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飞往美国

第二章 飞往美国

■美国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都是在这些稀奇古怪的题目中每天得到锻炼的。这样的教育的差别就是:1.从不同观点看问题,没有正确答案;2.经过参与和实践真正理解;3.团队合作,避免零和思维。

■成年以后,我才发现这种教育的真谛。美国的教育和学习方法所注重的准则是:自由、独立、自主学习、重视理解、重视实用。老师重视学生发表的意见,甚至鼓励学生反驳老师。

■我每次回到家都严格按照老师说的做,题目里不认识的单词就去查词典,但是从来没有去翻书找过答案。因为,我觉得这是老师给我最大的信任,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我终于理解了,对于一种语言文化的掌握,远远不只会说当地的语言,了解当地的风俗,更要对这种文化的历史和这个国家的制度有深刻的了解。

■如同初到美国之后,我大声念出1/7等于多少的时候一样,别人认为我是数学天才,而我在这种鼓励中得到了心理暗示。这种心理暗示时刻影响着今后的选择、生活、行为方式。

■勇于选择,有一颗勇敢的心,这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转折

20世纪60年代,台湾刚刚兴起一股留学美国热。

我的大哥李开宁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杜兰大学,并得到了奖学金。不过,我们家当时无力支付昂贵的路费,大哥只好坐免费的货船周折了几个月,才到了大洋彼岸,下船时,兜里只剩十块美金。正是因为钱的问题,所有假期,大哥都在外打工,每年只寄一些照片回来,让家人了解他的近况。大哥拿到博士学位后,进入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ak Ridge National Labs)工作,成为了一名科研人员。

1971年11月,离家9年后,大哥第一次带着嫂嫂回到台湾。

大哥这次学成归来,家里人分外欢喜。所有人都围在他身边,向他讲述这几年的变化。在这9年里,二姐结婚,二姐夫刚毕业没有钱,爸妈又辟出一间房,让他们住了进来,三姐读完护专后,也到美国留学去了。听到这些,大哥有恍如一梦的感慨,当年分别时,我这个小弟弟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如今都已长成一个壮实的小学生了。

图

哥哥回台决定带我去美国

 

那时候,台湾的教育还是八股式的,严厉、死板、一切以考试为中心,大学联考是所有学生心头的一块石头,颇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悲壮。哥哥看到这样的情景,觉得应该让我早点去美国读书,从这种没有人性的教育枷锁中解脱出来。而且,早一天去美国,早一天感受美国先进的教育理念,就能早一天从西式教育中受益。

当哥哥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的时候,我相信母亲的内心一定非常纠结,从我出生起,母亲从未让我远离她一步,只要看着我就是一种最大的满足,她怎么舍得让她最爱的孩子远赴美国?但是,没多久,另一种信念就占了上风,她要让儿子去美国,因为那里的教育,可以把他锻造成一个“融会中西”的人才,而她的儿子,将来注定是要去影响世界。

我那时对美国的概念非常模糊,唯一的印象就是哥哥嫂嫂寄回来的几张照片和几只毛绒玩具。哥哥寄来的照片,有一些有雪景的特别漂亮,台湾从不下雪,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雪,这让我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和好奇。另外,我也很喜欢嫂嫂寄来的一只毛绒小老虎,据说那是她大学篮球队的吉祥物,那只老虎摸起来毛茸茸的,很柔软。有段时间,我每天都抱着那只小老虎,爱不释手。在我的意识里,美国应该会有很多新奇的玩具,能让我尽情地玩。

至于去美国留学,我还没有太多的想法,也不知道我将面对怎样的困难和差异。只是记得母亲对我说,“你应该去,那里培养了很多了不起的人!”听到她这么说,小小的我更是对那个国度充满了期待。

于是,哥哥开始帮我办理移民手续,过了一年多,所有的手续都准备齐全了。

1973年11月的一天,天刚蒙蒙亮,全家人前往台湾松山机场,和我同行的人有哥哥嫂嫂以及决定去美国陪我半年的妈妈,其他的家人都来给我们送行。

对我来说,去美国没有任何负担,前有哥哥嫂嫂带路,指点学业迷津,旁有妈妈跟随,照顾饮食起居。我懵懂地以为,我不过就是飞上十几个小时换个家住,而非远走他乡,以前世界绕着我转,以后,世界照样还会绕着我转。对哥哥嫂嫂来说,他们一直在美国打拼,刚站稳脚跟,又要承担起照顾弟弟的重任,心情是不安而谨慎的。而对妈妈来说,送最爱的儿子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虽然自己也去陪住一段,但是她和那个世界语言不通,又没有一个朋友,其紧张落寞可想而知。

