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刑

第一章 死刑

但比证据更重要的是,在审判辛顿时,我深切感觉到了被告的罪孽以及十足的邪恶,这种感觉远甚于以往的任何一次审判。

——检察官鲍勃·麦格雷戈

谁也不知道生命中的哪个时刻将永远改变我们的命运。你只有在回首往事时,才能慢慢发现它。相信我,这一时刻是绝对、绝对不可能预测的。是从被逮捕的那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被永久改变了吗?还是改变我命运的时刻在这之前就早已到来?而那一天仅仅是一系列命中注定、糟糕透顶和坏运气都达到了极致?或者,决定我生命历程的是:我是个没钱的黑人,生长在民权运动后仍不怎么讲究民权的美国南方?答案很难确定。当你只能在一个浴室大小的房间里度过余生时——这是一间五英尺宽、七英尺长(1)的牢房——你就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思索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可以设想,如果他们来抓你时你逃跑了会怎样?如果当初获得了那项棒球奖学金又会怎样?或者如果没有错失良机而娶了那位姑娘会怎样?这是人之常情。我们都会在脑海中重放生命中令人揪心的那些时刻,然后想象着如果没有向右走而是向左走会怎样,如果自己当时不是那个样子而是这个样子会怎样,如果做了不同的选择又会怎样。即使没有被关进大牢,你也可以终日用自己的思绪和时光重写一段痛苦的经历、制止一场惨痛的悲剧,或者纠正一个可怕的错误。但是痛苦、悲剧、不公天天发生,而且发生在我们所有人身上。世道虽如此艰辛,但我更愿意相信,真正重要的、真正能够永久改变命运的,是我们在遭受这样悲惨的经历后做出的选择。

这便是我的信念。

杰斐逊县监狱,1986年12月10日

我妈妈坐在隔离玻璃墙的另一边,看上去很不自在。她戴着象牙色的手套,穿着蓝绿花纹的裙子,头上戴着一顶镶着白色花边的宽大蓝帽子。来监牢看我时,她总是打扮得像去教堂一样。在南方,漂亮的服装和无可挑剔的举止一直都是女士的利器:帽子越大,越郑重、端庄。那边那位女士的帽子,比教皇的还高还大呢。看到探视室里的妈妈,很难想象她是在用自己的南方方式全副武装准备战斗。在审讯期间甚至探视日里,妈妈一直有些茫然无措。自从一年半前我被捕以来,她一直是这样的。莱斯特·贝利觉得她还没从极度震惊中缓过神来。莱斯特四岁时,我们的妈妈让我们俩一起出去玩,然后我们就成了一辈子的朋友。我那时六岁,不屑于跟一个四岁的小屁孩玩,但是不管那天我如何想方设法来甩掉他,莱斯特总是跟在我身边。二十三年后的这一刻,他还是一如既往地陪着我。

每次来探监,妈妈都不明白我为什么还被关在监狱里。三个月前,我被判有罪,因为抢劫和谋杀了两个人,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认为我不可救药,这个世界没有我会更好,为此他们建议把我给谋杀了——对了,文雅点的说法应该是“被判死刑”,但我还是称之为“谋杀”吧,因为这是实情。他们想谋杀我,因为我谋杀了别人。

然而,他们抓错了人。

当十五英里外的昆西家庭牛排馆经理被绑架、抢劫和枪击时,我正在一个锁着的仓库里上夜班。我被误认为是那个犯了罪的人。警方声称我母亲家里那把0.38口径的旧手枪就是凶器。亚拉巴马州官方声称,这把枪不仅被用于昆西餐馆的抢劫和谋杀未遂案中,还被用于该地区的另外两起谋杀案。在这两起案件里,正在关门的餐馆经理先是被抢劫,然后被胁迫进入冷藏室,最后被枪击。妈妈的那把旧枪,我想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用过了,也许还不止。我从没跟人打过架,但是现在,我不仅成了杀人凶手,而且还是一个为了几百块钱就会用枪指着别人的头并扣动扳机,然后没事一样继续过日子的冷血杀手。

上帝明白,我妈妈养大的孩子绝不可能杀人。在等待法官正式判决的那几个月里,她和我被判有罪之前没有什么不同。她知不知道,只要再开一次庭,我就会被执行死刑?我们谁都不谈这个话题,而且我真的不知道这是她在为了我,还是我在为了她,总之我们俩都装作对此一无所知。也许我们都深深陷入这场噩梦中无法走出来,所以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一切。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孩子?他们什么时候放你回家啊?”

