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土地是一种与人类之制度紧密相关之自然的要素。将土地孤立起来并使之成为一种商品,也许是我们的祖先所做过的事中最不可思议的。
就一般而言,土地不能与劳动分开;劳动是生活的一部分,土地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活与自然则结合成一个整体。土地因而与亲属组织、街坊、职业及信仰等连成一体,也就是与部落、庙宇、村庄、行会及教会等连成一体。另一方面,一个大市场是一种经济生活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包括了各生产要素的市场。因为这些要素无法与人类之制度的要素——人与自然——相区分,因此我们可以说市场经济伴随着一个社会,这个社会中的制度受到市场机制的左右。
这种对土地的看法和对劳动的看法一样不切实际。经济的功能只不过是土地所具之诸多重大功能之一。它给人类的生命注入了安定的力量,是人类居住的地方,是人类之物质安全的必要条件;它构成风景与四季。我们可以将没有土地的人比拟为没有手足的人。但是将土地与人分开,并且依不动产之市场的需求来组织社会,是市场经济这个乌托邦概念中甚为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从现代殖民化的领域中看出这种市场制的真正意义。不论这些殖民者为了埋藏在地下的财宝而取得土地,还是为了希望强迫土著去生产过剩的粮食或原料而取得土地,经常都是不相关的;不论这些土著是在殖民者直接监督下工作,或者只受强迫劳役之间接控制,也是不相关的,因为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殖民者都必须先行摧毁土著生活中的社会体制与文化体制。
今日殖民地的情况与一两个世纪前的西欧社会极为类似。但是在欧洲花费几个世纪才动用的土地,现在在这些外来的地区却被缩减到几年或几十年。
这个挑战来自资本主义之纯粹商业形式以外的其他发展。英国从都铎时代开始,农业资本主义就发展出个人主义化的土地使用方法,包括改变耕作与圈地。从18世纪初叶起,英国与法国的工业资本主义仍然是以农村为主,而且需要土地来建造厂房与工人的住所。而在19世纪出现了强而有力的因素——不过它对土地之使用的影响更甚于对土地所有权的影响——工业城镇兴起,以致对原料与食物供给的需要急速增加。
从表面上来看,对这些挑战的响应很少是一样的,然而其过程仍然存在于使土地遵从一个工业社会之需要的各阶段中。第一个阶段是土地的商业化,并动员封建制度之土地财源。第二个阶段是增加食物及农业原料的生产,以满足增长之工业人口与全国的需要。第三个阶段则是将这样的一种剩余生产的制度扩张到海外与殖民地。到了这个最后的阶段时,土地及其产品就被纳入一个自律性的世界市场。