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丁玲的“一本书主义”

重提丁玲的“一本书主义”

当我要告别那间曾工作了十年的办公室时,最头疼的是如何处置那些东一堆、西一堆的书刊?或许有人会说,头疼什么?悉数搬回家得了。事情非如此简单。太太听闻此事,板着面孔“警示”:“不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搬回家,家里没地方放。”然后紧跟着又是一句狠话:“有本事自己再去买套房,怎么堆你的书我不管。”这话呛得我无言以对。确实,我腰包不鼓,腰杆不硬,拿不出钱来买一套房,专门来堆放我的书。

因此,为了不过多占用家中有限的空间,我必须对办公室的那些书刊,挨本儿进行清理。凡我认为无保留价值的,一概扔到门外,交给清洁工去。在清理过程中,哪些该留,哪些该扔,心中当然得有一个标准。首先该留下的是对自己写作有参考价值的书,诸如偶然发现存放已久的一本叶廷芳先生的文集《美学操练》,立即将之珍藏到拎包里带走;其次是中外经典级别的,这类书不知什么时候想起来,就会去翻一翻,即使搁在书架上长时间不看,也感觉有品位;最后是当代名家或文友的签名本,这些书附注着一份友情和体温,即使无时间看,也得藏着。除此以外,那就只好忍痛割爱了。也有让我在“割”与“不割”之间反复纠结的,那就是有相当多的只有一面之缘或从未见过面的写作者寄赠的签名本。扔吧,那上面有作者的签名,有一份心意在;不扔吧,我清楚,此生有限的时间内,我永远也不会去碰它。如何处置呢?恕我这里秘而不宣。

在整理书刊时,我时时有些感慨:一个写作者,如果一辈子能够写出一部让人搬家时不愿舍弃的书,也就该满足了。要达到这样的标准,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得丁玲在多种场合说过类似的话:“苏联作家爱伦堡认为:作为一名作家,就是应该向读者献出自己最好的作品。鞋子要一百双差不多的,不要只有一双好的;而作家的作品相反,不要一百部差不多的,只要有一部好的也行。”后来,她“转售”的观点被上升为“一本书主义”而遭到批判。我早年初听此话时,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一个作家就靠“一本书”吃一辈子,太没出息了吧!其实,仔细想想,在当代作家创作的海量作品中,有几部可以流传下去,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写出一部在大浪淘沙中能持久发光的书谈何容易?就拿丁玲本人来说,除了那本早期的《沙菲女士的日记》,还有什么禁得起今天重读?那部曾获苏联大奖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虽曾红极一时,才过去多少年,已经不堪再睹了。那些写文学史的专家,为了录以备存,或许会翻一翻吧。恭请文坛诸公,不妨常常扪心自问:自己的哪部作品20年、30年、50年后还会被人重读?从这个意义上说,写出一部让读者持久阅读的书,不亚于古时攀越“蜀道”,“难于上青天”啊。

在当下图书太多太滥的状况下,重提丁玲的“一本书主义”,也许不无必要。可能有写作者问:“我写不出那样的一本书,是否就该搁笔?”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强调抵达如此高度的难度,就否认大量普通写作者乃至草根写作的价值。宝塔的高度,也是需要厚实的底座来支撑的。但愚以为,需要提醒的是,不要写了几本书名气“熏天”,就轻易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足以雄视古今中外文坛了。笔者还认为,强调尽量写得少一点、好一点,无论对何种类型层次的写作者都是有益的。

尽管互联网技术提供了海量的储存空间,但我也不希望在这个空间里堆满了垃圾。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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