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
培根(Francis Bacon)生于1561年,死于1626年。
马克思、恩格斯将培根称作“英国唯物主义的真正始祖”。
在文学方面,培根还提出了改革文风的要求。当时文章家竞起,许多人醉心词章,不是华而不实,便是言过其实。培根着重学问的实用价值,对于文章也要求言之有物,而且物重于言。实际上,这也正是当时迅速发展中的科学所提出的要求之一:要从事科学著作,必须有一种简朴、准确、能说明具体事物的实用文体。培根的文体观对后来颇有影响。17世纪后半期英国皇家学会所揭示的写作标准,就是要使用“一种像数学一样朴素”的文体,而在一般文学写作里朴素的实用文体也终于成为主流,适应了——同时也推进了——报纸杂志的普及和近代小说的兴起。
培根本人喜欢用拉丁文写他认为重要的著作,以为这样才可为全欧洲的学者所知,而且可垂久远。其实他是很会运用本国文字的。有两种风格并存于他的文章中:有时简约,有时繁复。但不论何体,他总以准确达意为目的,文章总是条理分明,论点清楚。他也能雄辩滔滔地谈人类征服自然的前途,这时候他的文笔就不时闪耀着诗情,而且正因为他的文章饱含着智慧,一般是朴素的,诗情一出现,就显得特别美丽。正因如此,他才能做到马克思所说的,使“物质以其诗意的感性光泽对人全身心发出微笑”。诗人雪莱在读到培根的随笔《谈死》的时候,还曾赞叹地说:“培根勋爵是一个诗人。”(《诗之辩护》)
要了解培根,我们还必须一读他的《随笔》(Essays)。这是培根在文学方面的主要著作,就最大多数读者说来,他的闻名就是建筑在这本书上的。《随笔》原来在1597年初版,不过包含了十篇极短的摘记式的文章;经过1612年、1625年两次增补扩充,最后也不过收进了五十八篇短文。然而这薄薄的一本小书却十分值得细读。书的对象是当时英国统治阶级的子弟;书的内容是一个通晓人情世故的过来人对他们提出的各种劝导和忠告,目的在于使他们更会“处世”,更易“成功”,谈论到的题目有哲理意味较重的《真理》、《死亡》、《宗教》、《无神论》等一类,有属于伦理道德的《忌》、《爱》、《复仇》、《逆遇》、《勇敢》、《诡诈》、《貌似明智》、《利己之聪明》等一类,有直接关系宦海浮沉的《高位》、《贵族》、《帝王》、《党争》、《叛乱》等一类,有涉及私人生活的《友谊》、《父母与子女》、《结婚与单身》等一类,还有提出具体事务性指导的《读书》、《旅行》、《娱乐》、《庭园》、《营造》等一类。但是不论何类,都不是空洞的议论,而是对于作者心目中的特定读者有实用价值的经验之谈,对于当时社会的了解真是入木三分,充满了独得之见、诛心之论。文章写得十分紧凑简约,初看似乎干燥无味,但是耐心多读几遍,便会发现,就在这些劝世箴言式的小文章中,哲学家培根以他明彻的智慧,像最锐利的小刀那样,熟练地、巧妙地、艺术地解剖着当时的英国社会,他周围的人物以及他自己——英国当权人物的真实的、秘密的图谋和动机。
1.谈读书 Of Studies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有一技之长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馏,淡而无味矣。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漫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辩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
2.谈美 Of Beauty
德行犹如宝石,朴素最美;其于人也:则有德者但须形体悦目,不必面貌俊秀,与其貌美,不若气度恢宏。人不尽知:绝色无大德也;一如自然劳碌终日,但求无过,而无力制成上品。因此美男子有才而无壮志,重行而不重德。但亦不尽然。罗马大帝奥古斯提与泰特思,法王菲律浦,英王爱德华四世,古雅典之亚西拜提斯,波斯之伊斯迈帝,皆有宏图壮志而又为当时最美之人也。美不在颜色艳丽而在面目端正,又不尽在面目端正而在举止文雅合度。美之极致,非图画所能表,乍见所能识。举凡最美之人,其部位比例,必有异于常人之处。阿贝尔与杜勒皆画家也,其画人像也,一则按照几何学之比例,一则集众脸形之长于一身,二者谁更不智,实难断言,窃以为此等画像除画家本人外,恐无人喜爱也。余不否认画像之美可以超绝尘寰,但此美必为神笔,而非可依规矩得之者,乐师之谱成名曲亦莫不皆然。人面如逐部细察,往往一无是处,观其整体则光彩夺目。美之要素既在于举止,则年长美过年少亦无足怪。古人云:“美者秋日亦美。”年少而著美名,率由宽假,盖鉴其年事之少,而补其形体之不足也。美者犹如夏日蔬果,易腐难存;要之,年少而美者常无行,年长而美者不免面有惭色。虽然,但须托体得人,则德行因美而益彰,恶行见美而愈愧。
3.谈高位 Of Great Place
居高位者乃三重之仆役:帝王或国家之臣,荣名之奴,事业之婢也。因此不论其人身、行动、时间,皆无自由可言。追逐权力,而失自由,有治人之权,而无律己之力,此种欲望诚可怪也。历尽艰难始登高位,含辛茹苦,唯得更大辛苦,有时事且卑劣,因此须做尽不光荣之事,方能达光荣之位。既登高位,立足难稳,稍一倾侧,即有倒地之虞,至少亦晦暗无光,言之可悲。古人云:“既已非当年之盛,又何必贪生?”殊不知人居高位,欲退不能,能退之际亦不愿退,甚至年老多病,理应隐居,亦不甘寂寞,犹如老迈商人仍长倚店门独坐,徒令人笑其老不死而已。显达之士率需藉助他人观感,方信自己幸福,而无切身之感,从人之所见,世之所羡,乃人云亦云,认为幸福,其实心中往往不以为然;盖权贵虽最不勇于认过,却最多愁善感也。凡人一经显贵,待己亦成陌路,因事务纠缠,对本人身心健康,亦无暇顾及矣,诚如古人所言:“悲哉斯人之死也,举世皆知其为人,而独无自知之明!”