不管大人心中如何五味杂陈,我戴着花环跟家人在机场拍了一张照片,便登上了赴美的飞机,一路美梦。

印象中,我们先在旧金山落地。爸爸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认识的朋友郑伯伯和郑伯母接待我们住了一个晚上。郑伯伯在旧金山州立大学教书,他的太太曾在斯坦福医学院任职。后来,我的一生都和郑伯伯、郑伯母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这是后话了。第二天,我们从旧金山飞往哥哥位于田纳西州的家中。

田纳西州位于美国南部,1796年被接纳为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个州。这是一个有着田园风光,但是经济不算很发达的州。哥哥的家就坐落在田纳西州的Oak Ridge,翻译成中文叫做橡树岭。

说起橡树岭这个地名的由来,还有一段很有趣的故事。橡树岭本来是一片山岭,上面长满了橡树。1914年,一位自称可以未卜先知的居民约翰·亨德里克斯(John Hendrix)看到了未来,他说:“当我躺在森林里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这个橡树岭上面会盖满房屋和工厂,这些房屋和工厂会帮助美国打赢一场战争。战争结束后,会有一个城市留下来。”

20多年后,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1942,美国开始实施“曼哈顿计划”(美国陆军部利用核裂变反应来研制原子弹的计划),挑中橡树岭来设计制造原子弹。本来只有少数人把家安在这个“乡下的乡下”,“曼哈顿计划”推行后,这里的居民很快从1942年的3000人飙升至1945年的75000人。直到1945年8月6日,美国在广岛和长崎投下原子弹,周围的人才知道这7万多人是做什么的。

亨德里克斯的预言竟然实现了。

“二战”过后,美国把这个高度机密的实验室变成了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在那里继续做非机密的物理、生化研究。慢慢的,橡树岭的人口又从75000人下降至27000人。

1949年,这个城市正式取名为橡树岭。1959年,橡树岭有了自己的市长、市议会,成了名副其实的城市。

对我来说,美国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不同的汽车,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人烟稀少,风景秀丽,这里和台湾就像是两个世界。

初到橡树岭

哥哥的家是一幢400平方米的两层小楼,我被安排住在二楼。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一大片的草地,屋后有一堵高高的篱笆墙,各种植物在上面缠绕。随着四季更迭,篱笆的颜色也变化无穷。春天的时候,篱笆里会长满各种颜色的玫瑰花,满院飘满花香。嫂嫂每天剪下几支玫瑰,插在客厅的花瓶里。冬天的时候,漫天的雪花飘下来,盖在篱笆上,那是我记忆中最美的一幕。

刚到橡树岭的第一个月,我就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雪。我兴奋地在院子里跑着,笑着,追逐着雪花。等雪积到了一定的厚度,我就和哥哥一起堆雪人,打雪仗。虽然弄得浑身湿透,但是我一直在开心地大笑。

夏天的时候,每个星期,我都会推着割草机帮哥哥割草,那是我比较喜欢的劳动。有的时候,我也会去院子里的菜地里,帮着收割我们种的瓜果蔬菜,例如冬瓜、雪豆、韭菜等等。橡树岭是个非常偏僻的小镇,买不到中国菜,有了这些自种的瓜果蔬菜,我们就可以自己做一些中国菜吃。

在一个孩子的眼睛里,新鲜的事物让人应接不暇,这一切的一切如同换了天地一般。

哥哥是橡树岭实验室的生物化学研究员,每天早上很早就出门做实验了。嫂嫂也是生物化学博士,工作同样辛苦,也是经常很早出门。但在生活方面,哥哥嫂嫂总是尽心尽力地照顾我。

