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厅一(7)

实际上,所有的日常活动,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都是在这一间通常光秃秃的,总是烟雾腾腾的大屋子里完成的。仆人和家庭成员在一起吃饭,一起穿衣,一起睡觉。“这个习俗既不能给人舒服感,也不利于遵守礼节”,正如J.艾尔弗雷德·戈奇在他1909年出版的经典著作《英格兰住宅发展史》中说的。很明显,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在整个中世纪,直到进入15世纪好多年以后,门厅实际上就是住宅,因此习惯上把它的名称用作整个住宅的名称,如哈德威克府或托德府。①

家里的每个成员,包括仆人、扈从、寡妇以及任何有连带关系的人,都被认为是家里人。门厅里最居高临下的(通常也是穿堂风最吹不着的)位置,是一个垒起的平台,叫做“台”(dais),户主和他的家人就在那里吃饭。英国的大学和寄宿学校依然摆着较其他餐桌稍高的贵宾桌,具有一种悠久传统的感觉,有时候完全是为了给人这种感觉。那种贵宾桌使人想起这个习俗,一家之主是丈夫,在英语里叫做husband——“husband”是个复合词,字面意思是“房屋的持有人”或“房屋的所有人”。他所起的管理作用和供养家庭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经营土地的工作,即农业,在英语里就叫做husbandry。只是到了很晚的时候,husband才开始指婚姻中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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