居高位,可以行善,亦便于作恶。作恶可咒,救之之道首在去作恶之心,次在除作恶之力;而行善之权,则为求高位者所应得,盖仅有善心,虽为上帝嘉许,而凡人视之,不过一场好梦耳,唯见之于行始有助于世,而行则非有权力高位不可,犹如作战必据险要也。
行动之目的在建功立业;休息之慰藉在自知功业有成。盖人既分享上帝所造之胜景,自亦应分享上帝所订之休息。《圣经》不云乎:“上帝回顾其手创万物,无不美好”,于是而有安息日。
执行职权之初,宜将最好先例置诸座右,有无数箴言,可资借镜。稍后应以己为例,严加审查,是否已不如初。前任失败之例,亦不可忽,非为揭人之短,显己之能,以其可作前车之鉴也。因此凡有兴革,不宜大事夸耀,亦不可耻笑古人,但须反求诸己,不独循陈规,而且创先例也。凡事须追本溯源,以见由盛及衰之道。然施政定策,则古今皆须征询:古者何事最好,今者何事最宜。
施政须力求正规,俾众知所遵循,然不可过严过死;本人如有越轨,必须善为解释。本位之职权不可让,管辖之界限则不必问,应在不动声色中操实权,忌在大庭广众间争名分。下级之权,亦应维护,与其事事干预,不如遥控总领,更见尊荣。凡有就分内之事进言献策者,应予欢迎,并加鼓励;报告实况之人,不得视为好事,加以驱逐,而应善为接待。
掌权之弊有四,曰:拖,贪,暴,圆。
拖者拖延也,为免此弊,应开门纳客,接见及时,办案快速,非不得已不可数事混杂。
贪者贪污也,为除此弊,既要束住本人及仆从之手不接,亦须束住来客之手不送,为此不仅应廉洁自持,且须以廉洁示人,尤须明白弃绝贿行。罪行固须免,嫌疑更应防。性情不定之人有明显之改变,而无明显之原因,最易涉贪污之嫌。因此意见与行动苟有更改,必须清楚说明,当众宣告,同时解释所以变化之理由,决不可暗中为之。如有仆从稔友为主人亲信,其受器重也别无正当理由,则世人往往疑为秘密贪污之捷径。
粗暴引起不满,其实完全可免。严厉仅产生畏惧,粗暴则造成仇恨。即使上官申斥,亦宜出之以严肃,而不应恶语伤人。
至于圆通,其害过于纳贿,因贿赂仅偶尔发生,如有求必应,看人行事,则积习难返矣。所罗门曾云:“对权贵另眼看待实非善事,盖此等人能为一两米而作恶也。”
旨哉古人之言:“一登高位,面目毕露。”或更见有德,或更显无行。罗马史家戴西特斯论罗马大帝盖巴曰:“如未登基,则人皆以为明主也”;其论维斯帕西安则曰:“成王霸之业而更有德,皇帝中无第二人矣。”以上一则指治国之才,一则指道德情操。尊荣而不易其操,反增其德,斯为忠诚仁厚之确征。夫尊荣者,道德之高位也:自然界中,万物不得其所,皆狂奔突撞,既达其位,则沉静自安;道德亦然,有志未酬则狂,当权问政则静。一切腾达,无不须循小梯盘旋而上。如朝有朋党,则在上升之际,不妨与一派结交;既登之后,则须稳立其中,不偏不倚。对于前任政绩,宜持论平允,多加体谅,否则,本人卸职后亦须清还欠债,无所逃也。如有同僚,应恭敬相处,宁可移樽就教,出人意外,不可人有所待,反而拒之。与人闲谈,或有客私访,不可过于矜持,或时刻不忘尊贵,宁可听人如是说:“当其坐堂议政时,判若两人矣。”
4.谈真理 Of Truth