虽然如此,我这个从前的“小皇帝”到了美国之后,忽然长大了,一下子改掉了坐享其成的毛病。以前从来不干一点家务的我,现在早上起来,不但会叠好被子,整理好自己的床,还经常下楼给哥哥嫂嫂做早餐。美国的早餐都比较简单,我会把谷物放到碗里,然后用牛奶冲好,还会在杯子里倒好果汁。等家里人吃过饭以后,我还会把碗洗好放到碗架上。

对于自己的变化,我也不知该如何解释。似乎我的潜意识里就知道,离开妈妈的温暖呵护,我就必须摆脱原来的懒散状态。我的内心里似乎有一种感觉,没有妈妈在,一切就真的要靠自己了。

哥哥嫂嫂一家,过的是非常美国化的平淡生活。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哥哥嫂嫂每天晚上都会帮我补习英文,教我做功课。周末会带我下馆子吃饭,有时候打保龄球,有时候看场电影。有的周末,哥哥嫂嫂家里会来一些华人朋友打麻将、打乒乓、唱卡拉OK。

最初的几个月里,妈妈一直陪着我,但我能感觉到她的孤独。她在美国没有朋友,语言不通,饮食也不太适应,每天都躲在房间里看电视,可电视节目全是英文的,她也看不懂,只能找一些能大致看懂的猜题节目来看。那段日子,她唯一的快乐时光,是家里来人打麻将的时候,除此之外,大多数时间,她都很沉默。

次年3月,家里又来了一个小孩,他是我二姐的儿子瑞声。由于哥哥嫂嫂没有孩子,因此,二姐决定把她的二儿子过继给哥哥。来的时候,瑞声只有6岁,又瘦又小,因为弱视,还带着厚厚的镜片,他总是腼腆地笑着。到了美国之后,他就改姓李,管哥哥嫂嫂叫爸爸妈妈。

又来了一个小朋友,家里多了些欢声笑语,而我也有了个小侄子做伴,我们一起住进了二楼的卧室。瑞声性情温和,不爱说话。我在学校学了什么新鲜的东西,都会告诉瑞声,当然,我有时候也欺负他。那时候,我经常跟他玩“21点”的游戏,由于每次都是我洗牌,对牌的顺序心中有数,因此,他每次都是惨败。每次他输了,我都会告诉他:“你今天输了100美元,以后还我。”老实的瑞声每次都想赢回来,当然结果还是不停地输,到最后,他欠我的债竟然达到了1亿美元!后来,我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出发的前一晚,我认真地对瑞声说:“上大学前,我想送你一个礼物。”瑞声抬起头来问:“啊,是吗,是什么啊?”我用郑重的口气说:“你欠我的那1亿美金不用还了!”说完忍不住哈哈大笑。瑞声也笑了。

后来瑞声考上了华盛顿大学医学院,毕业后在得州做了一名成功的医生。我们现在还时有通信,回味那6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攻克英文

到了橡树岭,我在圣玛丽中学上七年级和八年级,相当于台湾的初一和初二。圣玛丽中学是一所1950年创立的天主教公立中学,由于是义务制教育,因此学校的学费全免。在那所学校里,教学楼建成教堂的模样,老师大部分是修女,她们为人严肃认真,但是充满了爱心。

在圣玛丽读书的两年里,每天早上、中午和下课,我都会和老师同学做三次祷告,祷告词已经烂熟于心,到现在还可以脱口而出。我们在天上的父,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我们日用的饮食,

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

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直到永远。阿门!在圣玛丽中学的祷告,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宗教的力量,它涤荡我的心灵,让我感觉到宽容,仁爱。我们要去教堂“望弥撒”、“领圣体”,这让我十分惊奇。这也许是我不知不觉与西方文化碰撞的第一步。

去美国之前,我只学过半年英语,因此,语言障碍成为我面临的最大难关。刚开始,同学和老师说的话,我几乎一句也听不懂,那种感觉非常痛苦,那“催眠”一般的语速,总让我在课堂上打起瞌睡,有时候,听到同学们因为老师的一句笑话笑得前仰后合,我才从梦中惊醒,但还是摸不着头脑。天书一般的英文,开始让我有些望而却步,后来,我干脆带几本中文的武侠小说到课上去读,因为觉得怎么听也听不懂,还不如看小说。美国的教育颇为宽松,修女老师看到了,多半不会当面指责你,而是听之任之。

