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乐府学三个层面

乐府创作时间跨度长,作品数量多,思想内容全,研究难度高,需要从多角度进行考察,如自然、地理、经济、政治、战争、宗教、民族、民俗、美术、服饰、器物,等等。但这些视角只有助于理解乐府诗内容,对乐府诗形式理解作用有限,构不成乐府学研究基本层面。能够成为乐府诗基本层面的只有音乐。此外,文献研究是基础,文学研究是目的,所以文献、音乐、文学构成了乐府学研究三个基本层面。

第一节 文献研究

乐府文献层面研究就是弄清乐府活动情况及清理相关文献,主要工作有三项:

第一,弄清乐府活动情况。举凡机构、体制、功能、制度、人员、器物、服装、习俗、诗作留存、词语涵义等,皆应做出清晰考证。如汉武帝立乐府在乐府制度沿革过程中地位,魏明帝设清商署在相和歌传承上所起作用,唐玄宗教授梨园弟子对盛唐乐府创作影响等,都应详细考察,还原其真实情况。再如参与乐府活动人员,如皇帝、后妃、大臣、乐官、乐人、诗人、观众等,其参与方式、所起作用等,也应该尽量清楚掌握。

第二,考证乐府诗作。乐府诗篇是乐府活动核心成果,数量巨大,仅《乐府诗集》所收就近五千首。这些诗篇作者情况、创作情境、创作时间、本事由来、体式特征、所起作用、词语涵义、流变情况等,都需要考证清楚。尽管有些名篇人们已经熟知,但并不等于所有情况都已弄清。如《胡笳十八拍》作者、《木兰诗》产生年代问题,上世纪学人就争论了几十年。

第三,清理乐府学典籍。古代乐府活动留下了大量文献,如《史记·乐书》《汉书·礼乐志》《晋书·乐志》《宋书·乐志》《隋书·音乐志》《旧唐书·音乐志》等乐志,《通典·乐典》《通志二十略·乐略》《文献通考·乐考》《乐书》等乐书,《荀氏录》《元嘉正声技录》《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古今乐录》《乐府杂录》等乐录,《乐府歌辞钞》《歌录》《古歌录钞》《吴声歌辞曲》《陈郊庙歌辞》等歌录,《齐朝曲簿》《大隋总曲簿》《正声伎杂等曲簿》《太常寺曲名》《太常寺曲簿》《歌曲名》《历代乐名》等曲簿,《河南周歌诗声曲折》《周谣歌诗声曲折》《乐谱》《乐谱集》等曲谱,《乐论》《乐要》《乐论事》《乐经》《乐书要录》《乐略》等乐论,《琴清英》《琴操》《琴谱》《琴经》《琴说》等琴书,《古今注·音乐》《乐府古题要解》《续乐府古解题》《乐府古题解》等解题,《古乐苑》《乐府广序》《乐府正义》《汉铙歌释文笺正》等笺注,《文心雕龙·乐府》《乐府杂诗序》《乐府古题序》《系乐府序》《正乐府十篇序》等诗学著作。这些文献,留存者需要整理,亡佚者也应关注。

文献整理旨在还原其真实面貌,以利于进一步研究。就《乐府诗集》而言,可作课题就有很多,主要是:

一、《乐府诗集》整理。《乐府诗集》目前只有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两个标点本,此外没有任何整理本问世,有必要全面整理,包括校勘、标点、注释、笺证、编年、集评等。

(一)校勘。《乐府诗集》宋元明清各代均有刻本留存至今,总体差异不大,细微差异很多,需要仔细校勘。其中傅增湘藏宋刻本最早,可作底本。宋刊只有八十一卷,其余据汲古阁毛扆校本和影宋抄本补缀成一百卷。汲扆本以元刻本为底本,校以绛宋本,经过毛晋、毛扆两代人四次校改而成,较为完善,可作为对校本。同时参之以元刻本等其他刻本。校勘主要查校《乐府诗集》文字异同,勘正《乐府诗集》流传过程中文字讹、脱、衍、倒情况。曲辞和叙论、解题校勘应有所区别。