我看着她身后的莱斯特,他正扶着妈妈的左肩,妈妈把对讲机举到右耳边。莱斯特通常是独自来看我,妈妈总是和姐姐或邻居一起来。每个星期,莱斯特都是第一个出现在探视室的人,他会在上班的路上顺道来跟我打招呼,并在给我的书里放一些钱,这样我就可以买必需品了。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一直这样做,每周都像钟表一样精准无误。不管刮风下雨,无论发生了什么,他都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他真的是一个人能遇到的最好最好的朋友了。

莱斯特看了看我,耸了耸肩,然后摇摇头。妈妈总是问“他们”什么时候会让我回家。我是这个家庭的孩子——是她的孩子。被捕之前,我们每天一起做各种事情。我们一起去教堂,一起吃饭,一起开怀大笑,一起祈祷。她是我的一切,我也是她的一切。在生命中的任何重大时刻里,她都陪在我身边,为我加油。每一场棒球比赛,每一场考试以及学校舞会、毕业典礼,她都在。从煤矿下班回家时,无论我有多脏,她总是在那里等着拥抱我。去家具店上班的第一天,她早早起来给我做了早餐,还准备好了午餐便当。我的每一次审讯,她都参加。她穿着最好的衣服,带着让人心有戚戚的爱,对法庭上的每一个人微笑。她相信我——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甚至在这一刻,她也相信我。即使陪审团认定我有罪,她仍然相信我。想到这里,我便如鲠在喉,快要忍不住自己的泪水。她和莱斯特大概是世界上仅有的跟我一样清楚事实的人:我是无辜的。他们不在乎媒体把我说成杀人狂魔。事实上,她和莱斯特从未怀疑过我——这一点也正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寄托。面对这样的爱,我何以回报?何以回报?

我低下头,努力让自己平静。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我一直尽力控制情绪,因为我不想让妈妈难过,不想让她看到我哭泣,不想让她感受到我的恐惧和痛苦。之前,一直是妈妈在保护我,让痛苦远离我,但这次的痛苦,即使是母亲的爱也无法让我与之抗衡。我不能让她遭受这种痛苦。不管他们怎么逼我,我都不能。这是我唯一能给予妈妈的了。

过了一会儿,我抬起头,对着妈妈微笑,和莱斯特再次对视。

他又摇了摇头。

当你认识一个人足够久,久得像我和莱斯特那样,你们之间就会产生一种不用言说的默契。我请求过莱斯特,要他确保不让任何人和我妈妈谈论我的死刑判决。我姐姐曾想和妈妈坐下来谈谈,让她明白,他们可能会杀了我,我永远不能回家。姐姐想让妈妈知晓并面对现实,但莱斯特制止了那场谈话。总有一天,我能回家。上帝知道这一点,我也知道,而且我不想让妈妈失去希望。世界上没有比无望之地更悲伤的所在了。

如果莱斯特一个人来看我,他和我便能畅所欲言——除了那些不想被旁边做记录的人记下的话,我们什么都聊。这是我们俩的默契。但自从被宣判死刑,这一默契似乎不再重要了。时间不多,所以我们只能公开讨论我剩下的时光。

我把手放在把我和妈妈分开的厚玻璃上,重新调整了对讲机的话筒,让它贴在我的耳朵上。妈妈向前靠过来,伸出胳膊,手紧贴着厚玻璃的另一边。

“快了,妈妈,”我说,“他们已经在忙这个事了。我计划着很快就能回家了。”

