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为美国人

第二章 同为美国人

作为该陪审团的一员,你们的个人偏见和主观成见影响过自己的裁决吗?

——受人尊敬的詹姆斯·S.加勒特法官

西杰斐逊高中,1974年5月

屏蔽外界所有的声音,我跺了跺左脚,踩得更实些。尽管戴着头盔,5月的阳光一样炽热难耐,好像头顶快要被烧出个洞了。我挥了挥棒球杆,找找感觉,目光紧盯着投手。他也看着我,然后回头朝身后啐了一口。我身后的捕手不干不净地嘟囔着什么,裁判见状“哼”地笑了一声。对手爱说什么说什么,裁判爱嘲笑不嘲笑。以前有人骂我,以后也会有,但我从不接茬儿,就当这些难听的话只是些水滴,抖一抖就不沾身了。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投手抬起左腿,右臂向后甩去,一切都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我认识这个家伙。我们以前交过手,每个赛季都这样面对面地拼杀。他是个输不起的人,一输就扔手套或是帽子,要么就狠踢休息区的围栏。而我从小被告知遇事要冷静,不论输赢,都要冷静。各位不要误会,我当然想赢,棒球比赛里没人想输,但是妈妈经常教育我,如果在赛场上发脾气的话,对手就会看出你已气馁,那样就等于输了两个比赛。“他们有时能赢,”她常说,“但不代表能打败你。无论是谁,都无法改变你,你就是你。我的孩子是不会在棒球场或其他任何地方乱发脾气的。”

我就那样盯着投手,毫不理会捕手和裁判,就当他们是被我抖落的水滴。跟这三个小丑比起来,妈妈令我更加敬畏。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球,真想一棒打得它远远的,但这是个失控的曲线球,偏离了本垒,被捕手接住。

“好球!”

我回头看着裁判。他这是傻了还是疯了?(1)

“比赛继续。”他说。

这次,捕手笑出了声。

我只能认了。

我抬头望了望看台,全是白色的面孔,没人关注刚才这一裁决有何不公。我又看了看教练席,可教练此时背对着我,正跟一垒手说着什么。当年县里终于同意白人、黑人学生混校时,我们被大巴车从普拉科中学拉来了这所白人学校。如今四年过去了,事情一直是这个样子——人们要么根本无视我们,要么等我们走过后小声地骂难听的话。白人男生成群结伙时胆子要大得多,但他们从来不敢当面骂我和莱斯特,因为我俩的大块头让他们害怕。他们竟然怕我们,这太可笑了,而莱斯特和我从小就害怕他们。坐车去西杰斐逊高中上学的前一天,妈妈跟我促膝长谈,让我一定不要跟任何白人女孩讲话,也千万不要看她们。她千叮咛万嘱咐:“你就好好上课,低头管好自己,不要看别人。老师跟你讲话时,要有礼貌守规矩。每天按时去上学,放学就回家,不要耽搁。”

“好的,妈妈。”这些她以前就跟我讲过,我知道她一再重复的良苦用心。

“我这些关于白人女孩子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她接着说,“你就假装她们根本不存在。”我点点头,但心里还是有点儿美滋滋的。妈妈真是聪明,她不仅知道女孩子是我的软肋,也知道我是她们的软肋。女生都喜欢我。成年女性也喜欢我。我快十八岁了,一直高高大大,从七年级起,普拉科以及教堂的女生们就老盯着我看,后来盯着我看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我可没打算招惹白人女孩子。她们有时在篮球场上,有时在棒球场上为我加油,但也就这样了。我在新学校学到的一点是:你在赛季里表现越好,别人越不会对你有偏见。

我很快就要毕业了,但莱斯特还有两年,我很担心他独自一人放学回家。从学校到家要走近五英里,我们的妈妈都不会开车。即使会,我们也买不起车。为了交上每月44.29美元的房租,妈妈终日辛劳。

比赛前我没见到莱斯特,但我知道他肯定在现场为我加油,等我一起回家。早上校车送我们到学校,放学后如果有体育训练,我们就只能自己走上半夜才到家。这一路我们担惊受怕、如临大敌,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准备自卫或找地方躲起来。两人一起走我们仍然提心吊胆,更别提一个人了,那简直是一脚踏进了恐怖电影的情节,只能等着被门后跳出来的杀手杀掉。回家的这条路上,我们一直相伴相助。

我环视了一圈老虎球场:这是一片褐色的泥土地,跟亚拉巴马州其他学校的球场真的没法比。场外休息区用厚厚的灰色水泥砌成,比赛场则是用铁网圈起来的,坐在那儿就像进了监牢。虽然是我们学校的棒球场,但它其实不在学校里,而在离学校好几英里远的地方。球场被称作“老虎们的家”。比赛的时候,还真会觉得自己有点儿像笼子里的老虎。

