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历史

“权利”这个词已经逐渐成为对“right”一词的标准翻译。中国最早在此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是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当时,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在翻译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的《万国公法》时采用了这个译法。后来,“权利”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术语被传教士们所沿用,并且中国的知识分子也逐渐接受了这种用法。他们用“权利”来表示与“right”有关的一系列事物。当然,在后面的章节中,我将进一步说明,“权利”和“right”之间的对应性也是比较松散的,在我称之为“中国权利话语”盛行的早年尤其如此。对“权利”无论是理论上的探讨还是实践上的倡导,在20世纪初都愈益频繁。在最初的30年中,权利和人权成了道德和政治文章中经常出现的主题,各种不同的权利在最早的中国宪法中都得到了阐述;不仅如此,那些对其政府不是在这方面就是在那方面感到灰心失望的中国知识分子们,还不断地提出了各种新的权利。

由于将近二十年的战争以及受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的初期以后,只有一些零星的论著还在继续讨论权利问题。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又出现了大量赞成或反对人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行动。1978—1979年的冬天,中国出现了“民主墙”运动,在此运动中,有些激进分子也开始为人权的重要性进行辩护。70年代以后,人权开始在美国的对外政策辞令中扮演重要角色,刚开始它关注苏联,后来又转向了中国。在联合国,人们开始重新关注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制定于60年代末的两大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具体阐述)。

1989年,中国又出现了倡导民主和人权的民众运动。部分是为了回应国际社会的批评,中国政府发表了其首份人权白皮书。这份文件批驳了对中国的各种批评,谴责了国际社会对主权国家内部事务的干涉。不管怎样,这代表了在中国内部探讨人权问题的一个新的开端。在整个90年代,尽管中国所出现的许多讨论人权的论著都坚持了白皮书所持的立场,但一些中国学者也开始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他们与那些更传统的中国同行以及西方的理论家都展开了实质性的辩论。

90年代一系列国际会议所形成的良好趋势最终促成了1993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的召开。一些亚洲国家的领导人可能感受到了一种新的自信和独立感,他们开始声称,联合国对人权的理解太过于死板地依赖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他们要求在解释人权时能够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这样就能为已经被称为“亚洲价值观”。的东西创造更多的自由空间。尽管那种认为所有的亚洲人都分享一套特殊价值观的说法受到了广泛而正当的批评,并且其中一些亚洲领导人的动机(如要求人们更进一步顺从权威)也受到了质疑,但是,一些学者(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仍然强烈认为,我们确实需要重新考虑一下这样的问题,即人权是怎样与不同的文化传统相结合的?或者说,不同的文化传统内部是如何解释人权的?

围绕人权和中国的冲突看起来不可能马上消失。从积极的一面说,目前不同类型的对话还在不断继续。中国还在继续参加国际上的人权讨论,并且最近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此同时,无论是在国际会议上还是在出版物中,中国内部对权利和人权的学术讨论也还在继续。另一方面,中国仍然继续被国外的中国异议分子、国际大赦组织这类人权非政府组织以及西方政府所批评。我希望像我这类学者的工作可以有助于更好地相互理解、改善对话,并且最终有助于在人权的含义和内容上达成更广泛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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