我是有一个计划。莱斯特知道,我知道,上帝也知道。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掩饰住自己所有的悲伤,心中升腾的愤怒却喷薄欲出。自从被判有罪以来,愤怒就如潮水般不断涌上我的心头。今晚我还要祈祷,为真相祈祷,为受害者祈祷,为妈妈和莱斯特祈祷。祈祷这已经持续了近两年的噩梦能够结束。我的判决结果已无悬念,但我仍然会祈祷奇迹出现,而且,即使奇迹不如预期的那般,我也尽量不会有任何怨言。

这也是妈妈一直教育我的做人准则。

杰斐逊县法院,1986年12月15日

这简直就是一场私刑——一场合法的私刑——但依然是地地道道的私刑。我竭力抑制和祈祷自己的怒火不要再发作,然而这怒火还是以熊熊之势重燃心头。我唯一的罪就是生为黑人,生为亚拉巴马州农村的黑人。这个法庭的每一个地方都有白色的面孔,一大片白色的面孔。木质的墙,木质的家具,白色的面孔。法庭令我难以忘却,心生畏惧。我就像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闯进了富人的藏书室。很难说明白被审讯是什么感觉。这是一种耻辱。即使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仍然会觉得自己被涂上了肮脏邪恶的东西,就好像自己的灵魂在接受审讯,并且这灵魂被判缺失。当全世界都认为你是坏人时,你很难坚持善良。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努力坚持。从被捕到审讯,伯明翰的报纸上一直是铺天盖地的关于我的报道。在我从妈妈的院子里走出来的那一刻,媒体就已经宣判我有罪了,还有那些警察、专家,那位检察官也是如此——他看上去愁容满面,下巴松垮,面颊下垂,脸色苍白,就像一辈子都没在外面工作过似的。现在,如果必须让我在法庭上找出一个邪恶之人,那一定是检察官麦格雷戈。他那双眼距很近的小眼睛里流露着一种刻薄的神情——无情、暴躁、冰冷的仇恨。他看上去随时都可能陷入狂暴之中,就像要发疯的黄鼠狼。他巴不得在法庭上就处决我,然后心无旁骛地去吃午饭。当时在法庭上还有加勒特法官,他面色红润,是个大块头,即使穿着宽松的黑袍子,看上去身体也像要挤出来一样,很不自然。加勒特法官在法庭上表现得扬扬自得、装腔作势,完全是一副作秀的派头。这些人都在演戏。哦,当然了,该走的过场他们都走了。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他们得意扬扬地把目击者和专家请上法庭,从在押候审到一大堆呈堂物证,一应俱全。我猜这些都是在为已经预设好的结论赋予合法性:我是有罪的。真见鬼!对警察、检察官、法官,甚至我的辩护律师而言,我生来就有罪。黑人,贫穷,早就没了父亲,有十个兄弟姐妹——我能活到二十九岁,还没被套上绞索绞死,真是太令人惊讶了。然而正义有时荒诞不经,而且在亚拉巴马州,正义可真不是盲目的,它知道你的肤色、你的教育水平,以及你的银行存款。我可能没有钱,但我受过教育,这让我看出这场审判是如何坚持“正义”的,我也早就预料到了审判的结果。尽管这些貌似善良的老男孩把他们的白色长袍换成了黑色,但这仍然是私刑。(2)

“法官大人,检方陈述完毕。”

“好的。被告方要举证吗?”

我不相信我的辩护律师能为我举证。果然,他表示不需要询问第二个上堂的法警。可这个宣了誓的法警撒了谎。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法警说过“我知道如何骗过测谎仪”这种话。快两年了,我一直在等着案子开庭,并刻意避免跟任何人谈及此案。他们却说就在法庭外的走廊上,我向法警承认骗过了测谎仪!检方拒不承认测试结果,是因为它能证明我是清白的吗?法警的说法不合乎情理,根本没道理。

辩护律师回答完法官的话,转身看着我:“你要为自己做证吗?”

我看到法警得意地笑着从证人席走下来。我要为自己做证吗?他们就要判我死刑了,却没有一个人替我说话。但事实需要被记录下来。我的手腕被铐在了一起,用很重的链条与脚镣相连,我真想将这些铁链绕在他们的脖子上!但我旋即松开紧握的拳头,双手合十,像在祈祷。我不是凶手,以前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看着陪审团,看着眼神中充满憎恨与傲慢的麦格雷戈,看着又急又烦的法官。我信仰上帝,在教堂中为上帝的恩典做见证,现在我要在法庭为自己做见证。

我对辩护律师点点头。“是的。”我说,嗓门不小。内心中的我其实在高声怒喝:“还用问?当然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铁链无意中撞到了桌子。

“法官大人,可否暂时将手铐拿掉?”

