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结冻的城市
在南站,我的皮肤因严寒而细纹横生。一些朋友出现了。水汽从火车下方噗噗冒出,使得他们好似从雾中逐渐成形,在云雾中留下呼吸的痕迹。我们用纸杯啜饮香槟,不停跳动来保持温暖。我的家人也出现在这幅画面里,彼此摇着手招呼。父亲兴奋过度,连我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但我的两位兄弟冷静自若,一个面带嘲讽,另一个半眯着眼,瞧着月台上一位优雅的年轻人,说:“有点同性恋气质,保罗——注意,他上车了!”
我也上了车,向祝福我的亲友挥手告别。湖岸快车缓缓驶离第十五月台,我的情绪仍摇摆不定,觉得似乎每一个人都会马上下车,只有我一个才会坐到终点站。
这个夸张的比喻听起来还不错,但我打算把它藏在心里。如果有陌生人问我要去哪儿,我会回答芝加哥。理由有一部分是迷信——旅行才开始,就把确实的目的地告诉他人,似乎不太吉利。另一方面,是不想用滑稽的地名(譬如塔帕丘拉、马那瓜、波哥大)引起问者的恐慌,或是勾起对方的好奇心,进而展开喋喋不休的询问。无论如何,这儿仍是家乡,仍是熟悉的地盘:城里高级褐石住宅那弯斜的背面,波士顿大学的尖顶散发诡异的庄严。越过结冻的查尔斯河,哈佛大学那白色的尖塔摇摇欲坠,仿佛象征着象牙塔的挫败。空气清冷而干净,还承载着火车哨音穿越后湾的呼啸声。美国火车的哨音在苦乐参半的音调中变换着,而在沿路沉睡的居民梦里,这声音显得无足轻重,而且格外孤寂,像是乐理中所谓的减三度:呼——噫!呼——噫!
撒了盐的道路上有些许车流,但无行人。天气已冷得无处可逛。波士顿的郊区看起来空阔荒凉:人烟尽灭,家家户户门窗紧闭,沾泥的落雪堆在空旷的街旁,埋住了停在路边的车辆。火车行经一家围着砖墙、如乡下房子般的电视台,一湾结冻的野鸭池塘,一个外建有灰色假城垛的军械库——其军事功能的可信度,有如贴在盒装玉米片背面、需要用剪刀与胶水组合而成的玩具城垛。我知道这几处郊区的名称,也来造访过好几次,不过,这次前往的地方如此遥远,每个地点对我来说都意义非凡。我好似第一次离家,且永无返乡之日。
我了解到自己对这些地方极为熟悉,因而紧捉着回忆不放,迟迟不愿向距离低头。啊,是那座桥,是那座教堂,是那片原野。离家,没什么可怕的。可是,随着熟悉的景致从窗边闪过、消逝,退为往昔的一部分,忧伤感慢慢凝聚起来。时间变得历历可见,景致变更,时间也随之一同迁移。随着火车向前飞驰,我瞥见每一秒钟的流逝,看着火车将建筑物甩在后头,我忧郁不已。
在弗雷明汉,我有十一个表兄弟姊妹。山边有小屋、整齐的树林及满覆冰雪的走廊。这儿的雪比波士顿的干净,人情味也浓多了。隆冬午后,孩子们缩着身子,穿着溜冰鞋,在废弃建筑物间的结冻滑冰场上玩耍。下一刻,火车穿越了阶级的界线,一整排深粉红、黄色、白色的方形华宇映入眼帘,有几栋还建有已被冰雪覆盖的游泳池。湖岸快车使大街的交通为之停顿,一位警察指挥着车子向后退,他鼓起的双颊因寒冷而蒙上腊肠的色泽,戴的手套宛如熊爪。
我还没走远。我大可从火车上跳下来,轻轻松松地找到回梅德福的巴士。我对本地了如指掌,但新鲜的事物仍俯拾即是:郊区雪景的独特质感;店家平易的小名,譬如威利的店、戴维的店、安琪的店等;以及络绎不绝的美国星条旗——飞扬在加油站、超市及数不清的庭院里。有座教堂的尖塔看似胡椒瓶,我不记得从前见过,但我也没有搭火车来过这么远的地方。计划中的旅程,长得可以让我对细节全神贯注。但国旗迷惑了我——它是爱国人士的自负吹嘘,还是对外国人的警告,抑或某国定节日的装饰品?为什么在那栋废屋的肮脏院子里,一面可爱的小国旗仍忠贞不贰地飘扬着?综观来看,国旗似乎是美国人的执念,某种我以为与原始的政治思维有关的形象崇拜。
落雪被下沉的日照映成青铜色,现在,我瞧见工厂内也飘着国旗,高耸的砖造烟囱上还刻着产品名称,以广为宣传:“史耐德加工牛肉”。另一个烟囱上只写了两个字:“信封”。如同先前那间装了假城垛的军械库,有座教堂的拱壁也是假的,钟塔上不见吊钟;有些房屋建有柱子,但并非用来支撑屋顶,纯粹是装饰品,一如姜饼屋耍弄的把戏。身为伪造品,它们从不稍加掩饰,反而力倡美国建筑物里惯见的俏皮。美国建筑物能将伪造品提升至合法地位,可以说在建筑风格史上记下了一笔。
