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坟前的那个男人 1(4)

这不是我的功劳,厄尔扬从来不和任何人争吵,他会耐心地反复阐明自己的观点,直到你累到筋疲力尽,不得不屈服为止。

有几次,他温和的脾性让我失去了控制,我开始发小孩子脾气——踢家具,气呼呼地冲出房间,甩门。每每这时,他总表现得若无其事,我便也很快觉得无趣,偃旗息鼓了,因为那感觉就好像我在为他的风度加分。

有一次我把报纸一张张揉皱,用纸球轰他。我们周六花了半天时间读报——在有争议性的文章上争论不休;对文化事件评头论足,尽管它们发生在几百英里开外;看连环画看得捧腹大笑;计划用番茄干做一顿美味晚餐。我突然萌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们坐在那里读报时,真实的生活就在我身边静悄悄地流逝,从窗外奔腾而去,我抓起报纸,继续用纸团攻击他。他棕色的眼神里充满了关注,让我别无选择,要么揍他,要么落泪。

于是我哭了,哭得浑身颤抖。因为最令人恼火的是,在我还没有看完报纸的评论版面之前,他是最有可能穿上绿色长筒靴,拿起双目显微镜,走到外面现实世界中去的一个。“在你和现实之间你总要带一副显微镜。”我抽着鼻子说,感到比任何时候受到的误解都要深,因为甚至连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几天后,他故作随意地递给我一篇关于经前期紧张的文章,并在我手上善意地拍了拍,那使得我当即想将它揉成一个纸团,当面扔到他脸上,但是我还没来得及行动,他就已经将停放在院子里的山地车开了锁,绝尘而去。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我写六韵步诗的情书给他,逗得他眉开眼笑;我爬到吱嘎响的树枝上为他拍摄鸟巢;我站在冰冷的水里,让水蛭攀附在我腿上,只因为他需要它们做研究。

也许是因为他长得太帅了,性格温和,皮肤棕色,身材高大、结实,那双好看而有力的手总在忙着什么。每每看到其他女人偷瞄他,然后看见他身旁暗淡无光的我时倒抽冷气的样子,总让我乐不可支。(噢,是的,妞们!我可是全凭实力钓到这个帅哥的,我可以传授你们一两招!)

然而这不过是信口开河,我究竟是怎么把他“弄”到手的,连我自己都摸不着头脑。帅哥通常对我这种女人不会比对房屋委员会选中的一个壁纸设计更感兴趣。

然而厄尔扬把我锁进了他的视野——当时我在图书馆咨询台工作,帮他查找过英文版的动物学杂志。他似乎一眼就认准了我是他的女人,此后他唯一会另眼相看的女人,就好像他对北极狐牌户外装备自始至终的青睐一样。

刚开始我感觉他在考核我,类似于某种面面俱到的消费者测试。在森林里。在床上。在电影院里,包括后来在咖啡馆里的聊天,无论在哪里,我们之间都没有针尖对麦芒的矛盾。我们就像同一块编织物中的两根织针,将彼此的观点完美地缝合于一体,开心地看着图案慢慢成型。

然后我们便顺理成章地踏进了婚姻的坟墓,两人都大大松了一口气。我们顺利地通过了考试,准备进入下一个阶段。

就在我们刚开始在手推婴儿车商店橱窗前相视而笑时,他便死于非命,离我而去了。他是在某天大清早被一辆卡车撞死的,他当时正骑车去看大雷鸟交配。他戴着耳机听录制的鸟鸣声——要不就是他没有听到卡车的声音,拐到了车前面,要么就是司机开车时睡着了。

他留给我的只有面前这块素净的石头。我很气愤他就这么离开了我,甚至都没有事先商讨过……现在,我再也搞不懂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我从包里拿出笔记本。那是个蓝色的硬面小本子,封面上印着一艘亮闪闪的蓝帆船。我写道:

伤口的边缘挣扎着要愈合

时钟渴望被设置重新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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