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阅读浪漫小说》的撰写缘由

引言 《阅读浪漫小说》的撰写缘由

作为一部探讨在特定情境下蓬勃开展且自有其特性的阅读活动的著作,这本书在1984年初版时拥有其特定的受众。因此,在光阴似箭地过了这么些年后再次出版,势必就需要重新撰写引言了。[8]尽管此时距离本书放言高论的初版引言脱稿之日还不到十年,但是学术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知识界的推陈出新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那篇引言在现在看来即便没有离题万里,也早已经是陈词滥调了。事实上,这是我交稿后首次通读《阅读浪漫小说》,而这个过程让我很受打击,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中竟有那么多观点都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个历史时期不仅受限于我个人先前的学术轨迹以及我试图去了解的特定群体的发展历程,而且也被一个更大的知识界所左右——它对我的作品产生着无形、间接但强度丝毫未遭减弱的影响。

由于近年来文化研究的兴趣骤然井喷,因而鲜少读者会以同样的文学和阅读理念,以及我认为是1984年那批受众所特有且我极力予以批驳的批评观来阅读这部论著。因此我不愿意不加说明或批评,仅仅向新的读者复述在《阅读浪漫小说》一书中论证过的理论和方法论主张;我希望能让本书的主张派上新的用途,同时对它的局限性做出解释和批评。我尤其想要将《阅读浪漫小说》与当前富有影响力的论著(其中大多数都是出自于现今被宽泛地界定为文化研究“伯明翰学派”[9]的学者之手的人种志)并置并进行比较。在我撰写这本书时,我根本不知道这类著作的存在,但它现在在《阅读浪漫小说》的阅读圈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虽然我们现在只能回顾性地构建这些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出版的伯明翰学派论著与本书的关系,但是这层关系绝不应只草草地一笔带过。

《阅读浪漫小说》的新读者想必很快就会注意到,本书的理论论据大多来自于在美国工作(虽然这一限定条件并未被特别指明)的美国研究[10]学者,尤其是那些将文学当作主要研究对象的人。由此便会产生一个问题:一个文学文本能够证明什么?但对于一部常被解读为对女权主义研究成果做出贡献,或在传播学理论框架中,为受众地位和大众文化消费性质的讨论添砖加瓦的著作而言,这样的关注点可能会显得奇特而偏离焦点。[11]然而,上述事实只是证明了,不论作者最初的意图为何,她都无法预见或限定其作品的发展道路,也不能决定它是如何被接受和阅读的。她同样无法预测它将以怎样的方式改变她——这一点我将在之后详述。但是,了解我个人及我的思想状态在《阅读浪漫小说》的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论辩基础(polemical ground)和定向语境(orienting context)的作用,我认为还是相当有裨益的。这些信息非常有用,它们将帮助我解释这本书为何最终会受缚于它的理论及主题,以及在朝着原定目的地前进的过程中,是如何一步步地偏离到另一个方向。

实际上,第一章的理论观点是一次学术争论的产物,因此它也是机构性以及政治化的产物。它始于我在1977年被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国文明学院雇用之时。该学院因其对早前的一个美国研究正统理论发起挑战而闻名于美国的美国研究学界。这个正统理论形成于1940年代末、1950年代初,是在回应称霸美国英文系的新批评主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理论之一。冷战时期对于形式主义的过度热衷引起了学界的不安,并似乎因此催生了须再次考虑何为“美国人”的迫切需要。于是,一批美国文学院的学生便重申了如下宏图的合理性,即将经典的美国文学与孕育了它们的历史语境重新联系起来。大批的文学研究者和思想史学家由此结成了联盟,并促使了美国研究项目和院系的创建。不管它们与更为传统的英文系存在怎样的差别,这类项目与院系至少仍相信,在这个国家“最伟大的”艺术作品中,仍能找到关于美国过去的最可靠和最复杂的记录。[12]

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国文明学院反对这类主张,并开始条分缕析地批判如下臆断:这些基于其自身美学境界(aesthetic achievement)而选择的作品一定能代表大多数的群体,即便这一群体很可能从来就没读过这些著作。未来将成为我同事的那些人(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都不是文学批评家)认为,由于是在一个被社会科学所框定、证据的效力(evidentiary validity)和数据的代表性必然因此存疑的结构内创作,“精英”文学或许反映了美国特定群体所持有的信念。但是基于它得出的论断不能随随便便地推延至完全不同的阶层或种族群体身上。他们指出,要想对更加“普通的”(ordinary)美国人做出准确的阐述,因大众而出现并为其所消费的通俗文学才应成为文化研究的主要焦点。[13]

而我受聘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大多数的毕业作品都在关注某一类的通俗文学。这些作品都是在卢塞尔·奈的指导下完成的。他是美国首批真正研究美国通俗文化的学者之一。[14]虽然奈本人毕业于历史系,但他供职于密歇根州立大学的英文系。因此,在他的指导下,该校的美国研究项目凸显了通俗文化研究的必要性,虽然在理论上它仍比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更保守。该校教授的分析方法仍主要为形式分析(formal analysis)和训诂(textual exegesis)。因此,我是以通俗文化研究的毕业生,同时也是文学批评家的身份来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阅读浪漫小说》对于探讨对象的选择便显露了我的这一背景。