真理何物?皮拉多笑而问曰,未待人答,不顾而去。确有见异思迁之徒,以持见不变为束缚,而标榜思想与行动之自由意志。先哲一派曾持此见,虽已逝去,尚有二三散漫书生依附旧说,唯精力已大不如古人矣。固然,真理费力难求,求得之后不免限制思想,唯人之爱伪非坐此一因,盖由其天性中原有爱伪之劣念耳。希腊晚期学人审问此事,不解人为何喜爱伪说,既不能从中得乐,如诗人然,又不能从中获利,如商人然,则唯有爱伪之本体而已。余亦难言究竟,唯思真理犹如白日无遮之光,直照人世之歌舞庆典,不如烛光掩映,反能显其堂皇之美。真理之价,有似珍珠,白昼最见其长,而不如钻石,弱光始露其妙。言中有伪,常能更增其趣。盖人心如尽去其空论、妄念、误断、怪想,则仅余一萎缩之囊,囊中尽装怨声呻吟之类,本人见之亦不乐矣!事实如此,谁复疑之?昔有长老厉责诗歌,称之为魔鬼之酒,即因其扩展幻想,实则仅得伪之一影耳。为害最烈者并非飘略人心之伪,而系滞留人心之伪,前已言及。然不论人在堕落时有几许误断妄念,真理仍为人性之至善。盖真理者,唯真理始能判之,其所教者为求真理,即对之爱慕;为知真理,即得之于心;为信真理,即用之为乐。上帝创世时首创感觉之光,末创理智之光,此后安息而显圣灵。先以光照物质,分别混沌;次以光照人面,对其所选之人面更常耀不灭。古有诗人信非崇高,言则美善,曾有妙语云:“立岸上见浪催船行,一乐也;立城堡孔后看战斗进退,一乐也;然皆不足以比身居真理高地之乐也;真理之峰高不可及,可吸纯洁之气,可瞰谷下侧行、瞭徨、迷雾、风暴之变。”景象如此,但须临之以怜世之心,而不可妄自尊大也。人心果能行爱心,安天命,运转于真理之轴上,诚为世上天国矣。
如自神学哲学之真理转论社会事务,则人无论遵守与否,皆识一点,即公开正直之行为人性之荣,如掺伪则如金银币中掺杂,用时纵然方便,其值大贬矣。盖此类歪斜之行唯毒蛇始为,因其无公行之足,唯有暗爬之腹也。恶行之中,令人蒙羞最大者莫过于虚伪背信。谎言之为奇耻大辱也,蒙田探索其理,曾云:“如深究此事,指人说谎犹言此人对上帝勇而对人怯也,盖说谎者敢于面对上帝,而畏避世人。”善哉此言。虚伪背信之恶,最有力之指责莫过于称之为向上帝鸣最后警钟,请来裁判无数世代之人,盖《圣经》早已预言,基督降世时,“世上已无信义可言矣”。
5.谈结婚与独身 Of Marriage and Singe Life
夫人之有妻儿也不啻已向命运典质,从此难成大事,无论善恶。兴大业,立大功,往往系未婚无儿者所为,彼辈似已与公众结亲,故爱情产业并以付之。按理而论,有子女者应对未来岁月最为关切,因已将至亲骨肉托付之矣。独身者往往思虑仅及己身,以为未来与己无关。有人则视妻儿为负债。更有贪而愚者,以无儿女为荣,以为如此更可夸其富足。此辈或曾闻人议论,一云此人为大富,另一则云否也,其人有多子负担,其财必损。然独身之原因,最常见者为喜自由,尤其自娱任性之人不耐任何束缚,身上褡带亦视为桎梏。未婚者为最好之友、最好之主、最好之仆,然非最好之臣,因其身轻易遁也,故亡命徒几全未婚。未婚适合教会中人,因如先须注水于家池则无余泽以惠人矣。然对法官行政官等则无足轻重,彼辈如收礼贪财,劣仆之害五倍于妻。至于士兵,余尝见将军以渠等妻儿所望激励之,而土耳其人鄙视婚姻,故其士兵更为卑劣。妻儿对人确为一种锻炼。单身者本可心慈过人,因其资财少耗也,实则由于不常触其心肠,反而更为严酷(因而适为审判异端之官)。庄重之人守规不渝,为夫常能爱妻,是故人云优利息斯“爱老妻胜过不朽也”。贞节之妇自恃节操,不免骄纵。欲使妻子守贞从夫,夫须有智;如妻疑夫猜忌,则断难听命矣。妻子者,青年之情妇,中年之伴侣,老年之护士也,故如决心结婚,须善择时。昔有智者答人问何时可婚,曾云:“青年未到时,老年不必矣。”常见恶夫有良妻,是否由于此辈丈夫偶尔和善,更见其可贵,抑或此类妻子以忍耐为美德欤?可确言者,如妻子不顾友朋劝告而自择恶夫,则必尽力弥补前失。
- 指鲁克利修斯,属伊壁鸠鲁派,即所谓享乐主义派。
- 《蒙田散文集》2.18。
- 《路加福音》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