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对这所有的一切,我真实的感受又如何呢?我不得不站在自己的角度说上几句。首先,我当然是喜不自禁,但奇怪的是,并不是惊喜异常。我可以淡定地说,自己并未被成功冲昏了头脑。我想,如果初入文坛时就能获得这种成功,我肯定会高兴得忘乎所以,会信心满满,意气风发,甚至会成为飘飘然如不知深浅的井底之蛙。即便现在,在实现了某种愿望之后,也会产生强烈的满足感。相比于满盆的金币,我更感激自己沾上了好运。我想,自己一定是撞上了好运,找到了金子或珍珠的宝藏,而不是自己做的有多么漂亮。对于写作,我一直有一种宿命的观点,有事可写,有才会写,而这些都不是努力得来,完全是命运的青睐。反思之下,我觉得这部书不过是把一个优美动人的真实故事讲述出来而已。我从不认为自己会造福于人类,充其量只是有点小才气,能博得大家开口一笑。这当中的奥秘究竟是什么呢?我只是通过我的笔激起了人类生命中那些美妙、温柔、浪漫的幻想而已。毕竟思想和情感已然存在,随时待命,如同等待音乐家唤醒的天籁之音,其实早就在动人心魄的琴弦上沉睡着。我什么都没有创造,只是感知和表达了某些现象。在这一过程中,我也未曾获得任何理智、耐心和智慧,对于生命和爱的奥秘,仍像写书前一样孤陋寡闻,知之甚少。就像科学探险者,发现了某些深奥的原理和方程式,而实际上,这些原理和方程式早就存在。科学家和作家一样,禁不住诱惑,屈从了自己的幻想,以为自己能识别和使用它们,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它们窃为己有,当成自己的发明创造。至于我的写作风格,虽受人赏识,但它并非汗水积累的结果,而是天性使然。因为喜欢,我才去写作。那种绞尽脑汁、排除万难、学会把隐晦模糊的东西清晰地表达出来的感觉,对我来说是一种愉悦。如为此而受到赞誉,我感觉受之有愧。如果从不入流的作家华丽转身成为备受瞩目的作家,也许值得庆贺。而我一直从事创作,并未有何质变,只是写起来更为熟练而已,自己并未成功体验到真正的满足感。
1888年9月18日 我的书
圣坛之火
【英】亚瑟·克里斯多夫·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