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玛斯·莫尔(1478~1535)

汤玛斯·莫尔(1478~1535)

莫尔(Sir Thomas More)生在16世纪,是英国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主要人物,写了影响深远的《乌托邦》(1516)一书,这是尽人皆知的。

人所不尽知的是:他也是英文散文的高手,而且是“发展出一种有力的散文的第一个英国人”。《乌托邦》按照16世纪欧洲学术著作的通例,是用拉丁文写的;但是他也用英文写作,作品中最有名的是《理查三世史》(1543)。

学者们认为这部史学著作是“一个精心设计、细心完成的整体,其中各部分比例恰当,丝毫不爽”。而其中所用的英文散文则有一种可贵的新风格:“既善辩论,又善叙述,能够构筑有持续说服力的段落,又能迅捷地开展对话,时而活泼,口语化,时而精雕细刻,甚至近乎绮丽。……莫尔是第一个能满足16世纪英国一切要求的散文风格的人。”

这里选译的是《理查三世史》中的一个片断,是关于前国王爱德华四世的情妇琪恩·肖厄的。

这是一段出色的文章,有清楚的叙述,但又不是纯叙述,而含有评论以至讽刺,例如讲当时还称“护国公”的理查三世的为人和用心时就很明显。细节的生动和戏剧化是另一特色,读者很难忘记琪恩游街的情景。作者对这个女人是充满同情的,写她与一般得宠的国王情妇不同,不仗势欺人,常助人为乐,并且着重写她的美,通过今昔对比而更显其美。最后作者还议论一番,表明他写的虽是一个女人,用意却在烘托理查三世的阴险诡诈。换言之,这里有历史,也有史论,都写得有深度——用美人的荣枯同人们对待善恶的态度并提,看出人世沧桑和人情冷暖的变化。

莫尔站在近代英文散文发展行列的首位,而所作又是历史。这说明英文散文传统久远,而且范围广阔,其中品种甚多,不限于随笔小品。这正是英文散文的优点之一,它经得起各种实际运用,而在运用中变得更有力也更见文采。

《理查三世史》片断:琪恩·肖厄 From The History of King Richard Ⅲ:A King's Mistress

接着,逐渐地,似乎是出于愤怒而不是贪婪,护国公派人去到肖厄的媳妇家里(因为她丈夫并不与她同居),把她所有的财物搜刮一空,价值在三千马克以上,并把她本人投进监狱。然后按章对她进行了审问,说她到处奔走,想迷惑他,又说她同王室大臣合谋想杀害他;等到一看这些罪名无法成立,就恶毒地提出一条她本人无法否认,而且全世界都知道是确有其事的罪名,不过在这时突然地郑重其事地提出只使所有的人听了发笑罢了——这罪名就是她不贞。因此之故,他作为一位有节操、不乱来、洁身无垢的王爷,自命是上天派到这邪恶的世界上来纠正人们的道德的,下令伦敦区主教责成她当众赎罪,方式是让她在星期日手持蜡烛走在十字架前,跟随一队人游街。结果她走在队里,面容娴静,步伐规矩,虽然身上只穿一件宽大的袍子,可是显得十分秀美,连她那原本苍白的双颊也因众人好奇的注视而出现了可爱的赭红,于是她虽顶了可耻的罪名反而赢得群众的赞美,尤其是那些看上了她的身体远过于她的灵魂的人。不喜欢她的行为的良善的人对于罪恶得到纠正是高兴的,但也对她的赎罪感到同情,而不是感到庆幸,因为他们考虑到护国公之所以这样惩罚她并非出自道德感,而是另有卑劣用心的。

这个女人生在伦敦,来往都是体面人物,从小受到良好家教,婚姻也合适,只是嫁得早了一点,丈夫是良善市民,年轻,和气,有钱。但由于他们结婚时她还不成熟,她并不热爱他,对他从无怀恋之心。这可能是一个原因,使她容易在国王引诱她的时候,愿意满足他的胃口。当然,对国王的尊敬,对美丽的衣饰,优裕、愉快的生活和大量钱财的指望也能迅速地穿透一颗温柔多情的心。当国王勾上了她,她丈夫天性良善,懂得怎样对自己有利,不敢碰国王的小老婆一下,马上把她完全让给了国王。国王死后,宫廷大臣收纳了她,其实国王在世之日他早垂涎于她,只是不敢接近,或是出于尊敬,或是由于一种友好的忠诚。她长得标致,白皙,身上无一处不合适,你只愿她长得略高。凡是在她年轻时见过她的人都这样说。当然也有某些人现在看了她(因为她还活着),觉得她绝不可能那样漂亮。我认为这种判断类似把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从坟墓里挖出头骨,凭它来猜想此人过去是否美丽一样,因为她现在老了,瘦了,干瘪,枯缩了。但就是这样,如果想重构她的面容,还是可以看出只须把某些部分充实一下仍然可以现出美貌。喜欢她的人不仅爱她的美貌,更爱她的愉快的举止。因为她有才智,能读会写,在客人面前显得自在,问什么都有话说,既不一声不响,也不唠叨,有时还不伤和气地开开玩笑。国王常说他有三妾,各有所长:一个最愉快,一个最有心计,一个最虔诚,这最后一个可称是他那王国里最信神的娼妇,因为很难使她离开教堂,除非是为了立刻上他的御床。这三人中两个是有身分的人,但由于谦虚,自愿做无名氏,也放弃别人对她们特长的赞美。最愉快的那位就是肖厄家的媳妇,国王也因这一点特别喜欢她。他有许多女人,但只爱她一个,而说实话(不然即使对魔鬼也是罪孽),她从不用她的影响去害人,而是使许多人得到了安慰或解救。国王不高兴了,她会使他宽解,息怒;某些人失去国王的欢心了,她会使他们得到赦免。有些人的财产快被没收,她能求国王收回成命。最后一点,她帮许多人递过对国王的重要申请,不收任何报酬,或虽收小量也只是为了好玩而不是攒钱,像是她只要能将一件事做好也就心满意足了,或者只为了表明她有能力左右国王,表明有钱的浪荡女人并不都是贪婪的。

我料定会有人说,这个女人无足轻重,不值得浪费笔墨,不该将她夹在国务之间来一起追忆,特别是那些只凭她的现状来估量她的人更会这样想。但是我认为正因为她现在沦为乞丐,无人照料,缺朋少友,她更值得我们追忆。想当年她有钱有势,得国王欢心,帮过多少人办成过事情。许多别的人物也有过得意时候,由于干了坏事反而留名至今。她所做不比这些人少,但因没干多少坏事就被人忘了。人们总是把作恶的人刻在大理石上,而行善的人则反而委名于尘土。这个女人的遭遇就是一个好例子,因为她今天所乞求的活着的人如果当年没有她,则今天乞求的该是他们了。

  1. R.W.钱伯斯:《英国散文的连续性》,伦敦,1932,第Ⅳ页。
  2. R.W.钱伯斯:《英国散文的连续性》,伦敦,1932,第CLXV~CLXVII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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