到我进入该学院时,我的同事已经开始摒弃用统计学的模式研究社会和行为,转而构建了一套运用人种志研究方法的复杂基础理论(rationale),力图以此来探讨美国的文化。在吸收了人类学而非社会学的知识后,他们认为文化研究必须将空间和时间的特性纳入考虑范畴。于是他们摒弃了被雷蒙·威廉斯、斯图亚特·霍尔[15]和其他学者称为“文学——道德”(literary-moral)的文化定义,界定了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定义,即它是历史上和当下暂时存在于此地之人的所有生活方式的总和。[16]该学院规定的研究生研讨班须对特殊社群进行同步且深入的人种志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也受启于理查德·霍加特、威廉斯、E. P. 汤普森[17]、霍尔和其他学者的讨论,开始转向人种志方法论,从而研究亚文化或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间必然存在的“竞争、张力和冲突”。[18]由于后者是脱胎于英国发展完备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就连伯明翰中心最早期的论著都是在探讨如下关系的性质:行为和文化意义的人种志研究与决定结构(structures of determination)的意识形态分析之间的关系。[19]虽然美国研究转向人种志方向是出于对一个复杂社会中亚群体(subgroup)之间关系(若非争斗的话)的关注,以及感兴趣于行为和“信念系统”(belief systems)之间的关系,但美国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相对较弱,因此,绝大多数的早期作品并未直接进行意识形态的讨论,也没有探究在哪一个地区某种特定文化产物意图支配另一种。

不管怎样,当我开始在文学批评的层面上研究读者发展(reader developing)的理论工作,与此同时深入文学文本的符号学概念时,人种志的研究方法已经成了我无法忽视的东西。在参加了深受戴尔·海姆斯、欧文·戈夫曼、芭芭拉·赫恩斯坦·史密斯以及其他学者影响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符号学研讨会(Penn Semiotics Seminar),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一番讨论后,我就着手进行本书的研究工作。[20]于是,就在我试图回应同僚关于文学文本到底能够提供怎样的佐证这一问题之时,我也渐渐地接受了关于符号化过程(semiotic processes)的理论观点,即它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具有了多变的特质。如果说“话语人种志”(ethnographies of speaking)是有必要进行的研究——海姆斯本人就表示过这一看法,那么在我看来,我们就没有理由不能假设说,鉴于言语(speech)会因空间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阅读势必也会具有同样的特性。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且研究者发现了真实的群体实际上是如何阅读特定文本的话,那么,我想我也就可以解答同事关于文学的证据性(evidentiary status)这一问题了。如果阅读会因空间和时间而有所差异,而研究者又想要使用文学重新建构文化,那么,研究者就需将特定的文本与产生和消费这类文本的群体联系在一起,并阐明参与其中的个体实际上是如何将这些文本建构为意蕴丰富的符号学结构的。因此,我个人认为,美国研究需要进行“阅读人种志”(ethnographies of reading)研究。

可以说,《阅读浪漫小说》是在就一系列关于文学文本的理论问题做出回应的过程中诞生的。因此,它的初衷就是要探究是否可以对阅读进行经验主义的调研,进而对文学作品及其消费的历史和文化含义做出“准确”的阐述。我之所以决定摒弃诸如潜藏(inscribed)[21]、理想(ideal)或典型(model)读者这些概念,转而研究历史中的真实主体(actual subjects),主要是由于我那些受过社会科学传统和文化理论训练的同事抛给我的难题。《阅读浪漫小说》中由此而来的经验主义在本书的如下观点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在文化研究中,以经验主义为基石的阅读人种志应当取代所有的直觉型阐释(intuitively conducted interpretation),因为这种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可让我们更加准确地描述一本书对于一个特定受众群的意义。这个观点与我当时在美国研究学界的处境密切相关。那时学界依旧在讨论着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即在文化研究中“科学的”方法要比“文艺的”方法相对更好。[22]

但这本书最终并未能按照它的初衷发展下去。这是因为,“人种志研究”的能动性(activity)实际上催生了许多出人意料的结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让我认识到:即便我是使用人种志的方法描述“原述者”(native)的见解,它也必然是一种诠释(interpretation),或化用克利福德·格尔茨[23]的话说,我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阐述(construction)我的受访者在阅读浪漫小说过程中所进行的解读(construction)。对于那些熟谙人类学研究方法,或参与了现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人种志项目的人来说,这一点当然算不上新颖的看法,但我确实是在尝试撰写这部人种志著作的过程中才发现了它。我曾试图在第一版引言(和其他的许多作者一样,在正文的章节完成之后,还在进行大量的修订)中坦言这一点。我也试图开诚布公地宣布我的女权主义立场,并坦承它影响了我对于受访主体自我认知(self-understanding)的评价或反应。但我现在认为,我最初对于社会科学的经验论主张过于执着,这让我无法全面地认识到如下事实,这即是说,即便我只是对受访者的自我认知进行不加修饰的描述,我个人的概念性观念(conceptual construct)和看待世界的方式就算不会再创造了它,也仍会对它产生润饰的效用(mediated)。[24]