在这几座小工业城之间——当然,目前正渐行渐远,浓密的树林逐渐变暗,橡木的树干漆黑而令人生畏,形状如教堂的讲坛。火车靠近斯普林菲尔德时,光裸的山丘上,夜幕低垂;覆雪的山谷里,闪烁亮光的雪堆朝黑漆漆的小河滑移,将河底冲得斑斑驳驳。打从离开波士顿,景致中总少不了水的踪影:结冻的湖泊与池塘,岸边浮着贝壳形状的雪块,半结冻的溪流,以及被暮色照映成墨色的流水。然后,夕阳西沉,从天边滑落的亮光,钻进太阳刚离去的洞穴。树林间闪现的窗户似乎亮了起来。道路远方,一个戴手套的男人孤身立在加油站的油泵旁,目送火车经过。
没过多久,火车已经来到斯普林菲尔德。我对此地记忆鲜明:某个冬天的夜晚,我在这一站下车,跨越康涅狄格河上的长桥,进入九十一号公路,打算搭顺风车前往阿默斯特。今晚的河上也见浮冰,远方也有一座有斜坡的暗黑树林,风也一样刺骨。对我而言,学生生涯的回忆总与贫苦、涉世不深脱不了关系,无趣的渴望曾像赤贫一样,使我备尝苦痛。我的哀伤有一部分就埋葬在这儿。但旅行是慈悲的,在我还来不及忆起更多之前,在这小镇与河流将我卷入某段回忆之前,它就呼啸而过,驱赶我进入遗忘的夜。火车往西挺进,穿越马萨诸塞州,轰隆声被雪堆给掩埋了,不过,即使在如此黑暗的地方,我也认得出来。这儿并非他乡晦暗不明的夜晚,异国那一无阻隔的黑暗。这儿的黑暗只能迷惑异乡客的视线,其实不过是本地在这种时节的一个平常夜晚罢了。我认得这儿所有的鬼魂;这儿的黑暗属于家乡。
我仍坐在自己的卧铺里。在南站啜饮的香槟害得我昏昏欲睡,尽管腿上搁着一本福克纳的《野棕榈》,进度却不超过三页。在封底页我潦草写道:“警察的脸像腊肠、墨黑色的流水、国旗。”其余的时间,我的脸全朝向窗外。我没看见其他乘客——也没用心瞧。我不知道这辆车上还有哪些人,由于心境懒洋洋的,我认定,要串门子以后有得是时间——也许今晚,也许明天到芝加哥的时候,也许往后到得州的时候,或者,干脆等到了拉丁美洲或天气变了再说吧。索性坐下来沉浸于书香,等气候回温了再出去踅一圈。可是,我发现福克纳实在晦涩难解;好奇心终于征服了懒洋洋。
卧车的走廊上站着一个人(这班火车只有一节卧铺车厢;它还有个名字,叫“银兰”),他把脸和前肘靠在窗户上,眼睛紧盯着(如果我的猜想正确)皮茨菲尔德或是伯克希尔山:纸白的桦树林为夜色与落雪所覆盖,一排栅栏因半埋在雪堆,肉眼可辨;小香柏的形状模糊有如提灯,而糖霜般的雪花拟仿着风的轮廓,条条雕琢在他鼻前的那片玻璃上。
“景色像极了西伯利亚大铁路。”他说。
“不像。”我说。
他皱了一下眉,继续望向窗外。我朝车厢末端走去,不过,讲话如此不客气让我心生不安。向后望,瞧见他仍在那儿跟黑暗对话,他年纪挺大了,而且方才的话是在表示友善啊。我假装也望向窗外,等他伸个懒腰,向我走近的时候(为了维持身体的平衡,他的脚步有点像跳探戈;遇到暴风雨天,甲板上的人也是这样走路的),我开口道:“老实说,西伯利亚的雪没这儿的多。”
“随你怎么说。”他继续向前移动。从他低哑的声音,我知道与他结交的机会已经没了。
一到奥尔巴尼,这辆火车会与纽约线连结,在此之前都没东西可吃。因此,我走向酒吧,叫了一杯啤酒。我取出自己的烟斗,点火,贪婪地吸了一口,烟味总赋予我一股恍惚的慵懒氛围。我深深吐出一口烟,那股烟像云一般围绕我身侧,看上去赏心悦目极了。一个刚踏进车厢、坐在对面的女孩似乎有些恼怒——啧,一个迷失在雾中的小孩。她把三包胀得鼓鼓的零食搁在桌上,脚藏进座位底下,手交叉放在大腿上,一双眼冷冷地凝视着四周。她的紧张让我警觉起来。她的隔壁桌坐着一个男人,完全沉醉在马特·赫尔姆的小说世界。他附近坐了两个检查铁道的巡线工人(工具还随身带着),正在玩牌。一个男孩在听短波收音机,不过,声音全被火车更大的噪声给淹没了。一个身着制服的男人搅动着咖啡,他是列车员,脚边放了一盏满布油渍的老旧提灯。和列车员同桌的是一个肥胖的老女人(但两人没有交谈),嘴巴舔着一根棒棒糖,表情罪恶感十足,好像害怕随时会有人对她喊道:“住手,别吃了!”
“请别抽烟,好吗?”
说话的是那个带着零食和冷酷眼神的女孩。
我寻找“禁止吸烟”的牌子,但没有找到。我说:“干扰你了吗?”
她说:“我的眼睛被熏得难受。”
我放下烟斗,痛饮了一大口啤酒。
她说:“那玩意儿可是毒药。”
我没看她,反而望向她那三大包零食。我说:“听说花生会致癌。”
她报复似的对我咧嘴一笑:“这包是南瓜子。”
我转头。
“这包是杏仁。”
我打算重新点燃烟斗。
“而这包是腰果。”
她的名字叫温迪。一张椭圆形的脸上尽是纯真,毫无刺探的意味。这种小家碧玉型的女孩,跟我心目中的美丽差了十万八千里,几乎与平庸同义,归根结底,就是毫不吸引人。不过,也不能怪她,才二十岁,无论是谁,想要魅力十足都是很难的。她说自己还在念书,此行的目的地是俄亥俄州。她穿着一条印第安裙、一双伐木工的靴子,皮夹克的重量压得她有些驼背。
“温迪,你念什么?”
