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V.S.奈保尔写给卡姆拉·奈保尔

4/V.S.奈保尔写给卡姆拉·奈保尔[1]

1949/9/21

爱的卡姆拉:

我不知道这台打印机怎么搞的,不过它现在看起来倒是好好的。随信附上几张剪报,我想你看了肯定很高兴。你会看到我后来还是参加了校友会[2]晚上的聚餐,那几个小时可以归入我这辈子最痛苦难熬的时刻之列。首先,我完全不懂餐桌礼仪;其次,我没有可以吃的东西。晚餐之后,他们告诉我为我做了特殊安排,但是这些特殊安排看起来就只是把不同做法的土豆端来给我,一会儿是炸的,一会儿是煮的。我跟经理说,给我上玉米浓汤,我不要大家喝的乌龟汤。他对此听而不闻,侍应生给我端来的是一碗绿色的黏糊糊的东西。这是乌龟汤。我一阵反胃,非常生气,让侍应生马上端走。他们跟我说,这严重违背了餐桌礼仪。所以,在上头两道菜的时候,我只能吃涂黄油的面包(喝冰水)。菜单是法语的。我们叫炖鸡,他们称“复兴的煎鸡”。咖啡是“穆哈”。我觉得那应该是某种异域风情的俄罗斯菜。甜点中还有被称为“出人意料的苹果”的东西。坐在我边上的小哈内斯[3]告诉我,那是一种用出人意料的方式做的苹果布丁。布丁上来,我吃了,味道还不错,但是吃不出苹果味。“那个,”哈内斯说,“就叫出人意料。”

我刚刚填完大学入学申请表格,还拍了照片。我一直觉得自己虽然不算很有魅力,但也不是个丑八怪。但是照片是不会说谎的。我从不知道我的脸这么胖。照片上看起来就是很胖。我看着申请表格上那个亚洲人,心想,从印度来的印度人看起来也不会比我更像印度人。单看我的脸,任谁都会以为我是个体重两百磅的胖子。我本来希望摆一个令人过目不忘的知识分子的姿势给大学的人看看,但是瞧瞧他们会看到什么。我甚至还花了两块钱,要了一张修过的照片。

我挺好的。实际上我又开始看书了。我打算彻底理通十九世纪的小说,开始为明年做准备。我读了巴特勒的书[4];但觉得还不及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一半好。书的结构太笨拙,巴特勒太注重表现宗教冲突了。他太想证明他的遗传理论。我接着读了简·奥斯汀的小说。我可是久闻她的大名。我去图书馆借了《爱玛》。莫妮卡·狄更斯写的序,说这是奥斯汀最好的作品。老实说,这篇序比小说本身写得好。我觉得简·奥斯汀根本上是一个专为女性读者写作的作家。她若是生活在我们的时代,毫无疑问会成为女性报刊的领军作家。她的小说让我觉得无趣,尽是家长里短,女性读者会很喜欢。当然,辞藻很优美。但是作品本身,除了通篇说长道短外,雕饰过多,华而不实。

我想你一定有兴趣知道我打算怎么花我那七十五元。我全盘接收了你的债务。五十元存银行,十元给米林顿[5],十五元给达斯[6]。我还有二元左右的零花钱。玛米[7]给我的,因为我给希塔[8]做家教。把那个孩子送到学校去接受教育真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她是我见过的最蠢笨的人。你要是想让一个人伤心,那就给他一个班的希塔让他教。我不清楚你是否知道我一直在给乔治[9]当家教。他很愚钝,但若是刻苦点,也能及格。我想,你要是知道依纳若炎[10]进步非常快一定很高兴。那些人真是可怜,让他们上学是项赔本的买卖,对他们来说是雪上加霜。

