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诗的押韵

第二节
诗的押韵

押韵,亦作压韵。诗歌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具有声韵节奏之美,而且便于吟诵记忆。

一、什么是韵

所谓“韵”,指字的拼音韵母所发之音。《汉语拼音方案》韵母是三十五个,加上拼写规则中的-i、er、ê,共三十八个。诗歌讲的韵与韵母不完全相同。韵母由单个元音充当的叫单韵母,由两个或三个元音充当的叫复韵母,韵母含鼻音的叫鼻韵母。单韵母直接作韵,而复韵母或鼻韵母就要看韵头、韵腹和韵尾。

充当韵头的只有i、u、ü三个高元音。韵腹一般由主要元音a、o、e、ê充当,i、u、ü、-i、er也可以作韵腹。如:

诗歌讲的韵主要是指韵头后面的部分,凡韵腹相同或者相近的(如有韵尾,韵尾也要相同),都属于同一个韵。韵头、韵腹、韵尾三者俱全的,不计韵头。如:

日照香炉生紫烟,

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

——〔唐〕李白《望庐山瀑布》

这首诗押的是“an”韵:烟yān,川chuān,天tiān。川的韵头“u”和天的韵头“i”不算为韵。

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叫“同韵字”。写诗使用同韵字叫“押韵”。诗的押韵,均在句末,所以称为“韵脚”。

二、怎样押韵

近体诗的押韵非常严格。每首诗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首句入韵的,必须按首句末字之韵一押到底;首句不入韵的,必须按第二句末字之韵一押到底。也就是说,诗的第一句或第二句就决定了本首诗的用韵。

近体诗押平声韵为正体正格。

押韵的位置,不论五言、七言,一般都是逢双句押韵。近体诗每两句为一联,上句为出句(上联),下句为对句(下联),押韵指每联的下联末尾一字。律诗是第二、四、六、八句押韵,绝句是第二、四句押韵。

首句也可入韵,称首句入韵。五言律诗和绝句,首句通常不入韵,是正格;入韵是变格。七言律诗和绝句,首句通常入韵,是正格;不入韵是变格。

总之,近体诗逢双句押韵,首句可起韵,也可以不起韵。

三、声韵避忌

1.不能凑韵、叠韵或同义押韵。

“凑韵”,是指为了押韵,所用之字与全句之意不协调、不通顺,勉强凑合成句。

“叠韵”即“重韵”,指同一个字在一首诗里作两次韵脚。

“同义押韵”,是指同韵而又同义之字,在一首诗里作韵脚。如“忧”和“愁”、“芳”和“香”等。

2.不能出韵,首句可借韵。

近体诗的韵脚,要用同一韵部的字。作诗押错了韵,叫“出韵”或“落韵”,这是不允许的。如果首句用韵,可以通押邻韵之字,称“借韵”(参见本节邻韵部分),但其他句概不能借韵。

在特定条件下,律诗的用韵也可有变通,有两种格式:

一是进退格,又称进退韵。即在首句不入韵的八句四韵律诗中,第二、六句押甲韵,第四、八句押乙韵,甲、乙两韵为邻韵。

二是辘轳格,又称双入双出。即在首句不入韵的八句四韵律诗中,第二、四句押甲韵,第六、八句押乙韵,甲、乙两韵为邻韵。

3.韵外避忌

以上说的是押韵的避忌,韵外有些地方也需注意:

一是避“上尾”。一首诗中,几个出句末尾的仄声字,最好避免同声相连。如律诗中的一、三、五、七句,相近两句的末尾字不要都用上声,或者都用去声、入声。四个出句的末尾字,最好上、去、入声都有,至少不要连用两个同声调的字。如果同声连用,就叫“上尾”。在这一点上,倘若内容与形式相抵,可以不计,唐宋诗中已有先例。