有人说佐治亚州州立大学的几个球探就在比赛现场。上次看完比赛找我的球探说我0.618的平均打击率很不错,但是他需要一个速度更快的球员。我击球力道大,而且看着球被打出老虎球场终获自由是最开心的事。我当然希望能靠打棒球获得奖学金,特别是奥本大学或者加州哪所大学的奖学金,南加州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理工学院——坐在那些大学的海滩上得有多幸福——但是离毕业只有一个月了,能在球探面前展露才华的机会也已不多。我知道自己在州内高中棒球选手中不排前五,至少也能排前十。但是我家没人上过大学,我是家里十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除了两个姐姐,其他人高中毕业后都离开了糟糕的亚拉巴马州。好多人离开南方去了克利夫兰,我的哥哥姐姐们也不例外。那里的白人不会用炸弹炸教堂或黑人社区,而自从我出生,类似的事就一直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发生。对于白人来说,伯明翰是伯明翰;对于黑人来说,伯明翰是“爆炸翰”。从小到大,大人们一直警告我:这儿的人放任他们的狗去咬孩子;四个小女孩在一桩教堂爆炸案中丧生;近一千名孩子被抓进监牢;住在火药山(2)的人经常要躲进自家的浴缸,因为炸弹扔进了他们的房子里;如果你是黑人,进店都没人招呼你……想想就可悲。一直到几年前,我才敢在柜台点一份吉士堡和奶昔,坐在伯明翰的伍尔沃斯商场里享用。即使是现在,他们招呼我时也是窘迫、为难的样子。1974年跟1954年或1964年别无二致。

马丁·路德·金被打入这个监牢时我七岁。记得那天教堂被炸了,妈妈让我们在家里躲了一整天。那是唯一一个没去教堂的周日。妈妈告诉我们,如果路上有白人男子开车过来,就要赶紧跑开。我们坐在山边的土地上眺望普拉科,想着如果他们找上来该怎么办,哥哥威利说他会反抗,姐姐达琳说她会跑进树林躲起来,莱斯特和我肩并肩地坐在一起,他才五岁,所以一般都是我罩着他。辛顿家和贝利家一共有十六个孩子,家里都没爸爸,所以我们自认为是一支小队伍,守卫着这座城镇。我们一直没想清楚,如果哪天被他们找上该如何是好。但是坐在山上,望着可以躲藏在漫山的苦栎和长叶松林里时,我们勇敢坚强,时刻准备着保卫家园。

普拉科的居民要么在煤矿上班,要么做其他与煤矿有关的工作。城镇属于煤矿公司,我们的房子也是。他们有一家商店——小卖部——我们从那儿购买日用品、衣服,以及任何需要的物品。房顶漏雨时,公司会派人来修理。普拉科也有教堂。实际上,除了上学,我们根本不需要离开这座城镇。爸爸一直在矿上上班,后来他的头被砸了,只能去福利院住,剩下妈妈一个人照管我们。她要付房租,还要让我们吃饱穿暖,维持着这个家。莱斯特的爸爸也走了,但是我一直没问他是因为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普拉科,各家各户都差不多。黑人住在山上,白人住在山下平坦的地方,公司拥有一切。唯一不同的是,白人住的房子里有水暖设备、像样的卫生间和厨房。我们只有室外的茅厕,后院有个三号浴缸用来洗澡。我们的房子有四个房间,其中一间是厨房,是我们吃饭、做功课、看电视的地方。每个房间有一张大床,三四个孩子挤在一张床上,两个姐姐跟妈妈睡一张床。在普拉科的日子很快乐,吃妈妈做的美食,在外面玩到天黑才回家,每周都去教堂。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没人觉得自己过得比其他人更好或更差。我们的邻里关系非常好,彼此相爱,就像一个大家庭。长教幼,幼尊长,友爱互助。若你在离家三条街外惹事了,还没等你到家,你妈妈就已经知道得一清二楚了。大人会谈论些大人之间的事情,如果有两个大人在谈话,你就必须离开。那时我们偶尔会躲起来听听他们谈什么,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在疯跑着玩,所以对镇外的局势并不了解,除了那些在电视里看到的报道。

然后他们就将黑人和白人的学校合并了。

这是我在高中的最后一年。在这一年里,每天都有人朝我大喊“黑鬼”——不管是走在路上、站在学校储物柜前,还是在棒球赛场上与全队一起打比赛。我就要毕业了,四年里我学到很多:生物、算术,以及人们仅仅因为肤色就可以无比憎恨你。人们会毫无缘由地伤害你,仅仅因为你的外貌、谈吐、生活与他们不同。可悲!我在白人学校确实受到了教育,只不过不是官员和律师幻想的那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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