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诗经》的地域、时代和编集、整理

第二节 《诗经》的地域、时代和编集、整理

《诗经》原来只称为“诗”,因为它收录的作品实际篇数为305篇,取其成数又称为“诗三百”。被称为“诗经”是到了汉代,儒家学者把《诗》尊为经典以后的事。全书的篇目共310篇,其中“小雅”部分有六篇有目无诗,称为“笙诗”。为什么叫“笙诗”?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这六篇篇目原本就是有声无词的,不过是笙乐之名而已。

《诗经》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风、雅、颂。这是音乐上的分类。《诗经》时代的作品还保留着歌、舞、乐三者相结合的特色,所以诗经里的作品都是一些乐歌,就是与乐、舞配合,按一定的乐调歌唱的歌辞。后来曲谱亡佚,加上音乐舞蹈的进化分离,这些作品才作为“诗”独立存在,也才显示出它们光辉的文学价值。

风是乐曲的意思,《诗经》中的“风”,是指地方乐调,所以又称为“国风”,大部分是各地的民间歌谣。“风”共分为十五国风,是十五个不同地区的民间乐调,共160首。十五国风分布在广大的地域之内。《周南》、《召南》合称二南,是南方的歌谣,其地域包括今天的河南汝河流域及湖北的江汉流域;《邶风》、《风》、《卫风》是原殷商首都地区的歌谣,包括今天的河北、河南的一部分地区;《王风》是平王东迁后首都所在地区的歌谣,即今河南洛阳一带地区;《郑风》和《桧风》,是今天河南郑州一带的歌谣;《魏风》和《唐风》,指今天山西芮城和曲沃一带的歌谣;《秦风》和《豳风》指今天陕西一带的歌谣;《陈风》,指今天河南、安徽一带的歌谣;《曹风》,指今天山东西南部曹县一带的歌谣;《齐风》是指今天山东大部分地区的歌谣。

“雅”是周王朝中央所在地的乐调,即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是“正”的意思,当时把这个地区的音乐看做“正声”,所以称为“雅”。“雅”又分为“大雅”和“小雅”,犹如后世的音乐分类有大曲、小曲或旧曲、新曲一样,这也是从乐调上区分的,也可能与产生的时间先后有一定的关系。《小雅》共存诗74篇(若算上有目无诗的六篇“笙诗”,则为80篇),《大雅》31篇,共105篇。因为《大雅》、《小雅》主要是王朝士大夫所作,产生的地区就集中在西周的首都镐京(今西安)和东周的首都洛邑(今洛阳)一带。

“颂”是用于宗庙祭祀而兼有舞容的乐歌,也就是祭祀(祭祖或祭神)时用的歌舞曲。《颂》诗包括《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颂》诗的地域,《周颂》是西周的首都镐京(今西安)地区的作品,《鲁颂》是鲁国的首都今山东曲阜地区的作品,《商颂》是宋国的首都今河南商丘地区的作品。

《诗经》中的作品,除了极少数以外[1],创作的具体年代很难一一考定。经前人的研究,大体说来,《周颂》的全部和《大雅》的大部是西周初年的作品;《大雅》的小部和《小雅》的大部是西周末年的作品;《小雅》和《国风》中的小部分作品产生于西周初年;《国风》的大部和《鲁颂》、《商颂》(经考证,《商颂》是春秋时期宋国的臣子歌颂宋襄公的作品,而宋国是殷商的后代,所以用了《商颂》的名称)一般认为是东迁以后的作品。这样看来,《诗经》中的作品产生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最早的产生于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纪),最晚的产生于春秋中期(公元前6世纪),前后共约五百多年。