“东方哲学。最近我一头栽入禅宗。”
噢,耶稣基督!她还是滔滔不绝。她正在研究“洞”,或者是“整体”——总之,我一点也听不懂。她说,自己学得还不算多,她的老师糟透了,但她认为,一旦到了日本或缅甸,自己一定会有更多的领悟。接下来几年,她都会待在俄亥俄州。佛教的奇妙之处,她说,就在于它包含了你生活的一切,打个比方,你的所作所为是佛教,全世界的大小事也都是佛教。
“不包括政治,”我说,“政治不是佛教,政治只是欺瞒。”
“大家都这么说,但他们都错啦。我一直在研究马克思,马克思正是佛教的一种。”
她在开玩笑吗?我说:“马克思跟佛教的关系,就跟这杯啤酒和佛教的关系一样远。不管了,话说回来,我想我们在讨论政治。政治和思想完全是两码事,政治是自私的、偏狭的、缺乏诚信的,到处是半真半假的话和偷鸡摸狗的行径。也许有些笃信佛教的政治家可以促成改变,可是缅甸,那儿——”
“吃点吧,”她说,指着那几袋坚果零食,“我是一个生食又不喝牛奶的素食主义者。你说政治是错误连篇,也许你说得对。我认为大家的所作所为都是错误连篇——对,对,彻头彻尾地错了。大家吃垃圾,消耗垃圾。你瞧瞧他们!”胖女士仍舔着她那根棒棒糖,也许是另一根棒棒糖了。“他们在自我毁灭,自己却完全不知道。抽那么多烟,会把自己逼上死路的。瞧瞧车厢里有多少烟雾!”
我说:“有些可是我的份。”
“熏得我的眼睛好难受。”
“你说你不喝牛奶。”我说。
“没错。”
“奶酪呢?奶酪不错啊。再说,你总需要一些钙质吧。”
“我的钙质靠腰果就够了。”她说。这是真的吗?“总之,牛奶总是让我鼻涕直流。牛奶就是全世界最大的鼻涕制造源。”
“从没听说过。”
“从前,我一天就会用掉一盒舒洁。”
“一盒?挺多的嘛。”
“全是牛奶的错,牛奶制造鼻涕。”她说,“你绝不会相信,我的鼻涕过去流得有多凶。”
“流鼻涕是因为这个吗?因为牛奶?”
“没错!”她喊道。
我怀疑她这话的真实性。喝牛奶的人会流鼻涕。儿童喝牛奶,所以儿童会流鼻涕,儿童也确实会流鼻涕,但我仍认为她的说法值得商榷。任何人都会流鼻涕——显然,她是唯一的例外。
“奶制品也会引发头痛。”
“你应该说,奶制品会引发你的头痛。”
“没错。比如那天晚上,我姐姐知道我吃素,就为我做了茄子炒干酪。她不知道我是一个生食又不喝牛奶的素食主义者。我看着那道菜,一发现是煮过的,上面还加了奶酪,我就知道自己快受不了了。可是,她花了一整天的心血,我能拒绝吗?好玩的是,我还挺喜欢这道菜的味道。老天,接下来我就病了!鼻涕也流了起来。”
我告诉她,甘地在自传里提到,吃肉会使人肉欲强烈。然而,甘地本人在十三岁时就结婚了——补充一下,他也是吃素的。反观大多数的美国小孩,十三岁还在少年棒球联盟里厮混,不是嬉戏玩耍,就是全心想着如何才能投出漂亮的曲球。
“不过,甘地不算是真正结婚,”温迪说,“那只是印度的古礼罢了。”
“他在七岁订婚,婚姻名实相副,两人都还只有十三岁的时候,他就和她上床了——呃,我不太确定该不该用这种词来形容甘地的性生活。”
温迪沉思着,我决定再接再厉。我问,自从她成为生食素食主义者后,是否发现自己的性欲下滑。
“过去我常失眠,”她开始描述,“还生病——嗯,该说生了非常严重的病,我也承认自己常发脾气。我觉得,吃肉确实会使人充满敌意。”
“那性方面的欲望呢?欲望、肉欲——我不太确定该怎么说。”
“你指的是性吗?性不应该是粗暴的,理当温柔又美好,平平静静的。”
也许因为你是素食主义者吧,我想。她还是用大学生卖弄学问的口吻,呆板地继续说着。
“我现在更了解自己的身体了……我越来越了解我身体的每一部分……嘿,只要血糖有一点变动,我就可以感觉到。吃了东西后,我能够察觉自己的血糖在上升还是下降。”
我问她是否生过重病。她答道绝对没有。那小病呢?
她的答案真是不可思议:“细菌那套是不能信的。”
妙极了。我说:“你是说,你不相信细菌存在吗?它们只不过是显微镜下的幻觉?灰尘、污垢之类的东西?”
“我不觉得细菌会导致生病。细菌不过是生命体——无害人畜的小小生命体。”
“一如蟑螂与跳蚤,”我说,“友善甜蜜的小家伙,对吗?”
“细菌不会让人生病,”她坚持己见,“食物才会。吃了不好的食物,会削弱你的器官,人也就病了。让人生病的是自己的器官,像是心脏啊、肠子等。”
“那让器官生病的又是什么?”
“不好的食物,它让器官衰弱不堪。如果你只选好的食物吃,像我一样,”她说,手指向南瓜子,“你就不会生病。我就从来没生过病。至于流鼻涕及喉咙痛,我不当那是生病。”
“你不当那是生病?”
“一点也不,那是因为我吃了不好的东西。我向来只吃好的东西。”
我决意不再和她胡搅蛮缠,讨论所谓的生病究竟是流鼻涕,还是癌症或淋巴腺疾病。让我们实事求是一点吧,我想着。今天她要吃什么过活呢?
