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究竟错在何处

纳粹在欧洲所占之地的统治开始脱离自己的思想指导,显得自相矛盾,同第三帝国的反殖民主义理念截然不符。对今后更为重要的是,纳粹统治还摧毁了反对者旧有的自由理论。尤其是英国和美国的时事评论员,他们对国际法的未来走势最为好奇。1941年,一位因政治流亡国外的法学教授质问道:“国际法究竟错在何处?”两次大战期间发展而成的珍贵的国际主义理论屡受质疑,尤其是那些有利于规范各国关系的法律更是惨遭毒手。之所以这样,并不是因为纳粹党人的理解是正确的,而是因为纳粹手握重权。昆西·赖特(Quincy Wright)是美国杰出的国际联盟支持者,他沮丧地说道:“极权主义揭露了国际法的哲学和政治基础中的不当之处。”法律本应是毋庸置疑的公正权威的源头活水,如今却成了一纸空文。对于有些人来说,从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就是要建立更为稳固的法律权威,要利用权力制定和维护本国的法律;其他人则怀疑为什么法律只存在于与其价值观相同的国家,或者说,当法律与该国的社会制度和思想意识相左时,难道法律就不成其为法律了吗?19世纪人们对公认的文明标准的信赖也因纳粹的崛起受到重创。如果文明社会不单指欧洲社会,那么会不会有世界公认的“绝对法”存在呢?正是在这样明确的意义下,这场大战才标志着“欧洲时代的结束”。

然而更糟糕的是,对于那些期待国际法具有有效的超国家权力的人而言,“一战”仿佛再次肯定了主权的重要意义。在战争早期,曾流行一种“一时冲动”的看法,即将欧洲的独立主权国家视为问题所在,并希望将联邦制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这一想法并不持久,到了1942年年底,由于纳粹党人已经完全掌控了欧洲各个小国的主权,人们对重绘欧洲版图、创建联邦制欧洲大陆的想法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致。受迫害流亡的政治家带头组织拯救国家的独立运动,并向《大西洋宪章》中的国家自决权条款寻求帮助。在三大巨头中,斯大林是最有力的后盾。但当时并没有真正的反民族主义派别出现。因此,极为讽刺的是,在战争末期,民族主义的动乱本质就已经显露无遗,民族主义分子已然下定决心铲除少数民族或是彻底将全部少数民族驱逐出境。战争的胜利方再次证明了现代世界中民族国家的中心地位,接下来就要筹备成立新的国际组织,而新组织定将比国际联盟走得更远、做得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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