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不可能变成可能的新生命
郜元宝讲铁凝《孕妇和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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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篇关于生命诞生的故事,但它还没有写到实际的分娩,而是集中描写新生命在母腹中孕育的阶段,就已经散发出一股强盛而美好的生命之气,犹如一股奇异的馨香弥漫全篇。
《孕妇和牛》故事很简单,说一个“俊得少有”的姑娘,从闭塞贫穷的山里嫁到相对开放富裕的平原,做了人见人爱的小媳妇。这小媳妇怀孕之后,丈夫、婆婆乃至全村人更是加倍喜爱她。她高兴就到处逛逛,可以什么都不做。
一天下午,小媳妇去镇上赶完集,牵着自家一头名叫“黑”的同样怀孕的母牛,走在回家的路上。小媳妇想着肚子里的孩子就要诞生,心中油然升起对未来的无限憧憬。这样边走边想,毕竟大腹便便,不知不觉走累了,就顺势坐在路边一块据说是清朝某个王爷陵墓的神道碑上。她以前也坐在这碑上休息过,这次却好像是头一回看到了石碑上还有“海碗样的大字”,就小心地挪开屁股,只敢坐在石碑边沿上。就是说,小媳妇突然产生了类似“敬惜字纸”的那种心理。
不仅如此,她还突发奇想,向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一个本家侄儿)“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然后蹲在(或趴在)石碑上(作者没明说),“好像用尽了她毕生的聪慧毕生的力”,硬是一笔一画,抄下石碑上那十七个“海碗样的大字”。
等她重新站起来,就感到心里涌动着“一股热乎乎的东西”。这热乎乎的东西,“弥漫着她的心房。她很想把这突然的热乎乎说给什么人听,她很想对人形容一下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的这一股情绪就叫作感动”。
《孕妇和牛》的主题似乎很明确,又似乎很模糊。作者明确指出小媳妇在孕育生命的过程中有了一种“感动”,但这“感动”究竟有哪些具体内容,作者还是不肯明说。
从《孕妇和牛》1992年发表至今,铁凝笔下这位小媳妇的“感动”,不停地感动着一波又一波读者,而一波又一波读者又不停地讨论着(甚至争论着)这小媳妇的“感动”究竟是什么,讨论着甚至争论着作者这样描写小媳妇的“感动”,尤其是“孕妇抄碑”这件事,究竟符合不符合生活与艺术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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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答这个问题,还得从那块石碑以及石碑所属的陵墓说起。
其实小说中的清朝王爷的陵墓并非虚构,乃是康熙第十三子爱新觉罗·胤祥(生前被封为怡亲王)的陵寝,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石亭镇东,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石碑上的字也很有来历。原来雍正皇帝特别器重他这位小弟弟胤祥,曾赠给他御笔亲书的八字匾额,叫作“忠敬诚直勤慎廉明”,以示褒奖。怡亲王死后,雍正十分悲痛,加封谥号为“贤”,落葬时又追加“和硕”二字,这就有了小媳妇所抄录的“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怡贤亲王神道碑”十七个大字。
生活中的小媳妇可能听人说过怡亲王陵墓、陵墓前方高大的汉白玉牌楼、石碑以及碑文的来历,但小说故意强调小媳妇对这一切知之甚少。她曾问丈夫,那都是些什么字。丈夫比她好一点,不完全是文盲,但详细情况也不清楚,因他只念过三年小学。丈夫还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既然小媳妇对碑文一无所知,既然她丈夫也对此不屑一顾,那她为何如此看重这十七个字,费那么大功夫,一个一个“描”下来呢?这是否违背了生活的逻辑?作者是否拔高了小媳妇的思想境界,或者把小媳妇写成一个疯疯癫癫“不着调”的人?
这是对《孕妇和牛》最主要的质疑。
其次还有人说,一个从来没拿过笔的文盲,不可能“描”下那十七个字。强有力的旁证,就是鲁迅写阿Q被人强逼着画圆圈。阿Q用尽吃奶的劲,“使出洪荒之力”吧,也才画出瓜子样的圆圈。就算小媳妇心灵手巧,她也不可能完成这个抄碑文的工作,毕竟写字跟画圈,有着天壤之别。
还有人指出,小媳妇借来的小学生铅笔,通常要么削得马马虎虎,要么削得尖尖细细,初次捏笔的小媳妇肯定无法控制用笔的力度,因此除非那块碑石非常光滑,除非小媳妇无师自通,第一次就掌握了用笔的力度,否则铅笔尖很快就会写秃掉。而且小说只强调小媳妇如何用力,如何耗时甚久,没说她是否反复涂改。给人印象,好像是一气呵成,抄下了这十七个字。这怎么可能呢?
再者,怡亲王神道碑文是满汉两种文字并列。小媳妇肯定分不清,她很可能一口气描下紧挨着的满汉两种文字。这难度就更大了,更加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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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问题并非近年才提出。
早在1993年,也就是小说发表的第二年,非常欣赏铁凝的老作家汪曾祺就听到过类似意见。汪老的回答是:“铁凝愿意叫小媳妇描下来,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描下来,她硬是描下来了,你管得着吗?”汪老好像生气了,其实不然。他所谓“为她肚子里的孩子”,这其实已经点出了铁凝为何敢那么写的根据。
要知道,赶集回家的路上,小媳妇一开始并没想到要去抄碑文。为何不迟不早,偏偏在那一天发生了抄碑文的想法,并且想到就做到了呢?
