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光明日报》,20090915。
“政通人和”历来是我国理想的政治理念之一。清人论政,极重求“通”。清代的一些谈论政风吏治的作品中,往往对“通”字给予很大的关注,并且赋予了相当丰富的内容。例如,陈宏谋的《从政遗规》和金庸斋的《居官必览》,都曾引用过“为政,通下情为急”这句话。袁守定的《图民录》则强调:“凡上下之情,通则治,不通则不治。”(卷3)还有人说:“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隐,达民之情,民以为不便者不必行,民以为不可者不必强。”所以“治民之大者,在上下之交不至于隔阂”(彭忠德、李正容编:《居官警语》,146页)。这里所说的“上下之交”而不“隔阂”,其核心内容也还是一个“通”字。
在当时,这些议论,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封建政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尊卑悬殊,上下隔绝。戊戌维新时期,谭嗣同深刻揭露在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下,“君与臣隔,大臣与小臣隔,官与绅隔,绅与士隔,士与民隔,而官与官、绅与绅、士与士、民与民又无不自相为隔”。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既无心“询察疾苦”,老百姓也无处“陈诉利病”,举国上下,层层相隔,当然是一盘散沙,毫无凝聚力可言,整个社会就不能不呈“乌合兽散”之势。(《壮飞楼治事十篇》)康有为则更一针见血地指出:封建专制政治“如浮屠十级,级级难通;广厦千间,重重并隔。譬咽喉上塞,胸膈下滞,血脉不通,病危立至”。他得出结论说:“考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生,皆由体制尊隔之故。”(《上清帝第七书》)
既然君臣之间、官员上下之间乃至官民之间的相互隔绝是由政治体制所决定,那么在封建专制政治体制的框架内,这种状况当然是无法根本改变的。清代政治伦理中所以大力宣扬通下情、尊舆论、顺民心的重要,正是力图通过政治道德的提倡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去弥补、抵冲政治体制的弊端和缺失。这也正是这一政治伦理的积极意义所在,同时又恰恰是它的局限性的集中体现。
官民相隔、下情不通的最大弊害,是主政者井蛙观天,孤陋寡闻,视世情则管窥蠡测,察时势则如坐云雾。既摧残了民气,压抑了人们的政治活力,又堵塞了当权者的视听,杜绝了政治进步的通道。以这样自我封闭的态度去治国理政,犹如盲人骑瞎马,没有不出乱子的。所以有人把这看做天下最大的忧虑:“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为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也。”(金庸斋:《居官必览》)如果不通下情,就不能及时察觉、处理与化解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还会使各种矛盾不断积聚和发展,到一定程度,甚至形成严重的社会危机,造成“危亡之势”。这就把“通下情”提到了维护政治稳定的高度,在清代,不能不说是一个颇具卓见的认识。
封建政治的一大通病,是上下欺蒙,许多贪枉不法之事,往往由此而来。雍正时当过直隶总督的李绂在《与泰安各属书》中说:“居官大戒,第一蒙蔽。盖上下内外,非蒙蔽无以行其奸欺也。蒙蔽之在内者,有官亲、家人;蒙蔽之在外者,有猾书、蠹役。内外勾连,鬻情卖法,则为官者孤立无与,而坐听声名之败裂,其亦危险矣哉!”(徐牧、丁日昌:《牧令书辑要》,卷1)不幸的是,这种“上下相蒙,只图苟免,全无后虑”的状况,已经成为到处皆然的官场陋习。“通下情”则正是打破欺蒙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这是因为,蒙骗只能施之于闭目塞听之辈,却难以奏效于耳聪目明之人。只要主政者能够博闻强识,洞烛幽微,宵小之徒就无所行其奸。陈宏谋《学仕遗规》中有一段话讲得十分透彻:“欲兴治道,必振纪纲;欲振纪纲,必明赏罚;欲明赏罚,必辨是非;欲辨是非,必决壅蔽;欲决壅蔽,必惩欺罔;欲惩欺罔,必通言路。所言虽未必可尽听,而人人皆得尽言,庶奸贪之辈,虑人指摘,不敢肆行无忌也。”(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