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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之为优点,不像清晰那么明显。我以此为目标,因为我没有表现丰富的天赋。我适度地羡慕别人的丰富,尽管我发现大量消化它们存在困难。我可以愉快地读上一页罗斯金,但要读二十页就只会觉得厌倦了。滚动的句子、堂皇的修饰、富于诗意联想的名词、赋予句子分量和华丽的从句、那如同辽阔的大海上一浪接着一浪的壮丽,所有的这些当中无疑有某种予人启迪的成分。语词于是串在一起,如音乐般落入人耳。其吸引力与其说是智力方面的,毋宁说是诉诸美感的。这种声音之美很容易引你得出结论,即你根本不必为意思费心。但语词是些专断的东西,它们只为其意思而存在;如果你不注意这些,那么你就连注意都做不到。你的脑子四处闲逛。这种写作需要一个适合它的主题。用宏大的风格写琐碎的事情当然不合适。用这种方式写作的人中属托马斯·布朗爵士最成功了,但即便是他也不总能避开这一陷阱。在《瓮葬》的最后一章中,题材——人类的命运——绝妙地配合了语言的优美华丽;在这里,我们这位诺威奇的医生创作了一篇文学史上无出其右的散文;但当他以同样华丽的风格描述瓮的发现时,其效果——至少就我的品味而言——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当一位现代作家夸张地向你讲述一个雏妓是否应该和一个普通的年轻人跳上床时,你觉得恶心就对了。

如果说做到丰富,需要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禀赋,那么清晰也绝非自然而来。要达到清晰,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就我所知,我们的语言乃是唯一一种人们觉得有必要给一段辞藻华丽的段落加上一个名目的语言;这样做本来并非必要,除非它是个典型。英语散文与其说它简洁,不如说它精美。但也并非一直如此。没有什么能比莎士比亚的散文更活泼、直接和生动的了;但必须记住的是,那是对话,是写来让人说的。我们不知道如果他也像高乃依那样为自己的剧作撰写序言的话,他会怎么写。它们可能会像伊丽莎白女王的书信那样辞采华丽。不过更早期的散文,比如托马斯·莫尔爵士的散文,既不冗长、华丽,也不带演说气,有英国泥土的气息。在我看来,钦定本《圣经》对英语散文产生了有害的影响。我还没有愚蠢到要去否认它具有了不起的美感,其中有很多段落,其简洁深深打动人心。但这是一本东方的书。其中的异国形象和我们毫无关联。那些夸张、那些令感官愉悦的比喻,对我们的天性来说都是陌生的。我禁不住想,英国脱离罗马教会带给我们这个国家的精神生活很大的不幸,因为这个原因《圣经》长久以来是我们人民每天的——对很多人而言还是唯一的——读物。那些节奏、那有力的词汇、还有夸张,已经成为国民认知的重要部分。平实朴素的英语语言为修饰所淹没。愚钝的英国人卷着舌头,像希伯来先知似的说话。在英国的国民性格中,很明显有与此趣味相投的成分;可能是在思想上天生缺乏精确感,可能是其本身对雅致语言的率真喜悦,一种固有的怪癖和对刺绣的喜爱,我不知道;但从那以后,英语散文就不得不一直与靡丽之风努力抗争。当英语的精神一次又一次进行自我坚持,如同德莱顿和安妮女王时代的作家所做的那样时,却只是再一次被吉本和约翰逊博士的虚夸所淹没。当英语散文在赫兹里特、作为文学家的雪莱和顶尖时期的查尔斯·兰姆身上重获简洁这一特质时,却又在德·昆西、卡莱尔、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身上失去了。很明显,宏大的文体要比平实的文体更打动人心。实际上很多人都认为,一种文体如果不能引人注意就算不上文体。他们会崇拜沃尔特·佩特的作品,但却愿意去读马修·阿诺德的文章,文中写着阿诺德不得不说的内容,人们却未曾须臾关注作为内容载体的形式的优雅、清晰和冷静。

“文如其人”,这句名言众所周知。这是那些太过意味深长乃至于不能十分为人领会的格言当中的一句。在歌德那些如小鸟般的诗句和笨拙的散文当中,其人在何处?赫兹里特呢?不过我猜如果一个人思维混乱,那么他写作的方式也会是混乱的;如果一个人脾性多变,则他的文章也就会充满奇幻;如果他具有由手头丰富的材料所唤起的迅疾的理解力,则除非他有超强的自控力,否则他的纸面上将满是明喻和暗喻。詹姆斯一世时期的作家们沉醉于不久前被带进语言的新财富,而吉本和约翰逊博士则成了糟糕理论的受害者,然而他们的浮夸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能带着愉悦的心情阅读约翰逊博士写的每一个词,因为他有判断力,迷人而且睿智。如果他不是有意让自己以宏大的方式写作的话,本没人能比他写得更好。是不是好的英文,他一看便知。没有评论家比他夸奖德莱顿的散文夸得更恰如其分了。他说德莱顿除了能清晰有力地表达其想法之外,别无才具。约翰逊博士在自己的《英国诗人传》的一篇中是这样结尾的:“不管是谁,如果想习得一种平易而不粗俗、高雅但不浮夸的英语文体,就必须日夜研习艾迪生的作品。”但当他自己坐下来写作时,则带着完全不同的目的。他误把夸张做作当成威严庄重了。他没有接受过好的教导,不明白简洁和自然才是“卓越”最真实的标志。