因此现在我想要更加坚定地强调安吉拉·麦克罗比的主张——“呈现即是阐释”(representations are interpretations)。[25]她指出,呈现之物绝不可能是部分客观现实(objective reality)的纯粹镜像,存在(exist)总是经过“一系列甄选机制——比如强调、编辑、裁减、转录和变化等”处理后的结果。假如我是现在写《阅读浪漫小说》,我将会更加泾渭分明地区分受访者实际上所做的评论以及我对于她们的看法。或许更重要的是,我会更加细致入微地描写访谈本身,并从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评论,从而更进一步地探究受访的史密斯顿女性和我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发展出来的关系的性质。就此而言,我也不会再据理力争地声称,阅读人种志应当取代文本阐释,并坚信前者更能胜任揭示客观文化现实的重任。相反,我会说,在一个对个体社会行为拥有强大决定作用的社会和文化语境中,要想不偏不倚地探究历史主体理解和尽力掌控他们自身行为的方式,那么,阅读人种志的研究方法就可发挥大有裨益的效用,成为多焦点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现在也想强调的一点是,任何学者关于社会形态是一个决定性情境(determining context)的观点也都是一种阐释,其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立场和一个特殊历史语境下的产物。就我的情况来说,声称文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决定的阐释性假设与我个人的处境密切相关:一是我不断发展的女权主义思想;二是我对于当时正蓬勃发展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了兴趣。

虽然《阅读浪漫小说》并未明确强调其关于史密斯顿女性之社会背景的描述就是一种阐释(并因此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但它至少尝试着将这一背景理论化为一种社会决定因素(socially determining)——这一点更多的是受到了《恐怖小说》的作者杰里·帕尔默的启发,我是在与他谈论特里·伊格尔顿在《批评和意识形态》中试图重新思考文学创作的本质时形成了这个观点。[26]这些讨论促使我开始在讨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中搜寻相关的参考书目,同时,这一学术动向也因为如下的活动而有所强化。为了了解那些与我分享其所思所想的女性所处的社会处境,我一直持续查阅女权主义的相关文献。当我观察到阅读浪漫小说这一行为经常出现的物质和社会背景后,“决定因素”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我的面前。

我是在研究生时开始关注浪漫小说这个主题的。当时我关于“通俗”和“精英”文学之差别的学位论文涉及了这个内容。[27]我在这些有待评估的类别中搜寻一种能够用于考察十变五化地运用惯常桥段(generic conventions)的类型时,最后选定了哥特浪漫小说。我曾经参加过一个女权主义意识强化小组,这让我对女权主义的学术写作萌发了兴趣,并把研究浪漫小说视为进入这一领域的途径。虽然当时我刚刚开始对侦探小说产生兴趣,但是在此之前从未读过任何通俗浪漫小说。然而,我仍希望能将我女权主义的“个人”生活与我认为的无性别(nongendered)且在当时还未关注女性相关论题的学术工作结合在一起。这一决定开启了一个缓慢、曲折且常常充满了苦痛的转变过程,并且直到六七年后我真正开始动手写作《阅读浪漫小说》时,这一过程才有了质的变化。在写作的过程中,由于我必须对真正的浪漫小说阅读活动所具有的复杂性进行解释,这样的艰巨任务让我对女权主义理论和它对女性境况的分析有了更加强烈和个人的亲历感。随着浪漫小说的读者娓娓道出她们的个人生活,这样的亲历感也跟着日益增加。即便当我开始在史密斯顿女性关于她们自己的叙述中看到了自己,并且也慢慢地承认自己对她们怀有认同之心时,女权主义作家仍旧帮助我分析了这些女性的处境,并探索其背后各不相同的决定因素。因此,撰写人种志著作收获的另一枚意外硕果就是我个人的政治化。在我开始写作时,这种政治化进程才刚刚开始。这一事实再加上我当时拘执于如何对文学进行文化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因此在开始时,我误读了关于浪漫小说的女权主义作品,导致我忽视自己的论点与诸如塔妮娅·莫德莱斯基和安·巴尔·斯尼托[28]一类的学者存在的连贯性。[29]

因此,本书所采用并贯彻的研究方法很大程度是与我最初的理论关注点(theoretical concerns)有关,而这些关注点从我开始涉足文学批评讨论起就形成了。由于我从一开始就采纳了读者理论家斯坦利·费什[30]的观点,即文本阐释是释意群体(interpretive communities)使用特殊的诠解策略构建形成的,于是我力图比照由训练有素的文学批评家撰写的、风靡当时的浪漫小说阐释文章和这个文类的粉丝撰写的评论。[31]因此,在进入这个领域时,我仍是抱着一种狭隘的态度,认为阅读就是一种阐释,并且认为这个课题很大程度上是侧重于探究对文本进行与众不同的解读。直到我将浪漫小说的意义这个问题抛给史密斯顿的女性,而她们一再地将阅读浪漫小说视为家庭语境下的一种活动和社交事件,并在这一层面上谈论它的意义时,这项研究才开始与英国当时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产生交集。

