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
先秦以来的理论提倡以民为本,后来孟子概括的民贵君轻理论,一般认为是儒家象牙塔之说,没有实现过,但是唐太宗时代就很好地履行了这种理论。
1.重视生命
贞观某一年,河北卫州发生一起杀人案。一位名叫杨贞的士兵,途经卫州,夜宿板桥店。当晚该店老板被人杀害。经检查,发现杨贞的佩刀上有血迹。于是杨贞被收监,严刑拷打之下,杨贞只好承认老板系他所杀。卫州地方官府判杨贞死刑,但由于地方没有死刑处决权,于是该案上报中央。唐太宗看过案卷之后,觉得非常奇怪,认为杨贞是个过路者,与店老板素不相识,没有杀人动机,于是唐太宗让大理寺派人重新调查。最终,案件调查清楚,杨贞系被人嫁祸。是老板娘有外遇,与情人一起杀掉了店老板,然后嫁祸于客人杨贞。案情最终大白于天下。如果皇帝不重视人的生命,此事的结局就是杨贞白白做了替死鬼。恰是遇到唐太宗这样的皇帝,冤案便没有继续下去。
2.亲临司法实践
在贞观时代,皇帝亲临司法实践,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每月听刑部的汇报,主要是了解监狱犯人的情况;二是每年的皇帝录囚。皇帝要亲自过问犯人的情况,皇帝还要到监狱去视察,而视察的重点是死刑犯,这就叫录囚。这种视察可不是走过场,他要听犯人申诉。对于罪犯而言,他就有机会遇到皇帝,可以最后一次喊冤。而且有规定,只要向皇帝喊冤,这个案子就可以立刻重审。皇帝作为一国之君,事务繁忙,许多地方官员一生都见不到皇帝,但唐朝的死刑犯却有面见皇帝的机会。这个制度里所表现出来的以人为本,不仅仅是李世民的个人功绩,更是一个时代的基本精神风貌的体现。
3.藏富于民
贞观四年,房玄龄报告皇帝,国家的粮食储备、军事器械已经超过了隋朝。唐太宗听了应该很高兴,但是他很平淡,他说隋朝不是因为贫穷而灭亡,而是因为太富有才灭亡。隋朝政府储存的粮食到贞观时期还在继续食用。但隋朝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却舍不得开仓放粮。隋末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因为饥饿而引发的。所以隋朝不是亡于贫穷,而是灭于富有,两极分化很厉害,国家严重不和谐。唐太宗明白藏富于民比藏富于国还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