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玛斯·欧佛伯利(1581~1613)

汤玛斯·欧佛伯利(1581~1613)

17世纪英国出现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叫“性格特写”(character),即专写某一人物类型的短文,每文只一段,寥寥十几行,但独立成篇。由于篇幅不长,作者能在文字上狠下功夫,颇多名言隽语,耐得住咀嚼,是一种受人欢迎的散文体裁。

欧佛伯利(Thomas Overbury)是“性格特写”的主要作者,这里选译他所作二篇。一篇讽刺当时的旅行者,自以为见多识广,装腔作势,就是看不起本国。另一篇写贵族人家的侍女,笔调尖刻,除了揶揄可怜的女仆,也暴露了这类家庭上上下下的糜烂生活。

1.装腔作势的旅行者 An Affectate Traveller

是会说话的时装架子。他费苦心装滑稽,看见的比懂得的多。他的衣着自夸是法国货或意大利货,他走路的样子像在喊叫,“瞧瞧我哪!”他用脸色对一切表示谴责,喜欢耸肩,耻于讲本国话,或故意咬着舌说。他宁愿噎住说不了话,也不承认啤酒好喝;剔牙是他的主要行为。他宁肯被当作间谍,也不愿人说他不是政治家;他亲切地提大人物的名字,以此维持自己的名声。他宁肯撒谎,也不愿语不惊人,还喜欢单独和人讲话。他的话听起来堂皇,实际上毫无意义;他的孩子必定对他无限崇拜。他总是从大人物那儿来,跟着小人物去。有机会他就炫耀用自己的德行赢得的珠宝(实际是从圣马丁场买的假货);他耍江湖骗子的手法,称这些珠宝价值千金,一会儿却拿去典了几个先令。逢节日他就进王宫,对人行礼却没人先招呼他。晚上他在小酒店里兜揽生意,显得对各种意图和手腕都很熟悉,似乎一切全由他策划。他尊重人的奇特办法是:先把所有要紧事的目的告诉他们,接着就借钱。他讲礼节是为显示礼节低下,不为表示自谦。凡是他得不到的,他都瞧不起;凡是外国,都比他的本国好。他把自己的穷困归咎于时代的无知,却不怨自己无能。话到结尾,他只说半句或一个字,剩下的让人去猜。一句话,他的宗教是时髦,他的肉体和灵魂都受名声支配,他听信多数胜于真理。

2.侍女 A Chamber Maid

是太太的女秘书,给太太保管放假牙、假发的梳妆盒。她不是上楼就是下楼,像一把开来开去的抽屉。她的手干燥,可见喜欢浆洗衣服。如果她在老爷床头睡觉,她一脸苍白的病容就会永远消失。她不睡的时候也做噩梦,好像夜里的噩梦还在折磨她。她喜欢住在乡下,要是肚子大了,就把伦敦当作英国最好的蔽护林。格林的传奇她读不够,但她最着迷的还是“骑士镜”的故事。她常下决心要豁出去做女骑士。她要是得了淋病,就让老爷和男仆对半分享,毫不偏袒,好像她用线量好了分给他们一样。男仆是个无赖的皮条客,和她勾结起来抓老爷的辫子。家庭教师答应娶她,但并不真娶。由于轻信,她没少上当,但现在懂得了谨慎。她很喜欢英国的婚姻形式,因为其中没有贞洁方面的条款让女人起誓。她的头脑、身体和衣服像几包松散地捆起来的包裹。她不善辞令,全靠笑声表达意思。她和太太一起消磨时间,想尽办法,仍然百无聊赖。总之,侍女像彩票:二十个里头没一个值钱。

(杨国斌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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