我们这些留在家里的人就不长篇大论了,那是你的活。你才是那个到了新的国家、经历了一些过去没有经历过的激动人心的事的人,这些可能会永远留在你的记忆里,成为你一生中最有趣的一段。但是我得说,你的信进步很大。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是因为你写得很自然,没有像一九四七年十二月那次那样刻意考虑遣词造句吗?我觉得是这个原因。

你在印度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这有两层意思。较为次要的是小心照看好私人物件;印度窃贼很多。牢记西印度板球队十一名球员的“裤子事件”[11]。睁大眼睛,告诉我贝弗利·尼科尔斯[12]是否正确。他在一九四五年前往印度,见到的是一个肮脏破败的国家,尽是浮夸的庸才,没有前途。他看到的是肮脏污秽,拒绝提及给另外一种访问者留下深刻印象的“精神性”。印度人当然不喜欢那本书,但我觉得他说的是实情。从尼赫鲁的自传看,我觉得印度总理是位一流的演员,有大量三流的拥趸。尼科尔斯谴责甘地是个精明的政客,用圣洁作为统治的武器,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赞同他的观点。但是我相信,这是有一定事实根据的。由于神秘主义,赫胥黎近年广受知识分子称誉,这可能已经让他堕落成了一个无能的废物,但是他在大约二十年前出版的关于印度的书[13]里说的则不假。他说是节食造就了禁欲者和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冥想上的人民。你将置身于这一切古怪事物的中心。请不要被传染了。三年期满的时候,我会很高兴的。到那时,你就可以呼吸无神论清爽宜人的空气了。我不喜欢“无神论”这个词。它似乎暗示一个人对宗教很感兴趣,而非完全无视宗教,甚至不会为某些特别愚蠢的〔……〕生气,就像我成长的〔氛〕围,很容易完全脱离宗教。学校也是如此。我听着“天主教空中论坛”[14],觉得很快乐。

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收到那十镑了吧。我们看到了你的日记。我能从中体会到暗藏的不悦和担忧。我觉得你有点儿不开心。我可以想象,当你在埃文茅斯看到博西[15]的时候会多么高兴。毕竟,怀揣七十元前往异乡,还不知道会在那边待多久,谁会兴高采烈呢?我本来还怀疑我们是否能够挨过经济压力,很高兴,我们熬过来了。

我很快就会再给你写信的。再见,祝好运。

爱你的维多[16]


[1] 此信的第二页略有损毁。

[2] 即女王皇家学院校友会。

[3] 戴维·哈内斯,V.S.奈保尔的同学,之后成为一名杰出的律师。他的父亲考特尼也是一名律师,是立法会的成员,1957年被封为爵士。

[4] 塞缪尔·巴特勒的《众生之路》(1903)。

[5] 偶尔在奈保尔家洗衣服的女仆。

[6] 身份不明,可能是另一个仆人。

[7] 因德拉达叶·卡皮迪欧,辛伯胡纳特的妻子。“玛米”为印地语,意为“舅妈”。

[8] 希塔·卡皮迪欧,V.S.奈保尔的表妹,辛伯胡纳特的女儿。

[9] 身份不明,西帕萨德在第41号信中也提到了这个人。

[10] 依纳若炎·蒂瓦里,V.S.奈保尔的表弟,姨妈拉吉达叶的儿子。

[11] 西印度板球队在1948年至1949年间曾访问印度,他们的白色法兰绒裤子在孟买失窃,一度成为舆论焦点。

[12] 以园艺书籍闻名的英国作家贝弗利·尼科尔斯于1944年出版了颇受争议的《印度裁决》一书(V.S.奈保尔把他访问印度的年份搞错了)。

[13] 《善戏谑的彼拉多:赫胥黎游记》(1926,阿道司·赫胥黎著)。

[14] 当时在特立尼达电台播放的一档星期日节目。

[15] 因达尔吉特·迪潘,昵称博西或博齐,V.S.奈保尔的表弟,姨妈昆塔·迪潘的儿子。

[16] 家人对V.S.奈保尔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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