作品产生的地域这么广大,年代这么漫长,作者的社会地位又很复杂(既有贵族统治者,也有劳动人民),但《诗经》中的作品变异性却比较小,形式基本上以四言为主,在四言的基础上形成变化,连很难统一的用韵也比较一致。这说明,《诗经》是经过一个搜集、整理和编辑过程的。但《诗经》不会是经过一时一人之手编辑而成的,大概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由许多人共同搜集、整理、编辑而成。这跟古代某些风习和制度有关。相传古代有所谓“采诗”制度,就是统治阶级为了了解人民群众对自己政事得失的反映,就在每年的春天,派所谓的“行人”也就是“采诗官”到各地去采诗,采回来后呈送给朝廷里的乐师,配上乐曲演奏给天子听。各个诸侯国有自己的乐工和太师,周王朝也有自己的乐工和太师,各国的乐工和太师将搜集到的各地的歌谣呈献给中央的乐工和太师,再经由他们集中和整理。统治阶级采诗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了解民情,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因此而给我们保存下来一份宝贵的文学遗产,这是当时的统治者和采诗官都没有料到的。

《诗经》的搜集、整理还和周王朝的“制礼作乐”有关。“礼乐”可以说是维系周王朝统治地位的精神武器。当时在祭祀、朝会、征战、狩猎、宴饮、庆祝等活动的时候,都要按一定的礼仪举行仪式,并同时演奏乐章。当时的乐官“太师”在编制乐章时,要参考民间的乐歌,这也是他们搜集民间歌谣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周王朝还有公卿列士(即贵族官员和知识分子)献诗的制度,他们以诗歌的形式,向统治阶级歌功颂德或进行讽谏。《诗经》中的作品,主要就是通过以上的三个途径搜集在一起的。

关于《诗经》的编集、整理,以前有所谓孔子删诗的说法。这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里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又说:“(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但实际上所谓孔子删诗的说法是不可靠的。因为据《史记》的记述,孔子删诗是在他自卫返鲁之后,那时他已经69岁了。而据《论语》的记载,孔子在69岁以前就常常提到“诗三百”了。最有力的证据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记吴公子季札到鲁国观乐,当时鲁国的乐师为他演奏的风诗,其编排的顺序跟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基本上相同,而当时孔子只有八岁。这充分说明,《诗经》不可能是孔子删定的。不过,从《史记》上说的“(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再证以《论语·子罕》中孔子自己的话:“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孔子大概在乐曲的编排整理上是做过一些工作的。总之,《诗经》的编集、整理者,最大的可能就是朝廷里的乐官太师,是他们汇集了从各地采集来的作品,加以整理、删汰。这应该是比较合乎情理也比较合乎实际的事。

《诗经》的传习,在周代的贵族子弟中很受重视,因为诵诗在当时有很广泛的用途,不仅盛典、宴会、娱乐场合用诗,而且庄重严肃的外交场合,也常常用诗言志。孔子提倡学诗,重视诗教的作用,对《诗经》的保存和流传也产生过积极的影响,这是应该肯定的。他曾经说过:“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亲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见《论语·阳货》)又说过:“不学诗,无以言。”以他的身份,这样重视和推崇学诗,当然会扩大《诗经》的影响。

《诗经》的传授,在汉代有齐、鲁、韩、毛四家,齐指齐国人辕固生,鲁指鲁国人申培,韩指燕国人韩婴,毛指毛公,毛公又分为大毛公和小毛公,大毛公指战国时鲁国人毛亨,小毛公指他的后学赵国人毛苌。齐、鲁、韩三家在西汉时已立于学官,毛诗在东汉时才立于学官。但早出的齐、鲁、韩三家诗后来逐渐衰落,独有毛诗流传下来。三家诗称为今文经(因为是用汉代通行的隶书记录),毛诗称为古文经(因为是用先秦籀文书写的旧籍)。由于今文经的三家诗早亡,故古文经的毛诗流传最广。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有关毛诗的著作,东汉大学者郑玄为《毛诗》作笺,杂采《韩诗》和《鲁诗》之说作注,并多有自己的发明,于是“毛传”“郑笺”成为《诗经》流传中的重要著作。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将毛郑两家合为一体加以注疏,成为有关《毛诗》的权威著作。

[1] 如《豳风》中的《破斧》,因诗中提到周公东征的事,大体可以确定产生于公元前1114年前后。但这样的作品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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