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离婚的理由多种多样,其中因第三者而离婚的占据较大比重。第三者插足对家庭、婚姻的破坏力很大。作为受害者一方收集第三者的证据,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那么,如何收集第三者的证据呢?
一、照片、录音、录像等。
现在多数人会采取这种方式来收集第三者的证据,甚至花重金请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的取得一定要合法,否则,不仅不会被采纳,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人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若是私闯他人住宅所拍摄的照片,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二、配偶的保证书。
婚外情曝光之后,有过错的一方常常因为害怕、悔过或其他原因,写下保证书,以表示愿意悔改。保证书也是证明婚外情的有力证据,应当保留。
三、捉奸。
若发现配偶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或与第三者同居,可以拨打“110”,说发现有卖淫嫖娼的行为,然后由执行公务的人员进入住宅,进行询问笔录,以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
四、配偶与第三者的书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
这类证据由于容易伪造、灭失,所以法律效力比较弱,因此,此类证据最好经过公证再提交法院。
五、配偶与第三者所生的子女。
如果配偶与第三者的婚外情时间较长,那么,孩子就有可能成为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不是亲生的。
六、邻居、家人、同事、朋友等证人证言。
通常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的关系都比较密切,所以多不愿出庭作证;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因为当事人与证人之间的关系密切,而不被法院采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该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会增加采信度。
第一章婚姻与家庭法律常识律师在线:认定第三者的五类关键性证据。在认定第三者的证据中,有些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比如通话清单、短信内容、通话记录、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间接证据的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通过这些证据认定对方有过错。那么,哪些证据会被法院取信呢?包括以下五类关键性的证据:
一、卖淫嫖娼事件被警方查处,警方的问讯笔录则是证明婚外情的关键性证据。
二、保证书、道歉信等,但保证书、道歉信应为过错方亲笔所写。
三、经过公证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四、单位在查实职工的婚外情之后,对其作出的处理材料。
五、捉奸在床。这类证据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前提是不能侵犯对方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