但如今让我大感震惊的是,这些浪漫小说的读者本身以及她们有条有理谈论其所思所想的方式,促使我思考了许多也在其他学者包括保罗·威利斯、大卫·莫利、夏洛特·布朗斯顿、安吉拉·麦克罗比、桃乐茜·霍布森和迪克·赫布迪奇[32]等的头脑中盘旋的问题。[33]事实上,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些女性读者将阅读浪漫小说这一行为视为一种“独立宣言”,这让我意识到,她们的媒体使用(media use)所具有的意义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并存在内在的自相矛盾性。理解这其中的复杂性可让我们条分缕析地区分以下二者:阅读活动(event)的重要性和由此建构而成的文本意义。虽然我当时并未如此详尽地阐述这一点,但是,关于阅读活动的这一看法将我引向一系列的问题:“一个特定的文本被如何使用,它在一个特定的时刻、一个特定的制度化空间内涉及特定的受众时,发挥着怎样的功能。”[34]于是,这本书渐渐地不只是在探讨作为文本被阐释的浪漫小说,更是在研究作为一种行为形式的浪漫小说阅读活动。这种阅读活动在真实存在的社会主体(那些首先将自己视为妻子和母亲的女性)那日复一日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复杂的干预作用。

因此,《阅读浪漫小说》与桃乐茜·霍布森的《十字路口》、大卫·莫利和夏洛特·布朗斯顿讨论《全国》节目的著作以及安吉拉·麦克罗比关于工人阶层的女孩的论著存在着显著的相似性。虽然本书阐述中心论题时遣用的语言与他们著作中的或其著作中特别援引的参考书目中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但是《阅读浪漫小说》和他们一样,都重点关注受众在与媒体信息的互动中所彰显的自由度这一问题,也同样感兴趣于这类文化形式是以何种方式植入其使用者的社会生活之中。本书的理论立场与桃乐茜·霍布森的如下结论非常接近,即“这本著作中没有普世适用的内在信息或意义”,以及“当读者为这个研究项目增添他们自己的阐释和理解时,它才会变得鲜活,才具有传播性”。[35]事实上,由于我从一开始就赞同斯坦利·费什的观点,即文本特征并不是阐释赖以维系的实质结构(essential structure),相反,它是产生诠论的过程中,因此在我看来,《阅读浪漫小说》的理论立场也接近于霍布森的另一个观点:“有多少个体观众解读一个研究项目[或文本],它就有多少种阐释。”[36]但本书要特别论证的重要一点是,不论无穷多的阅读会产生多少种理论上的阐释可能,观众和读者对于文本的解读大体上仍有一定的程式(patterns)或规律性(regularities)可循,这是因为处于特定社会位置(social location)的他们也由此获得了特定的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ies)。因此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相似的阅读习惯,主要是因为处于相似位置的读者习得了一套相似的阅读策略和阐释代码用于解读其接触到的文本。

《阅读浪漫小说》借助费什的“释意群体”这一概念来理论化这其中的规律性,之后再试图确定作为一个释意群体的史密斯顿女性对于浪漫小说的解读是否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受过专业训练的文学学者。但是,费什提出释意群体这一概念只是针对学术界中各成体系的文学批评模式,更确切地说,即是由弗洛伊德派、荣格派、神话派和马克思主义派衍生的批评理论,因此,这个概念的理论并不完备,没法用于阐述社会群体的复杂性,或解释他们到底是如何、何时以及为何会成为释意群体。换言之,在《阅读浪漫小说》中,关于“群体”的理论本身多少有点理据不足,因为它未能准确地详述浪漫小说阅读群体的成员资格是由哪些条件构成的。因此之故,它无法绝对公正地探讨社会位置与复杂的阐释过程这二者间的关系性质。究而言之,它无力解释社会决定因素是如何让史密斯顿的浪漫小说阅读活动更加活跃。

但不管这种探究方式存在怎样的不足,对于我的研究而言,决定因素和规律性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考察的群体相对而言仍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这些女性不仅对我提出的关于浪漫小说的问题给予了类似的回答,她们还时常主动地提及阅读浪漫小说与她们为人妻母所处的日常社会境况之间的关系。因此,我借助于女权主义理论的解释性学说(explanatory constructs),尤其是“父权制婚姻”这一概念,从理论上对她们程式化的回答和相似社会位置的关联进行了阐释。除了使用这类概念解释她们进行阅读时所处的社会处境,并且运用它理解这类阅读活动在那种处境中所起到的干预作用外,我也会在适当的时候将这类概念还原为一种社会形态,并借助于南希·乔德罗的心理分析理论,用它来解释导致她们所处之位置以及她们对这种位置心有不满的欲望结构(construction of desire)——正是这种欲望结构本身最终导向了重复性的浪漫小说阅读行为。

