

又《昔游》:“伏事董先生,于今独萧索。……扶藜望清秋,有兴入庐霍。”朱鹤龄注此诗:“董先生即衡阳董炼师也。汉武移南岳于霍山,故衡、霍之称相乱。‘杖藜望清秋,有兴入庐霍’,即《忆昔行》所谓‘更讨衡阳董炼师,南浮早鼓潇湘舵’也。”盖谓此诗“庐霍”实指衡山。今按“庐霍”并称,出谢灵运《初发石首城》:“游当罗浮行,息必庐霍期。”《文选》李善注:“庐、霍,二山名也。”下引《庐山记》及《尔雅》“霍山为南岳”郭璞注:“今在庐江西。”谢诗二山并称,则又出于郭璞《江赋》:“衡霍磊落以连镇,巫庐嵬崫而比峤。”其中出现“衡霍”连称。《文选》李善注释此:“《周礼》曰:荆州之镇山曰衡山。郑玄曰:在湘水南。镇山名安地德者也。《尔雅》曰:霍山为南岳。郭璞曰:今在庐江西。”《尔雅·释山》“霍山为南岳”郭璞注:“即天柱山。灊水所出。”李善注所引与此互有出入。以霍山为南岳,在汉武帝时。《汉书·郊祀志》:“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风俗通义》卷十:“南方衡山,一名霍山。霍者,万物盛长,垂枝布叶,霍然而大。庙在庐江灊县。”此汉人称霍山(天柱山)为衡山。郭璞《江赋》称“衡霍”,即沿汉人之称,实亦指一山,即天柱山,所以与“巫庐”对举。而且《江赋》所赋为江水,亦不应远涉湘水以南之衡山。而李善此注分别引《周礼》郑玄注及《尔雅》郭璞注,明显是把“衡霍”理解为二山,即湘水南之衡山与庐江西之霍山,与《江赋》原意实有出入。不过,李善注的误会反过来也说明,对唐人来说,衡山、霍山并不相乱,霍山已不再被称为衡山。

总结以上所说,汉代曾称霍山为衡山,晋人仍袭用这一说法,但无论汉、晋二代,都无反过来称湘之衡山为霍山之说。至唐代,霍山亦不再称为衡山。唐人称衡山,均指湘之衡山;固然有袭《江赋》用“衡霍”之语,但并无以霍山直接代称衡山之例。《尔雅·释山》邢昺疏乃谓:“云衡、霍一山二名者,本衡山一名霍山。汉武帝移岳神于天柱,又名天柱亦为霍,故汉以来衡、霍别耳”,“窃以璞言为然。……明是衡山一名霍也。”似乎湘之衡山亦称霍山。此宋人之说,唐以前文献并无此种说法。所谓衡、霍之称相乱,实出于后人对前代文献的误解。至于杜甫此诗,则明言“庐霍”,连“衡”字都没有出现,何来衡、霍相乱之说?唐人言“庐霍”,均与六朝人同,谓庐山与霍山(天柱山)。李白《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夤缘泛潮海,偃蹇陟庐霍。”皇甫冉(一作刘长卿)《送康判官往新安》:“猿声比庐霍,水色胜潇湘。”王季文《九华山谣》:“丹崖压下庐霍势,白日隐出牛斗星。”皎然《送常清上人还舒州》:“常说归山意,诛茅庐霍前。”从诗题即可看出,诸诗之“庐霍”均不能解作衡山。况且以“庐霍”之霍为衡山,“庐”字亦无法交待:庐山与霍山隔江相望,可以并举;与衡山则相距遥远,如何并称?《昔游》旧编入秦州诗,朱鹤龄注为将此诗之“董先生”与《忆昔行》之“衡阳董炼师”相牵合,而提出所谓衡、霍相乱之说。仇兆鳌亦从朱注,谓霍山在衡阳,改编此诗入夔州诗。二人牵强为说,实不足据。