辩护律师终于做了点儿对的事,为我争辩了一句。我知道,与其说是在为我争辩,不如说是在为他自己挽回面子,得点儿好处。当他接手我的案子,知道只有一千美元诉讼费时,我听到他咕哝“一千美元只够我吃顿早餐”。他会走完程序,但绝不会认真帮我。他也许觉得我有罪,也许对审判结果根本无所谓。我的案子只是他众多待完结的案子之一。快两年了,他对我还是不了解,甚至一无所知。我曾期望向他敞开心扉,因为我的生命就握在他手上。无论如何,我需要他的帮助。这一点他知我知,所以我一直对他礼敬有加。时至今日,即使审判结果已铁板钉钉,我仍需要他的帮助。

我伸出手,法警打开手铐时又得意地笑了笑。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妈妈坐在第二排,一边是莱斯特,另一边是姐姐多莉。邻居罗丝玛丽也来了。手铐解开的时候,我努力扭头看着她,她轻轻朝我挥了挥手。我又飞快地瞥了莱斯特一眼,他很快地点了下头。我们都在想最后时刻会怎样。

我走到证人席前,转过身,望向法庭的另一边。我很高兴能看见妈妈,能注视着她的双眼。她对我微笑着,我心痛得快要窒息。上帝啊,我是多么想念她!不管她的笑容有多灿烂,我知道她其实很害怕,所有这些法律上的专业词汇对她来说就像一门听不懂的外语。最后一次探视临走时,我说自己很快就会回家,星期天下午坐在餐桌旁吃她做的蛋糕。她听到这话开心地笑了。妈妈烤的蛋糕好吃到能让魔鬼忏悔罪过、乞求怜悯,以求吃上一口。深夜时分,闭上眼睛,我就会看到她做的红丝绒蛋糕和奶油糖霜。这场景如此清晰,我发誓,都可以闻到黄油和糖的香味了。这种想象力是福也是祸。它帮我度过了生命中的艰难困苦,也令我困惑,但所有的困惑都不及现在这个。

自从他们把我抓进来,我每天都在想象:一定就是今天了。今天他们会知道我当时在上班。会找到真正的凶手。会有人相信我。

这只是场噩梦,而我却无法从梦中醒来。

我微笑着看了眼妈妈,然后看向检察官麦格雷戈。他已经对我怒目而视了两个星期,这是他的惯用伎俩:盯着被告直到他屈服,告诉他谁是狼群老大。但是,我不是狼,也不会畏缩。内心里,我害怕得要命,我想家,我不想死。但表面上,我必须坚强,为了妈妈,为了朋友。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你屈服,别人才能凌驾于你。”于是我挺直后背坐在法庭上,面对麦格雷戈,我抬头挺胸、直视着他的眼睛。他想凌驾于我,想杀死我。但不管自己的力量多么微乎其微,我绝不会让他或者他们任何一个轻易得逞。

“法官大人,”我的辩护律师张口说道,“我向法庭说明一下,辛顿先生请求出庭做证,但我不知道他能就何问题做证,所以无法对他进行发问。我认为他做不做证均无差别。”

他不知道我就何问题做证?这个问题就是法庭刚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宣判我是两起命案的冷血杀人犯;这个问题就是我的辩护律师没有进行任何反驳,任凭他们判决我两项死刑罪名,而证据竟然是在第三起杀人未遂案发时我正在上班;这个问题就是我的辩护律师请了个快瞎眼的弹道学专家,此人在证人席上被驳斥得哑口无言;这个问题就是亚拉巴马州官方想把我绑在“黄妈妈”(3)上,将清白无罪的我谋杀;这个问题就是有人要谋杀我,而我在为求生而战。这就是我要做证的原因。

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默念着已经在脑海里祈祷了一千次的祷文:仁慈的主啊,让他们知道真相吧!让他们知我真人,找到真相。愿主保佑法官,保佑检察官,保佑痛苦的受害者家属。仁慈的主,请彰显正义吧,彰显真正的正义!

