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外离婚率在不断增加,这就涉及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的手续问题,那么,海外中国人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六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都为出国人员。
双方都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了协议的,双方需要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不能协议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四、双方都为华侨。
夫妻双方都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办理的,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特别提醒的是,委托书和意见书都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双方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
第一章婚姻与家庭法律常识如果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在线:涉外因素的离婚应该去哪里办理?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外因素的离婚,又该去哪里办理呢?
一、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二、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三、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五、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六、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