现在回头看来,我认为,对于父权制婚姻的具体化(reification)除了有助于我充分了解浪漫小说吸引这些女性的原因外,它同时也让我避开了与严密的决定机制有关且至关重要的若干理论问题。假如我当时是以比较的方式进行这项研究的话,那么,大卫·莫利在《〈全国〉的受众》的批评性后记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或许就会得到更加显著的凸显。[37]他早前曾发文讨论过传统的社会学/结构变量——年龄、性别、种族和阶层——发挥影响后对于意义所产生的决定性作用,但他在上述文章中特别指出了这一讨论的不足之处。莫利在他的著作中就这一问题提出的许多疑问如今也摆在了我的面前。鉴于他已经指出他自己过于关注阶层这个单一的变量,以及这个概念本身的建构也过于简单了,因此我或许也可以说,我的研究排他地拘执于性别,并且使用了相当僵化的父权制概念。事实上,我现在很希望能以比较的方式撰写一部关于浪漫小说阅读活动的人种志,以图确定诸如年龄、阶层位置、教育和种族一类的社会变量与性别发生了怎样的交集,才导致了不同的人与浪漫小说形式生发出各不相同,有时甚至相互冲突的互动。有类似处境但不读浪漫小说的女性或许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主题,我们也许可由此确定是哪些特定语篇能力(discursive competencies)的缺席(或增加)才导致了浪漫小说在这个群体眼中变成不知所云、令人生厌或无足轻重的东西。

不管《阅读浪漫小说》在社会学意义上存在怎样的不足,我仍认为,为了描绘出浪漫小说对于这一小部分女性所具之“吸引力”(purchase)这一复杂的问题,本书所采用的特殊方法(或各种方法的集成体)是进行更深入的讨论,甚至进一步分析研究的起点。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点确是如此,因为在本书讨论过程中渐成体系的阅读观念类似于莫利曾推荐过的类属或话语模式——莫利认为,应当使用这种非常有用的模式取代早期文化研究著作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编码——解码阐述系统。虽然对史密斯顿女性的观察最终让我得出了与莫利的建议有着惊人相似性的一整套程序,但在此我并不打算简单地暗示说,《阅读浪漫小说》亦步亦趋地践行了莫利的倡导。相反,我想说的是,他在上述后记中所做的启发性评论颇有助益,让我可借此发现自己分析中其他有所欠缺的理论化步骤,甚至可用于拓展和完善我的分析。

在指出了早期关于“全国”受众的论著中存在着在他看来非常重要的社会学问题后,莫利表示,如果受众研究能够摒弃简单的编码——解码模式,转而采用以类型为基础(genre-based)的阐释和交互理论,那它就会卓有成效得多。他认为,这类理论能够更加恰如其分地建构关于阅读过程的理论,即它是一个错综复杂且相互关联的系列活动,除了观念共识(ideological agreement)外,还牵涉到息息相关/毫不相干(relevance/irrelevance)和入理切情/不知所云(comprehension/incomprehension)的问题。在以文类为基础的理论中,文类被看作是为意义申衍(既可通过写作,也可从阅读中得以实现)设定一整套的规则。因此,这样的理论或许可解释特定种类的文本尤其吸引某个特定群体(其他群体则兴趣缺缺)的原因,因为它会让人思考一套既定的文类规则是如何以及在何处被构建、习得以及使用的问题。这种类型研究将会聚焦于话语内构成(interdiscursive formations),也就是说,探讨在特定社会构成(social formations)中习得的各种文化能力,以及这些能力在种类繁多、相互关联的类型或话语中是如何被激发和保存下来的问题。就像有人会问是什么样的社会规则(social grammars)让青春期的男孩子理解并喜欢诸如《月光光心慌慌》系列[38]的恐怖电影一样,一些人也可能会想了解,是什么样的文化能力让一些女性认为浪漫小说与她们的经历息息相关,并将它当成了获得快乐的可行途径。

虽然《阅读浪漫小说》并未使用莫利的术语,但是它确实是朝着他所设想的类型理论发展的。首先,它试图厘清史密斯顿的女性所处的社会和物质处境,是如何让她们将阅读浪漫小说这一行为看作一种颇有妙趣,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活动。其次,通过详尽的提问,让这些女性对浪漫小说给出她们自己的定义,并划定评判这一文类中理想和失败作品的标准,这个研究力图勾勒出那些能让这些女性感到尤为满意,愿意沉浸于其中的特定叙事作品的结构。最后,借助于心理分析理论,本书试图指出,在一个特殊的家庭单位中,她们的社会化结果是如何以及为何会让这些女性从这类环环相扣的“故事”中获得愉悦之感。为了让读者对本书接下来的讨论内容有所了解,同时也向她/他指出值得进一步挖掘的问题,下面我将对《阅读浪漫小说》的每一个章节进行简要的概述。