“就这些。南瓜子、腰果、杏仁。一根香蕉、一个苹果、几粒葡萄干。一条全麦面包,烤过的。不烤的话,吃了就会流鼻涕。”
“你似乎在跟美食家宣战。”
“我知道自己的观点是激进的。”她说。
“我不认为这样叫激进,”我说,“这是自鸣得意——自命非凡,或者可以说是自我中心主义。有趣的是,一方面骄矜得意、自我中心,一方面又死命挂念着健康和单纯,这种人可是会变成法西斯主义者的。我的食物,我的肠子,我自己——根本是右翼分子的口吻。接下来,你就会发现自己在高声提倡种族纯粹主义。”
“好吧,”出人意料,她爽快地承认,“我承认自己有些观点很保守。那又怎样?”
“首先我要说,除了你的肠胃,外面的世界是很大的,像中东、巴拿马运河。在伊朗,政治犯的脚指甲会被拔下来;在印度,家家户户饿得没饭吃。”
我的长篇大论显然效果不彰,反倒把她的注意力移到家庭这个主题上——也许是因为我提到挨饿的印度人。她讨厌自己的家人,她说。她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就是讨厌他们。
我说:“你对家庭有什么看法?”
“一部旅行车、妈妈、爸爸和四五个啃汉堡的孩子。真是糟透了!他们无所不在——满街都是,驾着车跑来跑去。”
“你认为,家庭破坏了景致?”
她说:“嗯,没错。”
她在俄亥俄州的学院已经就读三年,这段时间内,从没修过文学课程。更好玩的是,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搭火车。她说她喜欢火车,但没有多加解释。
我很好奇她的志向是什么。
“我想会走跟食物有关的路子。教导大家食物的知识,比如该吃什么。告诉大家,人为什么会生病。”她说话的口吻,活脱是苏联人民委员再世,但下一秒钟,她又梦幻般地倾诉,“有时候,我望着一片奶酪,知道它尝起来棒极了,知道我会喜欢的。可是我也知道,一旦真的咽下肚,隔天的感觉会有多么糟。”
我说:“每当我看到一大瓶香槟、兔肉馅饼加上一大碟奶油泡芙,也会有相同的感觉。”
当时,我倒没有认真想过,温迪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后来回想这段谈话,觉得她确实很怪,好奇心也少得出奇。我漫不经心地提起自己在上缅甸与非洲待过。我描述了利奥波德·布卢姆热爱肾脏内“淡淡的尿味”,他还把该器官拿来当早餐。我露了几手渊博的知识,譬如佛教、住在卡拉哈里沙漠的布须曼人的饮食习惯、甘地的早期婚姻生活,等等。我这个人挺有趣的,不是吗?然而,从头到尾,她没问过我一个问题。她从不好奇我做哪行、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只要我的发问一结束,她就开始滔滔不绝地长篇独白,用微颤的甜蜜声音,吐出乐天的断章取义,两条腿一滑开,就马上盘回莲坐姿势。她整个人,可以和全然的自以为是与急切的自我推销画上等号,她错把自我中心主义当成佛教来修行了。我欣赏美国大学生的坦白直率,但她确实令我想起许多我认识的难以教导的人。
话题又转到食物上,也许是因为天色渐晚,我自己又饥肠辘辘。幸好奥尔巴尼已经到了,我起身告退,立刻冲向刚连上本干线的餐车。接下来的路程极具历史意义:火车在奥尔巴尼和斯克内克塔迪之间已经奔驰了一百五十年之久,起点为全美最古老的莫霍克暨哈德逊铁路,再远些的路段则沿着伊利运河行驶。这条铁路害得运河与水路生意萧条,而其效率也饱受敌手的抨击。但事实摆在眼前: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经由水路从纽约前往芝加哥,要花上十四天半,搭火车却只需六天半。
披着毛巾的美铁侍者立刻上菜。我点了一客牛排三明治,狠狠撒上一大把塔巴斯哥辣酱,借以报复温迪及她对生紫花苜蓿的偏好。正当我大嚼之际,一个名叫霍勒斯·奇克的销售经理(销售商品为制作驾照的器材)进来坐下,点了份汉堡。他也是一个絮叨不休的独白演员,所幸演讲内容不具杀伤力。每当他想要强调某个论点,从他前排牙齿的漏洞就会响起哨声。他一边猛嚼食物,一边滔滔不绝地瞎扯个没完。
“所有的班机都客满了——噗噫,所以我只好搭火车。以前可从没坐过火车,简单得很——噗噫。等凌晨三点,咱们抵达罗彻斯特,我会叫部出租车。假如我敢在凌晨三点从车站打电话回家,我老婆铁定气疯了。下回我要带孩子们一块儿去,把他们丢在那儿——噗噫,让他们跑一跑。这儿怪热的,我喜欢冷一些,十八度左右。我老婆讨厌冷天气。我热得睡不着,走到窗户边——噗噫,把窗户打开,她就朝我吼。这女人猛地就醒了,然后——噗噫,向我尖叫起来!女人大都这样,她们喜欢的温度总比男人高四度——噗噫,天知道是为什么!身体的关系吧,身体不同,体温的调节也不同。搭火车比自己开车好吗?一点也没错!开车!哈,八小时,十四杯咖啡——噗噫。虽然是汉堡,咦,我吃到烟灰了。喂,小弟!”