曲辞校勘要在充分认识《乐府诗集》特点基础上进行。《乐府诗集》所收曲辞主要来自乐府歌录,不是诗人别集或其他诗歌总集。这是个特殊的诗歌留传系统,呈现的是乐府歌辞原生态,应该尽量保留原貌。艺人选取诗人作品入乐,有时出于表演方便会对原作进行截取、拼接、改字。艺人文化水平有限,以白字、俗字来代替原有诗句也属正常。所以曲辞除非明显讹误,不宜作何改动,尤其不能据传世诗人别集改动作品。

叙论和解题是郭茂倩征引前代乐府学著作及相关文献而来。这些文献多有传世本,可供比对,主要看郭茂倩引用时是否因略写而失去原意,是否有断章取义、理解错误之处。已经失传之文献,无法用来比对。如荀勖《荀氏录》、张永《元嘉正声技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智匠《古今乐录》等。今天所见《古今乐录》是清人依据《乐府诗集》等书重新辑录而成。

校勘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如使用北京国学现代传播公司开发的自动比对技术,同时比对多个版本,使各版本所有差异瞬间呈现,从而避免了人工比对可能造成的遗漏。读者完全可以通过校记掌握各个版本,真正做到“一本在手,众本皆备”。

(二)标点。标点要在深入理解内容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吸收前人标点成果。

曲辞标点除了根据文意标点以外,还要充分考虑曲辞体式特点,有效体现乐府诗的特殊性。如“解”、“趋”、“艳”、“乱”的区分就很重要。

叙论、解题、标点要先弄清乐府体式特点,如“歌”、“行”、“篇”隶属关系的辨别就很重要,否则容易出现错误。例如中华书局标点本卷四十二《子夜歌四十二首》解题引《古今乐录》曰:“凡歌曲终,皆有送声。子夜以持子送曲《凤将雏》以泽雉送曲。”正确标点是:“凡歌曲终,皆有送声。《子夜》以《持子》送曲,《凤将雏》以《泽雉》送曲。”再如《相和六引》解题,中华本和上古本均标点为《古今乐录》曰:“张永《技录》相和有四引,一曰箜篌,二曰商引,三曰徵引,四曰羽引。箜篌引歌瑟调,东阿王辞。《门有车马客行·置酒篇》并晋、宋、齐奏之。”正确标点是:“张永《技录》:‘相和有四引:一曰箜篌,二曰商引,三曰徵引,四曰羽引。’《箜篌引》歌瑟调东阿王辞《门有车马客行·置酒篇》,并晋、宋、齐奏之。”错标是因不了解乐府诗体式特点所致。

叙论和解题标点还要弄清郭茂倩所引文献特点。例如书中经常引用荀勖《荀氏录》、张永《元嘉正声技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陈智匠《古今乐录》,郭茂倩未必都看到了原书,因此弄清郭茂倩看到哪些乐录对标点而言就成了关键。仔细阅读发现,书中凡是引用《元嘉正声技录》《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处,前面都会出现《古今乐录》,而且由陈到宋正史经籍志、艺文志及其他目录著作,均未著录《元嘉正声技录》《大明三年宴乐技录》,说明郭茂倩只看到了《古今乐录》,所引《元嘉正声技录》《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内容均出自《古今乐录》。至于《荀氏录》,连智匠也没有看到,《古今乐录》中所见《荀氏录》内容,均为《元嘉正声技录》转引。因此标点时要准确反映《古今乐录》与《荀氏录》《元嘉正声技录》《大明三年宴乐技录》之间关系。

标点应该充分吸收前人成果:第一,相关文献整理本标点。《乐府诗集》引用文献有大量传世整理本,如《史记》《汉书》《晋书》《宋书》《隋书》《旧唐书》等,可适当参考。第二,参照前人断句。如《四部丛刊》以汲古阁重校本为底本,有简单断句。第三,参照相关总集和别集整理本标点。第四,参考学界已有成果。如杨公骥《巾舞歌辞》的标点,王先谦、姚小鸥、许云和、刘刚《汉鼓吹铙歌十八曲》的标点。第五,用北京国学现代传播公司开发的自动标点系统进行标点。