《阅读浪漫小说》第一部分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讨论浪漫小说阅读活动发生时的社会和物质情境。因此,我一开始就调查了让浪漫小说在1970和1980年代出现井喷发展的各种社会推动力。在当时,这类小说采用了各种尤其适用于女性的行销手段,也就是说,提供邮购订阅以及在那些女性经常出入的商业销售点进行推销。[39]虽然我的研究方法与桃乐茜·霍布森钻研《十字路口》时的手法类似,即从细微处着手,但我并未像她研究这部肥皂剧时那么追根究底,去考察渗透于浪漫小说写作和编辑过程中的专业意识(professional ideologies)。不过本书也确实意识到,即使是对于读者而言,浪漫小说的创作群体也非常重要,因为史密斯顿的女性明确无误地表示,她们很清楚自己会阅读特定和个别作者的作品——她们能够详细地描述出这些作者的特殊风格记号,而非那些千篇一律、量产化的商品。虽然有出版界的干预,但是在这些女性看来,阅读浪漫小说是加入一个更大且只有女性的社群的方式之一。然而,假如让我现在来做这项研究的话,我就会比较浪漫小说的意义和重要性,因为它已经成为作家、编辑、读者甚至女权主义批评家的日常生活之一部分。这样的研究或许也可揭示出对单一文本进行文化含义或意识形态的简单解读所固有的问题。[40]

结束了关于影响作品印制数量(这为定期购买浪漫小说的可能性创造了条件)这一历史进程的讨论后,《阅读浪漫小说》接着便试图等量齐观地探究构成女性的私人生活空间,使她们有可能定期阅读浪漫小说的特定环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仔细地区别了阅读活动和在此过程中读到的文本。我认为很有必要这么做——读者将会在后面发现确实如此,因为史密斯顿的女性坚定且明确地表示,阅读浪漫小说是一种手段,让她们可以暂时地拒绝与为人妻子和母亲这一社会角色相关的种种要求。正如她们对此所做的评论一样,阅读是一种“独立宣言”,起到了保护隐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它也让读者心有所依,并可一吐心中块垒。实际上,鉴于上述观点,我努力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阐明“逃离”这个词语的重要性。由于这些女性认为她们的“普通”生活和幻想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与绝大多数的媒体分析人士不同,我将从更接近于其本义的层面上讨论“逃离”这个词,从而详述她们要求这一距离的缘由及其特性。[41]因此,我力图慎重对待“逃避”这个词的双重含义,也就是说,这个词所指涉的对于某种环境的拒斥以及它意图构建的一个乌托邦式未来。

我认为,正是因为这一点,《阅读浪漫小说》才和霍布森的《十字路口》及其研究家庭主妇的著作以及麦克罗比关于劳工阶层的女孩的论著存在着特别的关联。事实上,所有对这些研究做出贡献的女性在方式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她们都会使用传统的女性形式(female forms)来应对那个对她们施加压迫的环境特征,从而对抗她们身为女性的处境。在麦克罗比的研究中,那些青春期的女孩便巧妙地利用女性文化(culture of femininity)“抗击学校以班级为基础的压制性特征”。在霍布森的研究中,家庭主妇靠收音机和电视排遣极度的孤寂之感。与那些女孩和家庭主妇一样,史密斯顿的浪漫小说读者也用她们的书籍在自己与家人之间竖起了一道屏障,从而宣布她们暂时闭关,不准那些想要向她们索求情感支持和物质照料的人踏入半步。于是,读者将在第三章中发现,那些女性极力寻找各种各样的闭关方式,而拿起一本书这个简单的动作便表明了隐藏于妻子和母亲这一社会角色背后个人需付出的代价。我努力提出充分的论据,证明将阅读浪漫小说视为个人反抗某种处境的一种形式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即只有女性被要求向他人提供照顾和情感滋养(emotional nurturance)。阅读浪漫小说让这类女性拥有了自己的时间和隐私,即便这会透露出与她们处境有关的推断性结论:在这个父系家庭中,由于无人被委以关心她们的责任,她们因此感到了身体上的疲顿和情感上的空虚。鉴于史密斯顿的女性一再地特别提及这样的代价,因此,我几乎不可能忽略她们以同样强烈的执着表达出的另一个观点:阅读浪漫小说让她们生发了希望,为她们提供了情感上的补给,而且还催生了一种由衷的幸福感。

正是为了探究阅读浪漫小说是否能够满足女性对于情感补给的渴求,我才会注意到促使这些女性从所有可接触到的书籍种类中挑中浪漫小说的文化条件。鉴于阅读这项活动似乎解决了史密斯顿女性的特殊“需求”,于是我暗自寻思,浪漫小说是如何在这个关头出现的呢?我开始思忖,在浪漫小说女主人公的经历中,是什么东西促使读者津津有味地阅读她的故事,又是什么东西让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对传统结构的异性恋关系最不满的时候,乐于通过她的故事去寻求她们自己的快乐。在浪漫小说的叙述中,是什么让她们感觉到快乐?史密斯顿的女性在她们少之又少的私人时间里,为什么不选择阅读侦探小说、西部故事,或者其他畅销作品?

