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1923年的鲁迅

第二节
1923年的鲁迅

1923年,是鲁迅两个创作高峰间相对沉默的一年。在这之前,是“五四”高潮时期“一发而不可收”[1]的《呐喊》的写作,其后,则开始了《彷徨》和《野草》的写作,而在这一年,鲁迅却几乎停止了创作。除了没有间断的日记,现在所能见到的作品,是收入《鲁迅全集》中的《关于〈小说世界〉》(1月11日)、《看了魏建功君的〈不敢盲从〉以后的几句声明》(1月13日)、《“两个桃子杀了三个读书人”》(该文发表于1923年9月14日的《晨报副刊》,署名“雪之”)和《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1923年11月)四篇,并撰《明以来小说年表》(据北京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编《鲁迅年谱》,手稿现存,未印),前二者是两篇声明性质的短文,后二者是学术性质的。此外还有致周建人、许寿裳、蔡元培、孙伏园、胡适、马幼渔、钱稻孙、李茂如、孙福熙几位熟人的信(1981年版《鲁迅全集》收入致许寿裳、蔡元培、孙伏园的四封信)。以上所列诸篇,除《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皆为其生平所未亲自收集者。另外,该年5月之前鲁迅还翻译了爱罗先珂的三篇作品。[2]

除此之外,不应忽略鲁迅还可能花费精力对将于该年12月及次年6月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上、下册进行了编订。《中国小说史略》基于之前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等校讲授小说史的讲义,先后有油印本和铅印本,前者可能自1921年起多次油印。据李雪考证,单演义藏油印本《小说史大略》约成于1922年初,许寿裳藏铅印本《中国小说史大略》印成于1923年6月初。[3]《小说史大略》与《中国小说史大略》之间,“铅印稿是在油印稿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修订的,从内容到形式都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增补”[4],“改动处甚多,远不只是篇幅的大小论述的详略”[5],说明在油印稿基础上编订《中国小说史大略》,会花去一定精力和时间[6]。而铅印本《中国小说史大略》与新潮社版《中国小说史略》之间改动不大,后者比前者增二篇,一为“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但该部分在最早的油印本《小说史大略》中已有雏形——“史家对于小说之论录”),二是将“明之神魔小说”由铅印稿的上、下两编增至正式出版本的上、中、下三编,两相对照,“全书的叙述和对一些问题的评价的观点是一致的,但内容有增加,文字有修改”[7]。所增加者,也仅限于个别段落,这说明《中国小说史略》就是以《中国小说史大略》为蓝本的,由《中国小说史大略》到《中国小说史略》,不会花费多大精力。鲁迅1923年日记中有三次寄送许寿裳小说史讲义的记录,最迟在6月6日“午后寄季巿《小说史》三篇”[8],可能据此,李雪认为许寿裳藏尚未装订的铅印本《中国小说史大略》印成于1923年6月初,如果情况属实,则可以说6月前鲁迅已基本完成编订工作。但此一判断可能有误,《中国小说史大略》不是一次印成,而是分篇印刷,随课程进度以散页发给学生的,鲁迅寄送许寿裳,就是分成几次。鲁迅的编订工作,一直持续到年底,可能6月以后编订告一段落,直到10月8日和23日,日记才又提到寄小说史稿给孙伏园[9],此稿当为交由孙伏园付印的《中国小说史略》上册部分。12月10日给许寿裳的信中,鲁迅写道:“附上讲稿一卷,明已完,此后仅清代七篇矣。然上卷已附排印,下卷则起草将完,拟以明年二月间出。此初稿颇有误,本可不复呈,但先已俱呈,故不中止耳。已印出者日内可装成,其时寄上。”[10]这里所说的内容,日记未载,所寄许寿裳的“讲稿”,应该还是《中国小说史大略》铅印本的后一部分,而不是12月新潮社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上册,所谓“先已俱呈”,指的就是以前陆续寄的铅印稿(即信中所言“此初稿”)。据鲁迅日记,恰巧在写这封信的第二天,他下午刚寄出给许寿裳的书和信,才收到孙伏园寄来的新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上册。[11]到12月20日,日记中记下“夜草《小说史》下卷毕”,说明《中国小说史略》下册已基本写好,至1924年3月4日日记“夜校《小说史》下卷讫”,下卷始告完成,于8日寄孙伏园付印。由以上梳理可知,鲁迅于1923年确实在从事小说史的编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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