(三)注释。乐府诗注释前人做了很多工作。除了朱嘉徵《乐府广序》、朱乾《乐府正义》、陈本礼《汉乐府三歌笺注》、王先谦《汉铙歌释文笺正》、黄节《汉魏乐府风笺》、曹道衡《乐府诗选》等乐府专门笺注成果,著名乐府诗人别集整理本中也往往含有乐府注释内容。《增订注释全唐诗》更是囊括唐人全部乐府。但对注释《乐府诗集》仍需下大力气。原因有三:一、《乐府诗集》除了收录诗作以外,还有叙论和解题,需要注释;二、前人注释乐府,多选取一类或几类,且以古乐府为主,《乐府诗集》全注本尚未问世;三、注释不到位。例如许多注本没有解释乐府题名,即使解释,也只是引述前人片言只语,等于没有解释。

以下三项内容注释时应予以重点关注:

难解词语。涉及人名、神名、地名、物名、典章、制度、节日、民俗、宗教、祭祀、庆典、天文、历法、服饰、器具等。例如有些舞蹈以舞具命名,如“巾舞”、“盘舞”、“杯舞”、“拂舞”、“剑器”等,注释需要对其形制作出说明。再如祭祀、庆典等仪式用语,如“登歌”之类,也需要说明。

音乐术语。作为音乐作品组成部分,乐府诗有其特定音乐形态。《乐府诗集》中有大量叙论、解题文字描述其音乐形态,有些作品中也保留标示其音乐形态的一些信息。如“解”、“趋”、“艳”、“乱”、“清调”、“平调”、“楚调”、“瑟调”、“侧调”、“上声”、“倚歌”、“六变”、“游弄”,等等。凡此,皆须做出清楚说明。

乐府题名。题名是乐府诗第一构成要素,多数乐府都以行、吟、题、怨、叹、章、篇、操、引、弄、谣、讴、歌、曲、词、调等命名。从文学角度看这些题名,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但作为音乐作品,其差别可能是巨大而严格的。这些题名看似简单,但深究其涵义,往往语焉不详。例如“行”,从字面上看,就很难与音乐活动相联系。“歌”是泛指一切歌唱活动,还是指某一类歌唱活动?凡此皆应作出解释。

(四)笺证。《乐府诗集》有些问题难以在注释中解决,需要单独拈出说明。例如一些学术公案,就应该做出交代。如汉武帝立乐府问题、鼓吹横吹关系问题、相和歌与清商曲关系问题、《木兰诗》创作年代问题、《胡笳十八拍》作者问题、《蜀道难》寓意问题、《巾舞歌辞》和汉铙歌部分曲辞破译,等等。有些问题古人早有关注。如《木兰诗》创作年代,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云:“世传《木兰诗》为曹子建作,似矣。然其中云:‘可汗问所欲’,汉魏时,夷狄未有‘可汗’之名,不知果谁之词也?”明胡应麟《诗薮》云:“晋明世,柔然社崙始称可汗,此歌出晋人手,愈无可疑。盖宋齐以后,元魏入帝中华,柔然屏居大漠,与黄河黑山道里悬绝。惟东晋世,五胡扰乱,柔然拓跋相攻幽冀间,故诗人历叙及之。世之疑木兰者,率指摘‘可汗’二字,不知此歌得此证佐益明,亦一快也。”今人对这一问题多有论述,但说法仍不统一,因而需要笺证。

笺证前人用力较多,留下问题也多,应充分吸收前人成果,提出自己论断。一时无法定论,也要交代问题由来和解决方向。目标是对《乐府诗集》中所有难点问题、学术公案做一次清理,对《乐府诗集》问世以后近千年来乐府学研究作一次总结,使后学者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行。笺证是《乐府诗集》整理最具有学术含量的一项工作。