在找寻一种方式,以关联特定欲望与选择满足这一欲望的特殊方式的过程中,我在总体方向上转向了心理分析学理论,同时尤其关注经南希·乔德罗的女权主义修订后的弗洛伊德学说。在本文的语境下,她的论著显得切近得当,因为它着重聚焦的正是如下现状:由女性承担抚育任务这一社会现实让女孩子形成了一种持续存在的需求,即渴望一种最初是与其主要养育人(她的母亲)有关的关爱方式。我想要说明的是,事实上史密斯顿的女性显然都强烈地渴望被呵护和关爱,虽然她们都无一例外地表示婚姻很幸福(对于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这样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充分满足。而阅读浪漫小说似乎解决了男性伴侣无法满足的需求、渴望和愿望。乔德罗的论著之所以会让我受益匪浅,就是因为它系统地阐述了一个导致男性和女性以极其不协调的方式成长的非对称养育过程(engendering process)。一项关于史密斯顿女性最喜爱的浪漫小说的调查更凸显了那部论著的切中肯綮:调查显示,史密斯顿的女性最欣赏的女主人公事实上总是被给予她们自己所渴求的关注和关爱;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男主人公的怜香惜玉几乎都与母性的关爱和呵护存在着隐喻性的关联。因此,我认为乔德罗的理论相当有吸引力,借助于它们所提供的语言,我似乎就能够清晰地将史密斯顿女性的表面欲望解读为对于母亲及其特有关爱方式的持续追寻。

在我看来,乔德罗对于家庭罗曼史[42]心理分析论述的修订很有意思。准确地说,这是因为它主张,即便女性的俄狄浦斯情结的对象已经成功地转向了父亲和异性恋人,她对于母亲仍会怀着持续不断但一直未得到满足的渴望。虽然乔德罗的主要观点是,女性天生具有的这种三分型内在客体构型(tripartite internal object configuration)会因为她之后的为人母亲以及养儿育女而得以融合(这个观点可能会被认为是在暗示,这种后天形成的对于前俄狄浦斯期的母亲的欲望可通过特定的社会安排得以满足),但在我看来,根据史密斯顿读者对于阅读浪漫小说的看法,事实上至少对于一部分的女性而言,就连育儿活动也无法弥补母亲的缺失,或满足她们对于母亲的渴望。[43]我认为,这一点或许就是事实,因为这些女性在评估过程中有意说明和无意透露出来的许多信息都指向以下事实的核心内容:在理想的浪漫小说中,男主人公都被塑造为具有中性气质的人。虽然这些女性都毫不掩饰她们对于男主人公惊人的男性阳物权力(masculine phallic power)的着迷,但在她们主动发表的评论和显而易见的偏好中,她们强调了他温柔与体贴照顾人的能力也同样非常重要。乔德罗理论的用处在于,我能用它们来解释我认为隐藏于浪漫小说阅读背后的欲望之双生客体(twin objects),准确地说,她们既渴望由前俄狄浦斯期的母亲所代表和应许的悉心抚育,同时也向往与俄狄浦斯期的父亲有关的权力和独立。在我看来,阅读浪漫小说是在仪式性地重述为女性建构的传统异性恋关系的心理历程,与此同时,它的存在似乎又是对异性恋在本质上无法满足它在女性身上所触发的欲望的一种抗议。[44]之后我将阐明,把异性恋当作化解这一俄狄浦斯困境的解决之道须面对持续不断的不稳定性,而阅读浪漫小说正是这种不稳定性的一个征兆,也就是说,它以一种仪式性的方式让它的读者相信,异性恋既是不可避免的,也是自然而然的,因此理应安于这一现状。[45]

为了阐明那些似乎经由阅读浪漫小说这一行为而得到满足的特殊欲望的构建过程,《阅读浪漫小说》采用了乔德罗修订后的心理分析理论。但是,本书也使用这种理论去挖掘浪漫叙事本身在已经被构建和引导的读者心中引发的心理共鸣,这种叙事本身就是关于女性的主体(subjectivity)在父权制家庭中慢慢成形的过程。因此,心理分析学也被用于解释为什么这种故事会受到这类读者的欢迎,以及她们为什么会相信,见证女主人公终于顺心遂意有可能会让她们自己感到快乐。这种以精神分析为基础的阐释揭示了一种隐含于如下事实之中的深层讽刺:一些女性承受着父权制婚姻无法满足其需求的结果,但她们转向了一个仪式性地重述了这一需求形成过程的故事。在我看来,她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这类故事的幻想性解决策略(fantasy resolution)让女主人公获得了这些读者一直渴求的那种快乐。在这类故事中,女性被赋予成年人的自主权,拥有稳定的社会地位,最后也都以获得慈母般的呵护圆满收场,并且这一切全都集中体现在浪漫小说的男主人公身上。而史密斯顿的女性在阅读这类小说的过程中,一再地确信如下主张的正确性,即她们仍未获得满足的欲望是不真实的,也就是说,异性恋可以创造一个表里如一、衷心感到满足的女性主体。[46]

