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的太学,虽然规模很有限,只有几位经学博士和50名博士弟子,但是这一文化雏形,却代表着中国古代教育发展的方向。到了汉昭帝(汉武帝的儿子)时代,太学生的数量增加到100人,汉宣帝时增加到200人,汉元帝时增加到1000人,汉成帝末年,增加到3000人,汉平帝时,太学生已经多达数千人。王莽时代进一步扩建太学,一次就曾经兴造校舍“万区”。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就曾经在长安的太学里学习,到了东汉时期,太学的规模据说达到了3万人。洛阳城内20多万人,太学生就有3万人,形成了“东京学者猥众”“诸生横巷”的文化盛况。
太学的兴立,进一步有效地助长了民间积极向学的风气,对于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使大官僚和大富豪子嗣垄断官位的情形有所改变,一般中家子弟入仕的门径得以拓宽,一些出身社会下层的“英俊”之士,也得到入仕的机会。
汉武帝时代,除了建立太学之外,还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民间私学也得到发展。到了东汉时代儒学教育达到了非常惊人的情形。许多民间的教师,教授的学生几百人、上千人,甚至注录万余人。
随着以儒学为主体的教育制度的新变化,选官制度也出现了具有革命意义的转变,察举制度出现了。察举制的确立,在中国选官制度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也是汉武帝的一项政治发明。察举的方式就是通过官员向政府和皇帝推荐其认为合适的人才。这种方式实际上在汉文帝时代已经开始了,在汉武帝时代将其制度化。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大体可以表现出“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三个阶段。汉文帝时,已经有从社会基层选用“贤良”“孝廉”的做法,指令中央官吏和地方官吏得从下级属吏、民间地主和部分自耕农中选拔从政人员。不过,当时既没有规定选举的确定期限,也没有规定各地方选举的人数。也就是说,这种选举形式还没有成为完备的制度。汉武帝在即位之初的第一年,就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6年之后,又下诏策试贤良,特别是在这一年,明确规定了郡国必须选举的人数。这一诏令表明察举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备的仕进途径,察举制作为选官制度的主体地位已经得以确立。正是在汉武帝时代,察举制得以基本成为正统的政制。这一历史进步的意义十分重大。秦汉史研究大家劳榦先生因此指出,汉武帝确定察举制度化的元光元年(前134),是中国政治史和中国文化史上最值得纪念的一年。
过去的政治结构,皇帝制度是和官僚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皇帝要和官僚一起管理国家,官吏的成分、素质、能力怎样,都直接关系着政权的安危。最高统治者一般都希望吏治清明,以维护正常的政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的顺利运转。然而另一方面,他们又面临与各级官吏均分实际利益的问题。使各级官吏都得到相应的实利以维持其工作热情,又不使其超过一定的合理度以危害整个国家的利益,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中国古代王朝在开国初年,最高执政集团往往多由创业功臣构成。有的学者称之为“功臣政治”。随后往往有功臣子弟集中从政并占据高位的情形,这就是所谓“功臣子政治”。此后才能够逐渐实现贤臣执政的所谓“贤臣政治”。
西汉时期的官僚制度逐渐走向完备。汉初,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选官制度和监察制度。在汉武帝时代,有关制度又得以进一步完善,大体完成了由“功臣政治”向“贤臣政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