“首先,我没有杀人。受害者家人一定要知道这一点,这对我很重要。请相信,我不想让任何人夺走我所爱的人的生命。我甚至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我知道没有父亲、成长中缺失父爱的感觉,我绝不会让这种痛苦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上帝知道我没有杀人,终有一天,我可能不在了,但上帝会向大家昭示我没有杀人。我不能赐以生命,因此也无权夺走生命。”

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于是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目光望向约翰·戴维森的遗孀。“如果你……如果你们全家都觉得他们抓到了该抓的人,我真的很难过。但是,如果你真的希望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么请真诚地向上帝祈祷早日抓到他,因为我没杀过人。”

我抬头看着加勒特法官。“你可以一意孤行处置我,但有一事确定无疑,就是处死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手上会沾满无辜者的鲜血。我爱所有的人,人们也没有歧视过我。我上过学,和同学相处和睦,从没打过架。我不是一个使用暴力的人。”

妈妈一直在点头,冲我微笑,好像这是学校的戏剧表演或朗诵会。我继续说下去:“我一直在为检察官、法官,尤其是为受害者向上帝祈祷。大家都要向主陈述自己今天的行为,我问心无愧,因而不用担心。我记得耶稣也曾被控告、被冤枉,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试图去爱和拯救这个世界,于是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饱受痛苦。如果我只能含冤死去,除了接受,又能如何?但我的生命不归这个法官管,我的生命不归你们管,而是蒙主赐予。”

我告诉刚才在证人席上说谎的法警们,我会祈求上帝饶恕他们。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

“你们合力将一个无辜之人抓进监狱,关了两年。两年里我恳求你们用各种方法找到真相,麻醉药、催眠法,任何方法都证明我没有隐瞒任何实情。”

我看见检察官麦格雷戈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

我盯着他。“此刻我正在为你祈祷,”我说道,“我祈祷上帝会宽恕你所做的一切,如果你还有些头脑,也该请求上帝宽恕你。人终有一死,你也一样。我可能会死在电椅上,可你们也一样逃不脱。只不过我死后会去天堂,而你们会去哪里呢?”我看着庭上的这些法官、法警、检察官和警察。“你们会去哪里呢?”我又问了一遍,“谎言在主的面前毫无立足之地。警察来抓我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抓我。受害者的家人,你们想想,如果我杀了人,我会在妈妈的后院割草、等着警察来抓我吗?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跟这些谋杀案毫无关系。”

辩护律师低头在便笺本上写着什么,我则急着要把心里想说的都说出来。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自从进了监狱,我每天都读报,几乎每天都有人被绑架、胁迫进冷冻室的报道。类似的报道今后还会有,还会出命案。也许那时你们会意识到抓错了人。但我会向上帝祈祷,希望不要有这样的结局。我祈祷那些真正的罪人——希望上帝能让这些人心生愧疚,投案自首。不过,即使这些人真的来了,你们也一样不信他们的话。但上帝在我心中,我不会担忧你们的看法。我不想坐电椅,但只要是上帝的旨意,我就会勇敢前行。法庭上只有偏见,你们根本不求真相、不抓坏人,只想让我认罪。

“我从来没有使用暴力去做违法的事。是的,我做过错事,比如偷过东西、写过空头支票,这些我毫不隐瞒,全部如实交代,而且全部偿还。要还多久才能还完呢?我不想把案子重新陈述一遍,但我想你们每个人对此都有疑问。大家心里都有疑问。很遗憾我们没能生活在一个公正的世界里。《圣经》里说,每个人的膝盖都要因罪跪下,每个人的舌头都要因罪忏悔。”