二是避重字。近体诗出现“叠韵”是不允许的,而不在韵脚的其他字,一般也不能重复。一首诗,字数有限,应当尽量避免出现相同的字,尤其是律诗。当然,有些地方为了强调或特殊原因,出现重复也是有的。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登高》)“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三是避非韵句入韵。非韵句即诗中每联的出句(除首句入韵)。一首诗中,每联的对句都是押韵的,如果在出句的末字也用了该诗的韵,虽然平仄声调不一,但阅读起来就影响了声律的美感,给人一种“顺口溜”的感觉。如果这些出句的末字远离该诗之韵,读起来则更加具有节奏感。因此,非韵句末字应当避开该诗之韵,即便邻韵也以避开为好。

四、诗韵

作诗所押的韵或所依据的韵书叫诗韵。将同韵的字分别编成若干部属的字典叫“韵书”。在韵书中,同韵字集在一起的若干部叫“韵部”,如平水韵有一百零六个韵部。每一韵部中取一个字作代表叫“韵目”,如“一东”、“二冬”、“三江”、“四支”。写诗押韵,就是指韵脚要用同一韵部的字。

1.《平水韵》

《平水韵》是南宋时期编纂的韵书。此前韵书,隋有《切韵》,唐有《唐韵》;至宋有《广韵》、《礼部韵略》等。《平水韵》是在《礼部韵略》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原为金代官韵书,元明清以来,科举考试诗赋,文人作近体诗,都以此为依据,沿用至今。平水是旧平阳府城(今山西临汾)别称,因刊行于此,故名。

平水韵共一百零六韵。上、下平声各十五韵(平声字分为两卷,“上平声”指上卷,“下平声”指下卷);上声二十九韵;去声三十韵;入声十七韵:

上平声

下平声

上声

去声

入声

2.《诗韵新编》

作为探讨试验,1965年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1978年、1984年两次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修订,1989年10月第二版。该书归现代汉语为十八个韵部,其中七类可以通押,使用较为方便。该书仍旧保留了入声字。

十八韵如下:

一麻a、ua、ia。

二波o、uo。

三歌e。

四皆ie、ue。

五支i(属声母zh、ch、sh、z、c、s,与七齐有别)。

六儿er。

七齐i(属声母b、p、m、f、d、t、n、l、j、q、x、y,与五支有别)。

八微ei、ui。

九开ai、uai。

十姑u。

十一鱼v。

十二侯ou、iu。

十三豪ao。

十四寒an、ian、uan。

十五痕en、in、un、vn。

十六唐ang、uang、iang。

十七庚eng、ing。

十八东ong、iong。

以上十八韵的通押情况是:

阴阳上去声四类

波歌、支儿齐、鱼姑、东庚。

入声三类

麻波歌皆(开口呼音素收音的)

支齐(齐齿呼音素收音的)

鱼姑(合口呼音素收音的)

另外,也有人主张,八个入声韵部可全部通押。

3.《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

近几年,《中华诗词》编辑部组织力量,致力于声韵改革研究,对诗词界使用的各种诗韵简表进行了分析、比较和归纳,经过集体反复研讨,整理出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

《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的韵部划分以普通话、《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依据,将汉语拼音的三十五个韵母,划分为十四个韵部。每个韵部中,发音为阴平、阳平的字即为平声字,发音为上声、去声的字即为仄声字。入声字不再区分,分别派入所属的韵部之中。用入声韵的词牌,用新韵时改用仄声。对于多音字,根据不同读音,分别归属相应韵部。

十四韵如下:

一麻a、ia、ua。

二波o、e、uo.