其实,我心里是暗暗憋了一股劲的。那么聪明的我,不应该被语言绊倒啊!于是,我找了一大本英文单词来背,经常背到半夜,不会的就一次次地翻厚厚的中英对照字典。不过,没多久,我就发现这并不是学英文的最好方法,因为,即使当时记住了一个单词,但是使用率不高的话,就会完全忘记。我终于悟到了,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背单词是没用的。

后来,我还是下定决心用多交流的方式来学习英文。下了课,我不再胆怯,站在同学中间听他们说话。如果5个词当中有4个听懂了,只有一个听不懂,我也会赶紧问,同学们会再用英文解释一遍给我听。回家以后,我会默默回忆我听不懂的单词,然后记下来。而上课的时候,遇到听不懂的,我也勇敢举手问老师,“Sorry,I didn't follow Can you say again what you mean?(对不起,我没跟上,可以再说一遍你的意思吗?)”

在到橡树岭圣玛丽学校的第一年,修女老师们也对我十分照顾。校长玛丽·大卫修女(Sister Mary David)甚至牺牲自己的午饭时间帮我一对一地补习英文,她复印了小学一年级的课文,每天拿来给我念。我还清晰地记得,她教我的第一篇课文是:I have a dog named Spot(我有一条叫小花的狗)

See Spot walk (看小花走)

See Spot run(看小花跑)

从这样简单的课文起步,我们坚持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的英文水平迅速提高。学校里所有的老师还允许我享受“开卷考试”的特殊待遇,她们让我把试卷带回家,并且告诉我,“题目里不认识的单词,你就查字典吧,但是你不能看书找答案噢。”

图

玛丽·大卫修女:帮助我的校长

 

我每次回到家都严格按照老师说的做,题目里不认识的单词就去查字典,但是从来没有去翻书找过答案。因为,我觉得这是老师给我的最大信任,我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通过种种渠道的学习,我的英文终于逐渐接近同龄人的水平了。一年以后,我完全可以听懂老师讲的话了,英文会话也没有问题了。我想,这和我年龄小,容易接受新的语言不无关系,但也和我大胆地使用,不怕出丑有关。后来我也发现,那些12岁以前到美国的孩子,往往都能学会没有口音的英语。

到了暑假,我和妈妈经常去三姐在亚特兰大的家里玩,而她们也经常给我布置很多背单词的功课。到了初中三年级,也就是到美国两年之后,我写的作文《漠视——新世纪美国最大的敌人》居然获得了田纳西州的前十名。这对于我的英文水平,无疑是一个莫大的肯定。

州际作文比赛都是订一个笼统的题目,然后让写作者在这个范围内写一篇文章。当时美国即将进入建国以来的第三个世纪,因此,当年州际作文比赛的题目是——《美国第三世纪最大的挑战》,当时,很多参赛者将挑战定义为能源危机、环境恶化等。而我另辟蹊径,将挑战定义在了精神层面,那就是——漠视。

我在文章里写道:

美国的成功是来自美国人对自由和快乐的追寻。但是,随着越战和其他社会问题的出现,许多美国人不再通过参与来实现价值观,他们不再积极、漠视精神、放弃理想。他们失去了那种让美国伟大的积极精神。许多美国人越来越冷漠,抽烟酗酒、吸食毒品,没有目标。人们在心理上什么都不在乎。以前,人们说美国人只关心自己,现在,美国人甚至连自己也不再关心,这是最大的问题。这种价值观的潜移默化的变化,会使得人类一切进步的因素得以减弱,甚至倒退。因此,当今美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不是别的,而是我们如何改变人与人之间的漠视。作文比赛的名次一公布,整个学校就轰动了!人们不敢相信,这个中国台湾的男孩,来美国不过两年,居然就在英文方面取得了这样的成绩。

但是,这并非故事的结尾。州作文比赛的传统是评选出前十名优胜者,这十名优胜者还要通过一轮答辩决出第一名,谁的问题回答得好,谁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当时,答辩在距橡树岭四个小时车程的另一个小镇举行。那个周末,嫂嫂驱车几百公里把我送到了答辩地点。在答辩的过程中,戴着厚厚眼镜的女老师温和地问我,“如果你认为美国人当中缺乏热情,存在漠视的情况,那么你如何看待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的观点呢?”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