(五)编年。乐府诗编年有其实际困难。乐府诗题名相同,从中难以看到可资编年的有效信息。乐府诗又往往歌咏本事,虽然不排除借古讽今,但内容毕竟缺少时代痕迹,也给编年造成了实际困难。已有诗人别集整理本,乐府诗往往处在未编年部分。但有些作品编年相对容易。如郊庙歌辞因属于重大礼乐事件,史书往往有清楚记载。再如杂歌谣辞,往往与某个特定政治事件有关,史书也有清楚记载。又如舞曲歌辞、鼓吹曲辞,具有仪式作用,多为朝廷有组织地制作,史书中也有清楚记载。有些诗人创作时有意无意保留了一些与创作时间相关的信息。这些作品编年相对容易。应充分吸收前人成果,克服不利因素,给更多乐府诗作出编年。

(六)集评。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和研究,将有关某一首乐府诗的评论系于作品下面。集评困难有二:一、如何博观约取。乐府诗是诗歌精品,为历代诗评家所重视,相关点评内容十分丰富。如何选出有见地的观点,对整理者眼光是个考验。二、如何排列得当。很多诗话条目往往不是针对一首诗,而是针对几首诗或对整个诗人的点评,这条诗话系于何处?现存诗人别集整理本,有的系于作品下面,有的系于书后。而《乐府诗集》排列与诗人别集很不相同,难以借鉴。如果一则诗话涉及几首诗,这几首诗又偏偏不在一类,每一首下面都列一次,显得重复;采用互见的方法,会给读者造成很大不便。克服了以上两点困难,才能做好集评。

上述六个方面为全面整理《乐府诗集》工作设想。《乐府诗集》是乐府学集大成之作,对此前一千多年乐府学成就做了一次总结。《乐府诗集》问世已近千年,理应再做一次总结,成为一部新的集大成著作,为当代乐府学研究构筑新的起点。

二、《乐府诗集》成书。主要考察郭茂倩编纂《乐府诗集》具体情况,如工作环境、资料来源、处理方式等,使人们对这部乐府学集大成著作产生过程有个清楚认识。

(一)成书背景和编者素养。乐府学者,历代有之,但像《乐府诗集》《通志二十略·乐略》这样重要乐府学著作在宋代相继问世,一定有其社会原因。有必要考察当时社会背景,如文学思潮、乐府观念、乐府知识、整理风气等情况。郭茂倩能够成为乐府学集大成者,与其个人素养密不可分。其生活经历、知识准备、工作条件、思想意识值得考察。而郭茂倩偏偏是一个留下相关资料很少的学者,学术界对他是什么时候人都有争论,这给弄清郭茂倩如何编辑《乐府诗集》带来了实在困难。

(二)作品来源。歌录是《乐府诗集》曲辞主要来源。郭茂倩固然根据诗歌总集、诗人别集收录了一些曲辞,但诗歌总集、诗人别集绝非《乐府诗集》曲辞主要来源。那么郭茂倩看到了哪些歌录?从宋前各代正史经籍志、艺文志著录情况看,歌录曾大量存在。有些正史乐志也收录歌辞,如《汉书·礼乐志》和《宋书·乐志》等。问题是这些书籍到宋代还有多少留存?《隋书·经籍志》著录歌录合计远远超过百卷,到《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中已所剩无多。《宋史·艺文志》著录更少,除了郭茂倩《乐府诗集》一百卷以外,只有蔡琰《胡笳十八拍》四卷、僧智匠《古今乐录》十三卷、刘次庄《乐府集》十卷、《楚调五章》一卷、僧灵操《乐府诗》一卷、《古乐府》十卷、《历代歌辞》六卷、《仿蔡琰胡笳十八拍》等数种。新旧《五代史》无经籍志、艺文志。新旧《唐书》和《宋史》著录者,最有可能为郭茂倩取用。但这些歌录数量有限,卷数相加不到一百卷,郭茂倩可能看到了更多歌录。证据是《乐府诗集》中收录大量唐人诗作,但唐宋公私目录著作中很少见到唐人歌录。因此郭茂倩到底看到了哪些歌录,值得深入追索。