三皆ie、üe。

四开ai、uai。

五微ei、ui。

六豪ao、iao。

七尤ou、iu。

八寒an、ian、uan、üan。

九文en、in、un、ün。

十唐ang、iang、uang。

十一庚eng、ing、ong、iong。

十二齐i、er、ü。

十三支-i(零韵母)。

十四姑u。

以上介绍的三种诗韵(见本书附录),普遍公认的是平水韵,而对新韵则存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阅读古典诗词,自然要以平水韵、词韵而论;但今人创作诗词,使用新韵未尝不可。只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在一首诗词中,只能依一种韵书用韵,不可两种或者多种混用。

五、邻韵

邻韵指韵书的韵部中,读音相近的韵部。平水韵一百零六个韵部的邻韵情况如下:

平上去三声十五类

在平声中,歌、麻、蒸、尤、侵等五个韵部无邻韵;在上声中,哿、马、有、寝等四个韵部无邻韵;在去声中,个、祃、宥、沁等四个韵部无邻韵。

以上第六、七类可以通用。蒸韵的上、去声分别归入迥、径两韵。

“半”的意思,是指该韵部的一部分字。上平十三元从“元”到“谖”,这一部分字与“寒删先”为邻韵;后一部分字与“真文”为邻韵。上声十三阮,自“阮”至“堰”,这一部分字与“旱潸铣”为邻韵;后一部分字与“轸吻”为邻韵。去声十四愿,自“愿”至“圈”,这一部分字与“翰谏霰”为邻韵;后一部分字与“震问”为邻韵。

入声八类:

以上八类中,职、缉两个韵部无邻韵。第三、四类可以通用。

写古体诗,同类即邻韵一般可以通押,但平仄不能通韵。在仄声韵中,上、去、入三声一般是单用,上、去声有时也可以通押。

写近体诗,首句起韵可借韵,就是指邻韵即同类之中相借,如: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的这首绝句《清明》,韵用上平十三元(魂、村),首句入韵借邻韵上平十二文(纷)。

六、宽韵、窄韵、和韵、限韵

宽韵、窄韵是根据各韵部字数多少大体划分的,并无明确界限。通常把韵部中字数较多的称为宽韵,如上平一东、四支、七虞、十一真,下平一先、七阳、八庚、十一尤等;把韵部中字数较少的称为窄韵,如上平五微、十二文、十五删,下平九青、十蒸、十三覃、十四盐等。

还有的韵部字数很少,如上平三江、九佳,下平三肴、十五咸等,称为险韵。

这种划分,是就平水韵三十个平声韵部说的。近体诗是押平声韵的,而且用韵甚严,每首诗的韵脚只能从一个韵部中选字,所以说写诗用宽韵,选字空间就大些;反之,余地就小些。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除了限韵作诗,往往不是先选好了韵再作诗,而是先有句再酌韵,在这个基础上尽量从宽韵;有时因得佳句不忍舍之,也就无法选韵。其实,具体到某一情境,有的韵部字数虽不多,但却非常适用;相反,有的韵部字数虽不少,但却很难选字。

仄声韵部一般只用于古体诗,古体诗可以邻韵通押,没必要作宽、窄之分。

和韵,指根据别人先写成的诗的诗韵或自己前一首诗的诗韵写诗,即相互唱和酬答。有次韵、用韵、依韵、叠韵等:

次韵,又称步韵,是限用前诗韵字,韵字次序不变;

用韵,是限用前诗韵字,韵字先后次序可变;

依韵,是依照前诗韵部押韵,但不一定采用相同韵字;

叠韵,是依照自己前诗用过的韵字及次序,再作一首或数首,即自唱自和。

还有一种诗,不要求步韵、用韵或依韵,但与前诗相关;有的在诗题中写“和”、“酬”、“读”、“答”等字,也有的不写,但因为是针对前诗写的,所以也是和诗。

古人和韵写诗,尤其是诗人之间的相互酬答和唱,是常有之事;有时甚至即兴赋诗,口占而出;其中不乏名篇佳作,如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欧阳修《戏答元珍》等。在和韵的几种形式中,次韵诗比较常见。

限韵,指规定作诗必须押某韵或必须用某韵中某几字。古代科举考试,往往限韵作诗。民间作为娱乐,文人墨客相聚,有的也采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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