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政策区域(8)

四 政策建议

(1)应改变地方积分管理政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呈现的财富主导、人力资本主导倾向,增加地方政府为外来人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动力,适当地降低门槛标准。广东省内的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相对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说,还可以承载一些外来人口;除部分城市如中山以外,其他的一些大中小城市积分管理实施效果并不好,虽有多重原因,但重要的是门槛太高,积分管理政策呈现明显的财富主导和人力资本主导倾向。需要转变这一倾向,使积分管理政策真正成为一般外来劳动力享有公共服务的现实途径。

(2)应改变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投向与人口的流向不一致现象。流动人口的属地管理政策,使提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责任落在了居住地政府肩上。户籍地政府没有服务的职责,却得到了中央划拨的经费;居住地政府肩负提供服务的责任,却得不到中央政府的经费补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年所做的调研显示,每新增一个城市人口需要增加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小城市为2万元,中等城市为3万元,大城市为6万元,特大城市为10万元。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则认为,中国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万元左右。面对市民化成本,居住地政府自然会排斥流动人口入户,尤其是大城市政府。建议设立流动人口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根据输入地吸纳流动人口数量给予资金转移支付。对吸纳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补助建设资金,支持城市建设向流动人口的社区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设施倾斜。对吸纳流动人口较多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做好基础设施扩容,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3)应发展中小城市,增加福利待遇吸引力,放宽中小城市的落户条件,增加就业机会。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相对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说,人口并没有饱和,还有很大的容纳空间。随着一些产业相继向中小城市转移,这些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会增大,而且其生活成本相对大城市而言较小,对于收入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中小城市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将指日可待。中小城市必须提高市民化待遇,吸引并留住大量的技术工,而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主要取决于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公共服务资源较好的区域,入户吸引力大。2010年申请入户未获批准的43793名农民工,99%集中在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深圳、中山、佛山、东莞等珠三角发达城市,其中深圳2010年入户指标4678个,但申请人数却达4万人。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公共服务资源相对匮乏且水平不高,农民工入户积极性不高,如清远、河源等粤西北地区,只要提出申请就基本能入户。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因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而出现申请入户“冷热不均”现象,这种情况在东莞、中山等市都较突出。因此,不仅要放宽中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也必须增加公共福利待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沿海企业已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转变,对简单体力劳动的需求在减少,对技术工人的需求骤然增加。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比第一代农民工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他们掌握的就业所需的各种知识和技能有限,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因此在就业和收入的稳定性上就显得被动。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并成为选择劳动内容标准的背景下,如果他们的知识和技术不能跟上劳动市场需求的发展,那么以目前的水平看,其中大约只有三成的人能够实现在城市稳定就业。因此,必须给予农民工技能培训机会,使其能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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