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的行政体制是保障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重要条件
西周灭商以后,为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分封同姓和异姓诸侯,构筑起一道屏障,作为周王室的保护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周天子和诸侯之间虽然有君臣名分,但是封邦建国实际上带有武装殖民的性质。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被分封的诸侯相互诛伐,王室无力制止,兵戈不休。各诸侯国势力逐渐强大,周天子失去了原有的威望,周王室日益衰落。分裂割据不仅导致长期战乱,妨碍商品流通,有的诸侯国甚至“以邻国为壑”(《孟子·告子下》),制造了一些不应有的自然灾害。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之后,又派兵平定了闽越和南越地区。当时,秦朝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即采取什么样的行政体制统治刚统一的帝国。丞相王绾主张恢复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廷尉李斯极力反对,他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注释】诸侯不便。”(《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认为只有实行郡县制才是安宁之术。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并作为帝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注释】置:设立(《古代汉语大词典》)。
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从权力结构的角度对封建制【注释】和郡县制作了比较和颇为深刻的分析。他说:殷周“封建”是“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柳宗元认为,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也是出于一己之私,是要树立皇帝和皇权至上的权威,使天下所有人都臣服于他。但是用郡县制代替封邦建国的封建制,作为一种制度却是最大的“公”。废除分封制,以天下为“公”是从秦朝开始的。柳宗元是进步的思想家,他认为用郡县制代替封建制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从私天下转向公天下的很重要的一步。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他的观点与柳宗元是一致的。
【注释】封建:即封国。与今义不同。封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给诸侯,使其在封定之区域内建立邦国,谓之封国,又称封建(《中国历史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