外边一片冰天雪地,盏盏街灯照亮了各自的岗位以及前方的一堆雪,除此之外,不见他物。午夜时分,我从自己的包厢往外望,看到山丘上有一栋白房子,每扇窗旁都点了一盏灯,明亮的窗户似乎让房子看起来更大,同时也泄漏出它的空荡。
凌晨两点,火车经过叙拉古。当时我已入睡,否则恐怕会被记忆的手给攫住。可是用早餐时,我在美铁路线表上瞧见这个地名,叙拉古无情的豪雨、在“橘子”酒吧与当时还是流浪汉的诗人德尔莫尔·施瓦茨偶遇、听闻肯尼迪被刺杀的那间教室(那是和平队训练营的教室,当时我正在研习齐切瓦语),不禁一一涌上心田。我更纷扰地忆起一位女人类学者。她对我的热情无动于衷,之后(当然,并非为此之故)惨遭意外身亡:她的车在西部被一棵大树压倒,她与她的情人(一名与她有萨福情愫的女健身教练)一起魂归离恨天。
布法罗和伊利港也被我们抛在后头了,这也不坏。但我完全不知道现在身在何处。我在自己的包厢醒来时,气温高得使我的嘴唇龟裂,指尖也疑似脱皮。车厢与车厢之间极冷,形成了一幕浓厚的水汽,餐车的窗户也结了一层霜。我刮掉白霜,只瞧得见一片蓝灰色的雾,泛出模糊的荧光,遮蔽了整幅景致。
火车就在这片迷雾中停下来,几分钟内什么也瞧不见。然后,一株阴暗的残干逐渐在雾中成形,它淌出一道橘红色的涓流,继而扩大成一摊水洼,包围并渲染着这株残干,仿佛渗进灰色绷带的伤口。然后,整株残干闪闪发亮,树后一丛青草,林子紧接着也燃成了一片红。没多久,晨曦如红宝石般的火焰在田野上跳动。等到景致呈现出清朗——残干、树木、雪堆,火车重新启动。
“俄亥俄州到了。”隔壁桌的女士说。
她的丈夫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黄色衬衫,显得有点不自在,说:“看起来不太像俄亥俄州。”
我懂他的意思。
侍者说:“没错,这儿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马上就要到了。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
铁轨旁有一大片冻结的枝丫,白杨木上结了一层霜,好似一艘航行在雪海中的幽灵船。榆树和山毛榉利落地凝胀成一群蕾丝翻飞的冰霜幽灵。临风的平坦雪地上,一缕缕发丝般的棕色枯草,被埋到仅露出顶端。所以,即使是披覆白雪的俄亥俄州,也可以成为梦土。
被阳光点亮的车厢空旷许多。我没瞧见奇克先生,也没听到他的噗噫声;素食主义者温迪也不见踪影。似乎我所熟悉的一切景物都已消逝无踪(其实我离家还不算远)。我从未真心喜欢过他们任何一个,现在却想念起他们来了。火车上全是陌生的面孔。
我拿出自己的书来看,昨晚就是读着它入睡的:不变的《野棕榈》,不变的晦涩难解。催我入眠的是哪一段?也许是这句,或者该说是这冗长、缠结的句子的最后一段:“……它是爱情的陵墓;它是死尸的腐臭灵柩台,四周笼罩着不朽者那无嗅无觉的身影,无知觉地索求着古老的死肉。”
我不确定福克纳意指为何,然而,用来形容我一大早在俄亥俄州吃的香肠,似乎再恰当不过了。早餐的其他东西都很可口,包括炒蛋、火腿、葡萄柚、咖啡。多年前我就注意到,火车准确地表现出一国的文化:肮脏落后的国家有肮脏落后的火车;自信、有效率的国家,亦可从奔驰于铁轨的各色火车看出端倪,譬如日本。印度有希望,因为人民普遍认为,火车比部分印度人驾驶的牛车更加重要。我还发现,观察餐车更可以一叶知秋(假如没有餐车,这个国家显然已在标准之下):马来西亚火车的面摊子、西伯利亚大铁路的罗宋汤及恶劣的服务质量、“飞翔的苏格兰人”号的鲱鱼干。此刻,在美铁的湖岸快车上,我研究着早餐的菜单,发现竟然可以点“血腥玛丽”或“螺丝起子”。“醒晨酒”,菜单上如是说,注入我血管内的伏特加也应和着。早上这个时候可以点一杯烈酒,全世界没有别的火车敢这么做,美铁尝试新点子可以说是不遗余力。我的酒杯附近有一本美铁手册,上面写道:接下来一百三十三英里的铁轨全是笔直的——连一个转弯也没有。因此,我顺当地抄下福克纳那足可让胫部擦破皮的句子,而不用担心火车的急转弯会让我的笔滑落。
等到上午十点左右,原先所见车厢间的水汽已经凝结。每道狭小的走廊上烟雾弥漫,宛如天寒地冻,上面还覆盖着片片纹路复杂的白霜、凝固的冰泡,以及从橡皮封套的裂缝新喷出来的水汽。这儿的雪与冰,真美!外面的景致也一样动人;但麻烦也就在这里。十一点已经过了,我们却还没抵达克利夫兰。克利夫兰到哪儿去了?我并非唯一感到疑惑的人,各车厢的乘客不停地询问列车员:“嗨,克利夫兰呢?你不是说我们现在应该到了吗?到底怎么回事?”也许,克利夫兰就在窗外,掩埋在那片雪地里。
我那节车厢的列车员靠在一面结霜的窗子前。我想问他克利夫兰怎么了,还没开口,他就说道:“我的扳道工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有什么不对劲吗?”
“没什么,只不过每次经过这儿,他都会向我丢雪球。”
“喔,对了,克利夫兰在哪儿?”