堂上传来罗丝玛丽很响亮的一声“阿门”,我看见妈妈拍了拍她的手臂。

我直视着检察官麦格雷戈的眼睛。“某些人不在乎别人的清白。我是个黑人,这对你来说有更多的含义。我不知道上帝是何肤色,但我确信,他爱我就像爱你一样。你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更优等的人,但你不是。我和这法庭上的每个人一样,有平等的生命。我不恨你,麦格雷戈先生,我不恨你。审讯期间有那么一刹那,我曾对你心生恨意。但感谢主让我意识到,如果恨一个人,我就无法进入天堂。”

我又听到一声“阿门”。

“我要感谢你。你可能觉得我疯了,对着一个把自己告上法庭、处以死刑的人说感谢,但是我真的感谢你。”

“阿门!”罗丝玛丽举着双手,好像我们是在教堂聆听一场感人的布道。我看到姐姐闭上了眼睛,妈妈还在微笑着点头,莱斯特则一脸严肃。

“要知道——这事没多少人知道——年轻时我在学校学过经济法,我特别喜欢这门课。我曾想过今后当一名法官,想着上完大学当一名地区检察官什么的。不过此刻,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朝这个方向努力,因为我明白了我们根本无法判断一个人是清白还是有罪。是你让我认识到这一点。”

我闭上了眼睛。如果能与法官将心比心,他一定会知道案犯不是我,他一定会知道我从不使用暴力。我一直对谁都很热心肠,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哪怕皮肤是绿色、紫色的人,只要需要,我总是出手相助。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明辨是非、知道对错的人。而法庭上发生的一切都是错的,大错特错。

“你们这些人就是以起诉我为乐。”我说道。

我不知道如何准确表达,但空气中确实有一种难掩的兴奋。在整个审讯期间,检察官麦格雷戈、警察、州政府请来的专家们,都一脸享受,好像夺走我性命是场令人激动的体育赛事。

“为我做证的人理应为事实做证,但你们宣上堂来的证人并非如此。他们一定会为此良心不安,相信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还为那十二个判我有罪的陪审员难过。我真的为他们难过,但我不生他们的气。日后请大家转告他们,我没有为他们的错误而气恼。我会一直祈祷,祈祷上帝原谅他们。上帝体贴而慈悲,这一点我坚信不疑。

“听上去有点儿不可思议,但我很幸福——即使戴着手铐、脚镣,我也很幸福。事实上,我的幸福并非来自俗世,俗世也无法将之剥夺。法官大人,我感谢你给我发言的机会。麦格雷戈先生,我一直在努力为你祈祷。自从我见到你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为你祈祷,今后我还会为你祈祷。无论他们押我去哪里,上帝一定会听到我的祈祷。现在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你们将我与上帝分开。但你们做不到。你们可以把我和家人分开,却无法将我与上帝分开。

“要知道,我为自己是黑人而骄傲。如果是白人,我也一样骄傲。令我难过的是,理应维护法律尊严的警方告诉我,我一定会被判有罪,因为我是黑人,陪审员都是白人,地方检察官也是白人。是的,令人难过,万分难过。大家日后见到道格·阿克警官,请转告他,我也会为他祈祷。

“此时,看着那边的小孩子,我无比悲伤,因为他们的父亲不一定哪天就有可能被杀。我知道这种痛苦,我知道。”

我又一次望向妈妈旁边的莱斯特。他会帮我照顾好妈妈,这让我得到少许安宁。但我又担心起来,如果不公能降临在我身上,也一样会降临在他身上,或是我的兄弟们身上,或是亚拉巴马州任何一个黑人身上。

“我唯一的罪过是长得像另一个人。你们总是说,我们这些黑人长得都一个样。这真可笑,我们都长得一个样!但案发时你们却能分得清谁是谁了。你们知道阿克警官对我说了什么吗?‘你就认了吧,这事不是你干的就是你兄弟中的一个干的,你们都是一伙的,所以就认了吧。’这话真令人难过。”

我停顿了一下,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最令人难过的是,你们已经打算结案了。案子就要结了,这位法官很开心。受害者的亲人回家时也会想着,坏人终于被绳之以法了。警察的案子结了,但上帝的案子还没结,上帝不会结,他会重新审判。也许是一年后,也许是明天,也许是今天,他一定会重新审判这个案子。”