《文学遗产》2013年第4期

  1. 李详《杜诗证选》,收入《李审言文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金启华《广杜诗证选》,收入《杜甫诗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李文在列举《文选》原文时且多次引用“善注”。
  2.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中华书局1975年,第4946页。
  3. 《日本国见在书目》著录“《文选音义》十三,曹宪”。陈翀先生撰《曹宪籍贯行历新证及其〈文选〉佚注汇考》(未刊),从释中算《妙法莲华经释文》、释信瑞《净土三部经音义集》所引菅原是善《东宫切韵》、释杲宝《大日经疏演奥钞》中辑得曹宪《文选音义》轶文八十五则。可见曹宪《文选音义》仍有流行。
  4. 《新唐书》卷六十,中华书局1975年,第1622页。
  5. 见周勋初《唐钞文选集注汇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6. 其例如注《送长孙九侍御赴武威判官》“骢马新凿蹄”,引宋人“攻凿其蹄”之说;《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舟泊常依震”,引宋儒先天八卦震为东北之说,皆不足据。
  7. 《四部丛刊》影印《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十三,第23页。
  8. 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三,中华书局1979年排印本,第1165页。
  9. 《四部丛刊》影印《六臣注文选》卷二三,缩印本第440页。《文选》李善注的版本问题十分复杂,有关李善注原貌的讨论可参考傅刚《文选版本研究》下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85页以下。本文可能涉及《文选》版本异文之处不多,故所引李善注及五臣注仍据《四部丛刊》影印建州本《六臣注文选》,同时参考胡克家刻李善注《文选》。
  10. 《杜诗详注》卷一,第14页。
  11. 此据胡刻本(卷十八,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第262页)。建州本无“说文曰”以下文字。
  12.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此:“下深谓其上似浅狭,其下深广也。”仇注大概不懂“下深”之意,而臆改为“水深处”。
  13.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十七,第3页。
  14. 郭知达《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卷一,中华书局1982年影印。
  15. 《杜诗详注》卷一,第76页。
  16. 《六臣注文选》卷四二,第787页。
  17.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十二,第20页。
  18.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十二,第20页。
  19. 钱谦益《钱注杜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排印本,第36页。
  20. 高步瀛《唐宋诗举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49页。
  21. 《说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诗》,收入《杜甫研究论文集》第二辑,中华书局1963年,第15页。
  22. 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卷三,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排印本,第105页。
  23. 《六臣注文选》卷八,第168页。
  24. 见《韩非子·十过》,又见《论衡·纪妖》。
  25. 《六臣注文选》卷八,第169页。
  26. 按《文选》编次,张衡《西京赋》在前,所以李善注在此引《西京赋》,实际情况应是张衡《西京赋》意同《甘泉赋》。
  27. 浦起龙《读杜心解》卷一,中华书局1978年排印本,第23页。
  28. 《资暇集》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4—5页。
  29. 《六臣注文选》卷十六,第292页。
  30. 《六臣注文选》卷三三,第623页。
  31. 《续古逸丛书》影印《宋本杜工部集》卷十,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25页。此为杜甫自注,他本多刊落。
  32. 《六臣注文选》卷四十,第750页。
  33. 《六臣注文选》卷十一,第207页。
  34. 《水经注》卷三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23页。
  35. 《方舆胜览》,影印《四库全书》本,第471册,第778页。
  36. 《清一统志》,影印《四库全书》本,第480册,第164页。
  37. 《杜工部诗集辑注》卷十八,第742页。
  38. 《杜诗详注》卷二一,第1886页。
  39. 《六臣注文选》卷四七,第884页。
  40. 《说文解字》卷二下,中华书局1977年,第47页。
  41. 《方言》卷十三,《丛书集成初编》本,第119页。
  42. 《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239页。
  43. 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六《大智度论》第十六卷,台湾大通书局影印丽藏本,1985年,第985页。
  44. 翁方纲《石洲诗话》卷六:“《山寺》:老杜频用树羽字,皆未妥。”盖与“崇牙树羽”原义不同。
  45. 《全唐文》卷六一四,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6199页。
  46. 《全唐文》卷二二五,第2274页。
  47. 《全唐文》卷四一三,第4232页。
  48.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二四,第11页。
  49. 《杜工部诗集辑注》卷五,第204页。
  50. 《六臣注文选》卷二六,第500页。
  51. 《六臣注文选》卷十二,第237页。
  52. 《十三经注疏》,第2618页。
  53. 《汉书》卷二五,中华书局1964年,第1243页。
  54. 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447页。
  55. 如杜甫《送王十六判官》:“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是以“衡霍”指衡山,属用语连及。用语连及一般是取第一字之义,故不能以“衡霍”单指霍山。
  56. 《十三经注疏》,第2618页。
  57. 见《全唐诗》卷一八四、二五〇、六〇〇、八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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