“还有一段路。你难道不知道火车已经迟了四小时?伊利那儿的转辙器结了冰,拖迟了咱们的脚步。”
“我必须在四点半到芝加哥换乘另一班火车。”
“别做梦了。”
“真是棒极了。”我说,准备举步离去。
“别担心。一到埃尔克哈特,我会打通电报。等咱们抵达芝加哥,就把责任统统推到美铁身上。他们会让你们住在假日酒店,你们会被安置得妥妥当当的。”
“可是我到不了得州了。”
“先生,这点事就交给我来烦心吧。”他碰了碰帽檐,“见过雪下成这样子吗?老天爷,太恐怖了。”他又向窗外张望一眼,叹了口气:“没法想象咱们的扳道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许被冻伤了。”
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到得了克利夫兰。一如大多数的脱班现场,时间的缓慢流逝反而酿造出一种反高潮。我自觉已花了够多的心思在这整件事上,如今,雪只会让我心烦,房屋则令我沮丧——不过是小平房嘛,不比停在旁边的车子大多少。克利夫兰在上周暴风雪的侵袭下已惨遭蹂躏,求生技巧的相关新闻不停地在家家户户播送(告诉你关于睡袋、如何保持体温、如何在紧急状况下维持室温、如何使用斯特诺烹食等新知——你忍不住会想,欢迎来北极探险者世界)。整座城在雪堆下冻成了冰城,这时最大的笑话是,《克利夫兰坦诚者》居然还做了篇冗长的特写,报道俄国的除雪工作如何效率不彰,借此来激励人心。俄国人!标题是“莫斯科除雪宝座蒙尘”,下行是莫斯科的当地时间,然后,报道开始:“这座城市曾辉煌一时的除雪技术,今年冬天由于官僚作风和出其不意的大雪双重因素,已遭到严峻的挑战。”这篇报道继续以幸灾乐祸的语气说道:“问题显然不在于缺少特殊装备……今年冬天,居民尖锐地批评街道的悲惨情况……对于数周后仍处于冰封的街道而言,十二月的大雪与停车规范不当无法成为恰当的借口。”
这是美国中西部典型的沾沾自喜。想在俄亥俄州吹牛,你就非得提到俄国人不可。讲西伯利亚更好,事实上,冬天的俄亥俄州与西伯利亚极其相似。我翻看着克利夫兰的报纸,把整份《克利夫兰坦诚者》全给读了一遍。火车在克利夫兰已经滞留两小时左右,我询问列车员原因何在,他回答是雪的缘故,铁轨因冰雪的侵袭而变形了。
“今年冬天实在够糟的了。”
我告诉他,西伯利亚的铁路向来准时到站,但讲这种话真是无聊。无论何日何时,我都宁愿舍伊尔库茨克而就克利夫兰——即使克利夫兰显然更加严寒。
我前往休闲车厢,叫了杯醒晨酒,继续阅读《野棕榈》。我又喝了杯醒晨酒,再一杯。打算喝第四杯,点了酒,但决定这次要慢慢品尝。这种醒晨酒再多喝个几杯,我整个人就要倒在桌子上了。
“你在读什么?”
讲话的是位五十多岁、丰满、雀斑脸的女士,她正在啜饮一罐无糖汤力水。
我把封面翻给她看。
她说:“听说过,好看吗?”
“有些片段还不错。”随即我笑了,但与福克纳没有任何关系。有一回,也在美铁上,就离这儿不远,虽然我读的书引起大伙儿侧目,却没有人敢向我询问。那是惊悚小说家H. P.洛夫克拉夫特的传记,书名是《洛夫克拉夫特》,同行乘客一定深信,整整两天,我都在埋首研究一本描述性技巧的书籍。
她自称来自弗拉格斯塔夫,接着问道:“你的老家在哪儿?”
“波士顿。”
“真的?”她很感兴趣地说,“你能不能说个词给我听?说G-o-d(上帝)。”
“God。”
她开心地拍手。虽然身形丰满,她的个头却小得很,有一张扁平的大脸。她的牙齿参差不齐,全都倾斜,好似经过了排序。我茫然不解为什么说出这个词能逗她开心。
“Gawd。”她说,模仿着我的腔调。
“你怎么说?”
“我说Gahd。”
“我相信上帝听得懂任何人的口音。”
“我喜欢听你说这个词。一周前我也搭过火车,往东跑的。结果大雪害得火车误了点,但挺棒的,我们被安置在假日酒店!”
“我希望他们别对我们这么做。”
“别这么说。”
“我对于假日酒店并没有任何不满,”我说,“只是我还有别的火车要赶。”
“每个人都有。我敢打赌我走得比你远——弗拉格斯塔夫,记得吗?”她又啜了一口汤力水,说,“结果,花了我们好几天的时间——好几天啊,才从芝加哥抵达纽约。到处都是雪。车上有一个男孩,从波士顿来的,他就坐在我旁边。”她微笑——一种沉静而不怀好意的笑容,“我们睡在一块儿。”
“很幸运。”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完全不是那回事。他睡在他那一边,我睡在我这一边。可是,”她语气转为虔诚,“我们睡在一起,多么美妙的一刻啊。我没喝酒,但他喝了两人份的。我告诉过你他才二十七岁吗?波士顿人。整个晚上他一直对我说:‘Gawd,你真美丽。’他吻我,不知道吻了多少次。‘Gawd,你真美丽。’”
“待在假日酒店时?”
“火车上,在某天晚上,”她说,“在坐席车厢。这件事对我非常、非常重要。”
我说这听起来是很甜蜜的经历,并试着想象,一名喝醉酒的青年抚弄着这位丰满的雀斑脸女士,而且当时坐席车厢里鼾声不断(一如往常,散发出旧袜子和腐坏三明治的气味)。
“不只甜蜜,还很重要。当时的我就是需要这个,所以我才会去东部的。”
“为了和这位小伙子相遇?”