莱斯特冲我点头,我也冲他致意。上帝一定会重新审判此案,莱斯特和我会尽己所能,助上帝一臂之力。

法官准备宣判我的命运,而这早在被抓的那一刻就板上钉钉了。终有一天他们会明白,我不是那个作恶之人。然后呢?你会对一个被冤枉的人说什么呢?他们又会怎么说?我把腰板挺得直直的,不会乞求他们饶我一命。

“我不怕电椅。你们可以判我上电椅,但你们夺不走我的生命。我的生命不属于你们。我的灵魂,你们无法触及。”

短暂休庭三个小时后,我最后一次被带回满是木质家具和白色面孔的法庭。辩护律师做了最后的申辩,他反对将我以两项死刑定罪,理由是这两个案件只是情况相似,但缺乏我涉案的证据。然而,亚拉巴马州规定可以将以往的多个案件合并,并与第三个关联案件一并判决,死刑判决已是板上钉钉。真是名副其实的“州政府的判决”(4)

法官“砰”地敲了下木槌,清了清嗓子。

“经陪审团裁决,本庭宣判,被告安东尼·雷·辛顿,在上述几案中均罪名成立,判处死刑。依据亚拉巴马州上诉程序规则8-D(1)条,本庭裁定安东尼·雷·辛顿将在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规定的日期被施以电击死刑。

“亚拉巴马州杰斐逊县法院将被告安东尼·雷·辛顿移交亚拉巴马州惩教署押管。电刑会在适当的地点单独执行,行刑过程中高强度的电流会导致死亡,电流会一直电击安东尼·雷·辛顿的身体,直到他死亡。”

我无力地垂下了头,加勒特法官又敲了一下木槌,我的辩护律师嚷嚷着要上诉。我感到眩晕恶心,耳朵嗡嗡作响,就像有一群蜜蜂被放进了法庭。我隐约听到妈妈痛苦的哭喊声,我拼命地扭头去看,多莉和罗丝玛丽正用双臂抱着她。法警准备把我带出法庭的后门,我猛地转身试图向妈妈奔去。法警牢牢地架着我的肩膀,狠狠地抓住我的胳膊,手指掐到了我的肉里。我无法挣脱,无法拥抱妈妈给她最后的安慰。我知道再争斗下去法警就可以开枪打死我了。我不能让他们打死我。我一定要回到妈妈身边,妈妈也需要我回家。我是她的孩子。亲爱的上帝,我是她的孩子,我是清白无辜的。看着莱斯特和妈妈,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莱斯特也在流泪。他们强行将我拉出后门,妈妈拼命伸出手想要拉住我。我悲痛欲绝。

亲爱的上帝,请将真相昭示于世人。

亲爱的上帝,不要让我就这样死去。

亲爱的上帝,我清白无辜。

亲爱的上帝,请保护好妈妈。

我清白无辜。

我清白无辜。

他们押着我快速走过法庭外的走廊,我想起了作呈堂供述时莱斯特脸上严肃的表情。他和我都知道,每个在衙门口前苦苦求生的穷人都知道,看上去是检察官赢了,但他和法官可能都没意识到,他们判我死刑,实则是给了我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后机会。被判死刑后,政府会指派专门的律师帮我上诉。但如果我被判监禁,就要自己花钱请律师。

活下去的最佳方法就是被判死刑,因为我没钱证明自己的清白。我要被押往霍尔曼监狱。“痛苦之地”“死人之地”“南方屠宰场”——这些恐怖的称号令人胆寒。但我知道,与不公做斗争的唯一方式便是深入虎穴。

愿主慈悲,佑我灵魂。


(1) 约1.5米宽、2.1米长。

(2) “白色长袍”指的是三K党的标志性装束。三K党是19世纪后期形成的奉行白人至上主义的美国民间仇恨团体,同时也是一个恐怖组织。三K党党徒曾私自抓捕、绞死有色族裔人士,他们行动时身着白色长袍,头戴只露出眼睛的尖头罩。

(3) “黄妈妈”是亚拉巴马州死刑电椅的别称。

(4) 原文为“capital offense”,意为“死刑”,其中“capital”一词又有“省会”一意,此处为双关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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