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离我们有多远?3

除了各级当政者的态度外,还有公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的问题。《中国发展简报》最近发表了“公众对NGO参与救灾认知调查” ,证明这一认知度还是比较低的。此调查是在2008年6—8月进行的,亦即在NGO活动最集中、成绩最显著、媒体报道最多的时候,而且调查对象包括灾区的公众。那么可以想见,平时对其他领域的NGO的普遍认知度将更低。

四 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尚待时日

凡此种种,说明NGO和志愿者得以顺利发展,在全民中获得理解和普及,尚需时日。“公民社会”恐怕更加遥远。限于篇幅,此处无法展开对“公民社会”的讨论。简单说来,“公民”的观念与“臣民”是对立的。公民意识起于独立的个人意识的觉醒,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充分认知,最重要的是对社会的主人翁感。在赈灾活动中涌现出大批的志愿者,其热情令人感佩,这种热情可以凝练为公民意识,但不能与之等量齐观;也可能只是一时的热情,未上升到自觉的领域。从外部而言,公民社会的要素不外乎健康的市场经济、完备的法治和已经成为老生常谈的对“四大自由”的保障——与NGO相关联的,特别是结社自由。强大而繁荣的民营经济和稳定的中产阶级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此外还有青少年自幼从家庭、学校、社会获得的完整的公民教育。中国教育界有识之士已经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和积极推动,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内,还很难有一席之地。从根本上说,对何谓“公民”,恐怕多数教育行政长官和在校老师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他们心目中的“好学生”不一定能成为“好公民”。所以在青少年中推广公民教育尚难在近期内实现,现存的教育导向难以达到培养有公民意识的合格公民的目标。

如果略作展望,在可望的将来,除非经济出现重大问题,我国公益捐赠有望持续增长,公益慈善事业会有比较长足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将较快普及,各种类型的公益金会也将不断出现。与公益事业的前景相比较,志愿者和NGO的发展则相对滞后,需经历更多曲折和困难,因为它们涉及更加深层次的社会变革。在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中,它们将如鱼得水,而这一新生事物势不可挡的蓬勃成长,必然有助于公民意识的逐渐普及。不过这将是曲折而漫长的过程,可能需要不止一代人的努力。我愿与有志之士、有识之士一道为之鼓与呼。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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