(三)叙论解题来源。《乐府诗集》叙论和解题征引了大量前代典籍。据日本学者中津滨涉《〈乐府诗集〉引用书考》,《乐府诗集》引用文献共计一百六十三种。郭茂倩征引这些文献原则是什么,值得深入研究。《乐府诗集》当中有些内容与传世文献所载文字多有出入,说明郭茂倩引述时做了加工,而加工就难免背离或曲解原文。有些引用还未标明书目,也需要以相关人和事为线索寻绎资料来源。因此对《乐府诗集》所引乐府学文献应做进一步考察。如沈约《宋书·乐志》、智匠《古今乐录》、吴兢《乐府古题要解》等。

三、《乐府诗集》编辑。作为乐府学集大成著作,《乐府诗集》体例安排颇具匠心,使乐府作品分类和编排方式得以定型。尽管不断有人质疑其分类方法和编排方式,但都是在《乐府诗集》框架内进行调整。而且质疑多半是不能深入理解郭茂倩编辑用意所致。

(一)分类依据。郭茂倩依据什么将乐府诗分为十二类,对前人有何借鉴,是否合理,是《乐府诗集》问世以后人们经常议论的话题。初看《乐府诗集》,很容易觉得分类很随意,甚至有些混乱。十二类歌辞,有的按功能分类,如郊庙歌辞、燕射歌辞;有的按时间分类,如近代曲辞;有的按乐器分类,如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琴曲歌辞;有的按表演方式分类,如相和歌辞,标准不统一。郊庙歌和舞曲歌分为两类,郊庙歌用于祭祀天地祖先,舞曲歌用于朝堂仪式庆典,为何有些舞曲也用于郊庙?既然分为两类,性质有何不同?若无不同,为何分列?其他类别曲辞也有配舞者,又何不一概归入舞曲?但是深入研读《乐府诗集》后会发现,郭茂倩分类兼顾了曲辞性质和实际留存两个方面。所以应该细心体味郭茂倩在每类曲辞叙论中对该类曲辞特点、来源、功能、性质的阐述,细心考察这些曲辞在以往文献留存中既有分类情况,仔细考察每一类歌辞收录标准。

然而自《乐府诗集》成书以后,学人往往不能认真体味郭茂倩分类合理性,动辄批评郭茂倩分类如何不合理,对十二类曲辞任意割裂合并。有人主张取消近代曲辞和新乐府辞,认为汉魏六朝乐府才是乐府。有人根据近代曲辞叙论中“近代曲辞,亦杂曲也”一句话,主张将近代曲辞归入杂曲歌辞,全然不顾近代曲辞和杂曲歌辞有何区别。有人主张干脆取消新乐府辞,理由是新乐府并不入乐,不知《乐府诗集》新乐府辞中许多诗作是入乐歌辞。有些著作打乱各类排列顺序,按《诗经》风雅颂重新排列,将杂歌谣辞放在最前面,以为这相当于国风。说明人们对《乐府诗集》分类认识还很不够。正确态度应该是信而好古,细心体会郭氏分类之合理性,而非贸然指责其分类有何缺陷。

(二)编排方式。《乐府诗集》中作品编排大致遵循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按功能排列。以朝廷活动为中心,由内到外、由上到下、由神到人、由庄到慢,逐次展开。先是祭祀天地祖先,其次是朝会庆典,再次是行军出行,最后是娱乐欣赏,顺序是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兼有郊庙、燕射两种功能,因其以表演方式命名才排在后面。第二个原则是按时间顺序排列。在大类中,郊庙歌辞里《郊祀歌》为西汉作品,排在最前;新乐府辞为唐人诗作,排在最后。杂曲歌辞、近代曲辞出现较晚,紧邻新乐府辞之前排列。每类作品也按产生时间先后排列。第三个原则是相同曲调作品排在一起。例如《行路难》,从刘宋鲍照开始,到晚唐薛能结束,按时间先后列在一起。这就给研究者供了极大便利。郭茂倩还把相近曲调集中编排。如《行路难》下面列《从军中行路难》《变行路难》,《古别离》下面列《生别离》《长别离》《远别离》《久别离》《新别离》《今别离》《暗别离》《潜别离》《别离曲》。《古别离》解题云:“《楚辞》曰:‘悲莫悲兮生别离。’《古诗》曰:‘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馀里,各在天一涯。’后苏武使匈奴,李陵与之诗曰:‘良时不可再,离别在须臾。’故后人拟之为《古别离》。梁简文帝又为《生别离》,宋吴迈远有《长别离》,唐李白有《远别离》,亦皆类此。”说明郭茂倩非常重视乐府曲调在流传过程中衍生变异情况。当然郭茂倩排列具体作品时难免出现瑕疵,但其排列原则很清楚。