“不,不,”她恼火地说,“我妈妈去世了。”
“我很遗憾。”
“我在弗拉格斯塔夫听到这个消息,马上跑去赶火车。然后,就在芝加哥给绊住了——如果说假日酒店是被绊住了的话!差不多在抵达托莱多的时候,我遇到了杰克——就在这儿,呃,这儿是托莱多吗?”她向窗外望去,“‘Gawd,你真美丽’,他的话确实使我精神一振,来得正是时候。”
“请节哀。为了一场葬礼回家,一定很不好受。”
“两场葬礼。”她说。
“啊?”
“我爸爸也去世了。”
“最近的事?”
“星期二。”
今天是星期六。
“God。”我说。
她微笑:“我喜欢听你这样说。”
“我的意思是,令尊发生这种事真可怕。”
“对我的打击是挺大的。我以为回家是为了参加妈妈的葬礼,结果却发现两个人都死了。我爸说过:‘蜜糖,你应该常回家。’我说我会的。弗拉格斯塔夫很远,但在那儿我有自己的公寓,收入也还不错。然后,他就这样去世了。”
“悲伤的旅行。”
“我还必须再回来一趟。那些人没办法让我爸妈下葬,我还必须回来办葬礼。”
“我还以为葬礼已经举行了。”
她猛地望向我。“在纽约市没办法埋人。”
我请她重复这个奇怪的句子。她照做了,语调丝毫未变。
“God。”我说
“你听起来好像杰克。”她微笑,露出跟爱斯基摩老祖母一样的奇特牙齿。
“为什么在纽约市没办法埋人?”
“地太硬了,全冻成冰块,他们挖不开……”
一九七八年的寒冬,我想着,地面冻得没办法埋人,太平间里棺材堆至屋椽,此时,我却决定乘火车前往拉丁美洲阳光最明媚的地带……
弗拉格斯塔夫的女士起身离开,但接下来的八九个小时,我在休闲车厢、坐席车厢及餐车上,听到她不断用单调、如干玉米饼的声音缓慢地重述:“……因为,在纽约市没办法埋人。”
当她瞥见我(有两次),她就喊一声“Gawd!”并笑了起来。
冻结的转辙器、扭曲的车轨、大雪:时间越拖越迟,我的列车员坚称我不可能及时赶上,或转车前往沃思堡。“完全没辙啦。”抵达印第安纳站时他如是说,手里还握着一个雪球。新的麻烦却在此时冒出来。有一个轮子过热,而且(我想我讲得没错)保险丝也爆了;火车尾端就淌着一长条冻结的汽油污痕。为了预防爆炸,时速减缓到十五英里;在有机会把那节备受折腾的车厢拆离湖岸快车之前,我们就一直以这种蜗速爬行着。终于,在埃尔克哈特,火车摆脱了这节损坏的车厢,但工程所花的时间出乎意料的久。
停车时,“银兰”卧车上一片宁静,只有列车员疑神疑鬼个没完,说蒸汽结冻,会影响到刹车。他傲慢地拿着长扫帚,前前后后忙来忙去,告诉我这份工作比他先前的要好多了。他曾在某家电子公司坐办公桌:“但我宁可跟多一点的人打交道。”
“你的问题就在于,”看到列车员变得坐立难安,检票员说,“还没冒汗,眉头就皱起来了。”
“也许吧。”列车员把扫帚重重敲在车门边凝结的冰层上。
“至少不会像上一趟旅行那么糟,那次简直冻惨了。”
列车员说:“我必须为我的乘客们着想。”
我的乘客们。“银兰”上只剩下三名乘客了,邦斯夫妇与我。邦斯先生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他母亲的祖先曾搭乘“五月花”号渡海来新大陆。邦斯先生戴着一顶附有御寒耳罩的帽子,身上两件毛衣用拉链锁得紧紧的。他喜欢聊他的家人与科德角。邦斯太太说,俄亥俄州比科德角丑太多了。邦斯先生的血缘中还包括胡格诺派。从某方面来说,老邦斯的出身相当奇特。典型的美国人总爱吹嘘自己移民赴美的祖先有多贫困,邦斯先生的祖先却打从一开始就显赫辉煌。我挤出最大的耐心,努力聆听着。我想,也许邦斯就是第一天我冒犯到的那位先生。(“景色像极了西伯利亚大铁路。”“不像。”)此后,我就对邦斯夫妇敬而远之。
湖岸快车仍滞留在埃尔克哈特,笼罩着一片愁云惨雾,因为如今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会错过接下来芝加哥的联运车。一大群女孩要前往新奥尔良,参加四旬斋前一日的庆宴。好几对老夫妇必须赶搭旧金山的游船,他们忧心忡忡。一个年轻的堪萨斯人说,他老婆会以为他抛弃她了。一对黑人夫妇轻声细语,我听到那黑女郎说:“唉,真讨厌。”一位四旬斋女孩看着她的表说:“照理说,我们现在应该在宴会上了。”
双亲甫亡的弗拉格斯塔夫女士,挥散了愁云惨雾,让大伙儿的心境欢乐起来,最后简直像在期待庆典一样。她向大家解释,自己十天前也搭火车往东跑,发生了同样的事——误点、大雪、错过转车。不过,美铁会把每个人安置在芝加哥的假日酒店里,给大家四美元的出租车费、餐券,以及一通免费电话。而这回美铁,她说,一定会循例照办。
这一消息传遍了整列火车,然后,似乎在印证美铁的诚心善意,餐车宣布招待大家免费的餐点:浓汤、炸鸡与香草冰激凌,证实了那位不复哀悼的弗拉格斯塔夫女士所言不虚,现在她正嚷着:“我们就等着到芝加哥吧!”
别处,有些乘客已经在花用尚未领到的四美元出租车费。
“好了,拉尔夫,”一名头发油腻腻的男孩向酒保说,并放下一美元,“让大伙儿大醉一场吧!”