很简单,因为那天不比往日,小媳妇肚子里的胎儿更大了。
小说写道,“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地隆起,把碎花薄棉袄的前襟支起来老高”。这正是母性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自觉的时候,所以她才意识到家里的母牛也怀孕了,“她和它各自怀着一个小生命,仿佛有点儿同命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一路上,平常对母牛并无好感的小媳妇,这一回竟然特别爱惜母牛,不仅舍不得骑它(婆婆把母牛牵出来就是给她骑的),还一个劲地跟母牛说话,几乎把它当作贴心贴肺的闺蜜了。
小媳妇母性意识的觉醒与强烈,还表现在她看到一群小学生放学时的遐想。她想将来她的孩子“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无疑”要识很多字,“无疑”要问她许多问题,“无疑”也要问起这石碑上的字。作者连用四个“无疑”,表达的是小媳妇对孩子的将来极其热切的憧憬,也是对尚未出世的孩子深深的母爱。
正是在这种母性意识和母爱的驱使下,小媳妇才毅然决定把这些字抄在纸上,带回村里,“请教识字的先生那字的名称,请教那些名称的含义”。她不只是抄下这些文字,还打算好好学习呢!
为什么?
因为“她不能够对孩子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她的孩子”。所以等到她千辛万苦,终于把描下那十七个字的白纸揣进怀里时,“她似乎才获得了一种资格,她似乎才真的俊秀起来,她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孩子谋面。那是她提前的准备,她要给她的孩子一个满意的回答。”
很显然,铁凝不是写别的,而是写小媳妇日益觉醒的母爱,写她在母爱的驱使下,做了一件别人以为不可能的事,所以汪曾祺才说,她“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描下来(那些字)……你管得着吗?”作者通过“孕妇抄碑”这件事,赞美了母爱的伟大与美好。诚如汪曾祺所说:“这是一篇快乐的小说,温暖的小说,为这个世界祝福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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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铁凝为何不给这篇小说起名叫《孕妇抄碑》,而偏偏叫《孕妇和牛》呢?上面提到小媳妇认为自己跟怀孕的母牛同命相怜,此外怀孕的母牛还有什么别的寓意吗?
我想,小说之所以在“孕妇抄碑”的同时频频写到“孕牛”,主要是“孕妇”找不到别人做倾诉的对象。她对石碑上的“字”发生那种感情和想象,乃是一种无法跟周围人交流的“感动”,所以小媳妇“充满着羞涩的欣喜”。之所以“羞涩”,是因为小媳妇知道,这样的感动不但自己说不清,也很难与人分享。但既然是感动,就想有个交流的对象。找不到适合的人一诉衷肠,她丈夫只读了小学三年级,只知道下苦力干重活,肯定也不能理解,那么将同样怀孕的母牛想象成贴心贴肺的闺蜜,也就顺理成章了。
有人把“牛”的地位抬得太高,像小媳妇那样赋予母牛某种善解人意的灵性,这未必妥当。小媳妇可以这样做,但读者不能。小媳妇选择母牛为倾诉对象,乃是不得已。如果她能找到适当的人倾诉心中的感动,她就不会跟母牛说话了。
小媳妇只能与母牛交流母爱,她预感到,周围人不会理解她表达母爱的具体行为——为肚子里的孩子抄碑文。不仅不理解,还会讥笑,嘲弄。他们会说,这小媳妇俊是俊,可就是有点傻,有点痴嘛!
小媳妇为何会有这种预感?因为这平原地带虽然比她山里的娘家富裕开放,却并不是一个爱惜文字的地方。那刻着文字的石碑,早就被无数的“屁股们”磨得很光滑。小媳妇先前也是不假思索,就那么坐下去的。
再上溯到多年前,当地还有过破坏文物古迹的疯狂行为。那高高的汉白玉牌楼,若非婆婆的爹领着村里人集体下跪,差点就被城里来的年轻人用炸药给炸了。婆婆的爹保住了牌楼,却未能保住石碑。石碑本来由石龟驮着,那伙年轻人硬是把它推倒,让它常年躺卧在地上。疯狂的年代过去了,后果却很严重。比如小媳妇的丈夫就只念到小学三年级,他对文物古迹不屑一顾,无法理解妻子的想法。
其实对怡亲王陵墓的破坏还不止20世纪60年代中期那一次。早在1925年和1935年,以及日本侵略者侵占时期,就有过三次严重的破坏。一连串的破坏消灭了人们对文物古迹的敬畏和爱惜之心。当然在小说中,陵墓、牌楼和石碑也不仅仅是文物,而是小媳妇朦胧认识到的文化的象征。但是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中,小媳妇描下碑文给将来的孩子看的这个想法,就只能跟冥顽不灵的母牛倾诉了。
所以,母爱不仅让小媳妇做了一件大家认为不可能的事,母爱也让小媳妇顶着压力,做了一件她只能跟母牛交流的事。这样看来,那正在孕育新生命的母爱,或者说那正在孕育、还未诞生的新生命本身所发出的馨香之气,是多么强盛,多么美好。
小说《孕妇和牛》所要传达的,就是新生命孕育之时所特有的那股强盛而美好的馨香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