四、《乐府诗集》订补。《乐府诗集》成书以后,有学人看到《乐府诗集》误收、漏收了一些诗作,试图进行勘误、补编。如明梅鼎祚《古乐苑》就删除不当,增补新作,补充了叙论和解题。当代日本学人增田清秀《乐府的历史研究》“资料篇”中有一章,名为“乐府诗集未收录乐府(汉魏晋南北朝)”。但补编有两个问题:一、补编诗作是否妥当;二、补编是否全面。如梅鼎祚和增田清秀只补唐前乐府,不及隋唐五代。可见《乐府诗集》补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确立可靠的补录标准和方法;甄别前人补录是否得当;对宋前各代乐府全部进行补录。而《乐府诗集》中误收、误排以及叙论、解题之讹误,也应订正。

(一)补编。补编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应在弄清乐府概念后进行,如此才能认定什么是乐府,什么不是乐府。具体操作时注意三点:第一,同题补录为主。郭茂倩根据前代留存下来歌录编辑《乐府诗集》,歌录作为宫廷音乐表演歌辞,乐府性质毋庸置疑。但郭茂倩编纂时偶尔也会参照诗人别集,因此根据传世诗人别集和诗歌总集作同题补录,也有一定合理性。例如《行路难》,《乐府诗集》收录了鲍照、僧宝月、吴均、费昶、王筠、卢照邻、贺兰进明、张纮、崔颢、李白、高适、李颀、韦应物、顾况、柳宗元、张籍、鲍溶、聂夷中、僧贯休、僧齐己、翁绶、薛能等人作品。查《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尚有北齐高昂《从军与相州刺史孙腾作行路难》;查《全唐诗》,尚有孟云卿、冯著、钱起、王烈、武元衡、朱庆馀等人所作《行路难》,这些应该予以补录。第二,《乐府诗集》未收题名,但确实证明是宫廷曲目才予以补录,并作出说明。如舞曲歌辞叙论曾提到了《剑器》,没有收录歌辞。《全唐诗》载有姚合《剑器词三首》,敦煌词中有《剑器词三首》,应该予以补录。第三,保持《乐府诗集》完整性,补录诗作单独排列。同题诗作按《乐府诗集》已有顺序排列,异题诗作则放在大类之后排列。

(二)订正。《乐府诗集》在分类和编排上确实有些问题,例如同一曲名下所列作品未能严格按作者生活时代先后排列,作品署名张冠李戴,引述文献时有不确,分类归属偶失严谨,有些文字明显不通,凡此都需要订正。订正应在保存《乐府诗集》原貌前提下进行。作品排列时间倒置一般不做订正。因为乐府多为名家名作,读者自会鉴别,不会据此认定诗人存世时间。文字讹误除非明显不通,一般不做改动。作品署名张冠李戴要慎重处理。郭茂倩是宋人,署名应有文献依据,不应视为抄录疏失。叙论、解题、引文如有疏漏讹误,可以纠正。若引文与传世文献记载文字不完全一致,但行文没有割裂原意,也没有必要订正。

五、《乐府诗集》续编。《乐府诗集》将宋前乐府搜罗殆尽,为宋前乐府学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是由宋到清乐府一直无人编辑,使唐后乐府学研究受到了很大制约,因此编纂《乐府续集》就成了当务之急。续编应注意解决三个问题:

(一)搜集作品。续编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如何将由宋到清乐府搜罗殆尽。《乐府诗集》收赵宋以前乐府五千,已是洋洋大观。而由宋到清乐府数量更大,仅《竹枝词》一个曲调字数就有三百万字(其中只有少量唐五代作品),是《乐府诗集》诗作、叙论、解题字数总和的五六倍。所以收集作品是续编首先要任务。续编工作有利条件是:一、《全宋诗》《全金诗》《全辽金诗》《全元诗》已经问世,为搜集宋辽金元乐府提供了极大便利。因部分乐府曲调误入词集,所以《全宋词》《全金元词》《全明词》《全明词补编》《全清词》(部分)也为搜集作品提供了线索。二、古籍电子化可为续编提供助力,如《国学宝典》《四库全书》《四库存目》《续修四库全书》《中华基本古籍库》等,可以大大提高作品搜集效率。不利条件是:一、明清两代没有诗歌总集(《全明诗》只出版三册),需要编者在众多文献中直接寻找。二、中国古代典籍大概有二十万种,明清两代文献占绝大多数,如何找到这些典籍,找到后如何将乐府诗从中挑选出来,是个很大挑战。然而,续编不应等《全明诗》《全清诗》《全清词》全都问世后进行,应克服困难,努力前行。

(二)作品认定。如何辨别乐府也是一个难题。乐府有固定题名,按说不难分辨,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会遇到许多问题。如乐府有《挽歌》,然唐后诗集中《挽歌》数不胜数,是否全部收录?《乐府诗集》“杂歌谣辞”多从宋前正史辑出,但又非有辞必录,续编是否将宋辽金元明清中正史里所有歌谣全部编入“杂歌谣辞”?若非全录,如何去取?唐后郊庙、燕射、舞曲等仪式庆典歌辞,有郊庙、燕射、舞曲之实,但与《乐府诗集》名称相异,如何处理?等等。《乐府诗集》近代曲是隋唐新兴曲调,但对宋人来说已成古题,续编中“近代曲辞”收录新兴曲调歌辞,还是只录近代曲辞中固有曲调歌辞?将宋辽金元明清新兴曲调歌辞都归入近代曲辞,时间跨度过大,显然名不副实。可行办法是将这些新兴曲归入新乐府。而新乐府认定更为困难。新乐府“即事名篇,无复倚傍”,从题目上难以判定是否为新乐府。认定时应该遵循郭茂倩给新乐府所下定义,把握住以下几条:第一,诗人命名为新乐府或新题乐府者;第二,《乐府诗集》新乐府辞拟作者;第三,作者表明仿照元白新乐府创作之新题乐府;第四,诗人明确表示补朝廷乐府意图的新题诗作;第五,确属朝廷表演曲目新兴曲调之齐言歌辞。

(三)叙论解题。《乐府诗集》在收录诗作同时还有大类叙论曲调解题,或说明类别成因,或描述作品特点,或记录曲调本事,或考证相关问题。既为续编,就应遵循原编体例,具有相同内容。这就对编者提出了很高要求。好在宋代以来相关文献留存较多,撰写叙论解题时查找资料相对容易。叙论解题内容应该包含以下几方面:一、选录依据、收录标准;二、作品来源;三、作品创作背景、表演情况、流变情况;四、诗作自序、他序、自注;五、相关研究情况。

以上以《乐府诗集》为例,略微陈述乐府学文献研究思路。其他乐府学著作虽然没有《乐府诗集》重要,复杂程度也无法与《乐府诗集》相比,但也有很多内容值得挖掘。除此之外,建立一个《乐府学全书》数据库也很有必要。数据库可分古代、现代两部分。古代部分按古代乐府学著作分类编辑,如乐志、乐书、乐录、歌录、曲簿、曲谱、乐论、琴学、解题、笺证、诗学等。现代部分按著作、论文两类编辑。原则是“有文必录”,将相关资料尽量收齐。要求是可检索、可复制、可阅读。拥有这样一个数据库,即使初涉乐府学者,也能全面占有材料,省去翻检之劳,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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