最后,《阅读浪漫小说》想要论述的是,阅读浪漫小说是一种极其自相矛盾的活动,其核心就是一个存在着深层冲突的形式。因此本书就浪漫小说形成的观点与瓦莱里·沃克丁关于少女漫画的论述相似——她认为少女漫画是以特殊的方式疏导心理冲突和矛盾的一种做法。它也与瓦莱里·黑[47]以及艾莉森·莱特的观点相似;后者在分析达芙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Rebecca)的文章结尾写道,女性阅读浪漫小说“既可衡量她们对于异性恋这种选择所怀有的深层不满程度,同时也会披露她们内心的渴望,即与这些文本所嘉许的小鸟依人的女性形象完全一致。浪漫小说之所以描绘平和、稳定和安逸,就是因为现实中存在争吵、不定和困苦”。[48]莱特本人也指出,由于阅读浪漫小说的行为包含和充斥着这些固有的模棱两可性(fundamental ambiguities),由此便引发出如下的关键问题,即对于那些一再地在幻想中寻找出路的女性而言,这种解决之道最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浪漫小说无休无止地再现女性消极情欲的种种益处,是否只会让读者愈加坚定地附着于父权文化的大背景之中?或者正相反,读者从阅读行为本身(这种行为是她自主选择的,且常常公然反抗了他人的反对)中获得的满足会让她们拥有全新意义的力量和独立?《阅读浪漫小说》在结尾处并未能解决这些问题,仅表示只有在对成年浪漫小说读者的生活发展轨迹进行长时间且仔细的考察后,才能做出深中肯綮的回答。虽然我很乐意在本书中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些议题,但我仍然相信,在理论上,它们是无解的,因为阅读和创作浪漫小说的实践仍在继续,而它们的影响至今仍未被完全认识。

之后出版的关于浪漫小说的批评论著大多关注这个文类自身以及日新月异的浪漫小说创作界本身的发展,这说明这种形式所起到的重新遏制不满和疏导欲望的作用并未完善到阻遏所有变化的地步。事实上,安·琼斯在对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浪漫小说所进行的分析中指出,这一文类发现它越来越需要纳入与女权主义相关的内容。[49]她论证道,这个文类内在的矛盾性因为如下趋势而日渐尖锐:它既想要塑造一个独立自主的职业女性,通过这样的女主人公将特定的女权主义议题融入浪漫小说之中,与此同时却又贬抑这类女性的活动本身——通常是经由男主人公发表的长篇大论。琼斯因此指出,“作为新兴意识形态的女权主义和作为老套文类的浪漫小说之间的冲突”催生了三种类型的矛盾:叙事上的不连贯,布局上的不协调,以及写实主义对话中的不一致。

我在美国近年来出版的浪漫小说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矛盾,同时也为浪漫小说的作者迫切(事实上已经近乎歇斯底里)的断言感到震惊。后者坚称,这种文类中新近勃兴且更引人注目的女性情欲,其最佳的实现方式仍是和如琴瑟、白头偕老的一夫一妻的亲密关系。不断地重申这一观点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很多情色味更加浓重的浪漫小说丛书(比如“销魂烛光”、“西卢埃特欲望”和“禾林诱惑”系列)几乎已经开始承认女性的欲望,甚至将这样的欲望之源置于女性自身之中。事实上,这类丛书中的很多作品毫不遮掩地描述了男女主人公的婚前性关系,并承认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一样,对对方都怀有同样的渴求,并且也从这样的行为中获得了同样的快乐。但不论怎样,这些浪漫小说最终都拒绝拆裂女性性欲望与一夫一妻的异性恋的关系。因此,虽然这一文类由于作者更愿意将性幻想置于中心位置而别开生面,但故事的结局仍落于窠臼。禾林诱惑丛书对于性相关内容的编辑指南在下文中得到了清晰的阐释:

由于这些丛书反映了当代女性的生活,故而应当包括关于欢爱场景的写实描述,前提是须处理得高雅有度。每一部作品都应有高水平的情欲张力贯穿始终,并以吸引人心的故事线加以平衡。主人公间的情欲戏应侧重于描写激情,情感上的亢奋也宜因亲吻和爱抚而被挑起,而非性爱动作。当然,两人必须明显处于恋爱之中。须着重提醒的是,上述的一切描述都应是在两人热恋中发生的事。在故事收尾之前,两人应当水到渠成地在适当的时间点明确无误地彼此以身相许。欢爱场景可以频繁出现,但不能太过泛滥,而且绝对不可以出现毫无缘由的欢爱。

很显然,1980年代的情色浪漫小说开始时或许干劲十足地想要为女性的情欲正名,进而质疑将女性与贞操和童贞画上等号的观念。然而,它仍继续将爱情视为发生性爱行为的动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这一文类坚持如下观点,即激情(passion)是产生情感依恋之前自然而然且不可避免的表现,而后者本身就依赖于自然和生理上的性别差异。于是,就如琼斯所说:“双重标准的批评现在是受认可的做法,性欲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可以改变且可重新建立,而非天生的观点却未得到肯定。”[50]因此,即便是那些最具革新性的新近浪漫小说也仍继续将女性的欲望与异性恋(被建构为唯一自然的性结合)捆绑在一起,并仍把父权制婚姻描述为实现成熟女性主体性的最终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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