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专制的对象在官不在民(6)

(非)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定法》)

在这样的政策之下,时越两千年,其结果我们都看到了:该说谎的照说谎,越说越起劲,越说越热闹,越说越有水准;不该沉默的一直在沉默,沉默已成为他们终生的通行证。

5.破群散党

党在先秦,不是个生僻词。朱熹《论语集注·述而》有注曰:“相助匿非曰党。”相助匿非,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互相包庇。朱熹这个解释,其实有点偏。党的词义(词性?)至少在先秦时,实际是半贬义,半中性的——应该还稍许带点弱褒义——但主体倾向于贬义,所以《论语·述而》才有:“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这是陈司败对于孔子的质疑,而孔子也很诚恳、诚实地承认:“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党的这种偏私性、非正当性,和危险性,在韩非的著述里凸显得倍加强烈,成为韩非专制之途的主要“拦路虎”之一。

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法),行私术,比周以相为。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与众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有度》)

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爱臣》)

故内搆党与,外摅巷族,观时发事,一举而取国家。(《说疑》)

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扬权》)

《奸劫弑臣》有段文字,更是将大臣、官员为何要结党营私,走上层路线,搞帮派,结人脉网,公权私化,凡事入私门,以敷衍、马虎心态对待公职的心理,揭示得淋漓尽致。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人之情也。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墨白之情,必不几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宝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矣。”

着实称得上是篇纲领性文件,通用的官场自我辩护词,精准得一塌糊涂!看来确实是给黑格尔说中了,两千多年,的确是没有变化。顺便说一句,“以足搔顶”,这是整本《韩非子》中,唯一可见的幽默语。难得,也够形象。

结党成群,既然是官场的趋势所然和客观存在,是君主专制的最大威胁之一(《亡征》之中有数条,指私党成群,皆可致亡国败君),严禁、破散、清除党群,自然就成为韩非专制思想穷追猛打、狠叮猛咬之处。

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主道》)

大臣之门,唯恐多人、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扬权》)

作斗以散朋党。(《八经》)

只要是人群聚集,就得加倍小心。

顺带说一句,破群散党,在先秦时期,并非是韩非个人,或那个所谓法家小团体的思想观念,而是全体知识分子的共识。这种共识,无论出于主观,还是客观,事实上都起到了推筑中国君主专制的效果。不仅如此,或许完全是意外,破群散党,也使中国有可能自行发展出资本主义的猜想和臆断,沦为一句毫无指望的空话。甚至,中国社会每每在一些重大历史关头,如甲申三百年、鸦片战争、抗日战争的史籍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终因寡不敌众”的字样,此亦源头之一。

现在,好归拢一下韩非的专制在官不在民的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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