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无“文法”
电影无“文法”
我进入蒲田制片厂开始学拍电影是在大正末年,正逢所谓“活动写真”终于初具“电影”规模的时候。当时,电影这东西将来究竟会是个什么样还不清楚,但我们这些年轻人从早到晚都在为电影争论。喝了酒谈论电影,去了电影院也在黑暗中拼命往心里记笔记。如今看电影只不过图个有趣,但在那时候看的却是场景在哪里切换、用的什么拍摄方法之类的,所以并不觉得有趣。
就在那时候,维克多·弗里伯格在美国出了一本《电影制作法》。这本书翻译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不过是些“电影中有文学要素、绘画要素和音乐要素,所以电影是艺术”之类平淡无奇的本质论。现在想来,这书只是把不值一提的事故意往深奥里写而已。一块魔芋,酱油入味了,糖也放得适度,一点点辣椒很提味,所以很好吃,这书的内容大概与此类似。
但是,这位弗里伯格的《电影制作法》引起轰动也在情理之中。直到前不久——我的前辈们的时代,也就是“活动写真”时代,主人公的名字,女的一定唤作花子,男的则必定名为武夫。若是外国电影,则是玛丽和罗伯特。记得好像是清水宏,想了一个片名《泪涟涟的玛莉亚》,公司上层却说:“玛莉亚是西洋女子嘛,那就改成《泪涟涟的玛丽》吧。”玛莉亚变成了玛丽,情形可大不一样。还有《道顿堀行进曲》流行那会儿,要翻拍蒂蒂尔、米蒂尔的《青鸟》时,有人提意见说“青鸟”感觉空落落的,还是叫“青鸟,赤鸟”吧。当时的风气就是如此。现在想来,那时一定也有可贵之处,实在是个快乐的年代,然而也是与艺术绝缘的年代。
当时,令我看过后深为感动的电影中有刘别谦的作品。此前的电影只是坏人与好人你追我打。虽然结局总是好人得胜,不过情节都是貌似要被坏人打败、双方争斗,背景是西部城镇或落雪的阿拉斯加。故事都差不多,只不过是背景不同。刘别谦的电影却向前迈进了一步,刻画出人的感情、心境,颇能打动人心。对现在的人来说,这也许并不值得惊奇,但在当时确实是了不起的革命。因为尚处于默片时代,既无对白也无独白,但影片中的哀乐悲喜却直逼人心。而且,不是单纯的悲伤,而是笑中带泪的、复杂而微妙的情感。这在刘别谦、卓别林、蒙塔·贝尔等导演的电影中都有。
自那以后,这种世故开始时常出现在电影中。再一次因此进步的电影,就发展出了像文学那样描写人性、刻画性格等主题。电影还可以追求文学无法表达的电影专有主题、社会群体的动态、记录性的动人力量,不过这又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有些年轻时看了深受感动的电影,后来再看时,却意外地感到无聊,这种体验时有发生。大概因为初看时的印象在记忆中升华、美化,在脑海中渐渐成长,变得与电影本身不同。被称为“有声电影初期杰作”的《摩洛哥》就是,数年后再看,以为是特写的场面实际是固定镜头,冗长拖沓,全然是另一种印象。就像芥川龙之介小说中的《秋山图》,我虽然不是其中的主人公,但常常有多年后再看以前激赏不已的作品,觉得当初简直像被狐狸给迷惑了这种事。大概是因为观看者的审美意识、环境、时代感受等都发生了变化。毕竟电影这门艺术的结构发展日新月异,《秋山图》式的感觉也因此尤为强烈。
美国著名导演格里菲斯首次使用特写镜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这并无特别之处,不过是把歌舞伎所用的“面明”表演方法更大胆地用到了电影中。虽然只是把悲伤时握紧手绢的手巨大化呈现,但这在当时可谓令人惊叹的新颖手法。不久后,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特写镜头已经可以拍出表情的微妙变化,在感情表露的高潮部分用特写也成了一种“文法”。
然而,我认为,在悲伤的时候,为强调悲伤而特写未必就有好效果。毋宁说,有时过于悲伤反而会造成反效果。所以,如果遇到这种场面,把镜头拉远,反而更能避免把悲哀强加于人,不加说明至少可看作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我有时在不需强调的场景中也会运用特写镜头,因为拍远景时背景宽广,处理会很麻烦,于是为了消去周围而使用特写镜头。我认为特写镜头也具有这种效用。另外,特写还能用于调整叙事节奏等情况。所以,我觉得,把格里菲斯式的特写看作电影的一种文法似乎太过狭隘。
这种文法式的观点,并非始于特写镜头。在日本,电影开始被作为产业看待的时候,栗原托马斯从美国来,传授了各种各样的电影技术。那时被当作文法接受的东西,似乎就是金科玉律般的电影文法论的开始。
比如,有这样的文法。拍摄A与B正在对话的场景,轮流拍特写镜头时,摄影机不能跨越连结A与B的线。也就是说,必须从与连结A、B的线保持一定距离的地点拍摄A的特写。这样画面中映出的A的面部朝向着左边,而B在画面中就朝向着右边。两者的视线交汇于观众席上方,这样才呈现出对话的感觉。如果跨越了连结A、B的线,就绝不能称之为对话。
然而,这条文法在我看来,难免有种说明性的、牵强的感觉。所以,我向来不予理会,只管跨越连结A、B的线来拍特写。这样一来,A朝向左边,B也朝向左边,因此双方视线并不交汇于观众席上方。即便如此,依然可以呈现出对话的感觉。
采用这种拍摄方法的人,在日本恐怕只有我。在全世界,恐怕也只有我一个吧。我这么做已经快三十年了。因为拍摄方法不一样,所以我的朋友们——已经故去的山中贞雄,还有稻垣浩、内田吐梦等人,总说我的电影不容易看懂。问他们是不是一直到最后都不容易看懂,他们又说不是,说只是最初的时候,随后便习惯了。所以在拍远景的时候,只要把A、B的位置关系交代清楚,之后从哪个角度拍摄都没关系。观众席上方的视线交汇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所谓的“文法论”显然牵强,受其拘束未免太过死板。难道不应该是更加自由地拍电影吗?
