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为简(1)

有些人,尤其是那些对奥巴马总统不看好的人,可能会觉得我的化繁为简的提法有些含糊不清,甚至是超现实的。他们可能会问:“奥巴马政府不是一贯喜欢加强管制,把问题复杂化吗?《平价医疗法案》本身就很复杂,让人摸不着头绪啊?”评论人士可能会认定“华尔街改革”有很多好处,能保护消费者,减少再次发生金融危机的概率,但是所谓的化繁为简绝对不是其中的优点,毕竟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篇幅长达几千页的法律规定。简化是那些崇尚自由市场和自由经济人士的目标,他们希望能够缩减政府,并将决策权交还给私人部门。有些读者可能会怀疑,在奥巴马政府当差的人如何能写出简化政府的书?

要打消这样的疑虑,我有必要澄清一下。有些人希望对联邦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进行大幅度简化,他们希望让美国倒退到罗斯福新政前的状态。当然,我想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会反对这种做法,我也不例外。我们是否该退回到胡佛总统所在的年代?回答这个问题,这不是本书的主旨。我写这些也不是要以简化为由头,大肆削减政府的职能机构。虽然这个问题本身也很重要,但我在此不做深究。我写作本书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在并非大幅缩减当前政府职能机构的前提下,如何提升政府的工作成效,减少模棱两可的状况,取缔事与愿违的政府规定,提升政府的服务功能,简化政府工作。相比胡佛总统那个年代的提法,我提出的目标不算好高骛远,但这个建议本身却具有变革意义。

人们对简化还有另一种理解。在接受政府当前职能的前提下,我们在制定规定的时候应该更加谨慎,减少规定的颁布。政府常好为人师,告诉人们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政府为学校、教师、医院和员工颁布的规定,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可能人们很少想过,其实政府只需要规定总的目标,发挥各行各业人士的创意能力和主动性,就有可能大大提升工作成效。一言以蔽之,我建议减少具体的政府规定,多抓大局。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