“我们坐在这儿已经八小时了,”三个年轻人中最吵的一个说,“早就醉得不能再醉了。”
“我的上班时间过了。”名叫拉尔夫的酒保说,但还是顺从地动手把冰块加到塑料杯里。
其他的声音此起彼落。
听听这个:“千万别在春天回家乡,到处都不一样。”
还有这个:“耶稣基督”(停顿)“是黑人,就跟埃塞俄比亚人一个样。白人的轮廓,有色的脸孔,”(停顿)“一般人的说法全是狗屁。”
又来了:“……因为,在纽约市没办法埋人。”
他们每一个都不例外,快乐得惊人。他们因车次误点而开心,为大雪而愉快(又开始下起来了)。弗拉格斯塔夫女士保证大伙儿将在假日酒店寄住一晚(或两晚),这也令他们欢喜不已。对于众人的喜悦我无法感同身受,更无法对任何一人心怀善意。等到我发现即将被拆离的那节车厢正巧位于“银兰”与这帮乌合之众之间时,我告诉列车员本人要睡觉去了。“到了芝加哥再叫醒我。”
“九点以前可能到不了。”
“棒极了。”我说,随即陷入沉睡,那本《野棕榈》就搁在脸上。
列车员在八点五十分叫醒了我。“芝加哥到了!”我跳起来,一把抓起手提箱冲上月台。火车底部冒出一波波蒸汽,使我的来临染上老电影神秘而光彩的氛围。眼镜上结了冰针,我几乎无法视物。
弗拉格斯塔夫女士简直神准。我领到了四美元、假日酒店空房以及三张餐券。每位错过转车的乘客都得到了相同的待遇,包括邦斯夫妇、休闲车厢的醉汉、年轻的堪萨斯人、四旬斋女孩们、在坐席车厢的廉价座位睡掉整趟旅行的穷白人、前往旧金山的老人团、弗拉格斯塔夫女士。美铁员工出来接待,领我们上路。
“旅馆见!”一位女士叫道,她的行李只有两个购物袋。
她无法相信自己的好运。
一个乡巴佬说:“这可要花上美铁好一笔钱。”
骤雪、中途旅馆、芝加哥——似乎不像真的。假日酒店里别的客人更加深了这种不真实感。一群黑人身着刺眼的制服、鲜绿色的喇叭裤、有帽檐的白帽,并佩着金穗。有的穿红色制服,有的穿佩有勋章的白色制服,有的穿米黄色制服,上有银穗披散在肩章周围。我猜测着,是哪儿的乐团,还是一群热爱波普艺术的警察?都不是。这群男人(他们的妻子没穿制服)是鹿角忠实爱好会的成员,肩膀上的勋章还以小字印出会名。这群男人学鹿一样行礼、握手,穿着白鹿角鞋绕着大厅游行,看到我们这群被暴风雨刮来的人,似乎有少许不耐烦。但还算相安无事。美铁乘客感兴趣的是去跳迪斯科及休息室的享乐,而鹿角会成员(有些人还佩剑)则站着向彼此致敬——我想,站着是怕坐下来会破坏裤子的皱褶吧。
游泳池被幻光灯照得通明,其上覆盖着厚雪。外墙上画有绿色的棕榈树,在雪堆中好似生了根。整座城市全结了冻,河流里夹着雪块。上周的旧雪被扫在路边,街道上飘着新落的雪,伴随新雪而下的,是带霰的暴风雨,细小连续的颗粒使驾车险象环生。我房内的《基甸圣经》在《历代志》下卷第二十五章处摊开。这儿有给我的信息吗?“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为本身的罪而死。”阿门,我想。合起《圣经》,我打开福克纳。
纯属巧合,福克纳也给了我信息。“如今芝加哥已是冬季,”我读着,“……霓虹灯里消逝的岁月,已亡于牲畜与木材富商的妻女那外围皮草、花瓣般的脸庞上,自欧返回的政治人物的情妇亦是……伦敦经纪人的儿辈与内地国家的拐杖爵士……”他继续嘲弄他们的阶级,并描述这些人如何向南迁,躲避芝加哥的大雪。他们“这个种族的成员缺乏探险天分,以笔记簿、照相机和盥洗用具全副武装,决心将这一季基督教节日的假期全花在黑暗、刺骨的蛮荒丛林”。
我不确定自己的探险天分如何,我既没有照相机,也没带盥洗用具,但于冬天的芝加哥待在假日酒店二十四小时使我深信,不管蛮荒丛林有多黑暗、刺骨,还是越早抵达那儿越好。
- 位于墨西哥东南端,距危地马拉边界有十五公里。
- 尼加拉瓜首都。
- 哥伦比亚首都。
- 威廉·福克纳(1897—1962 ),美国南方代表性小说家,著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等。
- 纽约州首府。
- 美国侦探小说家唐纳德·汉密尔顿笔下的人物。
- 两个词发音相同。
- 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所著《尤利西斯》的主人公。
- 德尔莫尔·施瓦茨(1913—1966 ),美国诗人、短篇小说家、文学评论家。
- 班图语系的旁支,马拉维共和国的官方语言之一。
- 此词源自公元前六百年左右的希腊女同性恋诗人萨福。
- 位于印第安纳州北部。
- 品牌名称,为内放可燃氢氧化合胶冻的罐子,以方便户外生火。
- 位于俄罗斯贝加尔湖西北面。
- H. P.洛夫克拉夫特(1890—1973 ),美国惊悚小说家,著有《克苏鲁神话》《查尔斯·沃德案件》等。
- 字面意思为“做爱技术”。
- 位于亚利桑那州。
- 位于得克萨斯州北部。
- 位于马萨诸塞州东南部的半岛。
- 十六、十七世纪的法国基督新教,大多属卡尔文教派。
- 法国节日,又名忏悔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