要写出好的散文,事关好的方式。和诗歌不同,散文是门文明的艺术。诗歌是巴洛克式的。巴洛克是悲剧的、巨大的、神秘的,也是强大的。它要求深度和洞察力。我不禁觉得巴洛克时期的散文作家,像钦定本《圣经》的作者们、托马斯·布朗爵士、还有格兰维尔,都是迷失方向的诗人。而散文是洛可可式的艺术。它需要品位甚于力量,得体甚于灵感,气势甚于庄严。形式之于诗人,就如同马衔和缰绳,没有它们就无法驾驭马匹(除非你是演杂技的);而对散文作家来说,形式就是汽车底盘,没有了它汽车也就不存在了。洛可可艺术的诞生优雅而适度,在它发展至巅峰时,产生了最好的散文,这并非偶然。因为洛可可艺术是在巴洛克艺术日渐空洞浮夸,世人厌倦了雄伟转而要求节制的时候发展而来的。它乃是崇尚文明生活的人们的自然表达。幽默、包容和常识使得充斥了十七世纪上半叶的那些大的悲剧事件都显得过分了。这个世界成了一个更适于居住的地方,文明阶层大概是几个世纪以来第一次可以什么都不做,而享受他们的闲暇。有人说,好的散文应该模仿教养良好的人的谈话。只有人们的心情从持续的焦虑中解脱出来,谈话才可能进行。他们的生活必须相当安全,没有必要严肃地关注自己的灵魂。他们必须重视文明的趋于完美。他们必须珍视礼节,必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人家不也告诉我们说,好的散文就该像一个穿着考究的人的衣服——合宜而不显眼吗?),必须害怕使人厌倦,必须既不轻浮也不严肃,且总是恰如其分;他们必须以一种批评的眼光看待热情。这是一块非常适合散文的土壤。毋庸置疑,它为我们这个现代世界所能见到的最好的散文作家——伏尔泰(Voltaire)——的出现,提供了恰当时机。英语作家可能是由于英语语言本身的诗化品质,很少能达到伏尔泰看上去那么自然地就达到的优秀境地。但就他们已经达到的那些伟大的法国巨匠的平易、清醒和精确而言,他们已经够令人敬佩的了。

  1. 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英国作家、艺术家、艺术评论家。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艺术趣味的代言人”。主要作品有《现代画家》(Modern Painters)、《建筑学七灯》(The 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tism)和《艺术的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 of Art)等。
  2. 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1605—1682),英国医生、作家,以沉思录《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Religio Medici)为人所知。下文提及的《瓮葬》(Hydriotaphia)也是他的重要作品之一。
  3. 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代表作家、奠基人,与莫里哀、拉辛并称法国古典戏剧三杰。主要作品有《熙德》(Le Cid)、《西拿》(Cinna)、《波利厄克特》(Polyeucte)和《贺拉斯》(Horace)等。他的剧作题材丰富、内容深刻,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
  4. 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re,1478—1535),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律师、作家。其最著名的作品是《乌托邦》(Utopia)。
  5. 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其最为人知的作品是《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6. 约翰逊博士(Dr.Johnson,1709—1784),即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英国散文家、诗人、评论家、字典编纂家、传记作家。编纂了英国第一本正式的英语辞书《英语辞典》(A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
  7. 赫兹里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作家,被认为是约翰逊博士之后英国最伟大的文学评论家。主要作品有《时代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Age)、《论仇恨的快感》(On the Pleasure of Hating)等。
  8.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散文家。主要作品有《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和《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等。
  9. 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散文家和批评家,被誉为“少有的英语文体大师”。作品有《一个英国吸食鸦片者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n English Opium-Eater)和《论谋杀》(On Murder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Fine Arts)等。
  10. 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著有《法国大革命》(The French Revolution:A Histor)y等。
  11. 《英国诗人传》(Lives),约翰逊博士作品,全名为《最卓越的英国诗人之生活及对其作品的批判性考察》(The Lives of the Most Eminent English Poets;with Critical Observations on Their Works)。
  12. 格兰维尔(Joseph Glanvill,1636—1680),英国作家、哲学家、牧师。作品有《独断的虚华》(The Vanity of Dogmatizi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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