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白搞。过去白人或富豪强制驱逐黑人或贫民,今天黑人穷人昂然进入,而白人富豪“惹不起躲得起”,这能是一样的“隔离”吗?就如中世纪贵族富而农奴穷,后来的近代自由社会老板和工人同样有贫富之别,但我们能说中世纪与近代是一样的吗?应该承认,今天“白人的桑顿”与“黑人的索韦托”尽管空间距离更远,但基本公民权利的鸿沟已经消除,两者的关系已经完全不同于当年“白人约翰内斯堡”与“黑人索韦托”的关系。过去黑人“无证进入”约堡是要被“强制收容”的,而现在妨碍黑人移居桑顿的因素仅仅是钱,富黑人在桑顿并不罕见,甚至黑人国父曼德拉,也在附近同属“北郊富人区”的霍顿购置了新居并移住这个白人居多的新城——他在索韦托的旧居已经捐出做了博物馆。桑顿本城虽然无缘迎来这位伟人住户,其中心广场也得名“纳尔逊. 曼德拉广场”并竖着这位黑人领袖的铜像,而且欢迎非国大在这里的会议中心举行活动。尽管绝大多数贫困黑人对这样的礼遇只能望洋兴叹,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不认为曼德拉从索韦托移居霍顿就是“背叛黑人而亲近白人”,相反,他们为“我们的曼德拉”能够让白人众星捧月般尊敬而自豪,就像美国绝大多数黑人虽然自己无缘做总统,但仍为他们的奥巴马总统能够赢得多数白人的选票而深感自豪一样。
笔者过去在一篇文章中曾指出,制度性的排斥、歧视与单纯观念上的偏见不能混为一谈。尽管制度性歧视会强化观念上的偏见,但是人们能够完全纠正的只能是制度性的歧视,对于纯粹观念上的偏见人们其实只能改变不公正制度对其的强化,以及通过舆论来促使其弱化,却很难完全消除这类偏见。甚至如果不对他人构成侵权,个人保有某种“偏见”(比如信此教还是信彼教,以黑为美还是以白为美)还是多元社会中一种正常权利。例如:如果一个白人姑娘不愿选择黑人小伙,即便就是出于偏见,你也很难指责她。但是如果她愿意而制度不允许,或者她愿意却受到他人干涉,而制度促成或至少不能阻止这种干涉,那就是严重的问题,应该而且能够纠正的了。
因此即便制度性歧视彻底废除,观念上的偏见也还会存在。看看美国的例子就会知道,贫富、黑白之间完全交融是不容易的。而且由于前已述及的原因,基于感性的黑白比基于经济的贫富更难完全交融。“美国式城市病”之所以与欧洲有很大不同,除了历史上美国没有欧洲那种富豪驱逐穷人的奥斯曼式传统,迁徙自由更为发达外,也与美国的城市问题有更多的“黑白”色彩有关,穷人“驱逐”富人,在美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黑人“驱逐”白人。而南非同样有黑白问题(应该说比美国更突出),又经过黑人解放运动的胜利,彻底铲除了白人驱逐黑人的奥斯曼式铁腕,保障了黑人的自由民主权利。于是,尽管非国大(更不用说南非共)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传统上并不“亲美”,但是他们执政下却合乎逻辑地出现了“美国式城市化”,那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对于这样的现象,如果我们只看“鬼城”是不可能有全面的认识的。但是今天到南非的不少中国人,不仅旅游者,甚至一些旅居南非多年的同胞由于不难理解的原因,过去从未去过索韦托,今天也极少去桑顿。但如果不看索韦托的改善,也不看桑顿的繁华,只看沦为“鬼城”的约翰内斯堡旧商业-金融区的破败,怎么能真正认识新南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