日本每当引进某种新技法,立即作某某理论看待,将之“文法化”。这是为什么呢?比如淡入、淡出。为表示一天结束,就必须用淡出转暗,否则日子就“过不去”。或者在画面开始时必须用淡入。在过去,也曾使用圈入圈出的手法,以圆形的扩大或缩小来进行。
但这些手法并非电影创作者的构想,只不过是摄影机器的一种功能而已。调节快门,按下按键,关闭的部分就会打开,这在画面上呈现出来的就是淡入。
也就是说,有人把只是利用机器的功能就能实现的淡入、淡出,俨然当作了文法。他们煞有介事地谈论这时候该如何如何之类,但实际毫无主见。这根本不是什么文法,只是机器的属性,就好像在书的第一章开始前多加一页纸。
就此而言,我在别人看来,也许是一个非常正统的方法论者,但其实是一个相当执拗的导演。淡入、淡出,还有重叠的手法,这二十五六年来,我一次都未曾使用过。我认为,不用那些手法也可以把意思表达清楚。
的确,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性格执拗的人,所以成了文法否定论者,但这也是因为在我学拍电影的年代,文法论实在是大行其道。某评论家一副“电影必有文法”的口吻,偏离那套文法的导演方式就被他贬为“不是电影”。翻阅当时的电影鉴赏手册一类的书,里头写着重叠如何如何、运用于某某时候等内容。虽然是写给鉴赏者的书,但一般观众读了以后,一定会想:“没有重叠,这导演大概不知道电影的文法。”于是,导演一方会想:“那就在这里来个重叠吧。”文法到底是为了谁而存在?实在是令人搞不懂。
我想,文学意义上的所谓“文法”,说来是关系着人生理的一个问题。若是弄错了动词变形,读起来不顺,句子也难以理解。这种生理性的东西必须尊重。但是电影中所谓的“文法”是指导演创作上的某种特殊技术,与观众的生理并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如今的观众眼光也变得相当苛刻。到电影院去看,那些若在过去观众不可能笑的地方,实际上却惹得他们大笑。我们时常也惊叹于观众们非常细微的反应。也就是说,观众这边的电影感觉绰绰有余。一种表现方式被评论家赞誉为符合文法的,但观众是诚实的,这个遵循文法的枯燥画面令他们感到无趣。吸引观众看下去的,是联系着观众生理的电影感觉,而不是技术上的文法。写文章的时候,符合文法的也未必就是好文章。到底还是文学感觉的问题。
说到电影感觉,这也并非难题,其实就是如何在生理上感染观众。如果无视观众的生理,就好像弄错了动词变形一样,只会引起混乱,无法表达。比如前文说到的A、B的对话场面,特写镜头的朝向无论怎么拍,如果不事先交代对话者的位置关系,观众就无法判断,无法融入电影。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与观众生理产生连结很重要。
最近,我的熟人中有些人在弄八毫米摄影机和小电影。他们要我去看并加以评论。我去看了看,拍的好像是野餐还是什么的一家团圆的情景,但没有团圆的感觉。孩子面朝这边闹着要糖果,母亲却朝着不同的方向递糖果。观看者难以理解片中的距离感和位置关系。若说应该怎么拍才好,每个人一定会各有主张。如果是我,我会首先隔着母亲的肩膀拍摄小孩,然后才是母亲和孩子的特写。
对我来说,基本的电影感觉就是,首先自己这么想,再想如何把这个想法诉之于观众的生理,这就是一切的起点。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只要是感觉敏锐的人,无论是谁,一定都会有如此看法。
然而那些刚离开学校,满怀着新鲜电影感的年轻人,进入制片厂,干了副导演近十年后,却发现自己的感觉在不知不觉间被磨灭了,待好不容易独立,当上导演时,已被周遭的气氛同化,对自己的电影感觉不再自信,只好仰赖某些导演套路。就这样,遵从金科玉律般的文法论就成了安全的办法。对文法论,观众早已烂熟于心,而电影创作者们却还无法摆脱,不断重复着陈腐的导演方式,实在是悲剧。
我当上导演在当时算是比较晚的,但也只有二十四岁。还是正贪玩的年纪却当上了导演,不能跟家人一起慢慢吃晚饭,不得不一个人关在二楼为第二天的工作准备,我甚至不禁为自己如此不幸而叹息。比起当时,现在的人想当导演,却很难实现。在长达五年甚至十年的修习过程中,连最重要的电影感觉也被磨灭了。这样的结果令人遗憾。对年轻人同情归同情,但用“文法”来掩盖感觉的枯竭,这种做法对不起掏钱来看电影的观众,考虑到电影艺术的将来更令人心寒不已。据说,最近法国涌现了一批二十多岁的创作者,拍摄了引发争论的作品,这是好消息。我期待日本也有这样的年轻创作者,凭着年轻的感觉创作出新的电影。在这个意义上,我要强调:电影是没有文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